可转债回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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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中生态“冠中转债”回售条款生效,提示投资者注意风险
新浪财经· 2025-09-18 21:33
回售条款生效 - 因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导致冠中转债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1] - 回售价格为100.190元/张(含当期利息及税费) [1] 回售时间安排 - 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9月22日至9月26日 [1] - 公司资金到账日设定为10月9日 [1] - 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10月13日 [1] - 回售款划拨日安排在10月10日 [1] 交易安排与风险提示 - 回售申报期内暂停冠中转债转股功能 [1] - 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1] - 公告披露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高于回售价(100.190元/张) [1]
科华转债回售结果公布,70张回售金额7016.87元
新浪财经· 2025-09-17 16:47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科华转债"回售结果公告。"科华转债"(债券代码:128124)回售 申报期为2025年9月10日至9月16日,回售价格100.241元/张(含息、税)。申报期结束后,有效申报数 量为70张,回售金额7016.87元(含息、税)。发行人资金9月19日到账,9月22日划拨回售款,投资者9 月23日款项到账。本次回售对公司财务等方面无重大影响,未回售的"科华转债"将继续在深交所交易。 ...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豪美转债”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9-17 02:53
回售条款生效原因 - 公司变更部分可转债募投资金用途 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营销运营中心与信息化建设项目" 并将剩余资金全部投入新增的"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华东生产基地项目" [2] - 变更事项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触发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2][3] 回售具体安排 - 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25日 申报期内可转债暂停转股 [2][11] - 回售价格为101.043元/张(含息税) 其中债券面值100元 当期应计利息1.043元 [2][8] - 资金到账流程:公司资金到账日2025年9月30日 回售款划拨日2025年10月9日 投资者资金到账日2025年10月10日 [2][11][12] 回售计算细节 - 当期应计利息计算公式:IA=B×i×t/365 其中B为债券票面总金额 i为票面利率 t为计息天数 [6] - 具体参数:票面利率1.60%(第四个计息年度) 计息天数238天(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9月19日) [7] - 税后实际所得: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为100.834元/张 QFII和RQIFF为101.043元/张 其他投资者为101.043元/张 [8] 回售操作规则 - 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持有人可选择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可转债 [2][9] - 回售申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申报当日可撤单 确认后不可撤销 [11] - 回售期内可转债继续交易 但同一交易日多项业务申请按交易/转让、回售、转托管顺序处理 [12]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华转债”回售的第五次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9-15 03:46
回售条款触发条件 - 公司股票自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9月5日连续3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20.64元/股的70%(即14.45元/股)[1] - 科华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1] - 回售条款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生效[1] 回售价格计算 - 回售价格为100.241元/张(含息、税)[1][7] - 当期应计利息计算公式:IA=B×i×t/365[5] - 票面利率i=2.00%(第六计息年度)[5] - 计息天数t=44天(2025年7月28日至9月10日)[5] - 利息金额计算为0.241元/张[6] - 不同投资者实际所得:个人及基金持有人税后100.193元/张 QFII/RQFII免税100.241元/张 其他投资者需自行纳税[7] 回售时间安排 - 回售申报期:2025年9月10日至9月16日[2][10] - 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5年9月19日[2][10] - 回售款划拨日:2025年9月22日[2][10] - 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5年9月23日[2][10] - 回售申报期内停止转股[2][10] 回售操作规则 - 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转债[8] - 回售不具有强制性[1][8] - 申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当日可撤单但确认后不可撤销[10] - 申报期内未申报视为放弃回售权[10] - 若债券在划拨日前被司法冻结则回售申报失效[1][10] 市场交易影响 - 回售申报期内转债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10] - 多指令处理优先级:交易>回售>转股>转托管[10] - 当前转债收盘价高于回售价格[1]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华转债”回售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9-12 03:14
回售条款触发条件 - 公司股票自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9月5日连续3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20.64元/股的70%(即14.45元/股)[1] - 可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1] - 回售条件触发日为2025年9月5日[1] 回售价格计算 - 回售价格为100.241元/张(含息、税)[1][6] - 当期应计利息计算公式:IA=B×i×t/365,其中票面利率i=2.00%,计息天数t=44天(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9月10日)[4] - 利息金额计算为0.241元/张(含税)[5] - 不同投资者实际到手金额: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为100.193元/张(扣除20%所得税),合格境外投资者为100.241元/张,其他投资者需自行纳税[6] 回售程序安排 - 回售申报期: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16日[2][9] - 申报方式: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操作,申报当日可撤单[9] - 资金划拨时间: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5年9月19日,回售款划拨日2025年9月22日,投资者到账日2025年9月23日[2][9] - 回售期内停止转股,交易正常进行[2][9] 回售权利特性 - 持有人可部分或全部回售未转股可转债[7] - 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1][7] - 未在申报期内进行回售申报视为自动放弃本计息年度回售权[3][9] - 已申报债券若在划拨日前被司法冻结则回售失效[1][9]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需在满足回售条件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告,并于回售期结束前每日发布提示性公告[2][8] - 公告载体包括《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8] - 截至本公告已发布四次提示性公告(2025年9月8日至9月11日)[2]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华转债”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9-11 04:07
回售条款触发条件 - 公司股票自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9月5日连续3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20.64元/股的70%(即14.45元/股)[1] - 可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2025年7月28日至2026年7月27日)[1][3] - 回售条件触发日为2025年9月5日[1] 回售价格计算 - 回售价格100.241元/张(含息税),由面值100元加当期应计利息0.241元构成[1][3][5] - 利息计算公式:IA=B×i×t/365,其中票面利率i=2.00%,计息天数t=44天(2025年7月28日至9月10日)[3][4] - 税后实际所得: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为100.193元/张(代扣20%所得税),合格境外投资者为100.241元/张(免征所得税),其他投资者为100.241元/张(自行纳税)[6] 回售操作安排 - 回售申报期:2025年9月10日至9月16日(交易日),申报可撤销但确认后不可撤销[2][8] - 资金划拨时间:发行人资金到账日9月19日,回售款划拨日9月22日,投资者到账日9月23日[2][8] - 回售期内可转债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操作优先级顺序为交易>回售>转股>转托管[8] 回售权利特性 - 持有人可选择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可转债,回售不具有强制性[1][6] - 若回售申报期内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本计息年度回售权[3] - 已申报债券若在回售款划拨日前被司法冻结,则回售申报失效[1][8]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于9月8日、9日、10日分别发布回售公告及三次提示性公告[2] - 公告载明回售条件、价格、程序、付款时间等要素,符合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要求[6] - 公告通过《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6]
科华生物: 关于“科华转债”回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7 16:17
回售条款触发条件 - 公司股票在2025年7月28日至9月5日连续3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20.64元/股的70%(即14.45元/股)[1] - 可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2025年7月28日至2026年7月27日)[1][2] - 回售条款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生效[1] 回售价格计算 - 回售价格为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 合计100.241元/张(含息税)[2][3] - 当期应计利息计算公式:IA=B×i×t/365 其中票面利率i=2.00% 计息天数t=44天(2025年7月28日至9月10日)[2] - 税后实际所得: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为100.193元/张(代扣20%所得税) QFII/RQFII为100.241元/张(免征所得税) 其他投资者为100.241元/张(自行纳税)[3] 回售操作安排 - 回售申报期:2025年9月10日至9月16日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报[6] - 申报当日可撤单 确认后不可撤销 未申报视为放弃回售权[6] - 回售期间债券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 处理优先级顺序为:交易>回售>转股>转托管[6] - 资金清算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 到账日为回售期满后[6]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在满足回售条件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告 回售期内每个交易日发布提示性公告[5] - 公告载体包括《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5] - 回售条件触发日与申报期首日间隔不超过15个交易日[5]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9-06 08:18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80万张 每张面值100元 募集资金总额4.8亿元 扣除发行费用1302.55万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4.67亿元[1] - 资金到位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验证[1] 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及监管协议 - 公司于2025年9月2日董事会决议新增募集资金专户 用于"高端电子真空器件及集成系统智能制造扩建项目"[3] - 与招商银行苏州分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3] - 专户仅限用于高端电子真空器件及集成系统智能制造扩建项目[3] 证券简称变更 - 证券简称自2025年9月11日起由"国力股份"变更为"国力电子" 证券代码688103保持不变[9][12] - 变更原因系突出电子领域核心业务属性 强化市场认知和品牌辨识度[11] 可转债回售安排 - 回售价格100.22元/张(含当期利息) 回售期为2025年9月2日至9月8日 资金发放日为9月11日[15][22][24] - 回售原因为公司变更募投项目 将"风光储及柔直输配电用交流接触器生产项目"资金由2亿元调减至5750万元 剩余1.425亿元转至新项目[16] - 回售期间可转债停止转股但继续交易 若流通面值总额低于3000万元将触发停止交易条款[26]
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帝欧转债”回售结果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8-24 01:56
帝欧转债回售结果 - 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311张,回售金额为31,500.89元(含息、税)[2][4] - 回售价格为101.284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含税)[2][3] - 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8月14日至2025年8月20日,资金到账日为2025年8月27日[2][5] - 回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股本结构等产生实质影响[5] 帝欧转债转股情况 - 截至2025年8月21日,累计转股数量为123,110,019股,占转股前已发行股份总额386,893,064股的31.82%[6][15] - 未转股可转债数量为8,719,101张,占发行总量15,000,000张的58.13%[6][15] - 可转债发行总额为150,000万元,于2021年11月26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7][8] - 转股期自2022年4月29日起至2027年10月24日止[9] 转股价格调整 - 初始转股价格为13.53元/股[10] - 第一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13.33元/股(2022年6月2日生效)[11] - 第二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13.34元/股(2022年7月21日生效)[12] - 第三次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为5.1元/股(2024年11月1日生效)[13] 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 持股5%以上股东鲍杰军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家旺持股比例因转股导致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16] - 实际控制人朱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权益比例由29.60%被动稀释至27.89%,触及1%整数倍[20][21] - 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16][21] 股份回购进展 - 截至2025年8月22日,公司回购股份数量为8,377,9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6%[27] - 回购最高成交价为7.2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01元/股,成交总金额51,318,224.49元[27] -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5.00元/股调整为8.40元/股,实施期限延长至2026年1月10日[26] - 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25]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创转债”可回售的第九次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8-16 13:59
回售条款及价格 - 在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若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持有人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利息回售全部或部分债券 [2] - 转股价格若因分红、增发等因素调整,则回售条款的触发计算需按调整前后分段处理 [2] - 回售价格为100.27元/张(含当期利息、含税),其中利息部分为0.27元/张(票面利率2%,计息天数49天) [6][10] 回售实施细节 - 回售期为2025年8月12日至8月18日,资金发放日为8月21日 [4][9][11] - 持有人需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卖出"指令申报回售,申报确认后不可撤销 [7][8] - 回售期间转债停止转股,但继续交易;若卖出与回售指令冲突,系统优先处理卖出指令 [12] 回售条件触发情况 - 公司A股股票在2025年6月24日至8月4日连续3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转股价12.29元/股的70%,触发回售条款 [1] - 持有人每年仅能行使一次回售权,若首次满足条件未申报,则该计息年度不可再行使 [3] 其他注意事项 - 若回售后转债流通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转债将在回售期结束公告后3个交易日停止交易 [12] - 公司联系方式为董秘办公室(电话020-39301538,邮箱topir@topscore.com.cn)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