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积投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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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2-20 04:43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1979 证券简称:招商蛇口公告编号:【CMSK】2025-131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2月6日公告了《关于召 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为保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方便各位股东行使股东会表决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合法合规性说明: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5年12月24日(星期三)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12月24日9:15-9:25,9:30 ...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上海证券报· 2025-12-02 03:06
公司治理与董事会换届 - 公司将于2025年12月17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1] - 本次股东会核心审议事项为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相关议案已由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日全票审议通过 [3][17][21] - 董事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等于其持股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投票可集中或分散投给候选人 [14][15][16] 新任董事候选人提名 - 公司直接控制人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提名刘岩、刘立新、吴翀岚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22] - 控股股东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付晓萍、胡海峰、杨艳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4] - 所有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均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被认为具备任职资格且无不良记录,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已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23][25][26] 候选人背景与关联关系 - 董事候选人刘岩现任中国纸业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及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刘立新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吴翀岚现任中国纸业运营管理部总经理 [22][31][32][33] - 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付晓萍、胡海峰、杨艳分别现任融和电卡(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系主任、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 [34][35] - 截至公告日,所有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均未持有公司股票,除已披露的职务关联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23][26]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11-27 10:36
公司治理变动 - 公司将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主要审议增补董事事项 [2][3][4] - 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8日 [4][5]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1月26日审议通过增补李楠和张志昆为董事候选人,并聘任魏绍鹏为总经理、张妙平为副总经理 [18][20][21][32][35][36] - 原董事长郑景昌、董事陈平和陈建东、总经理陈平因工作变动辞职,辞职后多数不再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职务 [26][27][28] 重大诉讼事项 - 公司作为原告,就与重庆博建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的保证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涉案总金额为6958.95万元,其中包含借款本金3939.60万元及利息 [43][44][45] - 诉讼源于2019年合作设立的重庆天仁项目公司,因对方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提供了股东借款并设定了股权质押担保 [48][49] - 除本次诉讼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近十二个月内另有102起小额诉讼仲裁,涉案总金额2.25亿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4.32% [50]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1-11 04:56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为2025年11月14日,现场会议于当日10点30分在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5号院2号楼鼎兴大厦A座会议室召开 [2] -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11日,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开放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9:25及9:30-11:30、13:00-15:00,互联网投票平台开放时间为9:15-15:00 [3] 会议审议事项 - 非累积投票议案包括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以及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对中储恒科物联网系统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议案 [6][7] - 累积投票议案包括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房永斌、王海滨、李勇昭、朱桐、邹善童,独立董事候选人为张秋生、许多奇、钱琳 [7] -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议案4、5.00、6.00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4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物资储运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物流集团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8] 会议参与及登记方式 - 会议出席对象为2025年11月11日收盘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律师 [9][10][11] - 会议登记可采用现场、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登记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9:30至11:30及13:30至16:30,登记地点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12][13][14] - 股东或代理人需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及股东账户卡等文件办理登记,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12][14]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1-08 05:18
董事会换届选举 - 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提名5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1]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金雷、霍新潮、霍中菊、金锦、陈文晓,独立董事候选人为姜晏、董舟江、刘新宽,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1] -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2] 新董事会构成与任期 - 第四届董事会将由8名董事组成,包括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以及1名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 - 董事会任期自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候选人比例符合不低于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的规定 [2][3] -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 实际控制人及股权结构 - 董事长兼总经理金雷直接持有公司16.88%股份,通过控股浙江华纬控股有限公司(71.82%股权)、诸暨市珍珍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90%股权)和诸暨市鼎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3.3648%股权)合计控制公司65.63%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5][6] - 浙江华纬控股有限公司、诸暨市珍珍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诸暨市鼎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分别持有公司35.42%、10.23%和3.10%股份 [6] - 董事霍新潮(金雷表兄弟)直接持有公司1.88%股份,持有浙江华纬控股有限公司10%股份,合计控制公司5.42%股份 [7] 关键管理人员背景 - 实际控制人金雷拥有丰富企业管理经验,自2011年11月起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同时担任多家关联公司董事及高管职务,包括浙江华纬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华纬科技发展(杭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等 [4][5] - 独立董事姜晏为注册会计师,拥有多年会计师事务所从业经验,现任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包括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致远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3] - 独立董事董舟江为注册会计师,现任杭州正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并担任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15] 股东会安排 - 公司定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19][20][21] -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9:15至15:00 [20][29]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17日,会议地点为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千禧路26号公司会议室 [22][23] 资金管理决策 - 董事会审议通过增加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议案,在原有25,000万元额度基础上增加不超过20,000万元额度,总额度达45,000万元 [45] - 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45] - 增加现金管理额度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同时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 [45]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报· 2025-10-31 06:47
董事会会议情况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应出席董事9人 实际出席9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4人)[3] -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六项议案 所有议案表决结果均为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3][6][8][11][14][16] - 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包括调整公司组织架构并修订《公司章程》、新增及修订公司部分制度、提前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以及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3][5][7][10][13][15] 公司治理与制度修订 - 公司调整组织架构并修订《公司章程》 以提升治理水平[3] - 公司新增及修订多项内部管理制度 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累积投票制度等共计13项制度[6] - 多项修订后的制度及《公司章程》修订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4][6][9][12] 董事会换届选举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 进行提前换届选举[7][10] - 董事会提名俞杏英、俞啸天、姚晨华、周英、李雪萍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7] - 董事会提名张跃、罗丹、徐川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9][12] 季度报告与经营数据 - 董事会及监事会均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13][23] - 监事会确认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规定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23] - 公司披露2025年1-9月主要经营数据 但未提供具体数据 仅注明2024年1-9月未采购间苯二胺[17][19] 监事会会议情况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应出席监事3人 实际出席3人[21]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21]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23][24]
10月证监会发布新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对普通人有哪些利好?
搜狐财经· 2025-10-24 00:29
新规实施背景与目标 - 中国证监会修订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包含128条规则 [1] - 新规旨在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从根本上解决市场乱象,保障投资者利益 [1][6][10] 监管与执行机制 - 监管层将对违规行为处以重罚,行业协会将细化规则并提供操作指南 [3] - 监管机构将对公司进行治理评级,奖优惩劣,并加强对上市公司高管的培训以培养治理意识 [3] 对投资者的直接影响 - 新规与国际规则接轨,预计将吸引更多外资进入A股市场,提高A股在国际指数中的权重,为投资者提供更丰富的优质公司标的和更稳定的市场环境 [5] - 引入累积投票制使中小股东可以联合推选代表进入董事会,增加在公司决策中的话语权 [5] - 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将增强盈利能力,可能带来股价上涨和分红增加,直接提升投资回报 [5] - 新规通过堵塞公司治理漏洞、打击财务造假和提升信息透明度,降低投资者踩中“造假公司”或“退市公司”等雷区的概率 [5] 核心治理措施 - 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履行“看门人”职责,主动关注公司治理情况,避免投资者被虚假信息蒙蔽 [6] - 高管薪酬与公司业绩紧密挂钩,业绩不佳将导致薪酬降低甚至追回已发放绩效,以激励高管为公司发展努力 [6] - 信息披露必须真实、及时、完整,董事长对信息披露负有首要责任,确保投资者能及时了解公司真实情况 [6] - 要求基金、社保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行使表决权和质询权,并公开参与情况,以更好地代表中小投资者利益 [6] - 公司必须披露ESG信息,包括环保投入和碳减排目标等,以提升透明度并吸引长期投资者 [6] - 关联交易必须以市场公允价格进行,相关董事在审议时须回避,以确保交易公平公正,杜绝利益输送 [7] - 严禁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或干预公司财务和会计,保证公司资产安全 [8] - 独立董事不得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或与公司/大股东存在利益关系,其薪酬与履职效果挂钩,必须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8] - 当大股东持股超过一定比例时,选举董事必须采用累积投票制,使中小股东有机会推选代表进入董事会 [9] -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必须设立党组织并将党建要求写入公司章程,重大决策须经党委研究,以防止盲目决策和错误决策 [9]
弘元绿能: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9月)
证券之星· 2025-09-06 00:34
累积投票制总则 - 累积投票制定义为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时 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 股东拥有的投票表决权总数等于其所持股份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并可集中使用[1] - 该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或两名以上董事的议案 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但不适用于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1] - 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任期不实施交错任期制 届中补选董事任期为本届余任期限[2] 董事候选人提名 - 董事候选人由提名委员会提出建议名单 经董事会决议后以提案方式提交股东大会 每位候选人以单项提案提出[2] - 公司董事会或单独/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样资格主体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2] - 提名人需征得被提名人同意 并充分了解其职业 学历 工作经历 兼职等情况 对独立董事资格和独立性发表意见[2] 候选人资料与提案 - 董事候选人需提交真实完整个人资料 包括年龄 国籍 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 兼职情况等 并就是否存在不得担任董事情形向董事会报告[3] - 董事候选人需在股东大会前书面承诺接受提名 确认披露资料真实完整 保证当选后履行职责 独立董事需发表独立性声明[3] - 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提出董事候选人临时提案时 最迟需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交书面提案及候选人详细资料[3] 选举信息披露 - 股东大会通知需充分披露董事候选人详细资料 包括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 与控股股东关联关系 持股数量 是否受处罚等情况[4] - 除累积投票制选举外 每位董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提出[4] 投票程序 - 股东大会表决前 主持人需明确告知累积投票方式 董事会秘书需对投票方式和选票填写方法进行说明解释[4] - 累积表决票数计算方式为每位股东持有有表决权股份数乘以本次选举董事人数的乘积[4] -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选举表决分别进行 累积表决票数只能投向对应类别的董事候选人[4] 表决方法 - 股东投票时只在同意栏注明投向候选人的累积表决票数 不投反对票和弃权票[5] - 股东可将累积表决票数集中或分散投向任一董事候选人 但所投候选人人数不能超过应选董事人数[5] - 股东投票数多于累积表决票数时投票无效 所投候选人数超过应选人数时所有选票视为弃权 投票数等于或少于累积表决票数时投票有效[5] 当选确认 - 董事候选人按得票总数由高到低排列 位次在应选董事人数之前且得票总数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的候选人当选[7] - 两名及以上候选人得票总数相同且为最低时 若全部当选将超应选人数 需在两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大会进行累积投票制选举[7]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时 需在两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大会对缺额董事进行选举[8]
恒基达鑫: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9月)
证券之星· 2025-09-06 00:33
公司治理结构完善 - 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并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1] - 实施细则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制定 [1] 累积投票制定义与适用范围 - 累积投票制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且表决权可集中使用 [2] - 股东会选举董事时必须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表决分开进行 [3] - 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需在股东会通知中明确说明 [4] 投票权计算与操作方式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计算方式为持有股份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之积 [8] - 现场投票时股东需在选票标注持股数及对每位董事候选人使用的表决权数目 [9] -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按相关规则操作 [10] 董事当选规则 - 董事选举结果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合并表决结果为依据 [11] - 等额选举时候选人获有效表决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即当选若当选人数不足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二需三个月内补选 [12] - 差额选举时候选人获有效表决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且人数不超过应选名额时直接当选否则按得票数排序确定当选者 [13] 实施细则效力与执行 - 实施细则经董事会审议及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改需履行相同程序 [16] - 董事会负责实施细则的修订与解释工作 [17] - 实施细则若与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冲突则以后者规定为准 [15]
华鲁恒升: 华鲁恒升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全文)
证券之星· 2025-09-06 00:22
公司治理结构完善 - 公司修订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并规范董事选举程序 [1] - 累积投票制适用于选举两名以上董事的情况 股东投票权数为持股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之积 [1] -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进行 均采用累积投票制且投票权仅能投向对应类别候选人 [1] 投票操作规范 - 选举单名董事时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2] - 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 董事会需在股东会通知中明确采用累积投票制 [2] - 股东集中行使的表决权总数超过其全部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时投票无效 少于时有效 [2] 董事当选规则 - 董事候选人按得票数排序当选 但每位当选董事得票必须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股份的二分之一 [2] - 得票总数相等且为最低时 需对相同得票候选人进行再次选举直至选出应选人数 [2] - 当选董事得票数低于出席股东会所持投票总数二分之一时 导致缺额需在后续股东会重新选举 [2] 细则实施与修订 - 计票人员需核对选票保证投票公正有效 会议主持人需当场公布当选董事名单 [2] - 细则修订由董事会提出修改议案并报股东会批准 [3] - 细则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