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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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天热电: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30 01:14
会议基本信息 -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1] - 会议地点为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公司总部616会议室 [4]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28日上午9:15-9:25及9:30-11:30 下午13:00-15:00 [5] 参会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共计116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79,047,517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33.6029% [5] -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共计115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9,250,909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3.6129% [6] -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会议 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会议 [6] 表决结果 -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7,758,609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482% [7] - 反对1,470,600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391% [7] - 弃权21,700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7% [7]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758,609股 占出席会议且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482% [7] -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议案获得通过 [7] 法律意见结论 - 会议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4] - 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6] - 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6] - 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通过的决议具有法律效力 [8]
ST未名: 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未名医药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8-16 00:24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通知已于2025年7月31日在指定媒体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2] -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14:30在山东省淄博市齐美大厦27层召开 [2] -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9:15-15:00 [3] 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9名,代表股份135,985,3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121% [5] -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14名,代表股份7,275,6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28% [5] - 合计323名股东及代理人参与表决,代表股份143,261,0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149% [5] 议案表决结果 - 第一项议案获97.8610%同意票(140,196,722股),反对票占2.1096%(3,022,233股),弃权票占0.0294%(42,100股) [6] - 第二项议案获97.4201%同意票(139,565,062股),反对票占2.5505%(3,653,893股),弃权票占0.0294%(42,100股) [6] - 第三项议案获97.4206%同意票(139,565,762股),反对票占2.5504%(3,653,693股),弃权票占0.0290%(41,600股) [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 中小投资者对第一项议案的支持率为97.8610%,反对率为2.1096% [6] - 中小投资者对第五项议案的支持率为97.8116%,反对率为2.1395% [8] - 中小投资者对第六项议案的支持率为97.8089%,反对率为2.1425% [9] 法律程序合规性 - 会议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2][5] - 表决程序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监票流程符合规范 [5][9] - 所有议案均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7][8]
冠农股份: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8-14 00:23
会议基本情况 -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现场会议地点为公告指定地点 由董事长刘中海主持[2][3] - 会议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于2025年7月29日通过《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发布会议通知[2] - 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系统进行 交易系统投票时段为9:15-9:25、9:30-11:30、13:00-15:00 互联网系统投票时段为9:15-15:00[3] 出席会议情况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计450人 代表股份367,237,055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2638%[4] - 出席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律师 股东资格经上交所系统认证 现场人员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3][4] 议案表决结果 - 《关于2025年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票359,238,221股(占比97.8218%) 反对票7,485,034股(2.0382%) 弃权票513,800股(0.1400%)[4] - 《关于2025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票360,001,421股(占比98.0303%) 反对票6,979,934股(1.9006%) 弃权票255,700股(0.0697%)[4] - 《关于终止轮台县建设项目的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票364,442,421股(占比99.2388%) 反对票1,920,034股(0.5228%) 弃权票874,600股(0.2382%)[5] 会议程序合法性 - 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计票工作由律师与股东代表共同负责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5] - 全部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 均经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均被认定为合法有效[5]
普邦股份: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31 00:25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于2025年7月14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提议并召集[2] - 会议通知及提案内容于2025年7月1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等官方渠道公告[3]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现场会议于2025年7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同步进行[3] 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 现场及网络出席股东和股东代表共366人 代表股份合计685,012,504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5%[4] - 现场出席股东10人 代表股份650,903,849股 占表决权股份总数37.78%[4] - 网络投票股东356人 代表股份26,923,768股 中小股东共计359人 代表股份34,108,655股 占比1.9792%[4] 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结果 - 唯一审议议案为《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5] - 现场投票全部同意 650,903,849股赞成 0股反对[6] - 网络投票出现分歧 9,474,989股赞成 17,326,600股反对 122,179股弃权[6] - 合并表决结果:660,378,838股同意(占比38.32%) 17,326,600股反对 122,179股弃权 议案获得通过[6]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2][7] -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4][7] - 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决议合法有效[6][7]
东睦股份: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24 00:54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公告,公告日期距召开日超过15日,并后续发布更正补充公告 [2] - 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23日在宁波公司会议室举行,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及互联网平台同步进行,时间覆盖全天交易时段 [3] - 召集人资格及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3] 参会人员与表决权分布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5,911,200股,占公司总股份10.24% [3] - 其他参会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资格均经律师验证有效 [4] - 中小投资者(持股<5%)表决权占比显著,例如在首项议案中占与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8.5855% [5] 议案审议与表决结果 - 会议审议议案均属股东会职权范围,与通知所列事项一致,未出现修改或新增议案情形 [5] - 全部议案通过率超99%,例如《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获99.3628%同意票,反对票仅0.6315% [5][6] - 中小投资者对核心议案支持率普遍高于98.5%,反对票占比均低于1.5%,弃权票不足0.02% [6][7][8] 关联交易与资产重组事项 - 多项议案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关联交易,例如《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获99.3629%同意票 [6] - 交易文件有效性、评估定价公允性等配套议案通过率均超99.3%,显示股东对交易结构的认可 [21][22] - 涉及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中,中小投资者支持率达98.5831%,反对票仅1.4010% [21] 法律意见结论 - 律师认定本次股东会召集程序、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决议合法有效 [29] - 特别强调会议全过程遵循《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的核查要求,事实认定真实完整 [2][29]
晨化股份: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23 22:18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由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公告日期距召开日期达15日[2][3] - 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在9:15-15:00开放[3] - 律师认为召集人资格及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4] 股东会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70人,代表股份66,719,908股(占比31.03%),其中现场出席18人(持股66,204,148股,占比30.80%),网络投票52人(持股515,760股,占比0.24%)[5] - 中小投资者股东63人,代表股份6,883,439股(占比3.20%),其资格经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出席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6] 议案审议与表决结果 - 审议议案与通知内容一致,未发生临时修改,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第五届董事会成员[6]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于子洲等5人获同意票66,227,249股(占比99.26%),中小投资者同意票占比92.84%-92.84%[6][7] - 独立董事候选人徐高彦等3人获同意票66,227,166股(占比99.26%),中小投资者同意票占比92.84%[8] - 其他议案通过率均超99.26%,中小投资者最高反对比例0.81%(55,680股),弃权票占比均低于0.01%[9][10][11][13] 法律意见结论 - 律师确认股东会召集程序、出席资格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要求[14]
国金证券: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18 22:08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于2025年6月18日在成都市青羊区成证大厦16楼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冉云主持现场会议,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15至15:00 [3] - 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于会前发布通知并披露相关决议公告 [3] - 实际召开时间、地点及审议议案与公告内容完全一致 [4] 股东出席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498,717,405股,占总股本40.6873% [4] - 网络投票股东553人,代表股份80,263,790股,占比2.1790%,中小投资者合计554人 [4] -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29,059,102股不计入表决权股份总数,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683,500,408股 [4] 议案表决结果 - 全部议案均以高票通过,A股股东平均同意率超过99%,中小投资者同意率普遍高于96% [7][8][9] - 关联交易议案中,长沙涌金、涌金投资等关联股东依法回避表决 [7] - 董事会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冉云、姜文国等候选人得票率均超99% [9][10] 法律意见结论 - 律师确认股东会程序合法有效,出席人员资格符合规定,表决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10] - 会议全过程遵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要求 [10]
长联科技: 关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16 17:11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31日通过巨潮资讯网发布,载明会议届次、时间、方式、股权登记日等关键信息 [6][7] - 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16日在东莞公司总部召开,董事长卢开平主持,网络投票同步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投票时段为9:15至15:00 [8][9] - 召集程序及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实际时间地点与通知一致 [6][8][9] 股东会出席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9名,代表股份6104万股(占总股本67.66%),网络投票股东120名,代表26.06万股(0.29%) [9][10] - 合计129名股东参与表决,代表股份6130.06万股(67.95%),其中中小股东122名,代表446.97万股(4.95%) [10]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律师列席会议,出席人员资格经核查合法有效 [10][11] 议案表决结果 - 议案一获同意6125.72万股(99.93%),反对33.4万股(0.05%),弃权9940股(0.02%),中小股东同意比例99.03% [12][13] - 议案二作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同意6127.08万股(99.95%),超过三分之二表决权通过,中小股东同意比例99.33% [13][14] - 表决程序由股东代表、监事及律师监督,合并统计现场与网络投票结果,程序符合法规要求 [12][14] 法律意见结论 - 律师认定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4] - 法律意见书由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李晓丽、马卓檀、孙磊签署,出具正本两份 [15]
学大教育: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10 20:57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由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召集,并于2025年5月24日发布会议通知,公告了会议时间、地点、表决方式等关键事项 [3][4] - 股东会于2025年6月10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9:15-15:00,实际召开情况与公告完全一致 [4][5] - 律师确认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5] 参会人员与召集人资格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5日,现场及网络投票股东共27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9,497,860股,占登记日总表决权股份的56.12% [5] - 出席人员包括董事、监事、高管及律师,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由交易所系统认证 [5][6] - 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6] 表决程序与结果 - 审议议案与通知内容完全一致,未出现临时提案或修改原议案情形 [6] - 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表决按《公司法》规定计票监票,未收到异议 [8] - 全部议案通过率超94%,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案获94.23%同意票,反对票占5.76% [8] - 选举非独立董事议案中,金鑫以58,780,740同意票当选,中小股东单独计票同意28,444,908股 [9][10] - 独立董事选举议案中,石伟平获最高支持率58,781,231票,中小股东同意28,445,399股 [10] 法律意见结论 - 律师认定股东会召集程序、出席资格、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11]
新华联: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见证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09 20:13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摘要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5月19日通过召开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并于5月20日发布正式会议通知[2] - 股东会于2025年6月9日13:30准时召开,由董事长马晨山主持,与通知内容完全一致[3] -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分时段进行,其中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11:30及13:00-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为9:15-15:00全天开放[3] 参会人员构成 - 现场参会股东及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数未披露具体数据[4] - 网络投票股东达467人,代表股份322,265,319股,占总股本5.4883%[4]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见证律师均出席列席会议[4] 议案表决情况 - 全部11项议案均获通过,整体赞成率均超过99.5%[4][5][6][7][9][12][13] - 中小股东表决赞成率普遍高于97%,其中最高达97.3197%(议案11)[12] - 特别决议案获得1,513,285,841股同意,占比99.9608%[13] - 董事选举议案中,候选人分别获得1,498,725,126股和1,500,210,495股同意[14][15] 法律合规性结论 - 股东会程序完全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3][4][15] - 会议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4][15] - 表决结果经见证确认具有法律效力[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