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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神华: 《2025年上半年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20:17
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 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由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60%股权 是公司的关联方 [1] - 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为1,750,000万元人民币 其中国家能源集团占比60.00% 中国神华占比32.57% [1] - 财务公司获准经营的业务范围包括吸收成员单位存款 办理成员单位贷款 票据贴现 资金结算 委托贷款 债券承销 同业拆借及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等 [1] 内部控制体系 - 财务公司建立了以股东会 董事会 监事会为核心的现代法人治理结构 股东会为最高决策机构 董事会决定重大事项 总经理负责日常经营管理 [2] - 财务公司设立了对董事会负责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 并建立了风险管理与法律事务部和审计稽核部 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 [2] - 财务公司编制了《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及配套制度 构建了基于风险矩阵的识别与评估体系 实现对各类业务风险的动态监测和分级管控 [2][3] - 财务公司建立了覆盖结算管理 存款管理 资金计划管理 信贷业务的全流程制度体系 明确各业务环节的操作规范与风险控制要求 [4][5][6] 业务风险控制措施 - 结算业务方面 财务公司制定了《结算管理办法》《银行结算账户对账管理办法》等制度 通过全球金融管理服务平台实现资金结算 保障安全快捷 [4] - 存款管理方面 财务公司制定了《协定存款管理办法》《定期存款管理办法》等制度 严格审查开销户及预留印鉴 保障成员单位资金安全 [4] - 信贷业务实行贷前调查 贷中审查和贷后检查 并实行审贷分离 分级审批 每笔业务需经信贷管理部审查 风险合规审核及信贷业务审查委员会审议 [6] - 投资业务以"安全性 流动性 收益性"为原则 投资总额不高于资本净额70% 设立投资业务台账并定期对账 确保账实相符 [7][8] - 财务公司持续优化信用风险管理机制 强化受托支付管理 严格审查贷款用途与流向 维持零不良 信贷资产质量处于可控区间 [6][7] 信息科技与系统控制 - 财务公司建立健全信息科技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 严格划分信息系统开发 测试 生产运行与使用部门职责 [8] - 信息系统涵盖资金结算 网上银行 财务核算 资金监控 信贷管理 风险管理 客户管理等功能 构建了完整业务流程和保障制度 [8][9] - 财务公司分期建设风险管理信息化项目 借助信息化管理手段将规范性要求固化于系统中 实现对风险的动态管理 [9] 经营与财务表现 - 截至2025年06月30日 财务公司资产总额为307,723百万元 负债合计268,848百万元 所有者权益38,875百万元 [10] - 2025年1-6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236百万元 利润总额2,311百万元 税后净利润1,799百万元 [10] - 财务公司存放中央银行款项132.77亿元 存放同业款项181.79亿元 吸收成员单位存款2,685.88亿元 发放贷款及垫款1,988.51亿元 [10] 关联金融业务情况 - 中国神华集团与财务公司开展存贷款等金融业务 截至2025年06月30日 在财务公司存 贷款比例分别为46%和41% [17][18] - 财务公司2025年向集团提供的综合授信每日最高余额为100,000百万元 实际发生票据贴现327百万元 开具承兑汇票1,496百万元 [17] - 集团货币资金余额1,616亿元(不含结构性存款71亿元) 在其他银行存款871亿元 贷款207亿元 [18] 监管合规与风险状况 - 财务公司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规定 业务运营合法合规 风险管理体系健全且运行有效 [9][12] - 未发生支付 大额贷款逾期 重要信息系统严重故障 被抢劫或诈骗等重大事项 未受到过监管部门行政处罚 [13] - 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或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情形 [13][19]
宜宾纸业: 关于对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19:44
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 财务公司于2014年5月5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批准设立 为非银行金融机构 注册地位于宜宾市翠屏区岷江西路150号 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法定代表人为代宁 [1] - 财务公司所属行业为货币金融服务 持有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97H251150001)和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 [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为308,561.92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包括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42.25%)、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40.56%)及农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2.64%) [1] 内部控制体系 - 财务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下设专业委员会(战略与预算委员会、风控合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明确划分职责权限 确保科学规范运作 [3][4][5][6][7][8][9][10][11] - 财务公司设立风控合规部作为日常风险管理平台 独立于业务部门 负责风险监测、合规管理及内控评价 同时设立审计稽核部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 对经济活动全程进行内部稽核和监督 [12][13][20] - 财务公司针对各项业务制定详细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 包括资金计划管理、存款业务、结算业务、信贷业务、同业业务等 通过分级授权、审贷分离、集体决策等机制控制风险 [14][15][16][17][18][19] 经营管理与风险状况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财务公司资产总额为6,658,348.55万元 其中存放中央银行款项314,990.19万元 存放同业款项792,695.63万元 贷款和贴现资产3,277,240.08万元 吸收存款5,956,208.64万元 [22] - 2025年1-6月 财务公司实现营业净收入21,543.82万元 拨备前利润17,235.81万元 营业利润17,591.98万元 [22] - 财务公司所有监管指标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要求 包括贷款比例、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比例、自有固定资产比例等 未发现违规经营行为 [23][24] 信息系统与数据安全 - 财务公司核心业务系统由科蓝软件公司开发 数据服务器自主运维 所有数据传输均加密处理并实现异地备份及金融级安全认证 截至2025年6月30日已投入使用核心业务系统、信贷业务系统、投融资业务系统、反洗钱系统等 [21] - 财务公司成立信息安全领导小组 制定《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计算机安全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 提升员工信息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并规范操作流程 [21] 关联业务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6,156.02万元 贷款余额为111,739.00万元 未发生资金头寸不足导致的延迟付款情况 [24] - 财务公司信贷业务对象仅限于五粮液集团成员单位及下游产业链交易对手 严格执行审贷分离和分级审批制度 [17][18]
ST帕瓦: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19:44
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1][2]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 公司A股股票于2025年5月6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1][2] - 公司每月披露一次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1] 公司管理层和财务人员调整及培训 - 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张宝辞去董事长、总经理职务并不再代理董事会秘书 [2] - 公司选举王宝良担任董事长、总经理并任法定代表人 聘任濮卫锋担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 - 原财务总监袁建军辞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 由董事会秘书濮卫锋代行财务总监职责 [2] - 公司财务部门已进行两次内部财会专业知识培训 重点学习《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等相关法规 [3][4] - 公司通过董监高微信群不定期推送A股市场公司违规案例 警示合规重要性 [4] 公司内部控制改进措施 - 公司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及专业管理咨询机构 对公司内控进行全面梳理和缺陷审查 [2][5] - 公司加强内部审计人员配置 后续将招聘更专业的内部审计人员 [5] - 公司优化股东大会会议流程 增加股东专项交流环节以发挥股东方监督作用 [5] - 公司修订并完善相关会计政策、核算流程 加强财务与业务人员间的沟通与协作 [4] 资金占用及追讨情况 -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宝通过供应商占用公司资金14142万元 占用销售货款4991.88万元 合计占用资金本金19133.88万元 [6] - 截至公告披露日 公司已收到张宝归还的占用款项3000万元 公司将持续督促归还本金及利息 [6] - 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张宝涉嫌职务侵占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6]
中储股份: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物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19:22
物流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 物流财务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获得金融许可证 3月27日获得营业执照 注册资本30亿元人民币 由中国物流集团全资控股[1] - 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梅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外大街 经营范围包括吸收成员单位存款 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及票据贴现 资金结算与收付 委托贷款 债券承销等非银行金融业务[1] - 控股股东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额30亿元 持股比例100%[1] 风险管理架构 - 公司建立以股东 董事会 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为主体的治理结构 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1] - 组织结构分工合理 职责明确 形成部门间岗位间相互监督制约的风险控制机制 各部门按职能分工进行风险识别与评估[2] - 设立独立结算业务部负责资金集中管理及风险管控 信贷审查委员会和信贷业务部实行统一信贷管理 严格执行审贷分离和分级授权审批制度[3] 内部控制体系 - 制定多项资金结算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 包括单位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人民币存款业务管理办法 人民币结算业务管理办法[3] - 建立同业授信业务管理办法 规范同业操作行为 构建同业业务准入白名单体系 严格交易对手准入和名单制管理[4] - 设立独立审计稽核部 制定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成立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4][5] 信息科技管理 - 经理层下设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 设立科技信息部统筹管理 已实现信息化管理 拥有网上银行系统 新一代票据系统等十余个信息系统[6] - 信息系统平台通过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认证 建立业务连续性监控体系 制定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办法 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等制度规程[6] - 对网络安全 系统设备维护 灾备应急处理 用户权限管理等做了详细规定 形成制度化电子化流程化的风险防范体系[6] 经营与财务状况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公司资产总额111.30亿元 其中发放贷款和垫款68.74亿元 负债总额81.51亿元 其中吸收存款80.99亿元[7] - 所有者权益29.80亿元 2025年上半年营业总收入0.61亿元 净利润-0.33亿元 主要因成立初期计提贷款拨备影响[7] - 各项监管指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要求 均在合理范围内 未发现重大风险[7][8] 关联业务与风险评估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中储股份在物流财务公司存款余额未披露具体数字 但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被认为风险可控[9] - 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内部控制制度完备 未发现违反监管规定的经营情形 财务数据和监管指标均合理[9]
中国船舶: 中国船舶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证券之星· 2025-08-29 19:12
董事会决议 -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在上海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 全体4名独立董事参与表决 [1] - 会议审议通过《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上半年风险持续评估报告》预案 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 中船财务公司运营状况 - 中船财务持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建立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1] - 公司资金充裕且运营正常 资产质量良好 资本充足率较高 拨备充足 金融服务业务风险可控 [1] - 未发现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投资及信息管理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1] 后续程序 - 该预案需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进行后续审议 [2]
海天瑞声: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29 18:24
内部审计制度框架 -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旨在规范审计工作并提升质量 保护投资者权益 依据包括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1] - 内部审计定义为由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 风险管理 财务信息真实性及经营活动效果的评价活动[1] - 内部控制目标涵盖合规经营 效率提升 资产安全及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1] 审计组织架构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 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 独立董事占多数且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2] - 设立审计部负责监督检查业务活动 风险管理 内部控制和财务信息 对董事会负责并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2] - 审计部配置专职人员 负责人由董事会任免且必须专职 保持独立性 不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2] 审计职责范围 - 审计部职责包括评估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 审计财务资料合法性合规性 协助反舞弊机制及季度报告工作[2] - 审计工作以业务环节为基础 涵盖经营活动所有环节如销售 采购 存货 资金管理等 可根据行业特点调整[3] - 审计证据需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可靠性 工作底稿需完整记录 保存时间不少于十年[4] 审计实施流程 - 审计部需配合外部审计单位沟通 提供支持协作[4] - 年度和半年度结束后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审计报告 反映内部控制缺陷并追踪改进措施[4] - 审计部负责组织实施内部控制评价 每年向董事会提交评价报告 说明审查目的范围结论及建议[5] 重点审查领域 - 审查评价范围包括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内部控制 重点关注大额资金往来 投资 资产交易 担保 关联交易等事项[5] - 对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督促整改并进行后续审查 监督措施落实 纳入年度审计计划[5] 信息披露要求 - 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风险时及时报告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需向交易所报告并披露[7] - 审计委员会督促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表 披露整改情况[7] - 公司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需包括董事会声明 评价总体情况 依据范围程序方法 缺陷认定 整改措施及有效性结论[7] 监督与奖惩机制 - 将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重要指标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查处违规责任人[7] - 对成绩显著审计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对玩忽职守者予以处分 发现重大问题追究责任并向交易所报告[8]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8]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 若冲突需及时修订并报董事会审议[8]
泰瑞机器: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9 18:24
核心观点 - 公司修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旨在规范内部审计流程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 确保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1] - 内部审计通过独立 客观 公正的监督和咨询活动 检查评价业务活动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健全性 合法性和有效性 促进企业完善治理 增加价值和目标实现 [1] - 审计部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 发现重大问题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 [1] 组织领导与机构设置 - 公司设立独立审计部 独立于其他机构和部门 不得置于财务部门领导之下或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2] - 内部审计人员需具备较高政策水平 必要专业知识 熟悉企业经营管理 财务会计业务和财经法规 精通审计业务并保持职业谨慎 [2] - 审计部拥有参加重大决策会议 获取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信息 调查核实审计事项 制止违法违规行为 经授权封存相关资料等权限 [2][3] 审计职责与范围 - 审计部职责包括检查和评估内部控制制度完整性 合理性及有效性 审计财务资料合法性 合规性 真实性和完整性 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 [3]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和发现问题 每年度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督促整改内部控制缺陷并监督落实情况 [4] - 审计范围涵盖内部控制审计 专项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 经济效益审计和财务审计 分别针对内部控制制度 投资项目 经济纠纷 负责人任期业绩 经营活动经济性以及资产负债真实性等进行审计 [5][6] 工作程序与要求 - 公司制定内部控制自查制度和年度自查计划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包括评价依据 范围 程序 方法 缺陷认定及整改措施等内容 [7]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使用 担保 关联交易 证券投资等重大事件实施情况以及大额资金往来情况 发现违法违规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7] - 内部审计需在重要对外投资 购买出售资产 对外担保 关联交易等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 重点关注审批程序 合同履行 投资风险 担保风险 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等内容 [8][9][10] 审计整改与成果利用 - 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 需在收到审计意见书之日起三十天内以书面形式上报整改情况 [11] - 内部审计部门建立健全审计成果利用机制 将审计整改纳入后续审计范围 督促检查被审计单位审计意见执行情况 [11] - 审计事项按照档案管理办法建立审计档案 定期移交档案管理部门管理 [11] 保密与奖惩规定 - 内部审计人员需严格遵守审计职业道德规范 执行回避原则 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提供和披露审计资料和工作记录 [12] - 公司建立健全内部审计部门与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与履行职责的保障机制 支持内审工作 创造必要工作条件 对显著成绩内部审计人员给予奖励 [13] - 对打击报复内部审计人员的行为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对滥用职权 徇私舞弊 玩忽职守 泄露秘密的内部审计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涉嫌犯罪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3]
中国铁建: 中国铁建关于中国铁建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17:25
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 财务公司于2012年4月18日开业 注册资本90亿元人民币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4% 中国铁道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 [1] -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0号院 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为周仲华 [1] - 经营范围包括吸收成员单位存款 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及票据贴现 资金结算与收付 委托贷款 债券承销 同业拆借等九项业务 [1][2] 内部控制体系 - 法人治理结构健全 设立股东会 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 经理层和职能部门 形成决策 执行 监督三系统制衡机制 [2] - 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 审计管理委员会 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 分别负责风险政策制定 审计监督和战略规划 [3][4][5] - 经理层下设信贷审查委员会 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 定价管理委员会 负责信贷审批 数字化转型和金融产品定价 [5][6] - 设立11个职能部门 包括风险控制与法律合规部 审计监督部 分别负责全面风险管理和独立审计监督 [6][7] 风险管理措施 - 建立风险管理三道防线:业务部门为第一道防线 风险控制部门为第二道防线 审计监督部门为第三道防线 [7] - 结算业务通过核心系统控制 支持多级授权审批和网上对账 保障资金安全 [8] - 信贷业务执行贷前调查 贷中审查 贷后检查制度 所有贷款均为正常类 无逾期或不良贷款 [10] - 投资业务仅限低风险固定收益类资产 如国债 AAA级企业债券 货币基金 并实施智能化风险监控 [11] - 信息系统实行两地三中心架构 部署防火墙 数字证书认证和灾备演练 确保数据安全 [12] 经营与监管状况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财务公司资产总额1208.54亿元 负债总额1064.00亿元 所有者权益144.55亿元 净利润5.36亿元 [13] - 所有监管指标符合要求 资本充足率及不良资产率等均处于合理范围 [13][14] - 关联方存贷款业务风险可控 控股股东存款余额7.70亿元 贷款余额16.83亿元 定价公允且审议程序合规 [14][15] 总体风险评估 - 财务公司经营资质合法 各项业务符合监管规定 风险管理体系有效且无重大缺陷 [16] - 与关联方金融业务风险可控 资产负债比例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要求 [16]
上海环境: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8-28 00:41
审计委员会设立依据与目的 - 为加强董事会决策功能 确保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 提高公司内部控制能力 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而设立 [1] - 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设立 [1] -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2] 人员组成与任职要求 - 委员会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2名 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主任 [4] - 委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选举产生 [5] - 主任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负责召集和主持工作 [6]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 届满可连选连任 [7] 职责权限范围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4] - 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包括: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 会计政策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等 [4][5] - 审阅财务会计报告 对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 重点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 监督整改情况 [5] - 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信息披露职责 发现违法违规问题需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5] 内外部审计监督机制 - 公司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 内容包括内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和发现问题 每年度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2] - 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审核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 不受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影响 [5] - 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外部审计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及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6] - 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使用 担保 关联交易 证券投资 衍生品交易 财务资助 资产购买出售 对外投资等重大事件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7][8] 会议机制与议事规则 - 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 临时会议由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主任认为有必要时召开 [8]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 必要时可采用视频 电话或其他方式召开 [9]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决议需经审计委员会成员过半数通过 [9] - 会议记录由公司审计部负责保存 保存期限至少十年 [10] 信息报告与披露要求 - 审计部发现相关重大问题或线索 应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 [6]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 或保荐人 会计师事务所指出内部控制有效性存在重大缺陷时 董事会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披露 [8]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 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包括履行职责情况和会议召开情况 [8]
上海环境: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28 00:41
内部控制评价制度框架 - 制度旨在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 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并防范各类风险 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上交所相关监管指引制定 [1] - 适用范围涵盖公司及持股50%以上的绝对控股子公司和拥有实际控制权的相对控股子公司 包括各职能部门、事业部及所辖项目公司 [1] - 内部控制评价分为三个层面:管理层自查自评 审计部检查监督 董事会最终评价并披露报告 [1] 职责分工与责任体系 - 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和监督评价工作 管理层负责日常运行和自评执行 [2] - 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纳入公司及子公司考评体系 管理层对重大舞弊行为承担责任 检查监督人员对无法发现的舞弊行为免责 [2] - 各级公司管理层负责执行自评工作 并对自评问卷的准确性、恰当性和真实性负责 [4] 自我评估执行机制 - 每年各级子公司流程操作人员需对负责的内部控制活动进行设计和执行有效性评价 填制问卷并提交管理层声明书 [2] - 自评必须有样本支持 样本选择需符合审计部要求 问卷和支持文档分别由党群工作部和流程部门存档 保存时间不少于一年 [3][4] - 自评发现问题汇总后由上级单位编制《内部控制工作总结报告》 最终由审计部汇总报总裁审核 [2] 检查监督工作方案 - 审计部根据法律法规、经营特点和发展目标制定年度检查监督计划 作为评价依据 并在每年一季度报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 [4] - 重大事项如对外投资、关联交易、担保、募集资金使用等应作为检查监督的重点关注事项 [4] - 制定计划时需合理关注可能存在的舞弊风险 [4] 检查监督工作执行 - 审计部根据管理层自评结果执行独立检查 实施前需向被检查单位送达通知书 被检查单位需配合准备工作 [5] - 检查内容至少涵盖风险评估覆盖性、控制设计适当性、组织有效性、自评执行情况、整改机制及重大风险事故处理等 [5] - 检查人员需深入调查并采用恰当测试方法 将执行过程和证据记录于工作底稿 相关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十年 [5][6] 缺陷认定与评价标准 - 内部控制缺陷分为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 需从定性和定量角度衡量是否构成缺陷 [7] - 缺陷根据严重程度分为一般缺陷、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 认定重大缺陷需考虑多一般缺陷组合、控制活动相互作用及补偿性控制等因素 [7] - 审计部确认缺陷后向被检查单位出具《整改通知书》 被检查单位需在2个月内报告整改情况 [7][8] 报告与跟踪机制 - 被检查单位决定不采取纠正措施时需书面解释 审计部需将结果和解释报告管理层 [8] - 发现重大缺陷或风险时需及时报审计委员会 由委员会出具评估意见并报董事会 按监管要求披露缺陷环节、后果及补救措施 [8] - 检查监督结果作为完善内部控制、提高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的重要依据 管理层和董事会根据结论实施奖励或惩戒 [8] 自我评价报告披露 - 审计委员会根据检查监督结果草拟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审议财务报告时需对自评报告形成决议 [9] - 自评报告需与年度财务报告同步披露 会计师事务所需参照主管部门规定对报告进行核实评价 [9] 附则规定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后实施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