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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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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恩电气: 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27 00:17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示情况 - 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 [1] - 激励对象名单于2025年6月14日至6月25日在公司内部系统公示,公示期10天,未收到任何异议 [2] - 公示文件包括《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及《激励对象名单》,均通过巨潮资讯网披露 [2] 监事会核查程序 - 核查材料涵盖激励对象身份证件、劳动合同、任职文件及职务信息 [3] - 核查依据包括《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规 [3] 激励对象资格认定 - 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含子公司)在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排除独立董事、监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等关联方 [3] - 确认激励对象无《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市场禁入或行政处罚等禁止情形 [3] - 监事会认定激励对象任职资格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激励计划要求 [3][5] 监事会结论 - 公示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 - 激励对象信息真实准确,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3][5]
捷安高科: 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25 02:08
股权激励计划归属核查 - 公司监事会审核通过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45名激励对象名单,确认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1] - 激励对象均未出现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且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1] - 激励对象满足《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达成[1][2] 监事会决议 - 监事会基于《公司法》《证券法》等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对归属对象名单进行充分讨论后形成一致意见[1] - 监事会正式批准本次归属期激励对象名单的执行[2]
学大教育: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25 01:48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情况 - 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条件已达成 378名激励对象符合资格 可解除限售股票120.72万股 [1] - 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已达成 229名激励对象符合资格 可解除限售股票53.485万股 [2]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 因27名激励对象离职(首次15名+预留12名) 公司回购注销未解除限售股票16.47万股 [2] - 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每股16.03元 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每股19.24元 [2] 合规性说明 - 所有解除限售及回购操作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交所监管指南要求 [1][2] - 相关事项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1][2]
学大教育: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6-25 01:47
股权激励计划进展 -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条件已达成,378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120.72万股,占总股本0.99% [4] - 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已达成,229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53.485万股,占总股本0.44% [5] - 首次授予部分15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1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资格,其未解除限售股票将被回购注销 [6] 业绩考核指标 - 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要求2023-2024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3亿元,公司2023年实际净利润2.25亿元已达标 [4] - 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要求2024年净利润不低于8000万元,公司2024年实际净利润达标 [5] -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首次授予378人及预留授予229人均满足条件 [4][5] 股票回购安排 - 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14.46元/股(含1.5%年化利息),预留部分回购价格14.26元/股(含1.5%年化利息) [6] - 总回购数量16.47万股(首次13.44万+预留3.03万),涉及资金总额237.55万元,使用公司自有资金 [6] - 回购注销事项已通过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6] 程序履行情况 - 2023年6月9日董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6月30日股东大会批准 [2] - 2023年7月17日调整授予事项,7月26日完成首次授予登记 [2] - 2024年6月19日董事会审议预留授予,6月28日完成预留授予登记 [3]
邵阳液压: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3 22:40
股权激励计划审批程序 - 2023年4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同日监事会审议通过并核查激励对象名单 [1] - 2023年4月24日董事会审议通过草案修订稿,监事会同步通过修订稿 [2] - 2023年4月26日至5月5日公示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未收到异议并于5月6日发表核查意见 [2] - 2023年5月12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 [3] - 2023年5月25日董事会调整激励计划事项并审议通过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议案,监事会核实对象名单 [3] - 2023年8月25日董事会审议通过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议案,监事会核实对象名单 [3] 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 - 2024年4月1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议案 [4] - 2024年4月24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议案 [4] - 2024年5月28日董事会调整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4] - 2025年4月7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及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议案 [5] - 2025年5月16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议案 [5] - 2025年6月23日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激励计划事项 [5] 价格调整机制 - 根据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现0.2元),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8.54元/股调整为8.52元/股 [5] - 因离职需回购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价格调整为8.52元/股,因业绩不达标回购的价格调整为8.52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5] - 本次调整基于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 调整影响与合规性 - 价格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调整符合规定且未损害股东利益 [6] - 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调整程序及内容合法合规 [6]
神马电力: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23 19:29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回购注销 - 公司对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回购价格调整及部分股票注销 [1] - 第一期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从7.95元/股调整为7.69元/股,因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息0.26元 [21] - 第二期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从9.49元/股调整为9.23元/股,同样因每股派息0.26元 [22] - 第三期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保持11.63元/股不变 [26]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 第一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12名激励对象共计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1名激励对象 [10][11] - 第二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11名激励对象72.71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18.18万股 [14][15] - 第三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 [19][20] 回购注销具体情况 - 第一期激励计划回购注销3名离职人员合计21.2134万股限制性股票 [23][24] - 第二期激励计划回购注销1名离职人员7.5029万股限制性股票 [25] - 第三期激励计划回购注销2名离职人员29.1589万股限制性股票 [26] 法律程序履行 - 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获得必要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和授权 [10][12][17] -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的义务 [26] - 公司尚需就注册资本减少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7]
华勤技术: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20 20:29
华勤技术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展 核心法律程序与授权 - 2023年12月12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 [6] - 2024年1月5日股东大会批准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 [6] - 2024年1月8日董事会完成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程序调整及对象确认 [6] - 2025年4月23日董事会审议通过首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方案 [6] 首次解除限售期执行情况 - 首个解除限售期于2025年2月6日届满(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4年2月6日) [6] - 125名激励对象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954,107股 [8] - 公司层面业绩达标: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28.76%(基准为2023年)或净利润增长率8.10% [8] - 个人层面考核:125人评级为S/A(100%解除限售),10人评级为C(50%解除限售),7人因降职/D评级不解除 [8]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安排 - 回购总量136,040股,包含离职人员11,313股、绩效不达标99,554股及降职调减25,173股 [9] - 回购价格调整为27.04元/股(原27.94元/股,因2024年拟每10股派息9元) [10][12] - 预计回购资金总额3,678,521.6元 [10] - 股本结构变动后有限售流通股减少至444,323,651股,总股本降至1,015,754,580股 [11] 价格调整机制 - 回购价格调整公式为P=P0-V(P0为调整前价格,V为每股派息额) [13] - 2024年利润分配实施后首次授予价格由27.94元/股调至27.04元/股 [13]
思瑞浦: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0 19:34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思瑞浦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6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德军主持 [1] - 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6月16日发出,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监事会审议通过以72.81元/股的价格向72名激励对象授予1,186,44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确定为2025年6月20日 [1] - 表决结果为全票通过(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闲置募集资金管理 - 批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2025年8月4日至2026年8月3日期间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2] - 资金使用可在授权额度内循环滚动,旨在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并获得投资收益 [2] - 监事会认定该议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
雷尔伟: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20 19:34
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核心内容 - 激励计划采取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形式 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 拟授予总量100万股 占公告日股本总额0.46% [10][11] - 激励对象共计34人 包括董事长王冲等4名高管及30名核心技术骨干 个人获授数量最高15万股 最低4.26万股 [10] - 授予价格定为8.55元/股 不低于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60%与前20个交易日均价60%的较高者 [14] - 考核期设定为2025-2026年 分两期归属 每期50% 要求2025年营业收入较2024年增长不低于5% 2026年增长不低于10% [16] - 个人绩效考核分四档 优秀者可100%归属 基本称职及以下则取消当期归属资格 [17][18] 激励计划实施程序 - 已通过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王冲等3人回避表决 [19][20] - 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 并将进行10天激励对象名单公示 [21] - 授予后需在60日内完成公告 逾期未完成将终止计划 [11][12] 合规性审查要点 - 公司为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证券代码301016 不存在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3][6] - 计划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创业板相关规则要求 [6][9][14]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资金来源均为自筹资金 [22]
信测标准: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0 19:22
股权激励计划执行情况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143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1,787,948股,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9.51% [6][7][12]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从初始166.22万股调整为164.77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从202人调整为173人,因29名激励对象放弃认购14,500股 [13] -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53人共493,360股,占当时总股本0.43%,授予价格12.49元/股,上市日期为2022年9月30日 [3] 股份变动及回购注销 - 因激励对象离职及绩效考核未达标,累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428,970股(首次授予部分174,250股+254,720股)[3][5][16] - 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总股本保持228,988,179股不变,有限售条件股份比例从33.66%降至32.88%,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占比从0.94%降至0.16% [18] - 2022年实施每10股转增4.5股,2024年实施每10股转增4股,导致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从初始164.77万股增至461.54万股 [16][17] 业绩考核达成情况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目标为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20%,实际达成增长率119.81% [11][12] - 2021年归母净利润为8,156.03万元,2024年未扣除激励成本的净利润为1.76亿元,达到公司层面考核要求 [11][12] -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A-D档对应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100%/80%/60%/0%,本次143名激励对象均符合100%解除限售条件 [12] 激励对象结构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3名董事/高管合计解除限售462,435股,140名核心技术/中层管理人员解除限售1,325,513股 [12] - 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43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187,467股,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152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996,583股 [6] - 激励对象人数从初始202人降至当前143人,主要因离职及绩效考核未达标导致 [13][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