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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凯科技: 内部审计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5-12 21:40
核心观点 - 公司建立全面内部审计制度以加强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及财务信息真实性 确保合规经营和信息披露质量 [1][2][3] 审计组织架构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 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且独立董事占多数 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6] - 设立独立内部审计部门 直接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不与财务部门合并办公 [7][10] - 配置专职内部审计人员 部门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及董事会任免 需披露其背景信息 [8][9] 审计职责范围 - 审计覆盖所有经营环节 包括销货收款、采购付款、资金管理、投资融资及信息披露等 [17] - 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审计工作进展及发现问题 [13] - 年度审计计划需包含对外投资、资产交易、担保、关联交易及募集资金使用等必备事项 [14] 关键审计重点 - 对外投资需审计审批程序、合同履行、项目可行性及风险控制 重点关注证券投资和委托理财的合规性 [24] - 资产交易需审计审批程序、合同履行及资产状况 包括担保抵押等限制情况 [25] - 对外担保需审计审批程序、担保风险及反担保可行性 并专人跟踪被担保方经营状况 [26] - 关联交易需审计审批程序、定价公允性及是否损害公司利益 关联方需回避表决 [27] - 每季度审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检查专项账户管理、投资进度及是否存在挪用 [28] - 业绩快报披露前需审计会计准则遵循性、会计政策变更及持续经营假设 [29] 信息披露要求 - 董事会需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包含缺陷认定、整改措施及有效性结论 [31] - 年度报告披露时需同步公开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 [34] - 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董事会需专项说明影响程度及整改措施 [33] 监督管理机制 - 将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对违规责任人进行查处 [35] - 对拒绝配合审计、提供虚假资料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及个人进行处理 [37] - 对审计人员失职、隐瞒问题或泄露商业秘密等行为进行处理 涉嫌犯罪则移送司法 [38][18]
富岭股份: 内部审计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5-12 20:30
内部审计制度总则 - 内部审计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并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依据包括《公司法》《审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1] - 内部审计是对公司财务收支及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系统审计与监督 目的包括严肃财经纪律、促进廉政建设、维护合法权益、改善经营管理、降低成本和提升效益[1] - 公司所有事业部及控股子公司均需接受内部审计监督[1] 审计任务与范围 - 审计任务为确保国家财经政策、法规制度及财经纪律在公司正确执行 强化管理并为提高经济效益服务[1] - 审计范围涵盖年度财务计划或预算的执行和决算、财务收支与经济往来的真实性与合法性、控股子公司经济效益审计、中层干部或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内部控制制度设计与执行情况审查、经营管理重要问题专项审计调查以及领导交办事宜[1] 审计依据与权限 - 内部审计依据包括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公司规章制度及董事会决议、公司经营方针计划目标、经营责任单位目标以及总经理制定的管理措施[2] - 审计机构权限包括召开审计工作会议、参与重大经济决策可行性论证、要求报送计划预算决算报表及文件资料、审核凭证账表决算检查资产财产、调查审计事项并索取证明材料、对严重违规行为经批准做出临时制止决定、对阻挠行为采取临时措施并追究责任建议以及提出管理改进和违规处理意见[2] 审计工作程序 - 审计项目计划需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实施前三日书面通知被审计单位(突击性审计除外)[2] - 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可随时提出改进建议 审计终结需提出审计报告并征求被审单位意见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批准的审计意见书和决定送达后被审计单位必须执行并进行财务调整[3][4] - 对主要项目进行后续审计检查意见采纳和执行情况 对拒不执行的单位及负责人审计机构向分管领导提出处置意见 被审计单位如有异议可在七天内向分管领导提出但需先执行决定[4] 审计种类与方式 - 内部审计种类包括财务收支审计(监督检查财务收支合法性真实性)、专案审计(查处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以及专项审计[4] 审计机构与人员 - 公司设立独立审计机构并配备不少于三人的专职审计人员 在审计委员会直接领导下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并对董事会负责[5] - 审计人员需具备必要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依法审计并遵守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的要求 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泄露秘密玩忽职守 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且任何组织个人不得打击报复[5] - 公司实行内审回避制度 内审人员直接参与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时需回避对该单位的内审工作[5] 制度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 若与国家新颁布法律法规或修改后公司章程抵触则按国家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后报股东会审议[5]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修改程序相同 董事会负责解释制度[5]
耐普矿机: 内部审计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4-02 17:15
内部审计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旨在规范审计工作、提升审计质量、保护投资者权益并促进持续健康发展,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1] - 内部审计定义为对公司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财务信息真实性及经营活动效率的系统性评价活动[2] - 董事会承担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与实施的责任,重要制度需经董事会审议,并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3] 审计机构设置与独立性 - 公司设立独立审计部,禁止与财务部门合并办公或受其领导,审计部直接向董事会负责[6] - 审计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审计工作,需每季度审议审计报告并评估结果,重大事项需直接上报[7] - 审计部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其背景信息需披露并报交易所备案[8] 审计职责与权限 - 审计部需评估子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及财务数据真实性,包括财务报告和预测性信息[15] - 审计人员有权调取经营资料、现场勘查、检查电子数据,并可对阻碍审计的行为采取封存资料等措施[16] - 发现重大舞弊或违规时,审计部需提出处理意见,涉及犯罪的移交执法机关[16] 审计实施范围与程序 - 审计覆盖全业务流程,包括销售收款、采购付款、资金管理等关键环节,可根据行业特点调整范围[19] - 审计需建立工作底稿和档案管理制度,证据需满足充分性、相关性、可靠性要求[21] - 每半年需检查高风险事项如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并向交易所报告异常情况[24] 内部控制评价与披露 - 董事会需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评报告,包含缺陷整改、有效性结论等内容,与年报同步披露[25][27] - 若保荐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指出内控重大缺陷,董事会需专项说明整改措施[28] - 发现内控重大风险时需及时披露缺陷内容、后果及应对方案[29] 审计工作流程 - 审计以现场为主,需提前5日通知被审计单位(突击审计除外),实施时采用抽样、分析等方法取证[30] - 审计报告需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3日内未提出异议视为认可,重要项目需后续跟踪整改[30] 审计人员要求与奖惩 - 专职审计人员需具备注册会计师或中级会计师资格,执行回避制度并遵守职业道德[31] - 对发现重大违规的审计人员给予奖励,对徇私舞弊者依规处分或移交司法[36][37] - 打击报复审计人员的行为将上报董事长处理,涉嫌犯罪则移送司法机关[35] 制度执行与修订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负责解释修订,与法规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39][40] - 审计档案需分类保存,包括审计文书、取证材料等[32]
胜宏科技(300476)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2月)
2025-02-28 20:40
审计机构与人员 -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为法务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4] - 公司配置专职内部审计人员不少于二人[4] 会议与报告频率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报告[4] - 法务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9] - 法务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2] - 法务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5] - 法务审计部每年至少对进出口业务审计一次,完成时间为每年5月底以前[17] - 公司至少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一次鉴证报告[19] 时间节点要求 - 法务审计部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年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报告[9] - 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对象发出书面审计通知书,专案审计除外[23] 申诉与处理 - 被审计对象对审计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决定之日起一周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诉[23] - 审计委员会接到申诉十五日内根据权限做出处理[23] 档案与保管期限 - 法务审计部在每个审计项目结束后建立内部审计档案,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送交公司档案室归档[25] - 审计工作底稿保管期限为5年[25] - 季度财务审计报告保管期限为5年[25] - 其他审计工作报告保管期限为10年[25] 监督与考核 - 公司应建立法务审计部门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内审人员工作[27] 责任追究 - 公司发现内审工作重大问题应追究责任并向深交所报告[28] 制度相关 - 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30] - 制度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30]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0] - 该制度为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2月28日相关制度[31]
达威股份(300535)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2月修订)
2025-02-25 18:44
审计人员资质 - 审计部负责人需有财经类中级以上资格或执业资格,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5] 审计报告频率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1次[7] 审计计划安排 - 对分、子公司等每年例行审计1次[7] - 对采购等部门每年例行审计1 - 2次[7] - 对总部财务部每年专项审计1 - 2次[8] 审计流程要求 - 正式审计前3 - 7个工作日下达通知书,特殊业务实施时送达[15] - 重大项目选派至少2人审计[14] - 审计前编制方案并经负责人批准[14] 审计内容范围 - 检查资产真实、安全、完整[16] - 检查债务真实性及风险,关注隐性债务[16] 审计证据收集 - 收集证据应可验证、可复核,保证合法性与相关性[17] 审计测试程序 - 内控检查执行符合性测试,缺乏内控加大实质性测试[17][18] - 执行实质性测试程序,如分析性复核等[18] 审计抽样规则 - 随机选样本,发现问题全面检查[18] 审计工作底稿 - 按规定编制与复核,尽量用电子版[18][19] 审计报告提交 - 项目审计提交报告,含依据、发现等[19] 意见反馈处理 - 被审计对象5个工作日未签字视同无异议[21] 审计后续工作 - 下发处理意见与建议书,督促整改[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