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分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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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鑫医疗: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3 00:15
权益分派方案 - 以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160,000股后的总股本522,237,525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1][2] - 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52,223,752.5元(含税) 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为0.0999693元[1] - 不实施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1] 除权除息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9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9月10日[2] -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减去0.0999693元[1] - 分红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深交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不含回购专用账户)[2] 税收处理细则 - 限售股个人及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实派0.900000元[2] - 无限售流通股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持股1个月内每10股补税0.200000元 1个月至1年补税0.100000元 超过1年免征[2] - 香港投资者通过基金持有部分按10%征税 内地投资者基金份额实行差别化税率[2] 资金发放方式 - 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9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资金账户[3] - 自派股东若因股份变动导致代派红利不足 相关法律责任由公司承担[3] 激励计划调整 - 权益分派实施后 将相应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个解除限售期的回购价格[3] - 具体调整依据及方法详见公司于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专项公告[3]
思维列控: 思维列控: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3 00:15
核心观点 -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10元 总派现规模达800,676,191.70元 [1] 分配方案细节 - 以总股本381,274,377股为基数进行现金分红 [1]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获取红利 特定股东(郭洁等5人)由公司直接派发 [1][2]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8日 除权及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年9月9日 [1] 差异化税收安排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按持股期限适用差异化税率(1个月内20% 1-12个月10% 超过1年免税) [2]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 税后每股实得1.89元 [3] - 沪港通香港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税后每股实得1.89元 [4] - 其他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东自行缴纳所得税 每股实得2.10元 [4] 实施流程 - 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在发放日于证券营业部领取红利 [1] -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 [1] - 咨询可通过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371-60671678 联系人骆开尚、孙巧 [4]
厦钨新能: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2 20:15
分红方案 - 公司实施2025年半年度差异化分红方案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1][2] - 以总股本504,691,083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1,170,589股为基数 实际参与分配股本503,520,494股[3] - 现金分红总额100,704,098.80元 对应每股派现0.1995元(按总股本摊薄计算)[3] 实施安排 -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享有分红权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1][2]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5] - 厦门钨业等特定股东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5] 除权处理 - 采用差异化分红除权公式 除权参考价=(前收盘价-0.1995元/股)[3][4] -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3] 税收处理 - 自然人股东持股超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 持股1年内暂不扣缴[5] - QFII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税后每股派现0.18元[6]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税后每股派现0.18元[6] - 其他法人股东自行申报纳税 税前每股派现0.20元[7]
爱科赛博跌12.3% 2023年上市即巅峰超募9.4亿元
中国经济网· 2025-09-02 16:37
股价表现与发行情况 - 公司股价收报38元 较发行价69.98元下跌45.7% 处于破发状态[1] - 总市值43.85亿元 单日跌幅达12.3%[1] - 上市首日最高价75.39元 为历史最高价位[1] 融资与资金使用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3.18亿元 超原计划9.38亿元[1] - 原计划募集资金3.8亿元 用于特种电源产业化建设等项目[1] - 发行费用合计1.25亿元 其中保荐承销费用1.06亿元[1] 股本变动与分红 - 2023年度每股派现0.51134元 同时每10股转增4股[2] -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20日 除权除息日为6月21日[2] - 新增无限售流通股份于2024年6月21日上市流通[2] 基础信息 - 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在科创板上市 发行2062万股[1] - 保荐机构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1] - 股票代码688719[1]
宝丰能源: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1 18:20
核心观点 - 公司宣布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0.36亿元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5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9月8日 [1][2] 分配方案细节 - 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数60,593,400股为基数 可参与利润分配股数为7,272,766,600股 [2]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 虚拟分派现金红利约为0.28元/股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28元/股 [2] - 差异化分红方案经2025年4月2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 实施时间安排 - A股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5日 - 除权(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2025年9月8日 - 最后交易日不适用(标注为"-") [1][3] 分红派发方式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 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在发放日领取 [3]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及特定股东共3家 包括控股股东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党彦宝及其控制的东毅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3] 差异化税收处理 - 自然人股东持股超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 持股1年以内暂不扣缴 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补缴(1个月内税负20% 1-12个月税负10%) [4][5]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股东 解禁前股息红利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20%税率 税后每股实际红利0.252元 [5]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 税后每股红利0.252元 [6] - 香港联交所投资者按10%代扣所得税 税后每股红利0.252元 [6] - 其他机构投资者自行申报纳税 税前每股红利0.28元 [6]
藏格矿业: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31 16:15
核心分红方案 - 以总股本1,570,225,745股为基数(含不参与分红的回购账户股份1,310,991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1] - 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568,914,754.00元(含税)[1][3] - 不实施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1][2] 股本调整情况 - 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股权登记日期间 回购专用账户中26万股股份非交易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账户 导致享有分红权的股本总数由1,568,654,754股增至1,568,914,754股[2][3] - 公司按"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原则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2][3] 除权除息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4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9月5日[4] -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股权登记日收盘价减去每股现金分红0.9991650元(按总股本折算)[2][5] - 现金分红总额1,568,914,754元除以总股本1,570,225,745股后乘以10 得到每10股实际分红9.991650元(截取至小数点后六位)[2][5] 差异化征税安排 - 通过深股通持有的香港投资者及QFII/RQFII每10股实得9.000000元[3] - 个人投资者根据持股期限适用差异化税率:持股1个月内每10股补税2.000000元 1个月至1年补税1.000000元 超过1年免征[3][4] -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按10%征收 内地投资者适用差别化税率[3] 特殊股东处理 -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1,310,991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1][2] - 员工持股计划预留部分股份在非交易过户后享有分红权 其剩余股份的受让价格将在权益分派后相应调整[3][5] - 自派股东若因账户股份减少导致代派现金不足 相关责任由公司自行承担[5]
圣晖集成: 圣晖集成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30 01:47
核心分红方案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1][2] - 以总股本1亿股为基数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00万元(含税)[2] - 差异化分红送转未实施[1] 实施时间安排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4日[1][2] - 除权除息日与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9月5日[1][2] - 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9月5日[1][2] 分配实施机制 - 除特定股东外 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资金清算系统派发[2] - 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在发放日于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2] -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2] 特殊股东处理 - SHENG HUEI INTERNATIONAL CO LTD等三家股东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3]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税后每股实际派发0.135元[5] - 香港联交所投资者(沪股通)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税后每股实际派发0.135元[6] 税收差异化政策 - 自然人股东持股超1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3] - 持股1个月以内按20%实际税负 1个月至1年按10%实际税负[3][4] - 居民企业股东需自行缴纳现金红利所得税[6]
九强生物: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30 00:40
核心观点 - 公司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以总股本减去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元人民币(含税) 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174,829,363.20元 同时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至16.68元/股 [1][2][6] 权益分派方案 - 分红基准为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回购专用账户内3,544,084股股份 [2][3] - 每10股派发现金3.00元人民币(含税) 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送红股 [2] - 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174,829,363.20元(含税) [3] - 香港市场投资者及QFII/RQFII每10股派2.70元 境内个人投资者按持股期限差异化征税 [3] 实施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4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9月5日 [5] - 现金红利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系统于2025年9月5日划派 [5] 除权除息计算 - 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为0.2981865元 [1][6] - 除权除息参考价=前一日收盘价-0.2981865元 [1][6] - 因回购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 实际每股分红比例减小 [6] 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 九强转债(123150)转股价格由16.98元/股调整为16.68元/股 [6] - 调整自2025年9月5日起生效 [6]
新媒股份: 关于2025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6 21:13
权益分派方案 - 以扣除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227,838,591股为基数 每10股派发现金10元(含税) 总计派发现金股利227,838,591元(含税)[1] - 现金分红总额占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5.88%[1] - 不实施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1] 财务数据基础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267,921,660.90元 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220,441,984.77元[1] - 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采用合并报表与母公司数据孰低原则 确定为2,220,441,984.77元[1] - 累计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5,529,073.00元[1] 股本与回购情况 - 公司当前总股本为229,130,909股[1] - 截至2025年8月22日 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份1,292,318股[1] - 若权益分派实施前总股本发生变化 将按每股分派比例不变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2] 合规性与审议程序 - 分派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及《公司章程》等规定[2] - 方案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 - 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
常熟银行: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时“常银转债”停止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6 19:21
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 - 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 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含税)[1] - 2025年8月7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分配方案[1] - 分配方案依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制定[1] 常银转债转股安排调整 - 自2025年9月1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停止转股 股权登记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恢复转股[1][2] - 可转债持有人欲享受权益分派需在2025年8月29日(含)前完成转股[2] - 权益分派实施后将根据募集说明书规定对常银转债转股价格进行调整[2] 信息披露安排 - 2025年9月2日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三大证券报披露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和转股价格调整公告[2]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已于7月1日披露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已于8月8日披露[1]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位于江苏省常熟市新世纪大道58号 联系电话0512-516011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