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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以2024年12月31日股本219,493,931股剔除回购股份827,800股后的218,666,1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69,973,161.92元 [2][3] -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827,800股不参与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价格计算调整为每10股现金红利3.187931元(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187931元/股) [2][8] - 分红方案已获2025年5月15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时间未超过两个月,且期间股本未变动 [3] 分红对象及实施细节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9日,分派对象为登记日在册股东 [5][6] - 现金红利将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2025年7月9日划入股东资金账户 [7] - 差异化税率适用于香港市场投资者(每10股派2.88元)及个人持股期限(1个月内补缴0.64元/10股,1年内补缴0.32元/10股) [4] 理财产品动态 -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期限12个月内可滚动使用 [12] - 近期赎回两笔理财产品:平安银行3,000万元(收益148,841.10元)和中信银行8,000万元(收益493,150.69元) [13] - 新增购买四笔结构性存款:中信银行8,000万元(年化1.00%-2.15%)、平安银行3,000万元(年化1.30%-1.90%)、中国银行2,600万元(年化0.60%-2.75%)和2,400万元(年化0.59%-2.74%) [15][16][19] 资金管理策略 - 理财资金投向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提升盈利能力 [16] - 公司通过财务部实时监控理财风险,审计部及独立董事监督资金使用,并定期披露投资情况 [16] - 公告日前12个月内理财产品购买及赎回情况已按规定披露 [17]
贵研铂业: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1 00:24
证券代码:600459 证券简称:贵研铂业 公告编号:2025-032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0.24014元 ? 相关日期 | 股份类别 | 股权登记日 | | 最后交易日 | 除权(息)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 --- | --- | --- | --- | --- | --- | | A股 | 2025/7/4 | - | 2025/7/7 | 2025/7/7 | | 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 议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40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总 股 本 760,726,670 股 , 以 此 计 算 合 计 拟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东净利润的 31.50619%。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 将维持分配总额 ...
股市必读:创元科技(000551)6月27日董秘有最新回复
搜狐财经· 2025-06-30 04:05
股价及交易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27日收盘,创元科技报收于12.73元,上涨0.63%,换手率1.02%,成交量4.1万手,成交额5223.37万元 [1] - 6月2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746.17万元,占总成交额14.29%,游资资金净流入360.12万元,占总成交额6.89%,散户资金净流入386.04万元,占总成交额7.39% [1][4] 权益分派方案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10股派息1.00元(含税),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2股 [2][4]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4日 [2][4] - 现金分红总额40,394,420.50元,转增股份总额80,788,841股,除权后总股本增至484,733,046股 [2] -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403,944,205股,分红后增至484,733,046股 [2] - 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7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2] 公司公告及投资者互动 -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详见2025年6月27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1] - 投资者询问公司是否等江苏银行分红后才转增分红,公司回复详见相关公告 [1]
口子窖: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30 00:17
利润分配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1.30元(A股)[2] - 总股本600,0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416,700股后,以598,583,300股为股本基数进行分配[3] -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78,158,290.00元(含税)[3] -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3] 相关日期 - 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4日(A股)[2][4] - 除权(息)日:2025年7月7日(A股)[2][4]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25年7月7日(A股)[2][4] 差异化分红 - 差异化分红送转:是[2] - 每股现金红利(摊薄调整后)=1.2969元/股[3] -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1.2969)元/股[3] 分配实施办法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5]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5] - 特定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徐进等九位)的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5] 税收政策 - 个人持股超过1年:股息红利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1.30元[7] - 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1.30元[7]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1.17元[7] - 港股通股东: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7元[8]
胜利股份: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30 00:17
利润分配方案 - 以总股本880,084,65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2元(含税),共计派发36,963,555.55元 [1] - 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公司用于发展主营业务,2024年度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 -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及境外机构每10股派0.378元 [1] 权益分派实施细节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7日 [2] - 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2] - 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7月7日通过托管机构划入股东资金账户 [2] 税务处理规则 - 个人持股期限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税0.084元,1个月至1年补税0.042元,超过1年免税 [2] -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税,内地投资者实行差别化税率 [1] - 公司暂不代扣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按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1]
中岩大地: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30 00:17
股本变动与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总股本因限制性股票回购减少397,735股,从126,731,886股变更为126,334,151股 [1] - 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总股本增加170,100股至126,504,251股 [1] - 以扣除回购股份2,317,465股后的124,186,78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16137元(含税),合计派发34,972,705.45元 [1][2] - 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994521股,共计转增49,606,672股 [2] - 分红后总股本从126,504,251股增至176,110,923股 [3] 权益分派实施细节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7日 [4] - 分红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4]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转增股份起始交易日为2025年7月7日 [4] -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前收盘价-0.2764547元/股)÷(1+0.3921344股) [5] 股本结构变化 - 限售条件流通股从48,869,949股(占比38.63%)增至68,391,153股(占比38.83%) [4]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从77,634,302股(占比61.37%)增至107,719,770股(占比61.17%) [4] - 总股本变动比例:增加49,606,672股(+39.21%) [4] 相关参数调整 - 需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5][6] - 调整依据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和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5][6] - 调整后的每股收益为0.3544元/股 [5]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6-28 04:44
权益分派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039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3] - 分配对象为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 [2] - 总股本329,940,000股,扣除回购股份400,028股后实际参与分配股本329,539,972股 [3] - 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852,058.91元(含税) [3] 差异化分红计算 - 虚拟分派每股现金红利计算公式为(参与分配股本×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计算结果仍为0.039元/股 [6] -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0.039)元/股 [4][6] - 因仅进行现金分红,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4] 实施安排 - 部分股东(徐宏、周秋玲、徐娅芝、徐文磊)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7][8] - 其余股东现金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资金清算系统派发 [7] -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 [7] 税务处理 - 个人股东持股超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按持股期限适用20%或10%税率 [8]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0.0351元 [9]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0.0351元 [9]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自行缴纳所得税,公司实际每股派发0.039元 [9][10]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6-28 04:29
权益分派方案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以总股本560,577,909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6,961,814.52元(含税)[2][3] - 现金分红比例为30.59% [11] - 分配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日期为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2][4] 分配实施办法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未办理的暂由中登公司保管 [3] - 控股股东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 - 差异化分红送转不适用 [4] 税务处理细则 - 自然人股东持股超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含1年)暂不扣税,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补缴(1个月内税负20%,1个月至1年税负10%)[6] - QFII和沪港通香港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0.252元 [7] - 其他机构投资者自行缴纳所得税,每股派发0.28元 [8] 分配方案调整原因 - 因回购注销7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总股本从560,783,805股减少至560,577,909股 [11] - 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调整后分配总额从157,019,465.40元降至156,961,814.52元 [11]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6-28 04:15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证券代码:301126 证券简称:达嘉维康 公告编号: 2025-038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 年5月12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205,403,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818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人 民币16,801,981.76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 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份如因增发新股、公司回购股份、股权 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 ...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407,937,529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6,223,117股后的401,714,4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元(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1,044,457,471.2元 [1][2][3] -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12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未超过两个月 [2][3] - 分配方案遵循"分配比例固定"原则,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固定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 权益分派实施细节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4日 [4] - 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7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4] - 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7月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5] - 部分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若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导致代派现金红利不足,相关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6] 除权除息价格计算 - 因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权益分派实施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 [7] - 每股现金红利按现金分红总额除以总股本计算,为2.5603368元/股(1,044,457,471.2元÷407,937,529股) [7] - 除权除息价格计算公式为:股权登记日收盘价-2.5603368元/股 [7] 税务处理 - 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3.4元 [3]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3] -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