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促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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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经济促进法今起正式施行 国家发改委再谈整治“内卷式”竞争
北京商报· 2025-05-20 21:00
民营经济促进法施行 - 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 标志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里程碑事件 [2] - 首次将"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法律 确立民营经济的法律主体地位 [3] - 国家发改委将重点推进法律宣贯、配套政策和民企关切三方面工作 [3] 配套政策与投资支持 - 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推出7个方面53项配套政策举措 包括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清理市场准入壁垒等 [3] - 今年将在交通、能源、水利、新基建等领域推出总投资约3万亿元的优质项目 [3] - 支持民营企业在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布局 平等使用国家重大科研设施和产业技术平台 [3] 民营企业中标情况 - 前4个月民营企业中标率同比提高5个百分点 [4] - 1亿元以下项目中 民营企业中标数量占比超80% [4] 内卷式竞争整治 - 部分行业出现盲目跟风投资、低价倾销、制假售假等突破市场底线的行为 [5][6] - 国家发改委将因业施策 标本兼治化解重点产业结构性矛盾 [6] - 法律层面重点打击传统制造业仿冒劣质竞争 强化互联网数据合规 规范服务业虚假宣传 [7] 行业差异化监管方向 - 传统制造业:引导技术升级转型 打击仿冒和低价竞争 [7] - 互联网行业:防止数据壁垒和平台垄断 鼓励创新 [7] - 服务业:规范劳务派遣和虚假宣传 提升服务质量 [7]
五方面发力、完善配套制度 多维度协同护航民营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
央视网· 2025-05-20 17:52
政策法规与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于5月20日起正式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全力推动法律落地见效 [1] - 法律实施将重点在五个方面着力 包括破除市场准入障碍 解决拖欠账款 保护合法权益 落实纾困政策 加强政企沟通 [2] -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扎实推动法律宣传实施 听取意见建议 完善制度机制 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2] 配套制度建设 - 为保障法律实施 将加快完善配套制度的建立 [6] - 法律颁布前已有一批配套制度机制出台 包括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保障中小企业账款支付条例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等 [8] - 法律颁布后于4月30日又有一批政策出台 如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 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 [8] - 另有一批涉及投资融资促进 科技创新 服务保障 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配套制度正在加快推进 [10] - 各地方也正结合本地实际 抓紧推进相关立改废释工作 [10] 民营经济近期表现 - 2025年1至4月份 扣除房地产开发投资后 民间投资增长5.8% [4] - 2025年1至4月份 民营企业进出口增长6.8% 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56.9% [4] - 2025年4月份 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1% 其中私营企业增长6.7% [4]
国家发改委:内卷式竞争扭曲了市场机制、扰乱了公平竞争秩序,必须加以整治
证券时报· 2025-05-20 12:44
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 - 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具有里程碑意义,国家发改委将从法律宣传、配套政策落地、解决民企关切问题三方面推动实施[1] - 配套政策包括7个方面53项举措,如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意见、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等,已陆续出台并将建立细化台账逐项推动[1] - 解决民企问题措施包括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强化失信惩戒、加快民企账款清欠、规范涉企执法和收费监管[1] 稳就业稳经济政策 - 大部分稳就业稳经济政策将在6月底前落地,同时加强政策预研储备确保工具箱充足[2] - 力争6月底前下达完毕今年全部"两重"建设项目清单并高标准组织实施[3] 外商投资与产业升级 - 新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将充分体现高端制造业、数字经济等领域,已完成公开征求意见并正修改完善[4] - 针对内卷式竞争问题,采取创新引领、破除地方保护、优化产业布局、强化市场监管等措施,重点整治炼油、钢铁、新能源等行业[5][6][7] 城市更新与基建投资 - 6月底前下达2025年城市更新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等项目扩围[8] - 超长期特别国债继续支持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改造,同时利用专项债、PPP、REITs等工具[9] 营商环境优化 - 健全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完善拖欠行为认定标准和失信惩戒措施,强化合同履约跟踪[10][11] - 加快构建信用修复机制,实现"信用中国"线上全流程办理,及时移出失信名单[11] 低空经济发展 - 分类有序拓展低空经济应用场景,遵循"先载货后载人"等原则,严打无证飞行等"黑飞行为"[12] - 推动深化低空飞行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完善规则规制和监管责任体系[13] 设备更新与消费刺激 - 抓紧推出设备更新贷款贴息政策降低融资成本,简化补贴流程提升消费者体验[14] - 强化"两新"政策储备,适时推出消费品以旧换新和大规模设备更新增量政策[15]
民营经济促进法开始施行:创多个“第一次” 明确民营经济法律地位
央视网· 2025-05-20 11:42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民经济促进法》于5月20日施行,是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具有里程碑意义,旨在促进和保障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1] 法律地位与意义 - 法律创下多个“第一次”:第一次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法律,第一次明确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第一次在法律中规定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 [1] - 法律的出台将许多重要提法上升至法律高度,其基础性和长期性为民营企业提供了稳定预期 [3] 民营企业现状 - 截至2025年1月底,全国登记在册民营企业数量已达5670.7万户 [1] 投资融资促进措施 - 法律在投资融资促进方面作出了一系列细化规定 [3] - 法律明确允许使用应收账款、仓单、股权、知识产权(如专利、技术发明)等进行权利质押,这为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贷款难问题提供了重要支持 [5] 权益保护与服务 - 法律对服务企业、权益保护、拖欠账款、公平执法等问题设置了专门章节或条款予以规定 [7] - 法律设置了“法律责任”一章,明确规定了侵害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各类行为的法律责任 [7] - 法律提出了解决民营企业发展痛点、难点的硬招,例如禁止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规范异地执法行为等 [7]
国家发改委:系统谋划7方面53项配套举措 推动民营经济促进法落地见效
快讯· 2025-05-20 10:13
法律实施与政策框架 - 民营经济促进法于5月20日起正式施行 被描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标志性事件和民营经济发展历程中的里程碑 [1] - 国家发改委将从三方面推动法律实施 包括全面开展法律宣传活动 加快推动配套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以及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切实推动解决民营企业关心和关切问题 [1] 配套政策举措 - 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系统谋划了7个方面53项政策举措 目前相关政策举措已陆续出台实施 [1] - 已出台的配套政策示例包括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意见和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 [1] - 后续国家发改委将建立细化台账 逐项推动相关政策举措出台和实施 [1] 解决民营企业关切问题 - 在解决民企关心问题方面 将用好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等相关政策 [1] - 将强化失信惩戒 加快构建民营企业账款清欠进度 [1] - 将推动涉企执法专项行动 坚决防止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 [1] - 将实施好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 提高涉企收费透明度 [1]
法律“撑腰”,民企科技创新更有底气
科技日报· 2025-05-20 09:02
法律核心内容 - 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 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 具有里程碑意义 [1] - 法律设有"科技创新"专章 提出了鼓励、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参与科技创新的基本原则和具体举措 提供制度性保障 [1] - 法律明确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国家科技攻关项目 支持有能力的民营经济组织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 [2] - 法律支持公共研究开发平台等开放共享 为民营经济组织技术创新平等提供服务 [2] - 法律鼓励各类单位与民营经济组织创新合作机制 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 [2] - 法律实施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为民营经济组织提供多元化的维权服务 [2] 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现状 - 民营企业是我国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 在新能源、新材料、脑机接口、人形机器人、生成式人工智能等领域崭露头角 [1] -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民营企业占比在92%以上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民营企业占比达95% [1] - 民营企业科技创新长期面临隐形壁垒 包括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受限 [1] - 民营企业缺乏足够渠道申请使用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等科研设备 [1] - 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受到侵害后维权成本高 影响了民企创新活力 [1] 法律影响与意义 - 法律有针对性地回应了民企的迫切期盼和需求 纾解民营企业科技创新面临的痛点与困境 [2] - 法律表明了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科技创新的鲜明立场 体现了创造公平市场环境、打破竞争隐形壁垒的坚定决心 [2] - 法律把实践中成熟的经验做法和制度规范上升为法律 将有助于优化创新生态 [2] - 法律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释放创新活力提供坚实保障 [2] - 法律施行后 民营企业应放开手脚在科技创新道路上各显其能 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出贡献 [3]
增量政策因时而进 民营企业大有可为
中国证券报· 2025-05-20 05:23
民营经济促进法带来的机遇 - 民营经济促进法自5月20日起施行,从多角度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最重要的是保障民营企业权益,鼓励企业放心大胆投资和创新创业 [1] - 法治化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该法鼓励民营企业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领域投资创业,提供法律"定心丸" [2] - 政府需以身作则贯彻落实该法,改善民营企业预期,并出台配套监督条例推动法律落地见效 [2] 民营企业应对国际经贸挑战 - 面对全球力量对比变化带来的中美贸易问题,中国可构建内循环和外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扩大内需并将外部压力转化为动力 [2] - 美国关税政策导致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布局变化,中国应提升作为"链主"的竞争力,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在全球布局 [3] - 数字化电商平台在拓展海外市场方面步伐快,政策需支持民营企业在技术、标准、管理和品牌等方面提升全球影响力 [3] 金融领域的发展机遇 - 美国金融市场波动导致美元信任度下降,中国应加快人民币国际化步伐,建设金融强国 [3] - 中国政治经济稳定增长动力强,人民币资产受青睐,可扩大金融市场开放提供更多人民币资产吸引全球投资 [3] - 中国人民银行设立5000亿元服务消费与养老再贷款,重点支持住宿餐饮、文体娱乐、教育等服务消费领域和养老产业 [4] 消费升级与服务经济发展 - "两新"政策促进企业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推动消费升级 [4] - 服务消费比重偏低但潜力大,尤其是老龄社会带来的刚性养老服务需求,需通过金融支持、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促进供给 [4] - 服务消费与养老再贷款将"真金白银"渗透到实体经济,支持市场主体定向需求 [4] 中国经济发展趋势 - 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通过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等措施为全球经济注入确定性 [5] - 作为全球最大制造中心,中国有能力降低全球不确定性 [5] - 全面深化改革使中国发展确定性增强,经济态势向好将为全球增长提供动力 [6]
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当其时
广州日报· 2025-05-20 03:28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于2025年5月20日正式实施 旨在以法治力量构筑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框架 将此前一系列支持政策提升至法律高度 [1][6] - 该法律的实施预期将解决民营企业面临的财富安全合法性、金融支持有效性以及经济活动空间公平性等问题 构建更加公平包容的市场环境 为民营经济创造更广阔的成长空间 [6] - 法律有利于避免国民经济结构失衡 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 并强化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关联 [6][7] - 法律将促进民营企业在产业发展与创新中发挥核心作用 使其敢于创新 确保国家在第四次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不掉队 [8][9] - 地方政府应以该法出台为契机 调整资源倾斜策略 重点支持民营中小企业 尤其是专精特新企业 以促进本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9][10] 立法进程与背景 - 立法进程自2024年2月启动 由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成立工作专班起草草案 [2] - 2024年10月草案首次公开征求意见 同年12月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3][4] - 2025年2月草案二审稿新增禁止违法罚款、摊派等条款 最终于2025年4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三审通过 [5] - 法律于2025年5月20日正式施行 [5][6] - 立法背景基于民营经济在中国经济中的关键地位 其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以及90%以上的企业数量 [6] 对国民经济与产业结构的影响 - 法律实施有助于避免国民经济结构失衡 为民营经济创造更广阔成长空间 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 [6] - 民营经济发展缓慢将对内部发展不利 而国资“走出去”在某些地区可能面临挑战 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关联主要通过民营经济实现 其发展受挫将减小关联度 [7] - 尽管1992年党的十四大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但民营企业在发展中仍面临各种隐性壁垒 影响了企业家信心 该法旨在以法律手段保护民营企业家群体 [7][8] - 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 产业尤其是新兴产业是核心 民营企业被视为中国经济的创新之源和新兴产业发展的关键 [8] - 民营企业需拥有巨大的经济空间以维持国家经济的创新发展能力 同时需承担更多建设跨国公司的责任 [9] 对地方政府与企业策略的启示 - 政府在发展民营经济时应实行“抓小放大”战略 将有限资源向民营中小企业尤其是专精特新企业倾斜 而非过度照顾大型企业 [9] - 历史经验表明 民营经济发展较好的城市 其就业更充分、市场更成熟、经济更具活力 [10] - 以广州为例 其民营经济约占城市GDP的40% 仍有很大发展空间 广州正在建设“12218”现代化产业体系 政府应考虑增加对民营企业的支持 尤其在竞争性领域释放更多空间给民企 [10] - 各城市应以该法出台为契机 促进本地民营经济的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10]
护航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广州日报· 2025-05-20 03:17
民营经济促进法 - 我国首部民营经济专项立法 共9章78条 涵盖公平竞争 投资融资促进 科技创新等制度机制 [2] - 将改革开放后民营经济政策实践转化为法律制度 保障平等使用生产要素 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2] - 明确工商联职能任务 广州已推动成立15个专委会 组建生产性服务矩阵 [4] 广州民营经济表现 - 2024年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达42.3% 较2023年提升0.8个百分点 对经济增长贡献率52.5% [4] - 实施"新穗商培养工程"获国家发改委认可 建立政企沟通服务中心市区全覆盖体系 [4] - 出台《广州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等地方条例 与中央立法形成协同互补 [4] 企业实践案例 - 瑞松智能科技:民营经济促进法破解市场准入壁垒 优化融资支持 强化科技创新激励 [8] - 视源股份:法律惩罚性赔偿制度解决知识产权维权成本高问题 深化与清华大学芯片技术合作 [9] - 立白科技:依托公平竞争环境实现技术攻坚 推动日化行业多元化创新化发展 [10] - 香雪制药:TCR-T免疫治疗技术全国领先 近三年构建智慧中医三大数字化平台 [12] - 锐丰音响:凭借公平竞争机制承接第十五届全运会开幕式总制作项目 [13] 政策实施方向 - 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消除不合理壁垒 维护经营者合法权益 [5] - 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 极简审批 解决融资难和账款拖欠问题 [6] - 支持民企参与城市更新 产业园区建设 国企改革等重大项目 [6] - 开放重大科研设施 促进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 培育新质生产力 [7]
以法治之力保障民营经济公平竞争和创新
上海证券报· 2025-05-20 02:55
文章核心观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经济促进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国民营经济制度体系进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1] 该法律以公平竞争为核心主线,构建了保障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法律框架,并系统性地从投融资支持、科技创新引领、企业权益保护等方面搭建了全方位的支持体系,旨在为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1][3][6] 推动公平竞争机制落地见效 - 法律将公平、公正、平等的市场原则贯穿各章节,系统构建保障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法律框架[1][3] - 法条第二章专门规定公平竞争,要求在市场准入退出、要素获取、公共资源获取等方面,民营企业与其他经营主体依法享有同等待遇[3] - 第七章权益保护部分,着眼于民营企业与企业家的人身权、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的平等保护,特别是在账款支付、资产查封冻结等领域要求一视同仁[3] - 当前实践中,部分地方在环保、工程咨询、城市基础设施运营等领域设置地方认证或会员资格门槛,限制民营企业进入[3] - 在要素保障方面,民营企业普遍面临融资难融资贵、土地供给受限、公共数据资源利用门槛高且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4] - 在公共资源领域,部分地方政府在人才评聘、职称认定、科研立项等方面默认单位性质优先,或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中存在量身定制等情况[4] - 地方政府需加快开展行政审批、备案登记等方面的自查梳理,定期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地方性文件[4] - 需主动落实要素定向支持民营企业的制度安排,确保其在金融、土地、人才等关键要素供给中获得明确配额或指标[4] - 应推进招投标电子化和标准化建设,提升全过程规范化与透明度,并建立健全监督和投诉机制[5] - 需强化民营企业账款支付保障,落实地方政府及大型国企支付账款规定,针对拖欠制定还款计划,并推动设立纠纷快速处理通道[5] 健全地方政府服务保障体系 - 法律以“促进”为核心导向,从投融资支持、科技创新引领等方面搭建全方位支持体系[1][6] - 在投融资促进方面,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工程,鼓励其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投资创业,推进传统产业技术改造[6] - 在科技创新方面,强调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聚焦基础性、前沿性技术研究,鼓励其承担国家重大科技攻关任务,并向其开放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及公共技术平台[6] - 当前,民营企业参与重大战略、基础设施建设时,仍面临信息不对称、渠道不畅、准入门槛高以及审批流程繁琐等问题[6] - 在支持服务上,部分地方公共数据开放进展缓慢,数据平台碎片化、标准不统一,技术转移服务、知识产权交易等基础设施供给不足[7] - 地方在知识产权侵权查处上手段有限,案件处理周期长、维权成本高,保护实际效果较弱[7] - 在产业布局上,部分地方存在简单套用上级产业链规划的思路,导致区域产业同质化严重,民营企业投资后难以获得所需产业链配套[7][8] - 在招商引资方面,部分地方政府存在重引资、轻稳资的问题,盲目追逐“风口项目”和头部企业,对本地民营中小微企业支持不足[8] - 地方政府应加快设立民营企业投资项目推介平台,定期发布地方重大工程、新兴产业投资清单,确保信息向民营企业开放[8] - 需加快推进科技平台与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支持民营企业数字化、绿色化、科技化转型,并构建有利于企业创新的生态系统[9] - 应建设地方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中心,提供一站式服务,并完善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建立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与应对平台[10] - 需树立系统的产业发展理念,立足本地区位优势和要素禀赋科学确定主导产业链,加大对本地民营企业的精准支持力度[10] 提升民营企业治理水平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 法律将推动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作为重要着力点,通过外部制度建设引导企业内生机制优化[1][11] - 第五章规范经营中,明确指出民营企业应当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者行为、强化内部监督,并鼓励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11] - 围绕财务管理,要求民营企业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防止财务造假,并实现企业财产与企业家个人财产分离[11] - 当前,中国民营企业数量占企业总数的九成以上,大部分中小民营企业仍处于家族企业向现代企业的转型阶段[11] - 在公司治理上,部分民营企业存在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法人治理流于形式、“人治”高于“法治”等现象[12] - 在公司制度建设上,部分企业存在财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公司账户与个人账户混用、企业资产与家庭资产混同等问题[13] - 部分民营企业发展高度依赖企业家个人判断,而当前中小民营企业家在科技理解力、模式创新力和国际视野方面存在能力短板[13] - 地方政府应将引导民营企业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作为专项工作任务,制定专项行动方案[13] - 可探索将“个转企、小升规”梯度培育体系与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相结合,为有意愿的个体户与小规模企业提供法人治理、股权结构、财务制度等专项指导服务[14] - 应发挥金融中介机构作用,通过信贷服务帮助民营企业补齐财务制度短板,并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功能,提高民营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的意愿[14] - 需通过制度安排引导民营企业产权与企业家个人财产有效分离,明确连带担保责任的法律认定[14] - 应加强民营企业家能力建设,探索打造多层级的企业家培训网络体系[14] 发挥金融机构合力服务民营经济 - 法律为金融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提供重要指引,主要从三方面作出安排:重视金融服务平等性;开展相适配的金融服务与金融监管;保障民营企业获取金融服务与信用资源[1][15] - 要求金融机构在授信、信贷管理、风控管理、服务收费等方面平等对待民营企业[15] - 要求按照市场化、可持续发展原则开发适合民营经济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为资信良好的民营企业融资提供便利[15] - 明确要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支持征信和信用评级机构为民营企业融资提供服务[15] - 当前,不少民营企业仍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部分银行在授信评估中对民营企业设置更高的风险权重标准,导致其融资成本和获贷门槛高于国有企业[15] - 资本市场发行债券、股票的门槛较高,且民营科创企业的技术、数据等创新要素难以在财务报表中体现,不利于价值评估,使早期未盈利企业难以获得直接融资[15][16] - 资产评估、信用评估等专业服务机构建设不足,缺乏对民营中小企业的信用评价标准及综合平台,导致其获得融资服务的制度性成本偏高[16] - 需加快消除金融服务对国有大型企业和民营中小企业的差异性规定,在同等条件下提供同等服务,发挥大型商业银行引领作用,使用统一的风险因子体系和处置规则[17] - 要加大对普惠金融的支持力度,提升民营企业信用类、中长期限贷款比重,持续降低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17] - 需健全多层次、多元化的金融服务体系,针对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提供差异化融资服务,并同步完善信用保险、贷款担保等风险缓释与增信机制[17] - 应完善民营企业信用评价等金融基础设施,加强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建立科学的民营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培育专业评估机构[18] - 需进一步改革优化股票发行上市、再融资等制度,重点完善对民营科技类企业的识别、培育及支持机制[19] - 要提高资本市场对民营企业存量资产的盘活能力,鼓励发行类REITs、CMBS等资产证券化产品,丰富民营中小微企业ABS的资产类型[19] - 要发展壮大耐心资本,推动政府引导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吸引社会资本以股权投资等方式投向具有成长潜力的民营企业[19] - 应鼓励证券公司做大做强专业资本中介服务,通过综合金融服务助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