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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杰思: 安杰思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20 19:42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核查 - 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名单进行审核 [1] - 激励对象不得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1] - 激励对象不得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的情形 [1] - 激励对象不得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 [1] - 激励对象不得存在法律法规禁止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1] 激励计划授予方案 - 授予日为2025年06月17日 [2] - 授予价格为46.16元/股 [2] - 授予对象为3名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 - 授予总量为16,089股限制性股票 [2] 激励对象资格认定 - 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条件 [2] - 激励对象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 -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 - 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名单 [2]
雷尔伟: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6-20 19:34
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优秀人才、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竞争力,确保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实现 [1] - 激励计划考核期为2025-2026年,设置公司层面营业收入增长目标(2025年同比2024年不低于5%,2026年不低于10%)及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优秀100%归属、良好80%、称职50%、基本称职及以下0%)[3][4] - 考核结果直接决定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未达标部分作废且不可递延 [4][5] 考核目的与原则 - 目的:健全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骨干的绩效评价体系,促进长期战略目标实现 [2] - 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结合工作业绩与贡献提升管理绩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2] 考核范围 - 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及其他董事会认定人员,排除独立董事、监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外籍员工 [2] 考核机构与执行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行政管理部组成考核小组执行具体工作,财务部提供数据并确保真实性,内审部门监督 [3] - 董事会审批考核办法及最终结果 [3] 考核指标与标准 - **公司层面**:2025年营业收入环比2024年增长≥5%,2026年增长≥10%(以经审计合并报表数据为准,剔除并购影响)[3][4] - **个人层面**:按综合考核分数划分四档归属比例(优秀100%、良好80%、称职50%、基本称职及以下0%)[4] 考核程序与管理 - 行政管理部在薪酬委员会指导下执行考核,形成报告提交董事会审核 [5][6] - 考核结果需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异议可申诉至薪酬委员会复核(10个工作日内处理)[6] - 考核记录保密存档至少5年,修改需当事人签字 [6][7] 附则 - 本办法由董事会制订、解释及修订,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7]
光云科技: 光云科技: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20 19:34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 光云科技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采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为激励工具,激励对象满足归属条件后可分次获得公司增发的A股普通股股票 [9][10] - 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为1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5%,其中首次授予120万股(占80%),预留30万股(占20%)[17] - 激励对象包括47名核心员工,占公司2024年底员工总数的2.44%,涵盖董事、高管、核心技术人员等,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大股东关联方 [12][14] 激励计划结构设计 - 限制性股票分三期归属,首次授予部分归属期为授予后12-24个月、24-36个月、36-48个月,各期归属比例分别为40%、30%、30% [21][22] - 预留授予部分若在2025年三季报前完成授予则与首次授予安排一致,若之后完成则分两期归属,归属期为授予后12-24个月、24-36个月 [24] - 授予价格采用市场价折扣机制,首次授予价格不低于公告前1/20/60/1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50%,最低为每股6.36元 [28][30] 合规性及实施程序 - 激励计划已通过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王祎回避表决,尚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 [35][39]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资金来源为激励对象自筹 [40] - 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科创板相关规则要求,不存在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7][8] 公司基本情况 - 光云科技前身为2013年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改制为股份公司,2020年4月在科创板上市(股票代码688365)[6]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有效存续且无终止或解散情形,最近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7][8]
爱柯迪: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证券之星· 2025-06-20 19:29
回购方案核心内容 -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亿元且不超过2亿元 [1] - 回购价格上限为24.17元/股 不超过董事会决议前3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1][5] - 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1][3] - 回购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 [1][3] - 回购股份数量预计413.74万至827.47万股 占总股本0.42%至0.84% [2][5] 回购资金来源与用途 -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1][5] - 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1][4] - 回购股份需在披露实施结果后3年内转让 未转让部分将注销 [1][4] 公司财务状况与影响 - 截至2025年3月31日 公司总资产149.22亿元 净资产85.13亿元 流动资产64.79亿元 [7] - 按回购上限2亿元计算 占公司总资产1.34% 净资产2.35% 流动资产3.09% [7] - 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等产生重大影响 [7] - 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不影响上市地位 [7] 股东及董监高情况 - 董监高、控股股东等在回购决议前6个月内无买卖公司股份行为 [8] - 上述人员在回购期间暂不存在增减持计划 [8] - 持股5%以上股东未来3个月、6个月暂无减持计划 [9] 回购实施程序 - 回购方案经董事会7票赞成通过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2] -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回购相关事宜 [10]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为2025年6月19日 [2] 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 若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实施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 将依法注销股份 [9] - 注销股份时将履行债权人保护程序 [9] - 回购方案实施存在因市场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完成的风险 [11]
电声股份: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0 19:22
公司公告核心内容 - 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1] - 根据2021年激励计划规定,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元),需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6] - 调整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从11.14元/份下调至11.12元/份,计算公式为P=P0-V(P0为原价,V为每股派息额0.02元)[7] 审批程序履行情况 - 2021年激励计划已履行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及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等全部必要审批程序[1] - 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至11月8日完成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并于2021年11月9日召开监事会审议通过核查意见[3] - 2022年1月12日已完成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并披露相关公告[4] 利润分配方案细节 - 2024年度利润分配以总股本424,253,592股为基数,合计派发现金股利8,485,071.84元[6] - 分配方案经2025年4月24日董事会及5月22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2025年6月17日实施完毕[6] - 若实施期间总股本变动,将按"每股现金分红不变"原则调整现金分红总额[6] 调整合规性说明 -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交所相关规则要求[7] - 监事会确认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影响[8] - 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调整已取得必要授权并符合规定[8]
中富通: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证券之星· 2025-06-20 18:51
中富通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情况 核心观点 - 公司监事会审核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名单 激励对象均为控股子公司深圳英博达的核心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 未包含独立董事、监事、大股东及其关联方[1][2] - 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要求 无被监管处罚或存在法律禁止情形[2][3] - 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异议 监事会确认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1][4] 公示及核查程序 - 2025年6月11日至6月20日通过巨潮资讯网及内部渠道公示10天 公示文件包含激励计划草案及首次授予对象名单[1] - 核查方式包括查验身份证件、劳动合同、任职文件等 确认激励对象任职情况及身份真实性[2] 激励对象范围 - 首次授予对象限定为深圳英博达核心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 排除公司董事、监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直系亲属[2]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无被证监会或交易所处罚记录 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定的任职资格[2][3] 监事会结论 - 监事会一致认定激励对象符合所有法定条件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基本情况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3][4]
南极光(300940) - 300940南极光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20250620
2025-06-20 18:50
行业发展趋势 - 中国政府自 2016 年起发布多项政策支持电子竞技产业,为其提供良好发展环境 [2] - 2023 年全球电竞市场规模达 168 亿美元,预计 2025 年将突破 280 亿美元,CAGR 约 18% [3] 公司业务情况 - 公司是 Switch 2 背光源独供厂商,Switch 2 上市四天销量达 350 万台,后续销售将随主机销量增长逐步放量 [3] - 公司已建立完善奖励机制,股权激励是战略规划一部分,必要时会推进相关方案,具体以公告为准 [3] - 公司是唯一通过任天堂认证的背光模组供应商,正积极洽谈更多国际头部客户,有望驱动集群化订单,加速多领域全球渗透进程,具体进展关注公司公告 [3]
晶品特装: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20 18:46
回购方案审议及实施程序 -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波于2025年6月13日提议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股份,目的是完善长效激励机制、提升员工凝聚力并促进长期发展 [1] - 2025年6月17日董事会全票通过回购议案,9票赞成且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 - 提议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等规定 [2] 回购预案核心内容 - **用途**: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明确排除减资、可转债转换等选项) [2] - **规模**:拟回购8.89万-13.33万股,占总股本0.12%-0.18%,资金总额800万-1,200万元 [2][5] - **价格上限**:90元/股,不超过董事会决议前30日交易均价的150% [6] - **实施期限**:董事会通过后12个月内完成,可因停牌顺延但最长不超监管期限 [4] - **资金来源**:全部来自超募资金 [7] 股权结构影响 - 按上限回购后,有限售条件股份占比微增至53.49%(原53.31%),无限售股份降至46.51%(原46.69%) [7] - 回购不会导致控制权变化或触发上市地位风险 [8] 财务及经营影响 - 回购资金上限1,200万元仅占公司总资产0.68%、净资产0.77%、流动资产0.85%(截至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数据) [8] - 资产负债率12.14%,回购对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 [8] - 回购股份若3年内未使用将注销 [10] 相关方行为声明 - 董事、控股股东等前6个月无买卖股份行为,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 [9][10] - 提议人陈波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及社会责任履行提出回购 [10] 实施授权与风险提示 -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回购事宜,包括价格调整、文件签署及章程修订 [11] - 主要风险包括股价持续超上限、重大事项导致终止、回购股份未及时使用等 [12] 保荐机构意见 - 长江保荐认为回购符合监管要求,不影响募投项目且程序合规,无异议 [13]
海欣食品: 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0 18:13
回购股份方案 -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2,500万元至5,000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6.22元/股,预计回购数量为4,019,293股至8,038,5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2%至1.45% [2] - 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36个月内未实施则注销相应股份 [2] 回购实施情况 - 首次回购1,300,000股,占总股本0.23%,最高成交价3.72元/股,最低3.64元/股,成交总金额4,767,235元 [2] - 截至公告披露日,累计回购7,519,700股,占总股本1.35%,最高成交价4.350元/股,最低3.038元/股,成交总金额27,570,000元 [3] 回购方案执行一致性 - 实际回购资金总额、价格、数量及期限均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一致,资金总额达到下限且未超上限 [3] 回购对公司影响 - 回购有利于健全长效激励机制,维护股东权益并增强投资者信心,未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及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3] - 回购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或上市地位改变,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3]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交易 - 公司董事长滕用庄在回购期间买入公司股票,其父亲因误操作买入及卖出203,600股,占总股本0.0371% [4] - 其他董事、监事、高管及控股股东等在回购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4] 股份变动预测 - 假设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并锁定,无限售流通股比例将从83.11%降至81.19%,总股本维持555,760,000股不变 [5] 回购合规性说明 - 回购时间、数量及委托时段符合深交所监管指引及公司方案要求,未在重大事项敏感期或涨跌幅限制时段操作 [6] 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 回购股份存放于专用账户,暂不享有表决权、利润分配等权利,后续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未实施将注销 [6]
东安动力: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0 18:12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因 - 公司2024年业绩未达到《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指标 [1][2] - 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导致需要回购注销其持有的限制性股票 [1][2] - 五名激励对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常退休,其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需回购注销 [2] 本次回购注销的具体情况 - 回购注销涉及235名激励对象,合计4,447,234股限制性股票 [1][4] -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数量为0股 [4] - 公司已利用自有资金完成股票回购 [3][4] 回购注销的执行安排 - 公司已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设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4] - 已完成235名激励对象4,447,234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 [4] - 预计限制性股票将于2025年6月完成注销 [4] 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 回购注销前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447,234股,注销后降为0股 [4]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保持不变,仍为466,476,161股 [4] - 公司总股本从470,923,395股减少至466,476,161股 [4] 法律合规性说明 -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5][6] - 回购注销程序符合《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5][6] - 公司承诺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