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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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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心科技(001231) -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5-02-27 19:31
股权激励 - 公司拟对中层及骨干进行股权激励[1] 业绩目标 - 2025 - 2027年营收目标分别不低于7.2亿、8.1亿、9.0亿元[7] 考核规则 - 激励对象考核分四档,解除限售比例不同[9] - 考核年度为2025 - 2027年,每年考核一次[10] 结果处理 - 考核结果5个工作日通知,有异议可申诉复核[12] 办法实施 - 办法由董事会制订,经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15]
凌钢股份(600231) -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
2025-02-27 18:30
股价与净资产 - 2024年1月1日至4月24日股价低于2022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2.86元,4月25日至12月31日低于2023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2.60元[4] - 2024年股价波动区间为1.55 - 2.19元/股(1月1日 - 4月24日)和1.21 - 2.28元/股(4月25日 - 12月31日)[5] - 2024 - 2024年每股净资产分别为2.86元、2.60元、2.49元、2.42元、2.10元(后三者未经审计)[7] 公司计划 - 2025年2月27日审议通过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6] - 2025年确保上证e互动问题回复率100% [11] - 2025年持续督促控股股东完成2024年12月披露的增持计划[14] - 2025年股票非理性下跌时启动股份回购或注销程序[14] - 2025年积极协助大股东办理增持专项贷款并配合发布增持计划[14] - 2025年围绕主业等领域寻找并购重组标的并适时开展[15] - 2025年健全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制度[17] 激励与认定 - 2024年一次性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运行评价为“优秀”[8] - 2024年启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不超4000万股,约占股本总额1.40% [8] - 2024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02人,约占2023年在职员工总数7158人的1.42% [8] 分红与回购 - 公司上市累计现金分红21次,金额17.58亿元,占累计净利润27.92% [12] - 2024 - 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将现金分红比例从10%提高至30% [12] - 2024年累计回购凌钢股份A股6505万股,占总股本2.28%,金额10370.08万元[13] - 2024年控股股东累计增持公司A股4150万股,占总股本1.46%,金额5833.62万元[13] 其他 - 2024年邀请专家对相关人员进行合规交易培训[17] - 本计划披露后每年触发长期破净时评估实施效果[19] - 若计划不再具备实施基础,公司将修正或终止计划[21]
阳光电源(300274) -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5-02-25 20:32
激励计划规模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1135.00万股,占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55%[8][27] - 首次授予910.50万股,占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44%,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80.22%[8] - 预留授予224.50万股,占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11%,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19.78%[8] 激励对象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874人,包括公司(含子公司)部分核心及骨干员工[8] - 首次授予中CHONG HONG获授1.00万股,其他非外籍核心及骨干员工(873人)获授909.50万股[28] 授予价格与有效期 -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含预留)授予价格为35.27元/股[9][38]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9][30] 时间安排 -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完成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公告,否则终止实施[10][31] -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否则预留部分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失效[10][31] 归属安排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首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比例为25%[32] - 首次授予第二、三、四个归属期归属比例均为25%[33] - 若预留部分在2025年第三季度结束前授予完成,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之后授予完成,预留授予第一、二个归属期归属比例为30%,第三个归属期为40%[33] 考核目标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归属考核年度为2025 - 2028年,2025年营业收入较2023年增长24%以上(含)或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2023年增长10%以上(含)[43] - 2026年营业收入较2023年增长45%以上(含)或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2023年增长20%以上(含)[43] - 2027年营业收入较2023年增长68%以上(含)或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2023年增长30%以上(含)[43] - 2028年营业收入较2023年增长85%以上(含)或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2023年增长40%以上(含)[43][44] - 若预留部分2025年第三季度结束前授予完成,考核年度及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相同;若之后授予完成,考核年度为2026 - 2028年[44] 其他要点 -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分A、B+、B、C、D五档,B+归属比例100%,C归属比例50%,D归属比例0%[46] - 预计确认激励成本为31484.28万元,2025 - 2029年激励成本摊销分别为12027.79万元、10462.72万元、5723.92万元、2750.12万元、519.73万元[57][58] - 2025年2月25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67.13元/股[56] - 创业板综指截至草案公告日上月末近一年、两年、三年、四年的周波动率分别为37.06%、29.89%、28.73%、27.74%[56] - 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1年期、2年期、3年期、4年期存款基准利率分别为1.50%、2.10%、2.75%、2.75%[56]
阳光电源(300274) -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5-02-25 20:32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35.00万股,约占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55%[9][28] - 首次授予910.50万股,约占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44%,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80.22%[9][28] - 预留授予224.50万股,约占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11%,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19.78%[9][28] -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874人[9] -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含预留)的授予价格为35.27元/股[10][39] -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10][31] 时间安排 -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60日内,公司需完成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公告,否则终止实施本计划[11] - 公司应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否则预留部分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失效[11] 归属安排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首个归属期归属比例为25%[33] - 首次授予第二、三、四个归属期归属比例均为25%[34] - 若预留部分在2025年第三季度结束前授予完成,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在之后授予完成,预留授予第一、二个归属期归属比例为30%,第三个归属期为40%[34] 考核目标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归属考核年度为2025 - 2028年,2025年营业收入较2023年增长24%以上或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2023年增长10%以上[44]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2026年),营业收入较2023年增长45%以上或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2023年增长20%以上[44]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2027年),营业收入较2023年增长68%以上或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2023年增长30%以上[44]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四个归属期(2028年),营业收入较2023年增长85%以上或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2023年增长40%以上[44][45] - 若预留部分在2025年第三季度结束前授予完成,考核年度及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相同;若在之后授予完成,考核年度为2026 - 2028年[45] 激励成本 - 假设2025年3月底首次授予,授予限制性股票910.50万股,预计确认激励成本31484.28万元,2025 - 2029年分别摊销12027.79万元、10462.72万元、5723.92万元、2750.12万元、519.73万元[58][59] 其他规定 -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分A、B+、B、C、D五档,B+归属比例100%,C归属比例50%,D归属比例0%[47] - 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按Q=Q0×(1+n)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50] - 公司配股时,按Q=Q0×P1×(1+n)÷(P1+P2×n)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50] - 公司缩股时,按Q=Q0×n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50] - 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按P=P0÷(1+n)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51]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方式包括配股、缩股、派息,增发时不做调整[52] - 因特定情形以外事项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除董事会审议外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3] - 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单独统计并披露除特定人员外其他股东投票情况[63] - 公司应聘请律师事务所就限制性股票调整事项出具法律意见,调整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决议公告和法律意见[53] - 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按授予日公允价值将当期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56] - 本激励计划生效需经董事会拟定、审议,监事会发表意见,股东会审议通过,会前公示激励对象名单不少于10天[62] - 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协议书》,授出权益前董事会审议授予条件,监事会核实授予日及名单[64][65] - 激励计划归属前董事会审议归属条件,监事会发表意见,律所出具法律意见[66] - 公司在股东会审议前变更激励计划须董事会通过,审议后变更须股东会通过且不得提前归属和降低授予价格[67] - 公司在股东会审议前终止激励计划须董事会通过,审议后终止须股东会通过[69] - 公司不为激励对象获取权益提供财务资助[71] - 若激励对象损害公司利益,公司可取消其未归属限制性股票归属并追偿损失[71]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报或内控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等情形,激励计划终止[76] - 公司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激励计划正常实施[76] - 激励对象职务变更仍在公司任职,未归属限制性股票按计划执行,若因不当行为变更则取消归属[78] - 激励对象主动离职等情况,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79] - 公司与激励对象争议纠纷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公司所在地法院诉讼[82] - 激励计划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84] - 激励计划依据法规变化适用新规定[84] - 激励计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84]
双杰电气(300444) - 双杰电气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5-02-24 21:31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不超12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50%[7][29] - 授予价格为3.60元/股[8][39] - 激励对象30人,均为关键岗位核心人才[8][24]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37个月[9][32] 计划实施流程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完成授予并公告,否则终止,3个月内不得再审议[11][33][52] - 激励对象名单内部公示期不少于10天[25][49] - 监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6][49] 归属安排 - 第一个归属期权益占比50%,时间为授予日起13 - 25个月[35] - 第二个归属期权益占比50%,时间为授予日起25 - 37个月[35] 考核指标 - 激励计划授予考核年度为2025 - 2026年,每年考核一次[45] - 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3.1亿元或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46] - 2026年净利润不低于3.5亿元或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46] 股票交易均价 -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每股7.20元[40] -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每股6.99元[40] 费用摊销 - 若2025年3月中旬授予,1200万股需摊销总费用4514.62万元[64] - 2025 - 2027年分别摊销2501.50万元、1694.50万元、318.63万元[64] 调整公式 - 资本公积转增等时,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公式为Q=Q0×(1+n)[58] - 配股时,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公式为Q=Q0×P1×(1+n)÷(P1+P2×n)[58] - 缩股时,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公式为Q=Q0×n[58] - 资本公积转增等时,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公式为P=P0÷(1+n)[59] - 配股调整授予价格公式为P=P0×(P1+P2×n)÷[P1×(1+n)][60] - 缩股调整授予价格公式为P=P0÷n[60] - 派息调整授予价格公式为P=P0 - V,调整后P须大于1[60] 特殊情况处理 - 激励对象职务变更仍任职,已获授未归属股票按计划执行[75] - 因损害公司利益等导致职务变更或解除关系,未归属股票作废[75] - 激励对象出现不能胜任岗位等情况,已获授未归属股票作废失效[76] - 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丧失劳动能力或身故,已获授股票按相应程序进行[76]
海晨股份(300873) - 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自查表
2025-02-24 20:16
股权激励标的与对象 - 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20%[1]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1] - 激励对象不包括特定股东、实际控制人亲属及外籍员工[1]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1] 激励计划规则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不适用相关规定[1] - 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从授权日起未超10年[1] - 各期解除限售比例未超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50%[3] - 每期解除限售时限不少于12个月[3] 财务与合规情况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报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控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1] 程序与合规 - 激励名单经监事会核实[1] - 监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发表意见[3] - 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3] - 股权激励计划内容、程序、对象确定符合规定[4] - 公司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4] - 董事会表决草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4] - 股东大会审议草案时关联股东拟回避表决[4]
2025年IPO实务手册
梧桐树下V· 2025-02-11 18:24
市场数据与排名 - 2024年A股IPO上市公司省份排名前三为广东、浙江、江苏[2] - 沪深主板2024年新上市公司2023年净利润中位数为1.93亿元,最低为8508万元[2] - 创业板2024年新上市公司2023年净利润中位数为1.2亿元,最低为5111万元[2] - 科创板2024年新上市公司2023年净利润中位数为1.74亿元,最低为3105万元[2] - 北交所2024年新上市公司2023年净利润中位数为4748万元[2] - 北交所开市三周年上市公司数量省份排名中江苏位列第一[2] - 科创板开市五周年上市公司数量省份排名中江苏位列第一[2] 政策与监管动态 - 国务院规定地方政府不得以IPO成功为条件给予发行人或中介机构奖励[2] - 证监会明确自2026年起IPO企业可不设监事会或监事[2] - 证监会要求增强发行上市制度包容性、适应性,并加大银发经济直接融资支持力度[2] - 深交所制定创业板IPO审核指南,涉及先进制造、数字经济、绿色低碳三大领域九个细分行业[2] - 证监会支持优质未盈利企业在科创板上市[3] - IPO随机抽签检查比例由5%调升至20%[4] - 新版《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实施,对“一查就撤”的企业要“一查到底”[4] - 证监会修订IPO辅导监管规定,强调“关键少数”的口碑声誉[4] - 证监会主席吴清表示对在审企业要成倍大幅增加现场检查覆盖面[4] 股东与实际控制人 - 招股书需说明上市目的,关键少数承诺上市后业绩下滑超50%的需延长股份锁定期[4] - 新《科创属性评价指引》发布,与征求意见稿存在一处差异[4] - 沪深交易所新增发行上市负面清单,明确突击式分红监管[4] - 审核关注股东特殊权利条款处理、国有股东认定、控制权稳定性及实际控制人认定等问题[4] - 投资机构为第一大股东时的控制权论证思路受到关注[4] - 董监高或股东失信对拟IPO公司存在影响[5] 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 - 发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系列文章,涵盖认定、审议程序、担保及跨境监管比较等[5] - 新公司法关联交易规则的理解与适用成为焦点[5] - 国有拟上市公司及全面注册制下同业竞争的认定与处理标准被详细解析[5] - 分拆上市中的同业竞争问题被列为审核关注要点[5] 财务核查与内部控制 - 新《公司法》对IPO出资事项核查产生影响[5] - 全面注册制下各板块财务审核关注要点被对比分析[5] - 财务造假检测关注异常收入、毛利率、现金流及资产异常增长等迹象[5][6] - IPO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在不同阶段的特点被详细阐述[5][6] - 医疗器械等特定行业的收入确认、销售模式及合规管理受到关注[5] 业务合规与知识产权 - 企业IPO过程中的网络数据合规、反垄断合规及环保合规成为审核重点[6] - 人工智能及大数据企业的数据合规审核受到特别关注[6] - 高校及科研院所专利转让的合规要点被详细分析[6] - 知识产权风险防范、科创属性评价及合作研发合规问题被重点探讨[6][7] - 注册制下创新型企业IPO知识产权风险防范策略被提出[7] 股权激励 - 拟IPO公司股权激励的税务处理、股份支付及审核要点被详细研究[7] - 新公司法时代下股权激励的应对与调整策略被分析[7] - 激励对象适格性、资金来源及争议解决等具体问题被深入探讨[7] 行业IPO实务 - 军工、人工智能、半导体、集成电路等特定行业IPO关注要点被梳理[8] - 新《公司法》对IPO的影响,包括类别股设置、董监高责任等被分析[8] - 不同生产策略制造业在研发、生产、销售及报告环节的IPO关注要点被详细说明[8] - 创新药企业的上市选择、民爆及军工企业IPO审核事项被重点关注[8] 红筹回归与境外上市 - 红筹回归的架构拆除、外汇登记、税务考量及审核要点被详细解析[9] - 中概股回归A股的路径、挑战与前景被分析[9] - 港股上市路径选择、H股与红筹架构比较及港交所规则优化被探讨[9] - 境内企业赴境外上市的备案新规、路径选择及重点问题被回顾与解读[9]
亿纬锂能拟5.79亿元收购员工所持子公司股权
起点锂电· 2025-01-15 18:03
亿纬锂能股权收购交易 - 公司拟以现金5.79亿元收购24家员工持股平台持有的亿纬动力1.0962%股权 交易完成后 公司对亿纬动力的持股比例将从98.9038%增至100% 实现全资控股 [2] - 此次回购的股权源于2021年11月的员工股权激励 当时24家员工持股平台以1.93亿元认购了亿纬动力2.00%的股权 本次5.79亿元的回购价格相较1.93亿元的初始出资额 溢价率达到200% [2] - 亿纬动力的估值在近三年内大幅增长 截至2021年4月30日的评估基准日 其估值为94.81亿元 而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评估基准日 其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已升至469.17亿元 增长至此前估值的5倍 [2] 亿纬动力历史股权与财务变动 - 2021年11月实施股权激励后 公司持有亿纬动力的股权比例由100%降至97.94% 实际控制人骆锦红及其子女刘怡青也参与了认购 [2] - 2021年12月 公司以控股子公司亿纬集能51%的股权作价30.17亿元对亿纬动力进行增资 增资后亿纬动力注册资本由7.17亿元增至9.4亿元 公司持股比例由97.94%变更为98.43% [2] - 2022年11月 公司以出资价购回了骆锦红与刘怡青持有的亿纬动力股权 公司持股比例由98.43%微增至98.48% [2] - 亿纬动力的盈利能力显著改善 2023年净利润为32.52亿元 2024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为22.18亿元 而2021年该公司净利润为亏损状态 [2] 圆柱电池行业动态 - 行业媒体近期对多家圆柱电池企业进行了巡访 包括国轩高科 利维能 诺达智慧 中泽科技 苏州力神 睿恩新能源 天鹏电源 中比新能源 天能集团 新能安 浙江锋锂 华立源 鹏辉能源 欣旺达锂威 深圳中基 博力威 恒泰科技等 [3] - 行业首届圆柱电池技术论坛已定档 将于2025年2月28日在深圳举办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