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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炬申股份: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证券之星· 2025-09-06 00:34
炬申股份可转债发行项目 - 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8,000万元 其中26,600万元用于炬申几内亚驳运项目 11,4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3][4] 募投项目业务模式 - 几内亚驳运项目由全资子公司海南炬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甲板驳船 拖轮及油驳等船舶 配合香港子公司购买的浮吊 共同租赁给SOCIETE JUSHEN GUINEE-SARLU作为运营主体 在几内亚开展铝土矿等货物的驳运业务 [4] - 项目通过驳船在内河 港口与近海之间进行中转 将铝土矿等货物从内河或浅水港口转运至停泊在近海的远洋货轮上 [4] 募投项目预期效益 - 项目预计正常年实现不含税收入30,898.20万元 主要为船舶驳运收入 驳运单价前几年按每年2%下降直至满产后稳定 平均毛利率为39.13% [4] - 报告期内公司运输业务毛利率低于5% 外销收入占比较低 业务主要以美元计价为主 汇率波动风险对募投项目将产生影响 [4] 船舶采购进展 - 甲板驳船 拖轮及油驳等船舶运输工具均通过对外采购方式取得 已与福建省隆泰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福安市远承船舶服务有限公司 KOTA AYYAZ SDN BHD签订部分船舶建造购买合同 [8][9][10] - 部分船舶已签订合同在建 部分将视项目推进情况择机购买 发行人确认船舶采购不确定性较低 [8][9][10] 固定资产折旧影响 - 募投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7,496.80万元 预计每年新增折旧摊销费用1,306.10万元 [11] - 新增折旧摊销占总营业收入比例约1.54% 占总净利润比例约17.24% 预计项目预期效益可消化新增折旧 不会对未来经营业绩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11] 境外业务资质与风险 - 船舶运抵几内亚后即可办理航行许可证 除航行许可证外无需取得其他资质或许可 [15] - 几内亚业务面临市场需求 行业政策 汇率波动 境外投资等风险 2025年7月几内亚政府要求50%铝土矿出口必须由悬挂几内亚船旗的船舶运输 并取消多家矿业公司采矿权 [4][15] 公司经营范围合规性 - 子公司经营范围包含广告设计 代理 制作 发布等内容 但实际未开展新闻 出版 广播 电视等传媒领域业务 不涉及《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违规情形 [20][23][24] - 公司通过官方网站 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业务宣传 不涉及互联网平台经营 不属于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 [24][26][28] 反垄断与竞争状况 - 公司行业竞争公平有序 不存在垄断协议 限制竞争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不正当竞争情形 [32][33] - 报告期内不存在经营者集中情形 无需履行经营者集中申报义务 [36][37] 财务与发行条件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029.80万元 5,236.08万元 7,736.26万元 年均可分配利润5,667.38万元 可覆盖债券利息 [41][43] - 资产负债率维持在42.59%-51.19%之间 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50%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可支付债券本息 [41]
炬申股份: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证券之星· 2025-09-06 00:23
发行概况 - 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8,000万元 [1][24] - 可转债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票面利率由董事会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人协商确定 [25][26] - 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交易均价 [26] 募集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拟用于炬申几内亚驳运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与偿还银行贷款 [24][33] - 炬申几内亚驳运项目投资总额为46,300.91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38,000万元 [33] - 项目满产年度预计实现年均营业收入30,898.20万元,净利润9,388.45万元 [10] 业务与市场背景 - 公司计划在几内亚开展驳运业务,服务于当地铝土矿等矿产资源开发 [24] - 几内亚铝土矿储量超过400亿吨,占全球总储量三分之一以上,已探明储量超290亿吨 [24] - 截至2025年6月,在几内亚从事采矿业的中资企业(含参股)共23家,包括中铝集团、国家电投等 [24] 利润分配政策 -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5,785.51万元 [5][7] - 2022年现金分红1,996.40万元,2023年现金分红3,789.11万元,2024年未进行现金分红但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 [5][6][7] - 现金分红比例根据发展阶段和资金安排差异化设定,最高可达80% [4] 信用评级与发行条款 - 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 [1][34] - 可转债设有利率调整、转股价格修正、赎回和回售条款 [26][28][29][30] - 发行采用余额包销方式,承销商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36][37] 公司基本情况 - 炬申股份成立于2011年11月10日,注册资本16,669.11万元,法定代表人雷琦 [24] - 公司主营道路货物运输、仓储服务、货物进出口等业务,证券代码001202 [24] - 子公司包括境内外的炬申仓储、香港炬申、嘉益几内亚等多家物流及相关企业 [22][23]
常青科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3 20:20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公司于2025年9月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地点为公司西厂区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2] - 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9月1日通过电话方式发出 应参会董事9名 实际参会董事9名 由董事长孙秋新主持 [2] - 会议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2]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 - 发行证券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的可转债 [3] - 发行数量不超过800万张 具体发行数量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确定 [3] -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按面值发行 [3] - 债券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4] - 票面利率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 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协商确定 [4] - 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5] - 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且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6] -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规定 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 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 [8] - 转股数量计算方式为Q=V?P 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9] 赎回与回售条款 - 到期赎回条款规定 在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 公司按债券面值的108%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可转债 [10] - 有条件赎回条款规定 转股期内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时 或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公司有权赎回 [10] - 有条件回售条款规定 在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 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 持有人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 [11] - 附加回售条款规定 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与承诺出现重大变化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时 持有人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 [11] 募集资金用途 -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 [16]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额285489.86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80000万元 [17] - 全资子公司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泰州)有限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 公司通过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方式提供资金 [17] - 若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项目投资金额 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17] 发行相关安排 - 发行方式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人协商确定 [12] - 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 法人 证券投资基金等 [12] - 可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 [12] -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16] - 资信评级机构将为本次发行出具资信评级报告 [16] 治理与授权事项 - 所有议案表决结果均为9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3][4][5][6][8][9][10][11][12][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 -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审计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已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3][18][19][20][21][22][23][24][25][26][27][28] - 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为特别决议议案 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18][19][20][21][22][23][24][25][26][27][28][29]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发行相关事宜 包括调整发行条款 签署协议 聘请中介机构 调整募集资金使用等 [25][26] - 授权有效期除部分事项为可转债存续期外 其余为12个月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26] 其他相关事项 - 公司编制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论证分析报告 可行性分析报告等相关文件 [18][19][20] - 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影响进行分析并提出填补措施 相关主体作出承诺 [23] - 公司编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24] - 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7] - 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补足前次募投项目涉及的临时借用备品备件金额 [28]
常青科技: 常青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证券之星· 2025-09-03 20:19
文章核心观点 -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用于泰州高分子新材料生产基地(一期)项目 [1][2][13] - 本次可转债发行期限为六年,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开始,初始转股价格将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具体状况确定 [3][4][6] - 公司财务状况稳健,2022年至2024年营业收入持续增长,资产负债率较低,偿债能力较强,但2025年上半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出现负值 [14][15][22][24] 发行方案概况 - 发行证券种类为可转换为A股普通股的可转债,发行数量不超过8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 [3] - 票面利率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协商确定 [3] - 转股价格调整机制涵盖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红利等情况,并设有向下修正条款 [5][6] - 赎回条款包括期满赎回和触发式赎回,回售条款允许持有人在特定条件下将债券回售给公司 [7][8] 募集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0万元,全部用于泰州高分子新材料生产基地(一期)项目,项目总投资额为285,489.86万元 [13] - 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泰州)有限公司,公司将通过增资方式提供资金 [13] - 若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项目所需投资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13] 公司财务状况 - 2022年、2023年、2024年营业收入分别为96,361.01万元、101,901.18万元、107,992.77万元,2025年1-6月营业收入为48,456.74万元 [15][2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22年至2024年分别为19,065.27万元、21,257.23万元、20,423.90万元,2025年1-6月为7,024.71万元 [15][23] - 2025年6月30日货币资金为60,070.29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为46,068.57万元,流动资产合计170,752.89万元 [15][19] - 2025年1-6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84.74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1,305.46万元 [24] 利润分配政策 -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规定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 [25][26] - 2022年至2024年现金分红金额分别为1,732.95万元、4,428.65万元、4,187.96万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9.09%、20.83%、20.50% [31] - 公司已制定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1] 其他重要事项 -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但资信评级机构将出具资信评级报告 [13] -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发生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失信行为 [32] - 除本次发行外,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确定是否实施其他再融资计划 [32]
维科精密: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证券之星· 2025-08-29 20:16
文章核心观点 -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3,000万元 用于特定投资项目 [5][6][19] - 公司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 本次发行尚需股东会审议及监管机构批准 [2][5] - 本次可转债期限6年 采用每年付息一次方式 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开始 [6][7][8] 发行方案概况 - 发行规模不超过63,000万元 债券面值100元 按面值发行 [6] - 票面利率由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 [6] - 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交易均价 [8] - 转股价格设向下修正条款 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 董事会有权提出修正方案 [10][11] - 包含赎回条款和回售条款 保护投资者和公司利益 [12][13][14] 募集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总额63,000万元 拟投资于两个项目 总投资额84,868.12万元 [19] - 若实际募集资金少于拟投入金额 董事会可对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19] - 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 [20] 公司财务状况 - 2022年至2024年资产总额分别为100,106.60万元、151,548.11万元和154,232.56万元 2025年6月末为148,520.04万元 [20][21][27] - 资产负债率持续下降 从2022年末42.67%降至2025年6月末14.17% [25][30] - 2022年至2024年营业收入分别为70,690.31万元、75,874.26万元和84,316.77万元 2025年1-6月为44,683.40万元 [22][31] - 2024年新能源产品收入达11,693.53万元 较2023年增长47.19% [31] - 应收账款周转率2022年至2024年分别为4.13、3.52和3.04 2025年1-6月年化后为3.16 [25][31] - 存货周转率呈上升趋势 2022年至2024年分别为2.98、3.12和3.35 2025年1-6月年化后为3.63 [25][31] 利润分配政策 - 公司实行积极利润分配政策 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 [32][33] - 2023年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4元 2024年中期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8元 2024年度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2元 [37] -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3,318.12万元 占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56.21% [38]
维科精密: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20:16
发行证券品种选择 - 公司选择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为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该可转债及转换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2] 发行必要性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公司谨慎论证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公司战略发展方向 有利于提升核心竞争力及可持续发展能力 [2] 发行对象适当性 - 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2][3] - 发行对象需具备风险识别能力、风险承担能力及资金实力 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 - 向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 剩余部分采用网上定价发行或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方式 余额由承销商包销 [3] 发行定价机制 - 票面利率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及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 [4] - 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及前一个交易日交易均价 [5][7] - 转股价格调整机制覆盖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 并设有详细计算公式 [5][6][22] - 定价方法和程序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 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 提交股东会审议 [8] 发行合规性(证券法) - 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8] - 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为5,902.98万元 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利息 [9] - 募集资金用于半导体零部件生产基地产线建设项目(一期)、泰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9][10] - 不存在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 [11] 发行合规性(注册管理办法) - 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任职要求 [11] - 具有完整业务体系及独立经营能力 不存在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12] -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 最近三年财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13][14]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14] - 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的禁止发行情形 [15] - 募集资金使用符合规定 不用于财务性投资 不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15][16] - 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 2022-2024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637.54万元、9,206.44万元及10,502.19万元 [17] - 截至2025年6月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27,482.11万元 本次发行债券余额63,000.00万元 未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50% [17] - 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禁止发行可转债情形 [18] 发行方案细节 -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3,000.00万元 用于半导体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泰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19] - 可转债期限为6年 每张面值100元 按面值发行 [20] - 设有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保护持有人权利 [21] - 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到期日止 [26] - 包含到期赎回、有条件赎回、有条件回售、附加回售及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3][24][25][26] 发行程序及结论 - 发行方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尚需股东会审议及监管机构审核注册 [29] - 方案经审慎研究 认为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具备公平性和合理性 [29][30] - 发行有利于提升盈利能力 优化资本结构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31]
维科精密: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20:16
公司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影响分析 - 公司测算2025年及2026年三种净利润增长情景下的每股收益变化 包括持平 增长10%和增长20%三种假设 [3][4] - 在净利润持平情景下 2026年基本每股收益从0.33元/股降至0.30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从0.33元/股降至0.28元/股 [4] - 在净利润增长10%情景下 2026年基本每股收益从0.36元/股升至0.37元/股 但稀释每股收益从0.36元/股降至0.34元/股 [4] - 在净利润增长20%情景下 2026年基本每股收益从0.44元/股升至0.47元/股 但稀释每股收益从0.41元/股降至0.41元/股 [4]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划 - 募集资金将用于半导体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和泰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7] - 半导体项目主要生产半导体封装引线框架及桥接片 基于公司现有IGBT和碳化硅功率模块部件技术能力 [8] - 泰国项目主要生产汽车连接器部件 电磁阀部件和传感器部件等高端精密零部件 服务于东南亚和欧洲市场 [8] - 项目将帮助公司优化产品结构 提升在半导体和汽车赛道的竞争力 并规避潜在贸易摩擦风险 [6][8] 公司现有业务与技术储备 -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电子精密零部件 非汽车连接器及零部件和精密模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7] - 拥有注塑 冲压 绕线 焊接 装配 检测等全流程工艺技术 具备车规级功率模块部件研发生产能力 [7][8] - 客户包括上汽英飞凌 芯联集成 中车半导体 联合电子 博世 泰科电子 博格华纳 安费诺等知名企业 [11] - 已获得多项客户奖项 包括"上汽英飞凌上英项目奖"和"博世华域转向2024年度绿色发展贡献奖"等荣誉 [11] 填补回报措施及承诺 - 公司将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严格执行专户专储 专款专用制度 [11] - 通过提升运营效率 降低运营成本 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来提高盈利能力 [12] - 已制定《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保障利润分配持续性和稳定性 [13] - 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均承诺不损害公司利益 确保填补措施落实 [14]
三联锻造: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27 22:15
发行证券品种选择 - 公司选择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募集资金 满足发展需求并增强竞争力[1] - 可转换公司债券及转换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1]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公司战略方向 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2] 发行对象适当性 - 发行对象包括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 法人 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投资者[2][3] - 公司原股东享有优先配售权 具体比例由董事会与保荐机构根据市场情况确定[3] - 发行对象需具备风险识别能力 风险承担能力及资金实力[4] 发行定价机制 - 可转债票面利率由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根据国家政策 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协商确定[4] - 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4][6] - 转股价格调整机制涵盖派送股票股利 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 配股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5][6] 发行可行性 - 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8] - 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为12,221.07万元 足以支付可转债一年利息[8] - 募集资金65,000.00万元将用于新能源汽车零部件 汽车轻量化锻件 精密锻造研发 摩洛哥生产基地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9][16] 财务合规性 - 2022-2024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8,760.91万元 11,188.63万元 13,963.02万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12] - 2022-2025年6月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0.84% 21.76% 32.74% 38.86% 财务结构稳健[11]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2022年10,404.51万元 2023年10,677.25万元 2024年-10,812.98万元 2025年1-6月1,349.85万元[11] 公司治理与合规 - 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法规任职要求 无行政处罚或调查记录[13] - 公司拥有完整业务体系和独立经营能力 在人员 资产 业务 机构和财务方面独立[14] - 2022-2024年财务报告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15] 可转债条款设计 - 可转债期限6年 面值100.00元 利率由公司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17][18] - 转股期自发行结束满六个月后起至到期日止 持有人享有转股选择权[26] - 包含赎回条款 回售条款及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以保护持有人权益[20][22][23] 募集资金使用 - 募集资金不用于弥补亏损或非生产性支出 不进行财务性投资[9][16] - 项目实施不会新增重大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关联交易[16] - 资金用途变更需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9] 发行方案公平性 - 发行方案履行信息披露程序 保障股东知情权[27] - 股东会表决采用同股同权方式 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27] - 方案经董事会审慎研究 认为符合全体股东利益[27] 即期回报影响与填补措施 - 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 公司承诺通过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加快项目投资进度 提升盈利能力等措施填补[28][29] -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相关承诺[29]
胜蓝股份: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6 01:27
发行基本信息 -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胜蓝转02),发行总额为人民币45,000万元(4.5亿元),发行数量为450万张,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100元 [15] - 债券期限为6年,自2025年8月28日至2031年8月27日,票面利率采用递增结构: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80%、第四年1.50%、第五年1.90%、第六年2.30% [15] - 本次发行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1548号文注册同意,由东莞证券担任保荐人及主承销商,采用余额包销方式承销,包销基数为45,000万元 [3][30] 发行方式与对象 - 发行方式包括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27日(T-1日),配售比例按每股配售2.7488元可转债计算,配售代码为"380843";网上发行申购代码为"370843",申购简称"胜蓝发债",最低申购数量为10张(1,000元),上限为1万张(100万元) [10][27][35] - 发行对象涵盖原股东(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及符合资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需开通可转债交易权限),主承销商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申购 [24][34] - 原股东可优先认购最多4,499,919张,占发行总量450万张的99.9982%,不足1张部分按精确算法处理 [11][25] 时间安排与流程 - 发行日程关键节点:T-1日(2025年8月27日)股权登记;T日(2025年8月28日)原股东优先配售及网上申购;T+2日(2025年9月1日)网上投资者缴款;T+4日(2025年9月3日)募集资金划至公司账户 [31][32] - 网上申购无需预缴资金,但中签后需在T+2日日终确保资金账户足额,否则视为放弃认购,放弃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6][39] - 若认购总量不足发行数量的70%,或缴款认购量不足70%,发行可能中止,并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 [6][40] 债券条款设计 - 初始转股价格为54.56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与前一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较高者,且不得向上修正 [16] - 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日(2025年9月3日)满6个月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债券到期日止,转股数量计算公式为Q=V/P(去尾法取整) [16][20] - 包含赎回条款(期满按面值113%赎回,或触发股价条件)、回售条款(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或股价触发条件)及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连续30个交易日中15日收盘价低于转股价85%时可触发) [21][22][19] 其他关键事项 - 本次可转债不提供担保,信用评级为AA-(主体及债项评级),评级展望稳定 [29] - 发行费用由承销商承担,投资者无需支付佣金、过户费及印花税 [41] - 债券上市后无锁定期限制,上市首日即可交易,公司将尽快办理上市手续 [12][31]
珂玛科技: 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6 01:15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设置 将监事会法定职权移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同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原有制度 [1] - 调整董事会席位结构 将1个非独立董事席位转为职工代表董事席位 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1] - 因搬迁新厂区 注册地址由"苏州高新区漓江路58号6厂房东"变更为"苏州高新区新路1号" [2] - 同步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并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2] 内部治理制度更新 - 制定及修订包括《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14项内部治理制度 [4][5][6] - 其中12项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包括投资者关系管理、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及资金占用防范等专项制度 [5][6] 半年度经营与财务情况 - 监事会审核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确认编制合规且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状况 [6] - 批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文件 [6]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 - 公司符合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条件 拟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含75,000万元) [7][8][20] - 债券期限6年 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 票面利率由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人协商确定 [8] - 转股期限为发行结束满6个月后首个交易日至到期日 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日及前1日股票交易均价 [10] - 设置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机制: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85%时 董事会有权提议修正 [12] - 包含有条件赎回条款:转股期内连续30交易日至少15日收盘价不低于转股价130% 或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公司可赎回 [14] - 设置有条件回售条款:最后两个计息年度连续30交易日收盘价低于转股价70%时 持有人可回售 [16] - 募集资金用途为特定投资项目 总投资额87,815.42万元 其中75,000万元拟通过本次发行募集 [20] - 发行不提供担保 但将聘请资信评级机构出具评级报告 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 [22] 相关配套议案 - 制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预案》《论证分析报告》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22][23] - 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专项鉴证 [24] - 通过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议案 [25] - 制定《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