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套期保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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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体科技: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12 00:17
业务背景 - 公司控股子公司华体锂能主营业务为碳酸锂相关联产品 锂盐价格波动明显 为降低产品价格波动对经营的不利影响 公司决定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套期保值业务 [1] - 通过利用期货及衍生品交易工具的避险保值功能 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 保障生产经营持续稳定 [1] 额度调整必要性 - 随着碳酸锂业务增加 期货套保数量相应增加 加之近期碳酸锂价格市场波动加大 导致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提高 [2] - 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增加保证金额度 由原额度提升至人民币3,000万元 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3] - 额度增加后将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期货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的能力 增强财务稳健性 [2] 交易实施框架 - 交易品种仅限于与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碳酸锂期货及衍生品 交易场所仅限于境内合法运营的期货交易所 [2] - 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单笔交易存续期超期则自动顺延至交易终止 [3] -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借款 [3] 风险管控体系 - 公司已制定《套期保值制度》 组建套期保值领导小组 明确操作规范、审批权限及业务流程 [2] - 在各岗位配备专业人员 设置风险控制措施 包括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和交易止损机制 [4][5] - 通过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专业素养 严格控制资金规模并做好资金测算 [5] 会计处理原则 - 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24号、37号及39号等相关规定 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核算处理 [5] - 在财务报告中正确列报相关交易 确保财务信息准确反映业务实质 [5] 结论性陈述 -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需求为基础 旨在有效规避碳酸锂价格波动风险 [5][6] - 制度设计、人员配备及资金准备均已就绪 业务开展具有可行性 [5][6]
华体科技: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2 00:17
公司业务调整 - 公司碳酸锂业务增加导致期货套保需求上升 需提高保证金应对价格波动风险 [2] - 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由2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3000万元人民币 增幅达50% [1][2] - 新增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 [2][3] 交易机制设计 - 套期保值交易品种仅限于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碳酸锂期货及衍生品 [2] - 交易场所限定于境内合法期货交易所 严格匹配业务规模对冲价格风险 [2][7] - 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 存续交易可自动顺延 [3] 风险管控体系 - 建立《套期保值制度》明确审批权限 操作流程及风险控制机制 [6] - 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检查监督风险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7] - 设置止损机制并密切跟踪市场行情 及时调整套期保值方案 [6][7] 财务处理规范 - 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24号 37号及39号进行会计核算 [7] - 遵循上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8]
英 力 特: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审核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06 00:20
公司治理与决策 - 独立董事于2025年7月29日以通讯形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 全体3名独立董事实际出席[1]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5年度PVC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 - 独立董事基于审阅材料及沟通后发表审核意见 认为业务审批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1] 风险管理体系 - 公司已制定完善的商品套期保值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及明确的操作流程[1] - 业务执行包含审批流程、报告和保密规定 能保证规范实施[1] - 使用自有资金开展PVC期货套期保值 旨在规避商品价格波动风险[1] 业务影响与财务效益 - 套期保值业务可防范PVC价格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1] - 有利于提高运营资金使用效率并增强财务稳健性[1] -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包括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1] 参会人员 - 独立董事王斌、卢万明、赵恩慧参与会议并签署意见[2]
东箭科技: 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08 21:14
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价格风险和锁定利润,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 [1] - 套期保值业务需与公司现货采购、库存和销售相匹配,交易量不得超过实际采购量 [2] - 公司设立专门领导小组管理套期保值业务,下设决策组、交易组、风控稽核组和核算组 [3][4] - 重大套期保值业务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涉及交易保证金占净利润50%以上或合约价值占净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 [3] - 公司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涵盖市场风险、价格风险、资金风险、操作风险、信用风险和基差风险 [9][10] 业务管理原则 - 套期保值品种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或高度相近品种 [1] - 套期保值量需与现货采购量匹配,平仓数量和时间原则上与现货采购同步 [2] - 必须使用公司名义设立交易账户,禁止使用他人账户 [2] -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套期保值,禁止使用募集资金,资金规模不得影响正常经营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业务必要性和风险控制情况,必要时聘请专业机构出具报告 [5] - 决策组由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组成,负责审批套期保值方案和发出交易指令 [4] - 交易组负责市场研究、方案制定和执行交易指令,记录交易活动并编制报表 [4] - 风控稽核组负责监督风险管理程序执行,审查经纪公司资信,编写风险分析报告 [5] - 核算组负责账务处理,核对保证金余额,编制套期保值业务分析表 [5] 业务操作流程 - 年度套期保值计划需经经营层审核后报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 [6] - 领导小组在审批额度内制定具体套期保值方案,明确价格、数量、资金和风险应对措施 [6] - 董事会授权交易组执行套期保值计划,交易授权书列明交易人员和限额 [7] - 财务部门管理专用资金账户,风控稽核组监督账户资金使用 [7] - 实物交割需提前协调相关部门,确保头寸与实物合同在数量和时间上匹配 [7] 风险管理措施 - 市场风险:领导小组需分析价格变化、政策变动和全球经济形势 [9] - 价格风险:持仓总量不得超过方案规定数量,测算保证金需求和盈亏风险 [9] - 资金风险:每日监控期货账户,测算保证金占用和追加需求 [10] - 操作风险:严格交易授权制度,核对期货交易与现货采购匹配情况 [10] - 信用风险:客户违约导致头寸不匹配时,需下调资信评级并索赔 [10] - 基差风险:研究基差变化规律,选择合适合约,跟踪基差变化并及时报告 [10] 信息披露要求 -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需披露交易目的、品种、工具、场所、保证金上限和最高合约价值 [15] - 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交易需说明合约类别与风险敞口关系及预期效果 [15] - 禁止以套期保值名义进行投机交易,公告标题需准确披露真实目的 [15] - 重大亏损(达净利润10%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并重新评估套期有效性 [16]
鑫铂股份: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5-19 17:16
公司业务背景 - 鑫铂股份及子公司主要产品为新能源光伏、汽车轻量化和其他铝型材,铝棒是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 [1] - 公司采用"铝锭价+加工费"的销售定价原则,铝锭价格参考上海有色金属网铝锭现货价格 [1] - 原铝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公司通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产品价格和成本,降低经营影响 [1] 套期保值业务细节 - 套期保值品种仅限于生产经营所需的铝棒 [2] - 业务期间占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4] - 保值工具为期货及其衍生品,按上海期货交易所及中国期货业协会规定执行支付和清算 [2] 财务影响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011,898.72万元,归母净资产301,697.47万元 [3] - 套期保值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总资产0.79%,占归母净资产2.65% [4] 风险控制措施 - 套期保值业务严格限定于铝期货及相关衍生品,禁止投机交易 [4] - 公司设立专门领导小组,制定操作流程,并合理调度资金确保流动性 [4][5] - 采用技术系统保障交易指令正常执行,避免操作失误 [4][5] 会计处理与披露 - 套期保值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进行核算,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 [5] - 若累计亏损达归母净利润10%且超1,000万元,公司将及时披露 [5] 审议程序 - 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6] - 独立董事认为该业务有助于控制经营风险,符合股东利益 [6] - 保荐人国元证券核查后无异议,认为程序合法合规 [7]
鑫铂股份: 关于继续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9 17:10
业务基本情况 - 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产品分为新能源光伏、汽车轻量化和其他铝型材三大类 [1] - 铝棒是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 公司采用按客户订单组织生产的模式和"铝锭价+加工费"的销售定价原则 [1] - 铝锭市场公开价格以上海有色金属网铝锭现货价格为确定标准 [1] 套期保值业务安排 - 套期保值交易品种仅限于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原材料铝棒 [1] - 业务期间占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8,000万元) [1][3] - 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1] - 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 [2] 财务影响分析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公司总资产为1,011,898.72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01,697.47万元 [3] - 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约占总资产的0.79% 占净资产的2.65% [3] -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和第37号进行核算处理 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4] 风险控制措施 - 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铝期货及相关衍生品 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投机交易 [4] -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套期保值 不使用募集资金 [4] - 建立专门的领导机构 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 [2][4] - 合理调度资金 确保头寸、货物和资金对应准备 [2][4] 公司治理程序 - 继续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5][6] - 保荐人对该事项无异议 认为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6][7] - 此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
中信金属(601061) -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5年度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2025-02-26 20:00
业务计划 - 公司拟开展2025年度商品套期保值业务,降低价格风险[2] - 交易品种含有色金属、铁矿石等[2] - 交易工具涵盖期货、期权等[2] - 交易场所为国内外主流交易所[2] 额度限制 - 持仓保证金最高不超50亿元,合约价值不超上一年度营收25%[2] - 授权额度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7] 审批进展 - 2025年2月相关会议已审议通过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8][10][11] 风险与措施 - 业务面临市场、资金等风险[13] - 公司制定风控制度和流程,采取多项措施[15] 保荐意见 - 保荐人对开展业务无异议[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