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投资者保护
icon
搜索文档
夯实文化软实力 积极履责显担当 | 国盛证券党委书记、董事长刘朝东:党建领航赋动能 投教惠民守初心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核心观点:国盛证券作为一家省属国有上市券商,在监管政策引导下,将投资者教育与保护工作置于核心地位,通过“党建+投教”的融合模式、聚焦重点群体的精准服务以及线上线下联动的创新实践,构建了全面的投资者权益保护体系,旨在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与人民性,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1][2][3][11] 政策与行业方向 -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十五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优化金融机构体系,推动各类金融机构专注主业、完善治理、错位发展,为包括证券公司在内的金融机构实现高质量发展指明方向 [1] - 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若干意见》,围绕八个方面提出二十三项具体措施,为证券行业深化投资者保护工作指明方向 [2] - 普惠金融是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金融“五篇大文章”之一,提升各类投资者群体的金融素养是做好普惠金融的前提 [6] 公司战略与定位 - 国盛证券是深耕江西、服务全国的省属国有综合类上市券商,也是江西唯一省属上市证券公司 [2][3] - 公司始终将投资者教育与保护作为践行金融为民初心的重要抓手,以“党建+投教”为实践路径 [2] - 2025年是公司完成吸收合并、焕新启航的关键之年 [11] “党建+投教”融合模式 - 公司将党建引领作为投教工作的“定盘星”,将投资者教育与保护融入经营管理、业务发展、文化建设的全过程 [3] - 助力公司在2025年证券公司投资者教育工作评估中荣获“A”等次 [3] - 以红色研学激活投教初心:充分运用江西红色资源,组织党员赴红色旧址开展研学,将金融服务的红色初心内化为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当代使命 [3] - 以党建协同强化投教效能:通过“主题党日+社区投教”、“党建共建+防非宣传”等实践,将基层党组织打造为投教前沿阵地,让党员先锋成为投教“主力军” [4] 聚焦重点群体的精准服务 - 公司针对“一老一少”等重点群体开展精准化、差异化投教服务 [6] - **守护老年投资者**:围绕“养老理财”、“高额返利”等诈骗陷阱,推出专项投教内容,系统揭露九大典型骗局 [7] - 依托“银发金融计划”投教品牌,组织员工走进养老服务中心、敬老院等机构,通过案例分享与情景模拟互动进行面对面交流 [7] - **培育青年学生**:响应“投资者教育进百校”倡议,联合中国证券业协会、江西证监局与江西理工大学,构建“一会、一局、一司、一校”协同合作机制 [8] - 在2025-2026学年推出必修课程《期货与期权》,并提供模拟交易平台供学生沉浸式体验 [8] - 此类校企合作已覆盖多所高校,从源头上培育资本市场新生力量 [8] 线上线下联动的创新实践 - 公司构建了“立体化传播+精准化触达”的投教模式,适应数字化、网络化发展趋势 [9] - **线上平台**:通过公司官网投教专栏、投教基地公众号、国盛通APP三大核心平台发布原创投教产品 [9] - 在2025年金融教育宣传周和世界投资者周期间,共推出两百余种产品,电子产品阅读量超三千万人次 [9] - 发动员工利用微信、QQ客户群、朋友圈等“私域渠道”转发投教内容,确保信息“下沉” [9] - **线下网络**:以“1+N”投教阵地为核心,“1”即国盛证券投资者教育基地,“N”即各分支机构网点 [10] - 分支机构网点覆盖全国27个省级行政区,通过多种载体展示知识并设置咨询展台 [10] - 积极组织员工“走出去”拓展场景:在2025年相关活动期间,联合中国结算在赣州开展“投资者服务季”活动 [10] - 组织分支机构走进农贸市场、旅游景区、学校、企业等十余类场景,累计举办300余场活动,覆盖15万余人次 [11] 关键活动与成果数据 - 在2025年金融教育宣传周和世界投资者周期间,推出两百余种投教产品,电子产品阅读量超三千万人次 [9] - 线下活动累计举办300余场,覆盖15万余人次 [11] - 在2025年证券公司投资者教育工作评估中荣获“A”等次 [3]
史上首次!白银涨破60美元
环球网· 2025-12-10 10:31
贵金属市场行情 - 周二美盘交易时段,贵金属集体走高,现货白银飙升至史无前例的每盎司60美元上方,纽约期银及现货白银日内涨幅均超4% [1] - 现货黄金上涨0.6%至每盎司4215美元,美国2月交割的黄金期货上涨0.6%至4244.80美元 [2] - 现货钯金日内涨幅扩大至2.00%,现报1502.12美元/盎司,现货铂金上涨3%至每盎司1692.10美元 [2] 白银价格表现与驱动因素 - 白银价格今年迄今已上涨近110%,现货价格涨幅超过90%,跑赢黄金 [1][2] - 白银期货波动率上升,10月份以来已多次出现单日涨跌幅超5%的行情走势 [2] - 白银价格创新高是实物白银供需失衡、美联储货币政策影响与全球大量资金涌入共同作用的结果 [2] - 白银兼具金融属性及商品属性,金融属性方面与黄金同处流动性宽松环境,商品属性方面全球库存下降导致现货供应趋紧 [2] 白银市场供需与结构 - 伦敦白银库存因现货难以满足交割,拉高了欧洲白银现货升水,驱动了国内贸易流 [3] - 国内白银现货市场吃紧,国内白银期货市场三年来首次出现现货升水和近月升水格局 [3] - 美国白银市场面临12月交割问题,实物交割紧张或进一步推动白银价格上涨 [3] 机构价格预测与市场特征 - 瑞银已将2026年白银目标价上调至58美元/盎司至60美元/盎司,甚至不排除触及65美元/盎司的可能 [3] - 美国花旗与渣打预测2025年第四季度至2026年第一季度,白银价格将稳定在55美元/盎司以上 [3] - 当前全球白银市场呈现高价格、高波动率特征 [3] 宏观背景与需求 - 近几个月投资者对贵金属需求大幅上升,部分原因是西方主要经济体债务水平攀升及货币贬值风险上升 [2]
全链条织密“安全网” 提升投资者保护质效
中国证券报· 2025-12-10 04:22
文章核心观点 - 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工作正从“单点发力”迈向“系统作战”,通过强化法治建设、构建全链条保护体系、净化市场生态及完善长效机制,向纵深推进 [1] 构建全链条保护体系 - 10月27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若干意见》,围绕八个方面提出23项具体措施,标志着投资者保护进入“全链条、系统化、法治化”新阶段 [1] - 12月5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明确加强投资者保护并大幅提升行政罚款力度,以震慑违法、提振信心 [2] - 证监会建立立法联系点工作机制,首批确立六家单位,旨在拓宽听取市场意见渠道,尤其注重收集中小投资者建议以增强立法针对性 [2] 净化市场生态 - 民事追责释放“赔偿效应”,例如已退市的艾格拉斯被法院一审判决赔偿投资者损失合计268.77万元,审计机构及相关董监高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 - 刑事责任震慑力增强,例如宜通世纪案中被告人许某群因合同诈骗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处罚金50万元,并被追缴违法所得4000万元 [3] - 监管体现“纠错与保护并重”理念,例如ST东尼信息披露违法案,监管部门在立案后不到7个月作出行政处罚,既保护投资者权益也挽救企业 [3] 完善长效机制 - 面对退市常态化趋势,建议借鉴成熟市场,明确要约收购价需较市价有显著溢价(如设定最低比例),并引入独立财务顾问及中小股东单独表决机制 [4] - 监管部门正围绕加大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适用力度、完善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等进行深入研究,以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机制 [5] - 目前行政处罚与民事赔偿未能有效协同,建议监管部门责令责任主体建立专项赔偿基金,用于偿付投资者,以优化责任追究与赔偿的联动机制 [5]
投资者保护正从“防风险”向“促分享”升级
证券时报· 2025-12-09 08:31
中国资本市场制度建设的核心框架 - 文章核心观点:中国资本市场正处于新的历史阶段,政策目标是从“稳”到“强”,在规模扩容的同时进行制度重塑 其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取决于包容性、适应性与投融资功能协调三大制度目标的实现,而这三者的共同核心与基石是投资者保护 [1][6] - 制度建设的三大关键词相互嵌套、相互制衡,共同决定资本市场能否成为中国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力量 [1][6] 制度的包容性 - 包容性是市场活力的前提,体现在融资端与投资端两个层面 [1][6] - 融资端包容性旨在服务经济转型,过去十年中国经济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型趋势明显,科技创新具有高投入、高风险、周期长的属性 [2][7] - 传统基于盈利和资产规模的上市标准难以覆盖新质生产力的成长路径,科创板和北交所的设立、注册制改革提高了融资端包容性,以支持硬科技和“专精特新”企业 [2][7] - 投资端包容性体现在容纳多元市场参与者,包括风险资本、养老金、公募基金和个人投资者,旨在形成稳定的流动性和成熟的定价体系 [2][7] - 连接融资端与投资端的核心是信任,其根基在于投资者保护,包容性的前提是可信赖的制度秩序和提高质量,而非放松标准 [2][7] 制度的适应性 - 适应性要求资本市场制度具备动态调整和机制迭代的能力,以应对科技迅速更新和产业边界模糊的时代 [3][8] - 面对数据资产、人工智能、绿色能源、生物科技等新兴领域,传统的监管和估值框架急需更新 [3][8] - 面对SPAC、碳资产、创新型REITs等衍生工具,制度需在审慎监管与包容创新间找到新平衡点 [3][8] - 适应性的内核是投资者保护,但方式已从“防欺骗”延伸到对新型风险识别和创新工具规范使用的系统设计 [3][8] - 适应性体现为前瞻性升级,近年来监管科技应用、信息披露制度强化、退市制度完善都是提升适应性的体现 [3][8] 投融资功能的协调 - 资本市场有效运行取决于投融资功能间形成良性循环,过度强调任一方都会导致市场失衡 [3][8] - 真正的协调是建立可持续的市场平衡,关键在于让投资者确信其投资能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机制转化为企业成长动力并最终获得回馈 [3][9] - 投融资功能协调的核心归根结底是投资者保护,它是市场功能可持续运转的“润滑剂”和“稳定器” [3][9] 投资者保护的核心地位与内涵升级 - 包容性、适应性、协调性三者共同指向不可动摇的核心——投资者保护 [4][9] - 在新的历史时期,投资者保护的内涵正从“防风险”向“促分享”升级,对成熟市场而言仅“避免伤害”已不够 [4][9] - 传统保护强调打击造假、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新内涵则要求让投资者真实参与企业增长、分享价值创造成果,使资本市场成为居民财富增长的长期渠道 [4][9] - 强化分红约束、提升治理透明度、完善机构投资者行为规范等措施,目标已从守住底线转变为提升市场对长期资金的吸引力 [4][9] - 国际经验为中国资本市场制度改革提供了有益借鉴 [5][9] 改革展望与意义 - 资本市场改革是一项长期工程,制度的每一次优化都是推动市场走向成熟的基石 [5][10] - 资本市场的高质量发展不仅是金融体系的成就,更是中国经济迈向新阶段的重要支撑 [5][10]
今日视点:资本市场织牢投保“防护网”撑起信心“保护伞”
新浪财经· 2025-12-09 07:13
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并设立投资者保护专章 - 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旨在健全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体系,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1][6] - 《条例》专门设置“投资者保护”专章,在现金分红、股份回购、退市等环节加强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1][6] - 此举是对2020年3月1日实施的新证券法(同样设有投资者保护专章)的贯彻落实,标志着资本市场“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加速落地,投资者保护生态正向更系统化、更具约束力的方向发展 [1][6] 投资者保护制度体系日益完善 - 自2004年以来,国务院先后发布三个“国九条”,始终将投资者保护置于改革核心,体现了国家层面制度设计的持续深化 [2][7] - 通过修订公司法、证券法及落地一系列配套举措,构建了立法护航、监管赋能的投资者保护治理框架 [2][7] - 监管秉持“零容忍”理念,严厉打击资本市场违法犯罪,坚持“惩首恶”与“打帮凶”并举,推动行政、民事、刑事追责协同发力,倒逼上市公司“关键少数”和中介机构归位尽责 [2][7] 投资者保护体系实现全流程覆盖 - 投资者保护已形成贯穿公司上市、交易、退市全流程的立体化格局 [3][8] - 保护措施覆盖上市准入的信息披露规范、交易过程中的公司治理监督与风险预警、以及退市环节的权益专项安排 [3][8] - 这种全链条覆盖体系提升了保护效能,推动形成“投资友好型”市场生态,促进了资本市场投融资功能的有效发挥 [3][8] 投资者维权救济渠道不断畅通 - 针对个人投资者占绝大多数的市场结构,维权渠道的普惠性和纠纷化解的便捷性要求更高 [4][9] - 特别代表人诉讼、先行赔付等机制加速落地见效,逐步破解投资者举证难、索赔慢、成本高的痛点 [4][9] - 这些机制实现了维权效率与权益保障力度的双提升,推动了便捷高效、多元协同的资本市场纠纷化解新格局的形成 [4][9] 投资者信心提振与市场表现 - 得益于对投资者权益的坚定保护,投资者信心得到全面提振 [4][9] - 今年以来A股行情持续攀升,上证指数一度站上4000点大关 [4][9] - 全市场日成交额多次突破3万亿元高点,两融余额屡创新高,显示出资本市场强大的活力与韧性,也反映了投资者对深化改革成效的认可及对中国经济长期向好的信念 [4][9]
【资本市场】 投资者保护正从“防风险”向“促分享”升级
证券时报· 2025-12-09 02:26
资本市场制度建设的核心目标 - 政策信号清晰坚定,要求资本市场不仅要“稳”,更要“强”,在规模扩容的同时进行制度层面的竞争力重塑 [1] - 包容性、适应性与投融资功能协调是决定资本市场能否成为中国高质量发展关键力量的三大相互嵌套的关键词 [1] 制度的包容性 - 包容性是市场活力的前提,体现在融资端与投资端两个方面 [1] - 融资端包容性旨在支持经济向创新驱动转型,传统上市标准难以覆盖新质生产力成长路径,科创板和北交所的设立、注册制改革提高了对硬科技和“专精特新”企业的支持 [1] - 投资端包容性体现在容纳风险资本、养老金、公募基金及个人投资者等多元参与者,以形成稳定的流动性和成熟的定价体系 [2] - 包容性的根基在于投资者保护,需要保障信息披露质量和投资者权利,而非降低标准 [2] 制度的适应性 - 适应性要求资本市场制度具备动态调整和机制迭代的能力,以应对科技迅速更新、产业边界模糊的时代 [2] - 面对数据资产、人工智能、绿色能源、生物科技等新兴领域,传统的监管和估值框架急需更新 [2] - 面对SPAC、碳资产、创新型REITs等衍生工具,制度需在审慎监管与包容创新间找到新平衡点 [2] - 适应性的内核是投资者保护,保护方式已从“防欺骗”延伸到对新型风险识别和创新工具规范使用的系统设计 [3] - 适应性体现在监管科技应用、信息披露制度强化、退市制度完善等方面 [3] 投融资功能的协调 - 资本市场有效运行取决于投融资功能间能否形成良性循环,过度强调任一方都会损害市场 [3] - 协调的核心是建立可持续的市场平衡,让投资者确信其投资能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机制转化为企业成长动力并最终获得回馈 [3] - 投融资功能协调的核心归根结底是投资者保护,它是市场功能可持续运转的“润滑剂”和“稳定器” [3] 投资者保护内涵的升级 - 包容性、适应性、协调性三者共同指向不可动摇的核心——投资者保护 [4] - 投资者保护内涵正从“防风险”向“促分享”升级,不仅需要打击造假、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还需让投资者真实参与企业增长并分享价值创造成果 [4] - 强化分红约束、提升治理透明度、完善机构投资者行为规范等措施,旨在提升市场对长期资金的吸引力,使资本市场成为居民财富增长的长期渠道 [4]
资本市场织牢投保“防护网”撑起信心“保护伞”
证券日报· 2025-12-09 01:25
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与投资者保护体系建设 - 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旨在健全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体系并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该条例专门设置“投资者保护”专章,在现金分红、股份回购、退市等环节强化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 [1] - 此次《条例》设立“投资者保护”专章,是对2020年3月1日实施的新证券法的贯彻落实,标志着资本市场“以投资者为本”理念加速落地,投资者保护生态正向更系统化、更具约束力的方向纵深发展 [1] - 投资者保护是资本市场的头等大事,相关工作已从粗放走向精细,覆盖立法、监管、救济等各环节,构建起全链条防护网,近年来随着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一个多层次、立体化的投资者保护新格局正加速形成 [1] 投资者保护制度体系与法治基础 - 投资者保护工作具有战略延续性,自2004年至今国务院先后发布三个“国九条”,始终将投资者保护置于改革核心,期间通过修订公司法、证券法及落地一系列配套举措,构建起立法护航、监管赋能的治理框架 [2] - 投资者保护制度已从纸面规划转化为市场实效,监管部门秉持“零容忍”理念,严厉打击资本市场违法犯罪,坚持“惩首恶”与“打帮凶”并举,推动行政、民事、刑事追责协同发力,倒逼上市公司“关键少数”及中介机构归位尽责 [2] 全流程投资者保护覆盖体系 - 投资者保护已形成贯穿市场运行全程的立体化格局,覆盖从上市准入的信息披露规范、交易过程中的公司治理监督与风险预警,到退市环节的权益专项安排等各个环节 [3] - 这种全链条覆盖体系不仅提升了投资者权益保护效能,更推动了“投资友好型”市场生态的形成,进一步促进了资本市场投融资功能的有效发挥 [3] 投资者维权救济与市场信心提振 - 针对个人投资者占绝大多数的市场结构,特别代表人诉讼、先行赔付等各类维权机制加速落地见效,旨在破解投资者举证难、索赔慢、成本高的痛点,推动形成便捷高效、多元协同的纠纷化解新格局 [4] - 投资者保护工作的深化提振了市场信心,今年以来A股行情持续攀升,上证指数一度站上4000点大关,全市场日成交额多次突破3万亿元高点,两融余额屡创新高,显示出资本市场强大的活力与韧性以及投资者对改革成效的认可 [4]
证监会新规严管上市公司:设审计委员会防造假,分红退市有新规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08 14:06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旨在增强资本市场基础法治供给并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这将是首部专门的上市公司监管行政法规 [1] 完善公司治理要求 - 条例共八章七十四条,核心内容之一为完善上市公司治理要求 [2] - 强制要求上市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其成员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过半数需为独立董事,且召集人须为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该委员会将全面承接《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2] - 规定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以监督潜在重大利益冲突并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2] - 制度设计旨在从组织架构与权责分配根源上构建权责对等、制衡有效的现代化公司治理体系 [2] 强化信息披露与打击财务造假 - 构建“防治结合、全程管控”的全链条机制打击财务造假,涵盖源头防控、过程监测与事后追责 [3] - 强化审计委员会职责,规定上市公司披露定期报告时,财务会计报告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3] - 建立造假收益追回机制,董事会需收回负有责任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获得的超出部分利润,以及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多领取的薪酬和多获授的股权、期权 [3] - 明确上市公司关联方、客户、供应商及服务机构等不得协助编制虚假财报,违者将被处以100万元至1000万元罚款 [3] - 对未勤勉尽责的证券服务机构,最高可处业务收入五倍罚款,无收入或收入不足50万元的,罚款50万元至250万元,情节严重者可被暂停或禁止业务 [3] - 对导致股票终止上市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从重处罚,对严重财务舞弊的相关责任人罚款按违法次数累计计算 [4] 加强投资者保护 - 对市值管理、现金分红、股份回购等作出明确要求,以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增强回报投资者意识 [5] - 明确主动退市中的投资者保护安排,防范公司规避退市或利用破产重整损害投资者利益 [5] - 要求上市公司在章程中确立现金股利相对于股票股利的优先分配地位,并制定合理稳定的现金股利分配政策 [6] - 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可在一年内进行多次现金分红,分配需以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 [6] - 要求上市公司在章程或内部制度中明确股份回购的条件、程序及决策机构,触发条件时董事会需及时制定方案 [6] - 上市公司主动申请退市的,需提供现金选择权等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持异议股东可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6] 规范并购重组行为 - 规范上市公司收购行为,细化《证券法》关于收购的定义、收购人资格、权益变动披露标准等,以减少市场争议、稳定市场预期 [7] - 规范重大资产重组行为,明确其定义、要求、程序以及监管机制,并规范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独立上市的行为 [7] - 规范财务顾问业务,规定其聘请、职责和独立性要求,以发挥其在并购重组领域的“把关”作用 [7]
证监会出新规严管上市公司:设审计委员会防造假,分红退市有新规,投资者保护加码!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08 11:57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旨在增强基础法治供给、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这标志着资本市场将迎来首部专门的上市公司监管行政法规 [1] 完善公司治理要求 - 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必须设置审计委员会,其成员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过半数需为独立董事,且召集人须为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该委员会将全面承接《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2] - 规定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需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以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2] - 上述制度设计旨在从组织架构与权责分配根源上,构建权责对等、制衡有效的现代化公司治理体系 [2] 强化信息披露与财务造假防治 - 确立“防治结合、全程管控”思路,构建源头防控、过程监测与事后追责有机衔接的全链条机制 [4] - 强化审计委员会职责,规定上市公司披露定期报告时,财务会计报告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5] - 建立造假收益追回机制,董事会应收回负有责任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获得的超出部分利润,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多领取的薪酬和多获授的股权、期权 [5] - 明确上市公司关联方、客户、供应商及服务机构等不得协助编制虚假财报,违者将被处以100万元至1000万元罚款 [5] - 对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的行为,最高可处业务收入五倍罚款,无收入或收入不足50万元的,罚款额达50万元至250万元,情节严重者将被暂停或禁止业务 [5] - 对导致股票终止上市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从重处罚,对上市公司严重财务舞弊的相关责任人,罚款将按违法次数累计计算 [5] 加强投资者保护 - 对市值管理、现金分红、股份回购等作出明确要求,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增强回报投资者意识 [7] - 明确上市公司需在章程中确立现金股利相对于股票股利的优先分配地位,并制定合理稳定的现金股利分配政策 [7] - 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可在一年内进行多次现金分红,分配利润需以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 [7] - 明确主动退市中投资者保护安排,上市公司主动申请退市的,需提供现金选择权等异议股东保护措施 [7] 规范并购重组行为 - 规范上市公司收购行为,进一步细化《证券法》关于收购的规定,明确收购的定义、收购人的资格、权益变动披露标准等 [8] - 规范重大资产重组行为,明确重大资产重组的定义、要求、程序以及监管机制,并规范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独立上市的行为 [8] - 规范财务顾问业务,规定财务顾问的聘请、职责和独立性要求,以发挥其在并购重组领域的“把关”作用 [8]
证监会出新规严管上市公司:设审计委员会防造假,分红退市有新规,投资者保护加码
搜狐财经· 2025-12-08 10:13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这是资本市场首部专门的上市公司监管行政法规,旨在增强基础法治供给并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1] 完善公司治理要求 - 《条例》共八章七十四条,核心内容之一为完善上市公司治理要求 [2] - 明确要求上市公司董事会必须设置审计委员会,其成员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过半数需为独立董事,且召集人须为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 [2] - 审计委员会将全面承接《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负责审核财务信息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及内部控制等关键事项 [2] - 规定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2] - 独立董事需对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以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 - 制度设计旨在从组织架构与权责分配根源上,构建权责对等、制衡有效的现代化公司治理体系 [2] 强化信息披露与打击财务造假 - 《条例》确立了“防治结合、全程管控”的思路,构建全链条机制打击财务造假 [3] - 强化审计委员会职责,规定上市公司披露定期报告时,财务会计报告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3] - 建立造假收益追回机制,董事会应当收回负有责任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获得的超出部分利润,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多领取的薪酬和多获授的股权、期权 [3] - 明确上市公司关联方、客户、供应商及服务机构等不得协助编制虚假财报,违者将被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至1000万元罚款 [3] - 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的,最高可处业务收入五倍罚款,无收入或收入不足50万元的,罚款额达50万元至250万元,情节严重者将被暂停或禁止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3] - 对导致股票终止上市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从重处罚,对上市公司严重财务舞弊的相关责任人,罚款将按违法次数累计计算 [4] 加强投资者保护 - 《条例》对市值管理、现金分红、股份回购等作出明确要求,以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增强回报投资者意识 [5] - 明确上市公司需在章程中确立现金股利相对于股票股利的优先分配地位,并制定合理稳定的现金股利分配政策 [6] - 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可在一年内进行多次现金分红,分配利润需以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 [6] - 要求上市公司在章程或内部制度中明确股份回购的条件、程序及决策机构,触发回购条件时董事会需及时制定方案 [6] - 上市公司主动申请退市的,需提供现金选择权等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持异议股东可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6] 规范并购重组行为 - 《条例》从多方面规范并购重组行为,包括规范上市公司收购行为,进一步细化《证券法》关于收购的规定 [7] - 明确收购的定义、收购人的资格、权益变动披露标准等,以减少市场争议、稳定市场预期 [7] - 规范重大资产重组行为,明确其定义、要求、程序以及监管机制,并规范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独立上市的行为 [7] - 规定财务顾问的聘请、职责和独立性要求,以发挥财务顾问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领域的“把关”作用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