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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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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推动红树林全部纳入生态补偿范围 今年省财政安排红树林补偿资金约600万元
南方日报网络版· 2025-05-28 15:58
财政资金安排 - 广东省财政安排公益林补偿资金28.03亿元 补偿面积6600余万亩[1] - 红树林补偿资金约600万元 首批6个村集体获公益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激励补偿[1] 红树林保护与补偿 - 广东红树林总面积达1.14万公顷 是全国红树林分布面积最大的省份[1] - 2023年广东创新将红树林纳入公益林生态补偿范围 按最高标准56元/亩补偿[1] - 已纳入生态补偿的红树林面积10.57万亩 占全省总面积62% 补偿资金591.92万元[1] - 广东将推动红树林全部纳入生态补偿范围 继续加大保护力度[2]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激励 - 首批6个村集体各获30万元激励 涉及林木食用菌培育、仿野生种植、南药益智产业发展、森林旅游等领域[1] - 激励村集体包括始兴县罗坝镇桃源村、高州市新垌镇高良村、翁源县江尾镇东鹊村、梅江区城北镇玉西村、平远县上举镇八社村和惠东县宝口镇龙坪村[1] - 广东将继续实施公益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激励制度 推动增加林农收入 促进生态公益林保护与利用均衡发展[2]
江苏省首笔生态保护与补偿付款保函落地苏州港
苏州日报· 2025-05-16 08:43
生态补偿创新方案 - 苏州港管委会与太仓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太仓建行创新推出"保函+资金监管"分阶段履约方案,企业无需一次性支付全部生态补偿资金,而是根据节点分阶段履约,缓解现金流压力 [2] - 海通太仓公司首批生态补偿资金执行390万元用于增殖放流翘嘴鲌102.96万尾、胭脂鱼41.54万尾,剩余538.3万元列入付款保函,确保资金精准用于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 [2] - 该方案通过"政府+金融机构+企业"三方协作,既保障港口重大项目建设落地,又落实长江大保护战略,构建生态经济双赢样板 [2] 海通太仓公司运营与生态责任 - 海通太仓汽车码头作为长江干线最大汽车滚装码头,2024年12月开港以来已完成汽车装卸30余万辆,服务80余艘滚装船发往全球14个国家和地区 [1] - 公司主动以最高1.2倍系数顶格承担928.3万元生态补偿资金,其中390万元已执行增殖放流,剩余资金冻结托管至2027年待生态措施落实 [1][2] - 近千万生态补偿资金对企业现金流造成压力,但创新方案帮助避免千万流动资金冻结 [1][3] 政策法规与生态保护背景 - 项目涉及长江刀鲚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港口建设施工及运营将对水生生物栖息地产生影响,需依据《长江保护法》《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办法》履行补偿责任 [1][2] - 苏州港管委会与太仓市农业农村局专项研讨解决涉渔工程资金监管难、周期错位等问题,推动法规与实践结合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