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信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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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频道网络机构,自律他律都得有(倾听)
人民日报· 2025-06-03 05:43
政策监管 -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提出加强对MCN机构等信用监管 [1] - 国家网信办部署"清朗·MCN机构信息内容乱象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整治违法违规行为 [8] - 中央网信办发布《关于加强"自媒体"管理的通知》,要求平台对MCN机构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9] 行业乱象 - 部分MCN机构存在恶意虚假摆拍、散布虚假信息、违背公序良俗、违规引流营销等问题 [1] - 5家MCN机构共运营842个自媒体账号,长期使用AI工具批量生成不实文章进行"矩阵式"传播 [3] - 某短视频平台数据显示,MCN机构内容中标题含"震惊""速删"等煽动性词汇比例远超一般创作者 [4] 商业模式问题 - 部分MCN机构通过购买机器人账号、篡改播放数据等作假手段制造虚假流量 [5] - MCN机构与创作者常出现纠纷,存在利用优势地位订立不公平合同的情况 [5] - 行业存在"流量至上"导向,导致内容同质化、低俗化,损害优质创作者权益 [4] 治理措施 - 平台对违规MCN机构采取限制管理功能等措施,如某平台对"××星辰"限制30日 [9] - 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联合平台和MCN机构发出行业自律倡议 [9]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就MCN机构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要求履行内容审核义务 [10] 发展方向 - 优质MCN机构如成都某文化传媒公司,通过国风变装等内容一年内吸粉超千万 [11] - 平台将内容质量纳入流量分配机制,激励MCN机构追求更有价值的内容 [11] - 专家建议通过立法厘清MCN机构与网红博主之间的法律关系 [12]
《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7月起施行:允许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通过主动纠正失信行为、作出信用承诺等方式修复信用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5-31 00:46
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核心内容 -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共六章三十六条,涵盖信息采集、评价指标、结果应用等全流程管理 [1] - 新规整合2014年以来纳税信用管理规范性文件,保持评价制度稳定性同时优化信用建设工作,促进企业合规经营 [2] - 首次将社保费和非税收入纳入信用评价范围,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纳税人缴费人统一纳入评价,个体工商户可自愿申请 [2] 信用评价范围拓展 - 评价范围从纳税信用扩展至缴费信用,全国统一征收的社保费及符合条件的非税收入事项首次纳入评价体系 [2] - 2024年全国守信纳税人达4127万户,同比增加378万户,其中A级纳税人335万户,同比增加45.6万户 [3] - 专家预测未来信用管理范围可能延伸至自然人群体,构建更广泛的社会信用体系 [3] 信用修复机制优化 - 新增"整体守信修复"情形,细化直接判为D级的修复条件,允许通过纠正失信行为、信用承诺等方式修复信用 [1] - 失信行为3日内纠正可按100%修复原扣分分值,原有修复标准加分比例提升至80%/60%/40% [4] - 建立欠税指标渐次修复机制,对疏忽过失等轻微失信行为加大修复力度,激发企业合规管理积极性 [1][4] 政策实施影响 - 信用评价结果首次适用时间为2026年4月,税务部门将通过电子税务局等渠道提供查询和提示服务 [5] - 高信用等级可带来社会认可与资源倾斜,形成正向激励效应推动更多主体主动参与评价 [3] - 政策被视作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有助于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5]
为奋进新征程提供强大精神支撑——党的二十大以来精神文明建设成就综述
新华网· 2025-05-23 01:13
新华社北京5月22日电 题:为奋进新征程提供强大精神支撑——党的二十大以来精神文明建设成就 综述 新华社记者 国家强盛、民族复兴,需要物质文明的积累,更需要精神文明的升华。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没有人民精神世界的极大丰富,没有民族精神力量的不断增强,一个国 家、一个民族不可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党的二十大以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引,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作 用,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和公民道德建设,推动人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不断提升,精神面貌 更加昂扬,为奋进新征程提供强大精神支撑。 坚定理想信念 持续固本培元 精神文明建设,说到底是人的思想建设、灵魂建设,聚焦的是造就具有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 观的社会主义建设者。 人民有信仰,国家有力量,民族有希望。 党的二十大以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着眼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不断筑牢信仰之基、 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让理想信念的明灯在人民群众心中闪亮。 大众化传播科学理论,听党话跟党走的信仰根基不断厚植—— 一支立麦、一名理论讲解员,在浙江杭州"'青'你来说·理论开放麦基层理论研讲"活动现场,青年们 围绕"党的创新理论我来讲 ...
“退休夫妻月入1.2万负债1.2亿”热议背后:个人破产制度还有多远?
第一财经· 2025-05-21 17:12
个人破产制度概述 - 个人破产制度是指个人资产无法清偿债务时通过法律程序宣布破产并核销债务的制度 旨在保护"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 [2] - 制度功能包括债务清算、分配或调整 对确实无能力清偿的债务进行豁免 并确定破产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2] - 中国目前仅有企业破产法 缺乏个人破产立法 被业界称为"半部破产法" [2][12] 制度推进现状 - 2019年起国家层面部署个人破产试点 浙江、江苏开展个人债务集中清理 深圳依据特区条例开展真正意义上的个人破产审判 [3] - 截至2023年底深圳中院收到2273件申请 裁定受理227件 受理率10% 其中重整程序占95% 和解2% 清算3% [8][10] - 厦门成为继深圳后第二个尝试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的城市 其条例草案将适用范围限定在因生产经营负债的商自然人 [3][5] 社会认知与信用挑战 - 社会调查显示59%受访者对破产制度功能存在误解 46.8%担忧信用体系不完善导致"逃废债" [6][9] - "欠债还钱"传统观念影响深远 债权人尤其关注债务人诚信表现及清偿努力 但现有信用体系难以实现动态全面监督 [6][9] - 深圳试点面临破产信息核查难题 涉及跨区域数据覆盖 各部门系统建设差异导致协调联动困难 [10] 制度设计难点 - 缺乏上位法支撑导致浙江、江苏只能通过民事执行程序协商和解 债务人无法定豁免权 方案通过率受一致表决机制制约 [11] - 特区立法地域限制明显 深圳裁判文书市外效力不明确 部分债权人仍违规追索债务 [11] - 审判力量不足问题突出 中基层法院多由民商事或执行法官兼办 案件处理能力有限 [14] 未来发展方向 - 企业破产法修订已列入2025立法计划 建议新增个人破产原则性规定 完善刑事制裁欺诈行为 [12] - 调研报告建议点面结合扩大试点 在立法条件成熟地区先行推进 逐步扩展至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 [13] - 需建立跨省协调机制 完善全国财产查验系统 强化惩戒措施如隐瞒财产升格处罚 [10][14]
系统推进平台经济领域信用监管刻不容缓丨法经兵言
第一财经· 2025-04-29 20:02
平台经济信用建设政策导向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强平台经济领域信用建设,为规范行业发展提供政策依据 [1] - 政策强调需与法治监管、智慧监管形成合力,以"依法监管、敏捷监管"为核心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 [1][7] 直播行业信用乱象及监管重点 - 直播行业存在虚假宣传(夸大产品功能)、售假、偷税漏税等三大典型失信行为,导致消费者信任度下降 [2] - 《意见》特别点名网络主播、自媒体、MCN机构为信用监管重点对象,要求纳入统一信用记录管理 [2][3] 信用分级管理机制设计 - 提出A级(诚信)、B级(正常)、C级(风险)三级分类标准,依据历史交易数据、用户评价、违规记录等维度动态评分 [3] - A级商户可获流量倾斜、广告优惠等激励,C级商户将面临限流、降权甚至跨平台联合封禁 [4] - 平台需运用大数据算法构建动态评分体系,同时防范信用分级可能引发的不公平竞争风险 [3][4] 跨平台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 当前存在数据标准不统一、接口不兼容等技术壁垒,以及央地管理条块分割的体制障碍 [5] - 由国家发改委、央行牵头制定统一数据标准,明确交换范围、格式及安全要求 [5] - 采用联邦计算、数据脱敏等技术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平衡信息互通与隐私保护 [6] 失信联合惩戒与退出机制 - 建立统一企业信用档案数据库,通过API接口实现跨平台信用记录实时更新,防止"换平台洗白" [7] - 严重失信企业退出时需审查未履行责任,同时设置信用修复通道避免"终身失信" [8] 监管与自律协同路径 - 建立实名注册+信用认证的准入机制,对MCN机构实行备案制 [9] - 运用AI技术实时监控内容,建立平台间数据互联的惩戒联动机制 [9] - 行业协会推动签署信用公约,建立行业信用评分标准强化自律 [10]
对网络主播该如何征税?
第一财经· 2025-04-15 12:16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标志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入法治化、体系化新阶段 [3] - 社会信用制度是市场经济基础,为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和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关键支撑 [3] - 平台经济领域需建立健全以法治为架构的智慧型信用监管,尤其针对网络直播行业税收征管难题 [3] 网络主播税收征管难点 -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对169名网络主播检查中累计查补收入8.99亿元,偷税漏税问题突出 [5] - 主播通过转换收入性质、"阴阳合同"隐匿销售收入等方式逃税,MCN机构存在未扣缴或截留税款行为 [5][6] - 主播收入来源多样,包括流量收益和打赏收益,但打赏行为的法律性质存在争议,影响计税范畴认定 [6] - 数据要素增值的税收定性需平衡所得税和增值税,避免重复征税或征管漏洞 [6] 税收监管与新业态发展 - 税收监管需从"野蛮生长"过渡到"规范有序",初期政策宽松鼓励产业,后期针对问题精准施策 [6] - 需区分传统模式与新型模式,实现分级分类精细化管理,不能简单一刀切 [6] - 税收大数据在查处逃税中发挥关键作用,但需从"末端治理"转向"源头治理" [8] 信用监管与多方共治 - 《意见》提出加强平台经济领域信用建设,实施差异化管理和服务,建立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 [8] - 平台需实施实名确认+信用认证+资质审查的穿透式准入审核,MCN机构需注册备案确保合规 [8] - 跨平台跨部门数据互联互通是税收汇算清缴的关键,需破解数据烟囱困境 [8][9] - 平台间应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共享机制,行业协会推动自律并建立信用评分标准 [9] 监管模式数智化升级 - 监管需融合物联网、数联网、智联网技术,实现资金流向的数字轨迹追溯 [9] - 智慧型信用监管需追求"管得好"而非"管得住","放得活"而非"放得开" [9] - 法治监管、智慧监管、信用监管需有机结合,通过监管科技与科技监管双向赋能提升能效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