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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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股纳斯达克市场有什么特点?
金融界· 2025-12-10 14:55
纳斯达克市场的核心特征与定位 - 纳斯达克是全球较早采用电子交易系统的证券市场,无实体交易大厅,依托先进的电子交易网络实现高效撮合,打破了传统市场的地域限制,提升了交易速度与市场效率,能够支持大规模、高频次的交易需求 [1] - 市场的上市主体以科技、生物科技、互联网等领域的成长型创新企业为主,这类企业通常具有较高的研发投入与增长潜力 [1] - 市场的定位与规则设计能更好地满足创新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的融资需求,为其提供了重要的资本支持渠道 [1] 纳斯达克市场的制度与结构 - 市场设置了多套差异化的上市标准,企业可根据自身财务状况、市值规模等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标准申请上市,例如可基于营收规模、市值、现金流、股东权益等不同指标满足要求,这种灵活性降低了成长型企业的上市门槛,也确保了市场多元化 [1] - 市场采用做市商制度,由具备资质的金融机构担任做市商,为上市证券提供连续的买卖报价并承担流动性供给责任,这有助于维持证券价格稳定性,减少市场波动,保障投资者交易顺畅 [1] - 市场分为多个层次,包括全球精选市场、全球市场及资本市场等,不同层次对应不同的上市标准与监管要求,服务于不同规模与发展阶段的企业,这种分层结构能更精准地匹配企业与投资者需求,提升市场资源配置效率 [2] 纳斯达克市场的监管与信息披露 - 市场的运营受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全面监管,同时遵循自身制定的上市规则与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2] - 根据2025年最新修订的证券监管法规,市场对上市企业的信息披露要求进一步细化,包括财务报告透明度、公司治理结构、风险因素揭示等方面,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维护市场秩序 [2]
河北证监局:对长城人寿保险出具警示函
贝壳财经· 2025-12-09 17:52
监管措施 - 河北证监局对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1] 违规行为 - 长城人寿保险在持有新天绿能股份达到5%时未停止买卖新天绿能股份违反相关规定 [1] 具体交易详情 - 2025年9月23日长城人寿保险增持新天绿能股票100万股 [1] - 增持后合计持有新天绿能股票21040万股占新天绿能总股本的5.0027% [1] - 2025年9月24日公司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上述交易行为 [1] 监管依据 - 河北证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规定作出决定 [1]
三七互娱:公司相关人员收到安徽证监局警示函
第一财经· 2025-12-05 18:42
公司监管处罚事件 - 公司相关人员于2025年12月5日收到安徽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1] - 涉及人员包括张云、陈夏璘、尹斌、朱宁等13名时任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及副总经理 [1] - 监管措施包括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 2018年年报违法行为 - 2018年年报披露的股东持股情况存在虚假记载 [1] - 未披露收购江苏极光股权事项为关联交易 [1] - 未披露与海南力源等公司发生的1.15亿元关联交易,存在重大遗漏 [1] 2020年年报违法行为 - 2020年年报未披露间接收购广州三七股权事项为关联交易,存在重大遗漏 [1] 违反法规 - 上述行为分别违反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和2019年《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 [1]
年内券商罚单已达310张
财联社· 2025-11-21 16:39
行业罚单总体趋势 - 第四季度已过半程且临近年末,证券行业罚单呈现较快增长态势 [1] - 从全年来看,今年券商罚单总量明显低于去年同期,截至11月19日累计罚单310张,仅为去年同期的61.63%(去年同期503张) [1] - 第四季度以来罚单数量为37张,低于去年同期的78张 [1] 罚单涉及的券商分布 - 上海证券罚单数量最多,达到6张 [5] - 财通证券、方正证券各有3张罚单 [5] - 中银证券、渤海证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国联证券、光大证券各有2张罚单 [5] - 另有11家券商各有1张罚单 [5] - 部分券商罚单数量较多与“穿透式”监管执法有关,例如上海证券因同一违规事项导致其总部、分支机构及4名从业人员同时被罚 [5] 主要违规类型分析 - 从业人员违法炒股罚单最多,共7张,占第四季度罚单总数的近六分之一 [6] - 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罚单6张 [6] - 未尽责督导罚单5张 [6] - 委托第三方违规招揽客户罚单4张 [6] - 第四季度从业人员违规炒股、违反廉洁从业规定、持续督导失职、违规招揽客户四大领域合计占全部罚单的59.46% [3] - 违规代销产品、私下接受客户委托、场外衍生品业务违规各有2张罚单 [7] 典型案例 - 11月19日北京证监局披露罚单,没收从业人员芦璇违规炒股违法所得18.13万元,并处以18万元罚款 [7] - 该从业人员在2007年3月1日至2024年8月8日期间先后在光大证券、国都证券任职,使用其母亲证券账户买卖股票,总成交金额2773.17万元,盈利18.13万元 [7] 监管政策导向 - 证监会强调着力推动监管执法更加有效、更具震慑力 [8][9] - 证券行业自律不断加强,“重业务拓展、轻合规监测”的模式已难以为继 [9] - 行业应加强违规行为监测监控体系建设,提升智能技术监测水平,强化合规培训,尤其要加大对营业部的合规监测力度 [9]
方正证券一营业部,遭监管警示
深圳商报· 2025-11-18 09:55
监管处罚事件 - 广东证监局对方正证券广州锦御二街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1][3] - 营业部存在五大问题:向投资者发送知识测评问卷答案、基金销售业务管理不到位、投顾业务展业不规范、人员管理不到位、合规管理机制不健全[3] - 营业部时任负责人聂晶因对问题负有管理责任被出具警示函[7] - 客户经理雷刚因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与客户约定分享投资收益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1年内不得担任客户开发服务相关职务[7] 公司历史监管问题 - 2024年6月公司收到上交所年报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涉及金融资产投资收益下滑、买入返售资产风险等五大问题[8] - 2024年3月28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尽职调查不到位、对外报送资料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被证监会处罚[8] - 2024年公司曾因分析师私自荐股、泄露研报内容等行为被监管责令改正[8] 公司近期业绩表现 -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90.82亿元,同比增长67.17%[8] - 2024年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37.99亿元,同比增长93.31%[8] - 2024年前三季度扣非净利润37.77亿元,同比增长95.91%[8] 股东减持与市场表现 - 股东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股份,以公告日股价测算套现规模或超6.7亿元[9] - 中国信达近三年来第6次计划减持方正证券,其中3次成功实施减持,累积套现超9亿元[10] - 截至11月17日收盘,公司股价报8.15元/股,下跌1.33%,总市值670.92亿元[11]
罚款300万、撤销业务许可!
中国基金报· 2025-11-16 11:15
监管处罚决定 - 证监会对北京中方信富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处以300万元罚款并撤销其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许可 [1] - 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张松被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1] - 张松被采取6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7] 主要违法事实 - 未按照规定保存有关文件和资料 包括2021年至2023年未完整保存13名客户的营销服务记录 以及2020年对221名客户业务推广等环节的留痕记录 [3] - 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的文件和资料存在虚假陈述 包括在2021年暂停新增客户期间私下新增223名客户却向北京证监局报告无新增 [3] - 公司2021年和2022年报送的营业收入与净利润累计金额与经审计的审计报告数据不符 [3] - 2023年2月向北京证监局报送的自查报告中关于微信公众号运营及文章撰写情况存在虚假陈述 [3] 公司申辩与监管复核 - 公司及张松申辩称文件资料缺失系客观原因造成 财务报表差异系核算口径理解不一致 主观上无虚假陈述故意 [6] - 公司及张松提出具有主动补救 配合查处等从轻情节 请求免予撤销业务许可 [6] - 证监会复核认为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当事人意见缺乏证据支持 不予采纳申辩意见 [7] 公司历史与监管记录 - 中方信富成立于1997年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是经证监会批准具备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的公司 [9] - 公司股权结构为张松直接持股55% 北京信富合生管理咨询中心持股45% [9] - 2021年7月公司曾因提供误导信息 承诺收益等行为被责令改正 警告并罚款60万元 [9] - 2023年6月南京分公司被责令暂停新增客户6个月 2023年12月涉及证券投资咨询纠纷案 [9] - 2024年8月公司被北京证监局责令暂停新增客户12个月 合规管理负责人被出具警示函 [9] - 2025年1月郑州分公司被责令改正 2025年4月深圳分公司因业务违规被出具警示函 [10]
因定向发行推荐工作中未能充分勤勉尽责,华福证券被监管警示
北京商报· 2025-11-14 20:34
监管处罚决定 - 厦门证监局于2025年11月14日对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1][3] - 监管措施决定文号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26号” [1] 违规行为细节 - 华福证券作为原新三板挂牌公司江平生物基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主办券商,在2021年及2022年的两次定向发行推荐工作中未能勤勉尽责 [3] - 公司未对江平生物的信息披露文件和定向发行申请文件履行审慎核查职责 [3] - 公司未能及时发现江平生物定向发行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的情形 [3] - 公司未能保证其出具的推荐工作报告及核查意见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监管要求与影响 - 厦门证监局将此次违规情况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记入诚信档案 [3] - 监管要求公司充分关注挂牌公司财务内控有效性,健全持续督导及定向发行推荐业务内控制度 [3] - 监管要求公司落实勤勉尽责要求,切实提高执业质量水平 [3]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收到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11-08 08:17
股东厦门久承违规减持及监管措施 - 股东厦门久承于2025年3月31日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洲际油气股票5,976,000股 [2] - 减持后,厦门久承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7.03%降至6.89% [2] - 减持行为发生日距离减持计划披露日不足15个交易日,且未及时将减持事实通知上市公司并公告,违反了相关规定 [2] - 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决定对厦门久承采取责令购回违规减持股份并向上市公司上缴价差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3] - 厦门久承应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股份购回及价差上缴,并于整改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向监管局报送整改报告 [3] 股东海口东铎被立案调查 - 股东海口东铎于2025年11月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5] - 立案原因为海口东铎在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达到总股本5%时未停止交易 [5] 事件对公司的影响 - 公司公告明确表示,上述股东收到的监管措施决定及立案调查事项均不涉及本公司 [2][5] - 公司称相关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 [3][6]
知名证券公司旗下子公司被立案调查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1-03 12:00
立案调查事件概述 - 第一创业证券全资子公司一创投行于2025年10月3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1][4] - 立案原因为一创投行在鸿达兴业2019年可转债项目中,涉嫌持续督导业务未勤勉尽责[1][4] - 公司和一创投行表示经营情况正常,并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相关工作[2][4] 涉事项目历史背景 - 涉事项目为2019年12月鸿达兴业发行的可转债,发行总额24.27亿元,一创投行为该债券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7] - 鸿达兴业已于2024年3月因股票收盘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1元而被摘牌退市[7][12] - 2024年5月,一创投行曾发布公告提示鸿达兴业存在可转债回售违约风险[7] 鸿达兴业违规事实 - 鸿达兴业擅自改变2019年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涉及金额高达16.91亿元,资金主要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8] - 公司2020年至2022年年报及2023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合计35.05亿元,虚增利润总额合计40.78亿元[8] - 公司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27.14亿元,占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6.12%[9] 监管处罚与市场影响 - 2025年6月,江苏证监局对鸿达兴业及8名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合计罚款5780万元[2][12] - 鸿达兴业实控人周奕丰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财务总监林桂生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2][12] - 业内人士指出,此次立案为券商行业敲响警钟,将推动行业强化执业质量管控[2] 第一创业及相关业务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第一创业实现营业收入29.85亿元,同比增长24.32%,实现归母净利润7.71亿元,同比增长20.21%[13] - 投行业务方面,前三季度实现收入1.97亿元,同比增长15.13%,占公司总收入的6.60%[13] - 2025年上半年,一创投行完成70单债权融资项目,总承销金额252.74亿元,同比增长296.64%[13]
知名证券公司旗下子公司被立案调查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1-03 11:55
监管立案事件概述 - 第一创业证券全资子公司一创投行因在鸿达兴业2019年可转债项目中涉嫌持续督导业务未勤勉尽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1] - 立案所涉事件是子公司一创投行历史可转债项目 目前第一创业及子公司一创投行的经营情况正常[1] - 一创投行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 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9] 鸿达兴业可转债项目详情 - 2019年12月鸿达兴业公开发行2426.78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每张面值100元 发行总额24.27亿元 债券简称"鸿达转债"[5] - 一创投行为鸿达转债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5] - 2024年3月鸿达兴业因触及"1元退市"被深交所摘牌 退市后深交所协调确定一创投行为主办券商和可转债受托管理人[5] 鸿达兴业违法违规事实 - 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涉及金额16.91亿元 资金主要被控股股东鸿达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6] - 通过虚增营业收入 虚减营业成本等方式虚增利润总额 2020-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35.05亿元 虚增利润总额40.78亿元[6] - 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涉及金额27.14亿元 占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36.12%[6] - 未及时披露子公司到期未归还贷款涉及的担保金额17.94亿元[6] 鸿达兴业退市及处罚情况 - 2024年1月鸿达兴业股票收盘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1元/股触发强制退市 2024年3月18日正式摘牌[8] - 江苏证监局对鸿达兴业及8名相关责任人合计罚款5780万元 其中鸿达兴业被罚1850万元[1][8] - 实控人周奕丰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财务总监林桂生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1][8] 一创投行业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一创投行完成70单债权融资项目 总承销金额252.74亿元 同比增长296.64%[9] - 2025年前三季度第一创业实现营业收入29.85亿元 同比增长24.32% 归母净利润7.71亿元 同比增长20.21%[9] - 投行业务前三季度实现收入1.97亿元 同比增长15.13% 占公司总收入比重6.60%[9] 行业影响分析 - 本次立案调查源于持续督导未勤勉尽责 为其他券商敲响警钟[1] - 事件将推动行业强化执业质量管控 切实做好持续督导工作[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