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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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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 公告
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 -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获得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批准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1] - 公司此次为高新技术企业的重新认定 证书编号为GR202544003828 发证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 证书有效期为三年[1] - 公司曾于2022年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本次为原证书有效期满后的重新认定[1] 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 根据相关规定 公司自2025年度至2027年度可享受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1] - 公司2025年已根据相关规定按照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财务核算 因此本次认定不会对公司2025年各期的相关财务数据产生影响[1]
公司成立2年,能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吗?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2-02 14:55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 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5] - 企业需拥有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获取方式包括自主研发 受让 受赠 并购等 [5] - 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5] -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 -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需符合比例要求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 比例不低于5%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 比例不低于4%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 比例不低于3% [5] - 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5] -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5] -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6] - 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 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6]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 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 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申报享受税收优惠 [7] -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3年 [7] - 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 在通过重新认定前 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 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 应按规定补缴相应期间的税款 [7] 其他税务办理事项 - 未办理税务登记的企业(个体户)申请清税证明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 路径为进入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页面后 点击右上方【公众服务】-【清税申报(未办税户申请清税证明)】功能菜单进行申请 [13] - 2026年度车船税纳税义务人为自然人的申报缴纳时间为01日-28日 [19]
南玻A四家子公司入选2025年广东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中金在线· 2026-01-30 18:23
公司研发实力与创新体系 - 公司坚持自主创新、协同创新和开放式创新,通过完善研发创新管理体系、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进产学研开放式创新进行顶层设计 [2] - 公司拥有强大的研发团队和体系,2024年研发人员数量达到1744人,研发费用投入达到6.11亿元,研发费用投入位列A股前20% [2] - 公司累计专利授权超过2500件,并拥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国家级工程实验室、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等多项荣誉 [2]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详情 - 公司旗下四家子公司(肇庆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东莞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清远南玻节能新材料有限公司、东莞南玻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荣获广东省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1] - 此次是上述四家子公司继2022年后再次入选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1] - 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全省科技创新企业追求的重要荣誉之一 [3] 认定带来的影响与意义 - 认定使公司得以在税收优惠、科研资助、金融支持等方面享受政策红利 [3] - 认定是对公司长期注重研发投入、深耕专业领域的充分肯定,标志着其在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研发组织管理及企业成长性等方面获得了省级层面的持续认可 [3] - 认定将为公司深化产业布局、巩固市场地位提供有力支撑,为其在“双碳”目标背景下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动能 [3] 公司品牌与业务 - “南玻”是国内节能玻璃、超薄电子玻璃及显示器件、太阳能光伏产品的著名品牌,产品和技术享誉国内外 [2]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核心事件与主体 -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金禾合成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于近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1] - 证书由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联合颁发 [1] - 证书编号为GR202534003364,发证日期为2025年10月28日,有效期为三年 [1] 认定性质与背景 - 本次认定是金禾研究院在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 [1] 财务与政策影响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金禾研究院自通过认定起连续三年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1] - 税收优惠具体内容为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
带你了解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优惠(一到三)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5 15:13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 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3] - 企业需拥有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所有权,获取方式包括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 [3] - 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3] -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3] -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需满足要求: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3] - 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4] -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5] - 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6]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 经认定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7] -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8] - 高新技术企业若同时是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企业或工业母机企业,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其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按实际发生额的120%在税前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220%在税前摊销 [8] - 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9]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享受与资料管理 - 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申报享受税收优惠,有效期为3年 [11] - 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税款 [11] - 企业享受税收优惠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 [13] - 企业需留存备查的资料包括: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料、知识产权相关材料、年度主要产品(服务)技术领域说明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对应收入资料、年度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证明材料等 [13] 涉税专业服务职业道德准则 - 从事涉税专业服务应当诚实守信、正直自律、勤勉尽责 [22] - 从事涉税专业服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服务协议的约定 [22] - 不得采取隐瞒、欺诈、贿赂、串通、回扣、不当承诺、恶意低价和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 [22] - 不得诱导、帮助委托人实施涉税违法违规活动 [23] - 从事涉税专业服务应当自觉维护职业形象,廉洁从业 [24] - 从事涉税专业服务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原则,基于业务事实,遵守法律法规 [25] - 从事涉税鉴证、纳税情况审查服务,不得与被鉴证人、被审查人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利益关系 [26] - 对委托事项存在涉及税收违法违规风险的,应当提醒委托人排除,并审慎评估对业务开展的影响 [27] - 涉税服务人员应当通过继续教育、业务培训等途径持续更新专业知识和技能,保持专业胜任能力 [29] - 从事涉税专业服务应当对知悉的国家安全信息、个人隐私、个人信息、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30] - 应当有效保护和合法合规使用涉税专业服务过程中知悉的涉税数据,不得利用涉税数据谋取不正当利益 [31]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日报· 2026-01-24 08:02
业绩预告核心情况 - 公司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10.80亿元至13.20亿元 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1.30亿元至13.70亿元 同比下降46.12%至55.92% [2][4] - 公司预计2025年度实现扣非净利润8.39亿元至10.79亿元 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3.05亿元至15.45亿元 同比下降54.74%至64.81% [2][4] - 业绩预告适用情形为盈利但净利润同比下降50%以上 [2] 上年同期业绩对比 - 2024年度公司利润总额为41.07亿元 归母净利润为24.50亿元 扣非净利润为23.84亿元 [6] - 2024年度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为0.82元 [7] 业绩预减主要原因 - 受煤炭市场整体价格下行周期影响 国内商品煤市场供需宽松格局加剧 公司2025年商品煤综合售价同比显著下降 [8] - 部分主力生产矿井受地质构造复杂、煤层赋存条件变化、采掘衔接等因素制约 同时叠加安全环保管控趋严等外部要求 煤炭产销量同比减少 [8]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进展 - 公司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的复核已完成 并已上报国家工信部 [11]
潞安环能: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进展的公告
证券日报之声· 2026-01-23 19:17
公司动态 - 潞安环能于1月23日发布公告,披露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进展 [1] - 公司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的复核工作已完成,并已上报至国家工信部 [1] - 此次认定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相关规定,并遵循2025年山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流程 [1]
昱能科技:关于自愿披露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6-01-22 20:13
公司动态 - 公司于1月22日发布公告,宣布近日收到由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 - 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是原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2]
美诺华(603538.SH):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
格隆汇APP· 2026-01-22 16:27
核心观点 - 美诺华旗下三家子公司宣城美诺华、宁波创新研究院及宁波美诺华天康均成功获得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有效期三年 [1] - 三家子公司将在2025年至2027年期间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2] 子公司资质认定详情 - 控股子公司宣城美诺华药业于2025年10月28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534001271,有效期三年 [1] - 全资子公司宁波高新区美诺华医药创新研究院于2025年12月26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533101572,有效期三年 [1] - 全资子公司宁波美诺华天康药业于2025年12月26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533102561,有效期三年 [1] 税收优惠政策 - 此次认定为原证书有效期满后的重新认定 [2] - 根据相关规定,三家子公司自获得认定后,在2025年、2026年及2027年可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
浙富控股(002266.SZ):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格隆汇APP· 2026-01-21 17:47
核心观点 - 浙富控股三家重要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将享受三年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预计对公司业绩和未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1] 子公司认定情况 - 全资子公司杭州浙富核电设备有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 [1] - 全资子公司兰溪自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1] - 控股子公司四川华都核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 [1] 税收优惠政策 - 通过认定的子公司将自获得证书后连续三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1] - 优惠期内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缴纳 [1] 对公司的影响 - 认定将积极推动公司持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1] - 有助于公司加快研发成果转化 [1] - 有利于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研发和技术优势 [1] - 有助于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 [1] - 预计对公司业绩和未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