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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回应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有关问题
商务部网站· 2026-01-05 15:07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的核心内容与实施计划 -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2] - 欧盟近日密集发布了CBAM相关立法提案与实施细则[2] - 欧盟计划从2028年起将CBAM范围扩展至约180种钢铝密集型下游产品,包括机械装备、汽车及其零部件、家用电器等[2] 中方对CBAM具体规则的主要反对意见 - 欧盟对中国产品碳排放强度设定了显著偏高的基础默认值,并将在未来三年内逐年提高[2] - 欧盟的规则设计已超出应对气候变化范畴,带有明显的单边主义与贸易保护主义色彩[2] - 欧盟的做法涉嫌违反世界贸易组织“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原则,也有悖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2] 中方对欧盟政策双重标准的批评 - 欧盟一方面对外以绿色为名搞保护主义,另一方面对内放松监管,最近修改了2035年燃油新车禁令,放宽了盟内的绿色监管[3] - 欧盟无视历史排放责任、国家发展阶段和技术水平,将自身碳标准强加于发展中国家[3] - 欧盟的做法造成气候与贸易治理规则冲突,抬升发展中国家气候行动成本,严重损害国际社会互信[3] 中方的立场与应对措施 - 中方对欧盟的相关做法表示严重关切和坚决反对[2] - 中方愿与欧方合作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挑战,但将坚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回应任何不公平的贸易限制[3] - 中方希望欧方遵守国际规则,摒弃单边主义、保护主义,保持市场开放,本着公平、科学、非歧视的原则,促进绿色领域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3]
我国持续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
新浪财经· 2026-01-04 06:20
关税调整方案核心内容 -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的《2026年关税调整方案》自1月1日起实施 旨在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 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 推动高质量发展 [1] - 方案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调整进口暂定税率 优化税则税目 继续实施协定税率和特惠税率 [1] 进口暂定税率调整 - 2026年对935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 以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联动效应 扩大优质商品供给 [1] - 为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 降低压力机用数控液压气垫 异型复合接点带等关键零部件和先进材料的进口关税 [1] - 为助力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降低锂离子电池用再生黑粉 未焙烧的黄铁矿等资源性商品的进口关税 [1] - 在石化领域 调整涉及生物航空煤油 烃基生物柴油 锂离子电池用再生黑粉等品种 体现了支持石化行业培育新质生产力 推动化石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政策导向 [2] - 为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 助力加快建设健康中国 降低人造血管 部分传染病的诊断试剂盒等医疗产品的进口关税 [2] - 为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 根据国内产业发展和供需情况变化 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范围内 取消微型电机 印花机 硫酸等商品的进口暂定税率 恢复实施最惠国税率 [2] 税则税目优化 - 为服务科技发展和技术进步 支持循环经济和林下经济发展 2026年增列智能仿生机器人 生物航空煤油 林下山参等本国子目 [3] - 调整后 税则税目总数为8972个 [3] - 为机器人等新兴产品增列税目 有助于行业与企业精准掌握贸易数据 研判海外市场发展趋势 制定科学高效的发展战略 [3] 协定税率与特惠税率实施 - 2026年根据中国与34个贸易伙伴签署的24项自由贸易协定和优惠贸易安排 继续对原产于上述贸易伙伴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协定税率 [3] - 为促进与最不发达国家的经贸合作 2026年继续给予43个与中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100%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 [3] - 根据亚太贸易协定以及中国与有关东盟成员国政府间换文协议 继续对原产于孟加拉国 老挝 柬埔寨 缅甸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特惠税率 [3]
中国的反击打到脸上,法国知道疼了,沉默三天还是忍不住来求和
搜狐财经· 2026-01-02 12:13
欧盟对中国电动汽车加征关税 - 欧盟决定对中国的电动汽车征收关税,旨在削弱中国电动汽车在欧洲市场的竞争力[1][3] - 欧盟解释此举是因为认为中国新能源汽车企业获得了政府的大量补贴,使其具备不公平的竞争优势[5] - 此举被认为是贸易保护主义的体现,旨在保护欧盟本土企业,引发关于其是否偏颇的讨论[15] 中国的反制措施 - 针对欧盟关税,中国迅速采取反制措施,重点打击法国白兰地行业[1][7] - 反制措施包括提高关税和增加进口检查,对法国白兰地行业产生巨大冲击[7] - 中国表示愿意通过对话解决问题,但强调反制措施必须维持,不能因单方面行动而改变[11] 对法国白兰地行业的影响 - 法国白兰地在中国市场占据重要地位,尤其高端品牌深受中国消费者喜爱[7] - 反制措施导致法国干邑酒商订单骤减,价格下跌,行业前景不明朗[9] - 法国白兰地在中国市场的销量占其总出口的三分之一以上,失去中国市场将威胁整个行业生存[20] - 法国政府紧急与中国沟通,深知失去中国市场将对白兰地行业造成致命打击[11] 对中国电动汽车行业的影响 - 中国电动汽车品牌在全球市场逐渐崭露头角,在欧洲销量增长迅猛[3] - 失去欧洲这个重要市场,势必会影响中国新能源汽车企业的国际化进程[22] - 尽管中国国内市场庞大且需求强劲,但欧洲市场的缺失仍构成挑战[22] 贸易摩擦的背景与本质 - 中欧贸易关系复杂,中国是欧盟最大贸易伙伴之一,欧盟也是中国重要市场和技术来源地[13] - 此次博弈是经济利益的角逐,凸显了中法之间紧密的经济联系[14] - 摩擦映射了全球化与保护主义的矛盾,保护主义短期或可保护本国产业,但长期可能导致市场封闭和技术停滞[16] 事件的潜在后果与未来展望 - 此次贸易摩擦可能成为中欧经贸关系的一个转折点[22] - 未来双方需要更加注重平等和互惠,在合作中避免采取单方面行动,防止引发不必要的摩擦[24] - 期望通过对话和协商化解分歧,实现双赢,找到更加平衡的合作方式[26]
中方警告:“将坚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回应”
新浪财经· 2026-01-01 23:39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的核心内容与实施计划 -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1] - 欧盟计划从2028年起将CBAM范围扩展至约180种钢铝密集型下游产品,包括机械装备、汽车及其零部件、家用电器等 [2] 中方对CBAM的核心立场与定性 - 中方认为欧盟对中国产品碳排放强度设定的基础默认值显著偏高,且将在未来三年内逐年提高,构成不公平、歧视性待遇 [1] - 中方认为欧盟规则设计超出应对气候变化范畴,带有明显的单边主义与贸易保护主义色彩 [2] - 中方指出欧盟做法涉嫌违反WTO“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原则,有悖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1] 中方指出的欧盟政策矛盾与双重标准 - 中方注意到欧盟最近修改了2035年燃油新车禁令,放宽了对盟内的绿色监管 [2] - 中方认为欧盟一方面对外以绿色为名搞保护主义,另一方面对内放松监管、降低减排要求,是典型的双重标准 [2] CBAM的潜在影响与中方应对 - 中方认为欧盟将自身碳标准强加于发展中国家,会抬升发展中国家气候行动成本,损害国际社会互信 [3] - 中方将坚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回应任何不公平的贸易限制,以维护自身发展利益、中国企业合法权益和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1][3] - 中方愿与欧方合作应对气候变化,但希望欧方遵守国际规则,摒弃单边主义、保护主义,保持市场开放 [3]
中方警告:“将坚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回应”
中国基金报· 2026-01-01 23:34
商务部对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的回应与核心立场 - 核心观点:中方反对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的不公平与歧视性设计,认为其带有单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色彩,并承诺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维护自身利益和全球产业链稳定 [1][3] 对CBAM具体规则设计的批评 - 欧盟无视中国绿色低碳发展成效,对中国产品碳排放强度设定了显著偏高的基础默认值,并计划在未来三年内逐年提高 [1] - 欧盟计划从2028年起将CBAM覆盖范围扩展至约180种钢铝密集型下游产品,包括机械装备、汽车及其零部件、家用电器等 [2] - 欧方规则设计超出应对气候变化范畴,涉嫌违反WTO“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原则,以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1] 对欧盟政策双重标准的指控 - 欧盟一方面对外以绿色为名推行保护主义,另一方面对内修改2035年燃油新车禁令,放宽绿色监管,降低减排要求 [2] - 欧方做法自相矛盾,是典型的双重标准 [2] CBAM的潜在影响与中方诉求 - 欧盟将自身碳标准强加于发展中国家,抬升了发展中国家气候行动成本,损害国际社会互信 [3] - 希望欧方遵守国际规则,摒弃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保持市场开放,本着公平、科学、非歧视原则促进绿色贸易投资 [3] - 中方愿与欧方合作应对气候变化,但将坚决回应任何不公平贸易限制 [1][3]
商务部回应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对中方构成不公平待遇
中国新闻网· 2026-01-01 18:54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实施与中方回应 -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1] - 欧盟密集发布CBAM相关立法提案与实施细则,包括设定碳排放强度默认值、计划扩大产品覆盖范围等内容 [1] 中方对CBAM具体规则的主要关切 - 欧方对中国产品碳排放强度设定显著偏高的基础默认值,并将在未来三年内逐年提高 [1] - 欧方做法不符合中国当前实际水平和未来发展趋势,对中方构成不公平、歧视性待遇 [1] - 欧方有关做法涉嫌违反世界贸易组织"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等原则,也有悖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1] CBAM范围扩展计划 - 欧盟提出立法草案,计划从2028年起将CBAM范围扩展至包括机械装备、汽车及其零部件、家用电器等约180种钢铝密集型下游产品 [1] - 这些规则设计已超出应对气候变化范畴,带有明显的单边主义与贸易保护主义色彩 [1] 欧盟政策被指存在双重标准 - 欧盟最近修改了2035年燃油新车禁令,放宽对盟内的绿色监管 [2] - 欧方一方面对外以绿色为名搞保护主义,另一方面对内放松监管,降低减排要求,是典型的双重标准 [2] 中方对欧盟做法的定性及潜在影响 - 欧方打着防止"碳泄漏"的气候幌子推行新的贸易保护主义,将自身碳标准强加于发展中国家 [2] - 此举造成气候与贸易治理规则冲突,抬升发展中国家气候行动成本,严重损害国际社会互信 [2] 中方立场与后续行动 - 中方希望欧方遵守气候和贸易相关国际规则,摒弃单边主义、保护主义,保持市场开放,本着公平、科学、非歧视的原则,促进绿色领域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2] - 中方愿与欧方相向而行,合作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挑战 [2] - 中方将坚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回应任何不公平的贸易限制,维护自身发展利益、中国企业合法权益和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 [2]
商务部回应:这种自相矛盾的做法,是典型的双重标准
中国能源报· 2026-01-01 17:10
商务部对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的回应 - 核心观点:中方坚决反对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认为其设定不公平、具有歧视性和贸易保护主义色彩,并准备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回应,同时呼吁欧方遵守国际规则,基于公平原则进行合作 [1][3] 对CBAM机制具体内容的反对意见 - 欧盟CBAM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并计划从2028年起将覆盖范围扩大至约180种钢铝密集型下游产品,如机械装备、汽车及其零部件、家用电器等 [1][2] - 欧方无视中国绿色低碳发展成效,对中国产品碳排放强度设定了显著偏高的基础默认值,并计划在未来三年内逐年提高,这不符合中国当前实际水平和未来发展趋势 [1] - 欧方规则设计超出应对气候变化范畴,带有明显的单边主义与贸易保护主义色彩 [2] 对欧盟政策双重标准的批评 - 欧盟最近修改了2035年燃油新车禁令,放宽了盟内的绿色监管要求 [2] - 欧方一方面对外以绿色为名搞保护主义,另一方面对内放松监管、降低减排要求,这是典型的双重标准和自相矛盾的做法 [2] 对CBAM潜在影响的评估 - 欧方做法涉嫌违反世界贸易组织“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原则,也有悖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1] - 欧方无视历史排放责任、国家发展阶段和技术水平,将自身碳标准强加于发展中国家,会造成气候与贸易治理规则冲突,并抬升发展中国家气候行动成本 [3] - 欧方行为严重损害国际社会互信,与各方合作应对气候变化、推进可持续发展的努力背道而驰 [3] 中方的立场与呼吁 - 中方愿与欧方相向而行,合作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挑战 [1][3] - 中方将坚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回应任何不公平的贸易限制,以维护自身发展利益、中国企业合法权益和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 [1][3] - 希望欧方遵守气候和贸易相关国际规则,摒弃单边主义、保护主义,保持市场开放,本着公平、科学、非歧视的原则,促进绿色领域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3]
中外对话丨中外专家展望2026国际局势:危中寻机 破茧前行
中国新闻网· 2026-01-01 16:11
地缘政治风险与趋势 - 西方极右翼团体正在崛起,日本极端政客企图推动军国主义死灰复燃,美国则在拉美地区频频采取侵略性扩张行为 [2] - 少数国家谋求霸权的野心和行径严重违反国际法和《联合国宪章》,到2026年世界或将看到更多冲突上演 [2] - 部分右翼倾向国家出现单边主义、贸易保护主义、军国主义思潮,给世界带来极大不确定性 [2] 国际秩序演变展望 - 相信在2026年国际关系包括国际政治经济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危中寻机,“破茧成蝶” [2] - 预计将破除旧的样式,新的国际秩序将会逐渐显露轮廓 [2]
商务部最新回应!
券商中国· 2026-01-01 15:51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的核心内容与实施计划 - 欧盟CBAM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并已密集发布相关立法提案与实施细则 [1] - 欧盟计划从2028年起,将CBAM覆盖范围扩展至机械装备、汽车及其零部件、家用电器等约180种钢铝密集型下游产品 [1] 中方对CBAM规则设计的主要反对意见 - 欧盟无视中国绿色低碳发展成效,对中国产品碳排放强度设定了显著偏高的基础默认值,并计划在未来三年内逐年提高,构成不公平、歧视性待遇 [1] - 欧盟规则设计超出应对气候变化范畴,带有明显的单边主义与贸易保护主义色彩 [1] - 欧盟做法涉嫌违反WTO“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原则,有悖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1] 中方对欧盟气候与贸易政策双重标准的批评 - 欧盟一方面对外以绿色为名搞保护主义,另一方面对内修改2035年燃油新车禁令,放宽绿色监管,降低减排要求,是典型的双重标准和自相矛盾的做法 [2] - 欧盟无视历史排放责任、国家发展阶段和技术水平,将自身碳标准强加于发展中国家,抬升其气候行动成本,损害国际社会互信 [2] 中方的立场与潜在应对措施 - 中方愿与欧方合作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挑战,但将坚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回应任何不公平的贸易限制 [2] - 中方希望欧方遵守国际规则,摒弃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保持市场开放,本着公平、科学、非歧视的原则促进绿色贸易投资 [2] - 中方维护自身发展利益、中国企业合法权益和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的立场明确 [2]
商务部回应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坚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回应任何不公平贸易限制
新华网· 2026-01-01 14:40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实施计划与中方立场 -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1] - 欧盟密集发布CBAM相关立法提案与实施细则,包括设定碳排放强度默认值、计划扩大产品覆盖范围等内容[1] - 欧方对中国产品碳排放强度设定显著偏高的基础默认值,并将在未来三年内逐年提高[1] - 欧盟提出立法草案,计划从2028年起将CBAM范围扩展至包括机械装备、汽车及其零部件、家用电器等约180种钢铝密集型下游产品[1] 中方对CBAM的批评与反对 - 欧方无视中国绿色低碳发展取得的巨大成效,对中国产品碳排放强度设定显著偏高的基础默认值,不符合中国当前实际水平和未来发展趋势,对中方构成不公平、歧视性待遇[1] - 欧方有关做法涉嫌违反世界贸易组织"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等原则,也有悖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1] - 欧盟CBAM规则设计已超出应对气候变化范畴,带有明显的单边主义与贸易保护主义色彩[1] - 欧方打着防止"碳泄漏"的气候幌子推行新的贸易保护主义,将自身碳标准强加于发展中国家,造成气候与贸易治理规则冲突,抬升发展中国家气候行动成本[2] 欧盟政策被指存在双重标准 - 欧盟最近修改了2035年燃油新车禁令,放宽对盟内的绿色监管[2] - 欧方一方面对外以绿色为名搞保护主义,另一方面对内放松监管,降低减排要求,这种自相矛盾的做法是典型的双重标准[2] 中方的合作意愿与反制立场 - 中方愿与欧方相向而行,合作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挑战[1][2] - 中方将坚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回应任何不公平的贸易限制,维护自身发展利益、中国企业合法权益和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1][2] - 希望欧方遵守气候和贸易相关国际规则,摒弃单边主义、保护主义,保持市场开放,本着公平、科学、非歧视的原则,促进绿色领域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