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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友医疗: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20 17:52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六月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财务性投资的理解和适用,参照《 <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 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 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九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 "专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集中管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Sanyou Medical Co., Ltd.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 ...
中研股份: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研发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20 17:36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30,420,000股,发行价格为29.6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02,257,200元,扣除发行费用102,543,821.4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99,713,378.53元 [1] - 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签订监管协议 [2] 募投项目调整内容 - 公司将"上海碳纤维聚醚醚酮复合材料研发中心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中研复材(上海)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地点变更至上海市闵行区都会路1500号37幢,投资总额增加至11,020.40万元,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3] - 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建设投资从9,760.40万元调增至10,820.4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从6,060.40万元调增至7,120.40万元),研发人员费用从1,260万元调减至200万元 [5] - 调整原因:研发方向扩展需增加设备,实验室建设紧迫性要求优先投入建设资金 [5] 自有资金置换安排 - 因银行账户管理限制,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研发人员费用后,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置换 [6] - 置换流程:每季度经总经理批准后发起划转,保荐机构将持续监督 [7] 审议程序及影响 - 董事会和监事会均审议通过调整方案,认为优化资源配置且不损害股东利益 [9] - 保荐人核查认为决策程序合规,不影响募投计划正常进行 [10][11]
美腾科技: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20 17:36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945.15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0,807.89万元 [1] -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开户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1] 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50,945.15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50,945.15万元 [2] - 截至2025年6月17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32,522.03万元,未达到承诺投入金额 [2] - "创新与发展储备资金项目"累计投入金额比承诺投入金额多,系将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投入所致 [2] 本次结项募投项目情况 - "智能装备生产及测试基地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将其结项 [3] - 截至2025年6月17日,该项目预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2,762.78万元(含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等) [4] - 节余资金主要原因为公司加强费用控制、优化资源配置,以及通过现金管理获得投资收益和存款利息收入 [4][5]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2,762.7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5] - 节余资金转出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终止监管协议 [5] 审议程序及意见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8] - 监事会认为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符合相关规定 [8] - 保荐机构对本次事项无异议,认为其履行了必要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8]
和林微纳: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20 16:54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9,874,453股,发行价为每股70.8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999,973.17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0,481,485.3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9,518,487.85元 [1] - 募集资金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 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MEMS工艺晶圆测试探针研发量产项目,投资总额为76,78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70,000万元 [2] - 公司增加UIGREEN株式会社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增加实施地点,通过注资等方式划转募投项目实施所需资金 [2]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原因及操作流程 - 由于员工薪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等支出需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无法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 [3] - 向境外供应商支付外汇货款及海关进口增值税等税款支出需由公司与海关绑定的银行账户统一支付,无法通过募集资金账户直接支付 [3] -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投项目实施效率,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相关费用,并在六个月内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置换 [4] - 操作流程包括编制支付明细表、财务审批、募集资金专户转账及交易记录存档 [4]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 该举措有利于提高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顺利推进,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开展,且符合监管规定 [5] 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 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 - 监事会认为该事项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 [5] 保荐人核查意见 - 保荐人认为公司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该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 [6]
罗普特: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0 16:43
证券代码:688619 证券简称:罗普特 公告编号:2025-031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实缴出资并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于近日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分别与保荐人及存放募 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具体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 年 1 月 1 ...
大千生态: 大千生态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0 16:43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2,620,000股新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3.46元,募集资金总额304,465,200元,扣除发行费用5,273,205.6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9,191,994.34元 [1] - 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5月27日全部到位,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审验 [1] 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 -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于2020年6月8日与广发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1] -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交所范本无重大差异,公司严格履行协议 [2]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在广发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的募集资金专户中,招商银行账户已于2021年12月13日注销 [2] 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 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并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股东大会,决议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理财收益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剩余募集资金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3] - 公司已注销在广发银行、浦发银行的募集资金专户,相关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3]
剑桥科技: 募集资金管理规定(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证券之星· 2025-06-20 16:42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募集资金存储 第五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 资金专户")集中管理。 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根据2025年6月16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使用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及《上海剑桥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发行权证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募集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以及非公开发行证 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 ...
东方创业: 东方创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06
证券之星· 2025-06-20 16:42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核心内容 总则 - 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2] - 募集资金需规范存储、使用和管理,确保公开透明,董事及高管需勤勉尽责保障资金安全 [3][4] - 会计部门需建立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内部审计部门每半年检查并报告 [4] 募集资金存储 - 公司需开设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超募资金也需存入专户 [6] - 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挪作他用 [7] - 资金到账后需在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协议需明确资金支取限额(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需通知保荐机构) [3][9] 募集资金使用 - 资金需按招股说明书承诺的用途、金额及时间专款专用,不得擅自变更 [10][11] - 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但需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结构性存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 [15][16] - 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需经董事会审议,单次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不得用于证券交易 [17][18] 超募资金及节余资金管理 - 超募资金需用于在建/新项目或股份回购,使用计划需经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18] - 单个项目节余资金低于100万元或5%可免于审议,但需在年报披露 [19] - 全部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超净额10%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低于5%可简化程序 [20] 募集资金投向变更 - 变更募投项目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及保荐机构同意,新项目需聚焦主业 [21][22] - 仅实施主体或地点变更不视为用途变更,由董事会决议即可 [10] - 对外转让募投项目需披露已投入金额、完工程度及置换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12][13] 监督与披露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出具专项报告,年度审计需会计师事务所鉴证 [26][29] - 保荐机构每半年现场调查资金使用情况,年度核查报告随年报披露 [14] - 独立董事可聘请注册会计师专项审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30] 附则 - 制度修改由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生效 [33] - 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需遵守本办法,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法规为准 [32]
浙数文化: 浙数文化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证券之星· 2025-06-20 16:31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设置,将监事会职权调整至董事会,章程章节由十四章调整为十三章 [1] - 董事会结构调整为7名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 [9] - 新增审计委员会职能,原由监事会行使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等职权转由审计委员会行使 [4][7] 议事规则修订 -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将"股东大会"表述统一改为"股东会",删除与监事会相关条款 [2][3] - 股东提案权门槛从持股3%降至1%,临时提案提交时间仍为会议召开10日前 [5] - 新增董事会决议不成立的情形,包括未召开会议、未表决等四种情况 [9] 独立董事制度优化 - 独立董事人数从2名增至3名,其中至少包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 [11] - 明确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必须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11] - 完善独立董事辞职和解除职务程序,特别规定不符合任职条件应立即停职 [11] 募集资金管理 - 更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与最新监管规则衔接,强调资金使用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12] - 现金管理产品限制更严格,明确不得为非保本型,期限不超过12个月 [12] - 超募资金使用需明确具体计划,原则上应用于在建及新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需说明合理性 [12][15] 股东大会安排 - 2025年股东大会定于6月23日召开,采用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1] - 会议地点为杭州市拱墅区储鑫路15号浙报数字文化科技园 [1] - 股东提问环节设置十人上限,按持股数排序,回答时间不超过五分钟 [1]
中国电建: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0 16:2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决议,同意使用不超过64.31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1] - 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进度提前归还募集资金 [1] -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资金使用出具了核查意见 [1] 资金归还情况 - 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提前归还3.75亿元人民币至募集资金专户 [2]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使用64.31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 - 本次归还后,尚未归还的募集资金余额为58.96亿元人民币 [2] 公告披露 - 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发布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24-051号) [1] - 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发布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临2025-002号)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