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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诉求回音壁 | 第22期:纳税缴费信用误区盘点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16 23:04
纳税缴费信用评价常见误区 - 核心观点:文章澄清了关于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的几个常见错误认识,明确了不影响A级评价的情形、不能评为A级的具体条件、个体工商户的参评资格以及评价方式 [2] - 误区一:企业有零申报情况就会影响A级评价。实际上,仅当因“非正常原因”导致评价年度内增值税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应纳税额为0时,才不能评为A级。按季申报视同连续3个月 [2] - 误区二:个体工商户不能参加信用评价。实际上,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其他类型纳税人缴费人可自愿申请纳入《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管理 [2] - 误区三:纳税缴费信用评价方式只有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一种。实际上,评价采取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和直接判级两种方式,年度评价指标得分采取扣分方式 [2] 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 - 核心观点:文章明确了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定义、计税方法以及相关名目奖金的税务处理,并提供了单独计税的优惠政策执行期限 [8][11][13] - 全年一次性奖金定义: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根据全年经济效益和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综合考核发放的一次性奖金,包括年终加薪、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8] - 其他名目奖金税务处理:雇员取得的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11] - 单独计税优惠政策: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可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计算纳税。该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13] - 单独计税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 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税率根据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后的数额,对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 [13][14]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退付申请 - 核心观点:文章提示了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退库申请的截止时间与具体操作流程 [19][21] - 申请截止时间: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退库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 [19][21] - 申请操作流程:扣缴义务人需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通过【退付手续费核对】功能,核对系统自动带出的单户核对清册,确认结报单信息并选择收款银行信息后提交申请 [19][22][24] - 核对数据示例:在示例核对清册中,实缴(退)金额合计为17404.12元,包含7条记录,涉及工资薪金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等品目 [23]
业务宣传费VS业务招待费,两者的区别你搞懂了吗?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16 23:04
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定义与范围 - 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6] - 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6] - 雇员取得的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9] 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政策 -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而是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11] - 单独计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12] -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12] - 该项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12]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退付 - 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退库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 [18] - 申请流程需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操作,登录后点击【退付手续费核对】菜单,系统会自动带出单户核对清册 [18] - 在核对2025年度扣缴入库税款数据后,需查看结报单信息,选择“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等信息,然后点击【申请退库】 [23] - 提交申请后,经税务机关审核通过,退付手续费将自动汇入提交的银行账户 [23]
古巴启动2026年税务申报工作
商务部网站· 2026-01-15 00:48
古巴2026年度税务申报工作启动 - 古巴于2026年1月5日正式启动面向全国超百万纳税人的年度税务申报与缴纳工作 [1] - 自然人个人所得税申报期限为2026年1月5日至4月30日 [1] - 法人实体利润税申报缴纳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31日 [1] 申报义务人范围 - 自然人申报义务人包括个体经营者、艺术家、农业用地使用者、小微企业合伙人等所有取得个人收入者 [1] - 法人实体申报必须使用电子签名 [1] 申报激励措施 - 纳税人在2026年2月28日前完成申报缴纳可获5%的优惠 [1] - 使用数字支付渠道进行缴纳可额外享受3%的折扣 [1]
【12366近期热点问答】1月5日~1月13日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13 22:04
个人所得税App查询与操作指南 - 个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查询2025年全年收入纳税明细 包括综合所得与分类所得 并可查看具体收入合计与已申报税额合计 [2] - 在收入纳税明细详情页面 可查询每月已享受的三险一金及各项扣除的具体金额 包括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住房公积金 以及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 商业健康保险等数据 [3] - 若发现被冒用身份申报收入 可在App内通过申诉功能进行处理 [4] 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填报指引 - 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新版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 相关报表及填表说明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查询 [5] - 填报“职工薪酬-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时 应包含工资薪金 职工福利费 职工教育经费 工会经费 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 住房公积金 补充养老保险 补充医疗保险等累计金额 [6] - 填报“职工薪酬-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应付职工薪酬”时 应填报“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下工资薪金借方发生额累计金额 [6] - 企业类型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的 无需填报“优惠及附报事项有关信息”所有项目 [7] 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规定 - 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进项税抵扣 仅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 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 [12][13] - 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外 可凭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铁路车票 公路 水路等其他客票抵扣进项税额 [14] - 对于铁路旅客运输服务 乘车日期在2025年9月30日前的纸质报销凭证 按原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之后则以电子发票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 [14] - 对于民航旅客运输服务 乘机日期在2025年9月30日前的纸质行程单按原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之后则按电子行程单或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确定 [14][15] 增值税申报表相关栏目填写 -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 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1栏 [17] - 取得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的进项税额 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的“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栏次中 [17] - 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 铁路等票据的进项税额 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中 [18] - 第10栏“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用于汇总反映本期购进旅客运输服务所取得的扣税凭证上注明或按规定计算的金额和税额 [18] 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 经营所得 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 减除成本 费用 税金 损失 其他支出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为应纳税所得额 [20] - 个体工商户的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 提供劳务收入 转让财产收入 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 接受捐赠收入 其他收入 [20] - 其他收入包括资产溢余收入 逾期一年以上的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 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 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 债务重组收入 补贴收入 违约金收入 汇兑收益等 [21]
社保也有不同“套餐”?职工社保、灵活就业、城乡居民有什么不同?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07 22:39
中国社会保险体系参保主体与缴费结构 - 职工社保适用于与用人单位建立全日制劳动关系的职工 由用人单位依法办理参保登记并申报缴纳 包含养老、医疗(含生育)、失业和工伤保险 [3] - 灵活就业社保适用于自由职业者、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无业人员 属于自愿参保 仅包含养老和医疗保险 [4] - 城乡居民社保适用于未参加职工社保和灵活就业社保的人员 主要参保对象包括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及18周岁以上的市区户籍人员 属于自愿参保 仅包含养老和医疗保险 [5] 中国社会保险体系费用承担机制 - 职工社保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 其中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由双方共担 工伤和生育保险仅由单位缴纳 [6] - 灵活就业社保所有费用由参保个人全额承担 [7] - 城乡居民社保费用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共同组成 [8] 中国社会保险体系缴费基数标准 - 职工社保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 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分别为本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和300% [9] - 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可在本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间自愿选择 灵活就业医保通常按该平均工资的60%确定缴费基数 [10][11] - 城乡居民社保不按缴费基数和比例计算 而是按年选择固定档次缴费 [12] 中国社会保险体系缴纳方式 - 职工社保由用人单位通过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等线上渠道或线下办税服务大厅申报缴纳 [13] - 灵活就业社保可通过与代征银行签订协议批扣、支付宝、微信等手机客户端、办税服务厅或代征银行网点等多种方式缴费 [14] - 城乡居民社保缴费方式与灵活就业社保相同 [15] 中国个人所得税免税项目 - 个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行的国债所取得的利息 免征个人所得税 [24] - 个人持有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所取得的利息 免征个人所得税 [24] 中国印花税运输合同征收规则 - 运输合同印花税征收范围包括货运合同和多式联运合同 不包括管道运输合同 税率为运输费用的万分之三 [27] - 境内货物多式联运 若在起运地统一结算全程运费 则以全程运费为计税依据 由起运地运费结算双方缴纳印花税 [32] - 境内货物多式联运 若采用分程结算运费 则以分程运费为计税依据 分别由办理运费结算的各方缴纳印花税 [32]
增值税法系列宣传丨境外单位和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06 09:33
境外单位和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的增值税扣缴规定 - 境外单位和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时 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除非国务院规定委托境内代理人申报缴纳税款 [3] - 扣缴税款的计算方式为 按照销售额乘以税率计算应扣缴税额 [5] - 扣缴申报地点为 扣缴义务人的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 若机构或居住地在境外 则向应税交易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6] 涉及多税率或征收率的应税交易适用规则 - 纳税人发生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或征收率时 应按照应税交易的主要业务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12] - 适用上述规则的具体应税交易需满足两个条件 包含涉及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业务 且业务之间具有明显的主附关系 其中附属业务是主要业务的必要补充并以主要业务发生为前提 [13]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规定 - 个体工商户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 需在季度终了后15日内办理预缴纳税申报 [15] - 年度汇算清缴需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办理 [15] - 若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 需在分别办理年度汇算清缴后 于次年3月31日前选择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 [16]
明确!个人分红,不缴个人所得税!
新浪财经· 2025-12-30 17:46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利润分配税务处理 -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申报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后 将利润分配给投资者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避免了重复纳税 [1] - 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退伙或转让合伙份额时 从企业取得的款项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 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3] 公司股东分红个人所得税政策 - 股东从公司分红不一定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外籍股东免征分红的个人所得税 [3] - 新三板挂牌公司的股东 持股期限超过1年 免征分红的个人所得税 [4] - 个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分红 持股时间超过一年享受免税政策 [5] - 自然人股东分红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每次取得分红的日期 [6] 公司分红相关公司治理与税务问题 - 公司分红比例不一定按照出资比例 可由全体股东签订协议约定 [5] - 公司亏损时无法向股东分红 [5] - 公司有盈利时可以不向股东分红 税务上没有硬性要求 [5] - 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却连续五年不分红 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 [6] - 公司作为股东取得不按股权出资比例分红的投资收益 可以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6] 公司注销时股东所得税务处理 - 公司注销时 自然人股东分得的剩余资产中 相当于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股份比例计算的部分 应确认为股息所得 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20%个人所得税 [8] - 剩余资产减除上述股息所得后的余额 超过或低于股东投资成本的部分 应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有所得的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20%个人所得税 [8] - 相当于初始投资(实收资本)的部分被确认为投资收回 不纳税 [8]
【邀请函】“合规为基,聚势而行”最新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签证政策实操更新解读与分享——安永2025年度人力资本服务路演
搜狐财经· 2025-12-29 12:51
活动概述 - 安永人力资本咨询服务团队将于2025至2026年初在中国多个城市举办年度人力资本服务路演,主题为“合规为基,聚势而行” [2] - 活动旨在解读最新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签证政策实操更新,并分享应对策略 [2] - 路演将分别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青岛、杭州、南京、武汉、合肥、苏州、宁波、厦门及香港共14个城市和地区举行 [3][5] 宏观监管背景 - 国际间人才和资金流动愈加频繁,同时各国监管力度逐步增强 [2] - 随着《通用报告准则》(CRS)实施及大数据整合深入,税务及出入境机关对企业和个人的监管方式及力度正在不断调整 [2] - 各地对于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的征管趋势与执行口径,以及签证合规的要求,较以往有许多不同程度的变化 [2] 核心讨论议题 - 盘点过去一年法规和地方性政策更新,结合市场实践经验进行分享 [3] - 分享近期中国各地针对股权激励、员工福利、外籍员工免税等重点领域的监管趋势最新动态 [3] - 在新一年度中国汇算清缴启动之际,分析在CRS背景下的一些特殊情况的技术难点与应对策略 [3] - 具体议题包括:中国税务居民身份判定的复杂性、派转异动员工和频繁差旅人员汇算清缴的判定及申报、CRS管理趋严对汇算清缴的影响、个人海外投资收益如何申报等 [4] - 议题还包括:香港高才、优才、大湾区相关优惠政策、税局对外籍免税项目及员工福利的检查、股权激励实操相关解读的更新、内地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签证及大湾区税收优惠政策更新与解读、香港人才跨境流动税务实操与筹划思路分享 [4] 活动具体安排 -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青岛、杭州、南京、武汉、合肥、苏州、宁波、厦门场为普通话场,会议材料为简体中文 [3] - 香港地区场为粤语场,会议材料为繁体中文及英文 [3] - 各城市活动时间均为下午14:00-17:00,香港场时间为上午9:00-12:00 [5] - 活动日期从2026年1月22日持续至2026年2月10日 [5]
你收到的稿费,这样缴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28 20:50
个人所得税不同所得项目的判定 - 核心观点:个人所得的性质判定取决于其身份、行为性质及权利转移情况,需依据具体政策进行准确归类申报[4][5] - 任职受雇于报刊、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在本单位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应合并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税[4] - 非专业人员(如财务人员)在本单位报刊、杂志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税[4] - 个人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取得的所得(如作家出版小说收入10万元),属于“稿酬所得”[5] - 个人提供著作权使用权取得的所得(如编剧获得一次性剧本使用费10万元),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 - 因任职受雇取得的报酬(如公司文案专员每月报酬1万元),属于“工资、薪金所得”[5] - 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如自由职业者单次获得报酬500元),属于“劳务报酬所得”[5] 资源税计税依据 - 核心观点:资源税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计税依据,均以不含增值税的金额确定[15][17] - 资源税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按照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15] - 销售免征增值税的应税产品,或以应税产品自用于连续生产免征增值税的非应税产品,以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确定资源税计税依据[17] - 计算资源税时,准予扣除的运杂费用和准予扣减的外购应税产品购进金额,均不含增值税税额[17] 其他税务管理事项 - 在1-11月和12月于不同经办机构分开办理社保缴费,不影响相关待遇享受,仅管理机构发生变动[11]
个税收入为何增长快?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25-12-24 06:59
个人所得税收入增长分析 - 2025年1月至11月,全国个人所得税收入为14,689亿元,同比增长11.5%,增速在主要税种中领先,同期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增速分别为3.9%、2.5%、1.7% [4] - 个人所得税累计增速呈逐季走高态势,一季度为7.1%,上半年为8.0%,前三季度为9.7% [4] - 个人所得税收入在财政收入中占比较低,前11月国内增值税收入6.36万亿元,企业所得税收入4.02万亿元,远高于个人所得税的1.47万亿元,同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税收收入累计增速分别为0.8%和1.8% [5][6] 个人所得税增长驱动因素 - 居民收入稳定增长是基础支撑,前三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509元,名义增长5.1%,实际增长5.2% [5] - 2024年同期基数较低(1-11月个税收入13,177亿元,同比下降2.7%)产生的基数效应,放大了同比增速 [5] - 中高收入人群特别是“双高”(高收入、高净值)人群收入水平边际改善,以及对该人群税收征管效能提升,是税源增厚的重要原因 [6] - 资本市场活跃对个税增长产生支撑作用,主要影响高收入群体的资本所得,2025年1-11月证券交易印花税同比增速达70.7% [11] 税收征管加强的具体表现 - 对纳税人境外收入、互联网平台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收入的税收监管水平提升,许多“双高”人士收到税务部门关于跨境收入申报的引导规范通知 [6] - 自2025年10月1日起,平台企业首次向税务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涉税信息,截至12月8日已有超过7,000家境内外平台履行义务 [7] - 2025年第三季度,绝大多数平台内经营者依法完成纳税申报,缴纳税款金额同比增长12.7% [7] - 2025年1-11月,税务部门共查处1,818名包括明星网红在内的“双高”人员,查补税款15.23亿元,并分类分级曝光涉税违法典型案件超490起 [10] 智慧税务系统(金税四期)的作用 - 金税四期系统于2025年全面落地,推动税收治理进入“大数据查税”时代,为个税收入增长提供重要支撑 [8] - 系统通过“两化”(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三端”(纳税人端、税务人端、决策人端)和“四融合”,实现税费信息的智能归集和智敏监控,提升征管效能 [8][9] - 智慧税务系统适应数字经济时代要求,使税收征管完善与个税收入增加之间形成良性循环 [8]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结构 - 中国取得综合所得的人员中,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人员占比超过70% [6] - 在实际缴税人员中,60%以上适用3%的最低档税率,缴税金额较少 [6] - 个人所得税主要来自高收入人群,年收入100万元以上的高收入者约占申报人数的1%,但其缴纳的个税占全部个税的五成以上,申报收入位居全国前10%的个人缴纳的个税占全部个税的九成以上 [11] 资本市场对个税的贡献 - 活跃的资本市场对个人所得税中的“资本市场分项”(包含股息红利所得、限售股转让所得、股权转让所得)提振作用较大 [12] - 截至12月22日,沪深两市日成交量连续143个交易日保持在1万亿元以上,A股年成交额首次突破400万亿元,远高于2024年 [11] - 据机构测算,2025年个税资本市场分项可能同比增加数百亿元 [12] - 历史经验表明,当资本市场较活跃时,个人所得税收入增速通常会超过经济总量和财政收入增速 [12] 未来政策方向 - 下一步将落实“十五五”规划建议,健全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资本所得、财产所得相关税收政策,进一步规范税收优惠 [12] - 目标是发挥个人所得税“调高、惠中、提低”的收入分配调节作用,推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改革迈向更高水平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