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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洽洽转债”回售的第五次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2-05 03:13
回售条款触发原因 - 公司股票自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1月28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55.93元/股的70% [4] - 该情况发生时,“洽洽转债”正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有条件回售条款因此生效 [4] 回售核心条款与价格 - 回售价格为每张债券100.236元,其中包含当期应计利息0.236元 [3][8] - 当期应计利息根据票面利率2.00%及计息天数43天(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2月2日)计算得出 [7] - 回售不具有强制性,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2][8] 回售时间安排与程序 - 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8日,申报当日可撤单,确认后不可撤销 [3][10] - 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2025年12月11日,回售款划拨日为2025年12月12日,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2025年12月15日 [3][11] - 回售申报期内,“洽洽转债”将暂停转股 [3][11] 回售税务处理 - 对于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利息所得税按20%税率代扣代缴,回售实际可得100.189元/张 [8] - 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暂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100.236元/张 [8] -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人,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100.236元/张,需自行缴纳利息所得税 [8]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洽洽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回售条款触发原因 - 公司股票自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1月28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55.93元/股的70% [4][18] - "洽洽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根据约定,有条件回售条款因此生效 [4][18] 回售核心条款 - 回售价格为100.236元/张(含息税),由债券面值100元加上当期应计利息0.236元构成 [2][3][8][22] - 当期应计利息计算基于第六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2.00%及计息天数43天(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2月2日) [7][21] - 回售不具有强制性,持有人有权选择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2][8][22] 回售关键时间安排 - 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8日 [3][16] - 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2025年12月11日,回售款划拨日为2025年12月12日,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2025年12月15日 [3][11][16][25] - 回售申报期内"洽洽转债"将暂停转股,但继续交易 [3][13][17][27] 回售程序与操作 - 持有人需在申报期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申报当日可撤单,但一经确认不能撤销 [10][24] - 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及其影响 [12][26] - 公司将在指定媒体及网站披露相关公告,回售条件触发日与回售申报期首日的间隔不超过15个交易日 [9][23]
恒帅股份:关于“恒帅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日报· 2025-11-21 17:41
公司公告核心内容 - 恒帅股份发布关于恒帅转债回售选择权的公告 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2] - 恒帅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 [2] 回售条款细节 - 回售价格为100.094元/张 该价格含息和税 [2] - 公告披露日前一个交易日 恒帅转债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 [2]
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太平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七次提示性公告
回售条款触发条件 - 公司A股股票自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10月15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触发"太平转债"有条件回售条款 [1] - 有条件回售条款规定,在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若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持有人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回售 [2] - 若回售期内转股价格发生调整,则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计算需从调整后第一个交易日重新开始 [2] 回售具体安排 - 回售价格为100.49元人民币/张,其中债券面值100元,当期应计利息0.49元,该利息根据票面利率1.80%及计息天数100天(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10月22日)计算得出 [3][5][9] - 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29日,持有人需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卖出申报,申报确认后不可撤销 [1][6][8] - 回售资金发放日为2025年11月3日,回售期内"太平转债"将停止转股 [3][10] 回售期间交易处理 - 回售期间"太平转债"将继续交易,若持有人同时发出卖出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 [12] - 若回售导致可转债流通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可转债在回售期结束后将继续交易,公司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 [12]
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太平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
回售条款触发原因 - 公司A股股票自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10月15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太平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70% [1] -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该情况触发了"太平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 [1] 回售条款具体内容 - 回售条款在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生效,要求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 [2] - 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2] - 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首次满足条件未申报实施回售,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 [3] 回售价格计算 - 本次回售价格为100.49元人民币/张,其中债券面值100元,当期应计利息约0.49元 [5][9] - 当期应计利息计算基于"太平转债"第五年票面利率1.80%,计息天数为100天(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10月22日) [5] 回售安排与时间节点 - 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29日 [3][8] - 回售资金发放日为2025年11月3日 [3][10] - 回售期内"太平转债"停止转股 [3] - 回售申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方向为卖出,转债代码为"113627",转债简称为"太平转债" [6] 回售期间交易处理 - 回售期间"太平转债"将继续交易 [12] - 同一交易日内,若持有人同时发出转债卖出指令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 [12] - 如回售导致可转换公司债券流通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可转债仍将继续交易,待回售期结束后公司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停止交易 [12]
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太平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0-22 03:43
回售条款触发原因 - 公司A股股票自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10月15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太平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70% 触发有条件回售条款 [2][3] - 回售条款在可转债的最后两个计息年度生效 [3][5] 回售核心条款与安排 - 回售价格为100.49元人民币/张 该价格由债券面值100元加上当期应计利息0.49元构成 [2][7][12] - 当期应计利息根据第五年票面利率1.80%及计息天数100天(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10月22日)计算得出 [7] - 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29日 回售资金发放日为2025年11月3日 [4][11][13] - 回售期内"太平转债"停止转股 但将继续交易 [4][15] 回售申报与执行细节 - 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2][8] - 持有人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 申报方向为卖出 申报确认后不能撤销 [9][10] - 若回售导致可转债流通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可转债在回售期结束后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 [15]
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太平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回售条款触发条件 - 公司A股股票自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10月15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触发"太平转债"有条件回售条款 [1] - 回售条款规定,在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若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持有人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回售 [2] - 若在回售条件首次满足的年度未行使回售权,则该计息年度内不能再行使回售权,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3] 回售具体安排 - 回售价格为100.49元人民币/张,其中债券面值100元,当期应计利息约0.49元/张,该利息根据票面利率1.80%及计息天数100天(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10月22日)计算得出 [5][9] - 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29日,回售资金发放日为2025年11月3日 [3][10] - 回售期内"太平转债"停止转股,但将继续交易,同一交易日内系统优先处理卖出指令 [3][12] 回售操作与影响 - 回售申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方向为卖出,代码为"113627",申报确认后不能撤销 [6][7] - 回售不具有强制性,持有人可选择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5] - 若回售导致可转债流通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可转债在回售期结束及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 [12]
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太平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回售条款触发条件 - 公司A股股票自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10月15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触发“太平转债”有条件回售条款 [1] - 回售条款规定在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若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持有人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回售 [2] - 若转股价格发生调整,相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计算需从调整后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2] 回售具体安排 - 回售价格为100.49元人民币/张,其中债券面值100元,当期应计利息约0.49元/张 [3][5][9] - 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29日,持有人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申报,方向为卖出 [3][6][8] - 回售资金发放日为2025年11月3日,公司将在回售期满后公告回售结果及影响 [3][10][11] 回售期间交易与转股安排 - 回售期内“太平转债”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 [3][12] - 同一交易日内,若持有人同时发出卖出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 [12] - 如回售导致可转债流通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可转债在回售期结束后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 [12]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新转债”可选择回售的公告
回售条款触发背景 - 因公司调整可转债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并经股东大会和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触发了“福新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 [2] - 附加回售条款生效的条件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 回售核心条款与安排 - 回售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95元,其中包含当期利息0.95元 [3][5][9] - 当期利息根据票面利率1.20%和计息天数289天(2025年1月4日至2025年10月19日)计算得出 [5] - 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4日 [3][9] - 回售资金发放日为2025年10月29日 [3][10] 回售操作流程 - 回售不具有强制性,持有人可选择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1][6] - 持有人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申报方向为卖出,代码为“111012”,简称为“福新转债” [7] - 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若当日申报失败,可在申报期内次日继续申报 [7][8] - 回售期间,“福新转债”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同一交易日内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而非回售指令 [11] 回售期间交易安排 - 回售期间可转债停止转股 [1][3][11] - 若回售导致可转债流通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可转债在回售期结束后将继续交易,公司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 [11]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0-10 04:59
可转债发行与上市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0年7月28日公开发行738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73,800万元 [3] - 可转债于2020年8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为"科华转债",债券代码为"128124" [4] - 可转债转股期自2021年2月3日起至2026年7月27日止 [5] 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历史 - 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21.50元/股 [6] - 经多次调整,截至2023年5月10日,转股价格已调整为20.64元/股 [6][7][8] - 调整原因包括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行权及实施年度权益分派等 [6][7][8] 可转债回售情况 - 2024年回售期内,有效申报数量为5,119,389张,回售金额为512,885,986.77元 [9] - 2025年回售期内,有效申报数量为70张,回售金额为7,016.87元 [10] - 两次回售均因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而触发有条件回售条款 [9][10] 2025年第三季度转股及股份变动 - 2025年第三季度,可转债因转股减少615,000元(6,150张),转股数量为29,785股 [11] - 同期,可转债因回售减少7,000元(70张) [11]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剩余可转债余额为224,584,100元(2,245,841张) [11] - 当季限售条件流通股增加及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相应减少,系部分离任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被锁定导致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