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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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市监罚〔2025〕290号
新浪财经· 2026-01-05 08:10
行政处罚基本信息 - 处罚机关为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 - 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年12月30日 [1] - 处罚种类包括罚款和没收非法财物 [1] 处罚法律依据 - 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 [1] - 法律条款规定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责令停止侵权 并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及工具 [1] - 对于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 可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 [1] - 对于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 可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1] - 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应当从重处罚 [1] - 销售不知道是侵权商品并能证明合法来源的 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1] 处罚文书状态 - 该行政处罚决定未上传处罚文书 [1]
揭开“维权”外衣下的敲诈
新浪财经· 2025-12-30 01:12
案件核心事实 - 一名假冒律师温某以“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为幌子,对酒企实施敲诈勒索,最终获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1] - 温某利用其曾与律所合作时收集的侵权线索,向酒企发送“诉前和解告知书”,以支付“和解费”或面临诉讼赔偿为威胁进行敲诈[3] - 共计有江苏宿迁和贵州10家酒企遭其敲诈勒索,涉案总额为80.3万元,其中勒索未遂18万元[4] - 温某无律师资格证且有犯罪前科,其通过控制的知识产权服务中心账户收款,并签订《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合同》以掩盖敲诈事实[7] 敲诈手法与影响 - 敲诈话术包括直接语音威胁“再不拿钱,我就把材料直接报上去了啊”,迫使酒企老板转账[4] - 单次敲诈金额在3.5万元至5万元不等,有酒企因担心影响40万元订单而支付3.5万元“和解费”[3] - 敲诈所得资金被分配:参与谈判员工获500元至1000元好处费,部分作为“调查费”给下游公司,余款转入温某私人账户并删除部分转账记录以掩盖流向[7] - 该敲诈套路已从江苏宿迁“辐射”至贵州等外地类似企业[8] 行业背景与乱象 - 宿迁有“中国白酒之都”称号,除洋河、双沟两大名酒外,还有大量小酒企[3] - 过往一些小酒企为提高销量,存在“傍大牌”行为,如酒瓶包装模仿知名品牌或商标字体高度相似,这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3] - 敲诈勒索嚣张的根源在于行业自身存在的“傍大牌”乱象[5] 案件处理与行业整改 - 检察机关在提起公诉后,联合当地酒业协会召开商标规范培训会,为100余位民营酒企负责人专题授课[5] - 在检察机关建议下,酒业协会委托专业机构对近百家企业商标使用情况进行排查,并要求对发现问题限期整改[5] - 今年5月,检察机关与酒业协会共同发布《商标使用自治规范》,72家企业签署合规承诺书[5] - 今年上半年,宿迁民营酒企因商标侵权被诉案件同比减少近30%[1][5] - 一些小酒企开始尝试联合注册新品牌,走联合发展之路以打造自有品牌[5]
卖未认证电动车、麻辣烫容器发霉……湖南公布一批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新浪财经· 2025-12-27 22:35
湖南省市场监管执法典型案例核心观点 - 湖南省市场监管系统通过“铁拳行动”与“铸剑行动”查处了一批民生消费领域违法案件 旨在净化市场环境并维护消费者权益 [1] 案例一:桃江县某电动车专卖店经营未经3C认证电动四轮车案 - 案件涉及经营未经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的电动四轮车 涉案车辆总货值金额为86410元 违法所得为700元 [1] -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没收违法所得700元 并处罚款5万元 [2] - 此案从销售源头拦截了不合格车辆 避免了潜在安全事故 并警示了“老年代步车”等非标车辆的风险 [3] 案例二:衡东县某生活超市零售商品计量违法案 - 超市存在销售商品未去皮称重的情况 违反了《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4] -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并处以罚款8000元 [5] - 该案体现了监管部门对民生领域“隐性”侵权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致力于营造诚信的消费环境 [6] 案例三:临武县周某侵犯“苹果”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 当事人合作生产加工假冒“苹果”蓝牙耳机 每副获加工费2.4元 截至案发共生产加工11740套 违法经营额为28176元 [7][8] - 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没收全部侵权产品、半成品、物料及工具 并处罚款150000元 [8] - 严厉打击此类侵权行为旨在净化市场环境 维护市场诚信原则 保护消费者免受劣质产品侵害 [8] 案例四:郴州市苏仙区某麻辣烫店食品容器污染案 - 检查发现该店盛放“调味辣椒酱”的不锈钢容器污秽不洁 内壁有大量霉菌繁殖 污染了食品 [8] -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警告并处罚款10000元 [9] - 此案要求监管从关注“看得见的脏”转向防范“看不见的害” 体现了“四个最严”要求在日常执法中的落实 [10] 案例五:株洲市天元区某会所无证经营散装熟食案 - 会所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向顾客售卖散装熟食 自2025年2月10日起销售金额共计262元 [11] -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没收违法所得262元 并处罚款5000元 [12] - 此案警示监管部门需将视线延伸至休闲娱乐等非传统餐饮业态 实现食品监管的“无死角覆盖” [13]
低价茶“擦边”中华烟,涉事店铺停业丨消费质量年终回访⑲
贝壳财经· 2025-12-26 19:56
电商平台“烟茶”仿冒销售事件回顾 - 6月有电商主播销售包装与“中华”、“和天下”、“荷花”、“南京”等知名香烟品牌高度相似的茶叶产品,售价为10元或9.9元一条 [1] - 产品介绍页面信息模糊,仅标注“浓香型茶叶礼盒装高档茶送礼2024新茶”等字样,主播在直播间不直接回应产品与香烟品牌的关系 [2] - 记者购买的产品存在货不对板问题,例如直播间展示为“中华茶”,实际收到的是印有“大重丸”字样的黄色包装产品 [3] 涉事店铺与产品现状 - 记者回访发现,此前销售仿冒“烟茶”的两家店铺,“盼之梦食品”已更名为“中闽茶韵精选”且无产品在售,“牛牛滋补企业店”则显示“暂停营业” [3] - 相关仿照知名香烟品牌的茶叶产品链接已下架,在主流电商平台搜索“中华茶”、“烟盒茶”等关键词,已未发现直接仿冒知名香烟品牌包装的产品 [4] - 目前电商平台仍有类似香烟长条形状的茶叶包装在售,但其图案、配色均与知名香烟品牌无关 [4] 仿冒产品品质与合规问题 - 行业人士品鉴仿“中华”茶样品后指出,其干茶色泽乌黑有火气,滋味寡淡茶香微弱,综合品质极差,基本可判定不是其宣称的“肉桂” [6] - 该产品存在严重重量不足问题,包装标识为6克一包,实际称重仅为4.84克 [6] - 产品包装标注不规范,生产信息仅写“生产者:林师傅”,未提供生产商详细信息 [7] - 据行业人士透露,直播间销售的低价“肉桂”等茶叶,可能是茶园中当作肥料的“肥料茶”,没有饮用价值,但收购成本极低,即便售价十几块钱一斤,商家利润仍超过50% [6] 仿冒行为涉及的法律风险 - 律师指出,“中华”牌香烟的商标和天安门城楼图样组合图形是注册商标,虽茶叶与烟草类别不同,但“中华”商标知名度高,有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历史,可主张跨类别保护,禁止他人在茶叶上使用 [8] - 该仿冒行为涉嫌商标侵权、著作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 [8] 相关衍生产品“茶烟”的情况 - 除仿包装外,市场还存在将茶叶卷进烟卷制成的“茶烟”,商家宣传其外观、吸食方式、味道类似传统香烟,并有助于“戒烟” [9] - 根据2021年相关检测,部分茶烟产品虽无尼古丁,但焦油含量比传统烟草还高,有一款产品焦油含量高达14.41毫克,超过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11毫克市场准入标准,其“健康”噱头不成立 [10] 消费提示与行业规范 - 云南省消协提示消费者选购茶叶时不要盲目选择低价产品,应选择正规企业生产的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 [8] - 选购时应查看外包装是否信息齐全,观察茶叶形态、气味,并对价格过低的产品保持警惕 [8]
同仁堂处理磷虾油造假管理人员
第一财经资讯· 2025-12-26 14:18
公司事件与处理措施 - 北京同仁堂集团已全面接管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责令其总经理辞职,并对其他相关管理人员全部予以停职 [2] - 调查发现,同仁堂集团对四川健康的“同仁堂”字号及商标授权已于2021年3月21日到期,且未再授权 [2] -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立案调查,并成立联合调查组进驻企业 [3] - 公司已提交四川健康侵权行为的相关佐证文件,并推动涉事产品下架、召回,向电商平台发函以阻断产品流通渠道 [3] - 同仁堂集团产品查询系统已于12月23日在官网上线,开放1000余条涵盖中成药、保健食品等品类产品的信息查询服务 [3] - 公司启动品牌严管专项行动,截至12月24日累计排查所属单位/店铺520余次,并完成近600项侵权产品投诉,对120余个冒用名义的违规店铺发起投诉 [3] - 截至12月26日,部分大型电商平台上仍能搜索到包装印有放大“北京同仁堂”字样的涉事磷虾油产品,一瓶60粒的产品领券后售价仅3元 [6] 监管与法律分析 - 市场监管总局指出,“南极磷虾油”事件暴露出企业委托生产加工行为不规范,一些企业仅关注销售利润却不对产品质量把关 [5] - 市场监管总局近期将发布《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将商标授权、特许经营等方式的食品委托生产纳入监管,明确委托双方责任 [5] - 市场监管总局将指导地方部门加强对类似贴牌加工委托生产行为的监管,近期将组织开展专项抽检,对磷虾油、鱼油等产品加大监督抽检力度 [5] - 法律专家指出,商标授权到期后继续使用字号和商标属于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但商标权人北京同仁堂集团公司态度放任,属于怠于行使商标权,不能免责 [5] - 法律专家进一步指出,消费者对商标授权到期并不知情,同仁堂的误导性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5]
碰瓷东方树叶东方爽茶被下架东方爽茶仿冒东方树叶属典型混淆行为
新浪财经· 2025-12-19 22:23
事件概述 - 一款名为“东方爽茶”的饮品因名称、包装设计与知名品牌“东方树叶”高度相似而被消费者投诉,导致误买 [1] - 该山寨产品目前已全部下架,涉事企业因构成不正当竞争被处以18万元罚款 [1] 侵权定性分析 - “东方爽茶”在名称、包装设计上与“东方树叶”高度近似,属于典型的“混淆行为”,足以导致消费者误认 [1] - “东方树叶”为注册商标,涉事企业的行为既构成商标侵权,也符合不正当竞争的构成要件 [1] 法律后果与执法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依法进行查处,措施包括没收违法所得、没收侵权产品、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 [1] - 若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且情节严重,可能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等刑事犯罪,面临刑事处罚 [1] - 执法与司法机关处罚时会综合考量违法经营额、主观过错、持续时间、商品数量、侵权次数及社会危害性等情节 [1] 销售者责任 - 销售者如能证明自己不知道所售商品侵权且商品是合法取得的,可免于行政处罚,但需停止销售 [1]
前三季度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商标侵权、假冒专利案件2.7万件
央视网· 2025-12-12 14:44
市场监管与知识产权执法 - 2025年前三季度,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等专项行动,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商品、重点市场治理 [1] - 前三季度各类专项行动共查处相关案件近39万件,其中商标侵权、假冒专利案件2.7万件 [1] - 针对侵权假冒高发多发的重点实体,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执法行动约5.4万人次 [1]
OpenAI旗下商标“io”名称上诉失败,法院:恐混淆危害小公司
环球网资讯· 2025-12-05 11:39
核心事件与裁决结果 - 美国第九巡回上诉法院裁决维持对OpenAI的“io”品牌临时限制令 这意味着山姆·奥特曼与乔尼·伊夫合作的io公司仍无法使用“io”名称推广产品 商标侵权纠纷陷入拉锯战 [1] - 事件始于OpenAI宣布收购伊夫旗下io公司后 iyO公司以“名称混淆、产品竞争”为由起诉 称OpenAI拟用相似名称推出与自家AI入耳式耳机竞品 初审判iyO胜诉 OpenAI上诉后遭驳回 [1] 法院裁决的核心依据 - 法院给出三大核心理由 一是“IO”与“iyO”发音完全相同 且均聚焦AI交互设备 易引发消费者混淆 [4] - 二是OpenAI作为资金雄厚的后进入者 可能造成“反向混淆” 让用户误以为小公司iyO侵权 [4] - 三是OpenAI的激进推广已危及iyO融资 构成不可挽回损害 [4] 案件后续发展与潜在影响 - 目前该案将移交地区法院 2026年4月举行初步禁令听证会 后续取证、审判流程或持续至2028年 [4] - 对OpenAI而言 “io”品牌禁用不仅延缓其与伊夫合作产品的落地 也为这场横跨数年的商标战再添变数 [4]
紫牛热点∣在售楼盘挂山寨招牌“大美乐”披萨招商,侵权吗?
扬子晚报网· 2025-12-02 13:12
事件概述 - 广西桂林一楼盘使用与“达美乐披萨”高度相似的“大美乐披萨”招牌进行招商,英文名称完全相同,均为"Domino's Pizza",logo设计也高度近似 [1] 法律分析:商标侵权 - 该行为涉嫌商标侵权,楼盘使用的招牌英文名称与达美乐完全一致,logo高度近似,极易导致公众混淆 [1] - 此行为符合《商标法》第五十七条中“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的侵权情形 [1] 法律分析:虚假宣传 - 楼盘销售中心将山寨招牌作为招商道具,可能误导招商对象认为已引入达美乐品牌,从而影响其缔约决定 [2] - 该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关于禁止虚假宣传的规定,并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2] 相关方回应 - 楼盘销售中心工作人员回应称,该门头并非真实门店,而是用于招商的展示道具,并表示如有问题可撤掉 [1] - 达美乐披萨官方客服明确表示,该招牌与达美乐没有任何关系 [1]
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市场监管局:打击侵权假冒行为 规范白酒市场秩序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25-12-01 13:32
假冒产品执法事件 - 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牛栏山酒厂举报对某超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419瓶假冒牛栏山陈酿酒(酒精度42% 净含量500mL)[1] - 经酒厂工作人员鉴定假冒产品主要特征包括瓶盖波浪纹过于平整 酒瓶内部无生产日期激光打码标识 外包装标签胶痕不规则且边缘过于平整[1] - 执法人员依法扣押假酒并对涉案商家立案调查最终依据《商标法》及《食品安全法》给予警告 没收侵权商品和罚款的行政处罚[1] 市场监管后续行动 - 江都区市场监管局计划加大对辖区酒类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引导经营者增强自律意识[2] - 市场监管部门将督促商家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白酒的行为以维护消费者权益[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