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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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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控股股东借款780万未及时披露 国联水产再收监管函
南方都市报· 2025-11-25 17:52
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违规 - 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收到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因在2024年9月至11月期间向第一大股东新余国通提供累计780万元借款,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且未及时履行审议及信息披露义务,迟至2025年4月28日才在2024年年报中披露 [2] - 资金占用的原因为大股东新余国通面临无法及时归还到期贷款的违约风险,公司为控制融资风险(新余国通为公司超10亿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通过关联方广东国瀛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将资金转出用于新余国通还款 [5] - 广东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新余国通及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忠、财务总监樊春花、董事会秘书梁永振等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通报批评等行政监管措施 [5] - 此次是公司在7个月内第二次受到监管部门处分,2025年4月曾因2023年收入核算、存货跌价准备、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固定资产减值等多项会计依据不准确及内控不规范问题,被广东证监局责令改正 [6] 历史违规记录 - 公司在2023年10月曾因业绩预告披露违规收到监管函,2023年1月预告2022年净利润为2700万元-4000万元,但2023年4月修正为亏损 [7] - 2020年5月至2021年7月期间,公司及相关高管因信息披露违规3次收到监管函 [7] 财务业绩表现 - 公司自2023年以来收入持续下降,自2019年以来陷入亏损 [8]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收入为25.82亿元,同比下降14.29%,净亏损约7.99亿元,同比扩大905.30% [8] 公司主营业务 - 公司成立于2001年,主营业务为水产食品的加工、研发和销售,旗下品牌包括"龙霸"和"小霸龙" [7] - 主要产品包括以预制菜品为主的精深加工类、初加工类及全球海产精选类,预制菜核心产品围绕白对虾、小龙虾、鱼类和牛蛙等品类开发 [7]
科瑞思(301314.SZ):广东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智通财经网· 2025-11-25 17:26
公司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 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被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相关责任人于志江、黄海亮、刘小民被出具警示函 [1] 应收款项账龄计算违规 - 公司在对某一客户应收账款初始确认后又转为商业承兑汇票结算,但未连续计算账龄并评估预期信用损失 [1] 关联交易审议与披露违规 - 2018年5月至2024年12月期间,公司连续承租关联方上高县卫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厂房,但上市后审议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未对该事项进行审议披露,且在2023年年报中未披露该关联交易 [2] - 公司2023年年报披露了与博杰股份的关联交易信息,但未完整披露与其子公司珠海博韬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市奥德维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博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泰微科技(珠海)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2] - 公司2023年向德阳弘翌电子有限公司的实际销售额与披露的关联交易金额不一致 [2] 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不规范 - 公司募投项目“高端全自动精密磁性元器件绕线设备技术升级及扩充项目”与“创新研发中心项目”建设在同一栋大楼内 [3] - 2023年4月至2025年5月期间,两个募投项目产生的土地购置费用及建设工程费用均在“高端全自动精密磁性元器件绕线设备技术升级及扩充项目”中列支,未按建筑工程面积进行分摊 [3] - 上述行为导致公司2023年半年报、2023年年报、2024年半年报、2024年年报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信息与实际不符 [3]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不规范 - 公司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参与机构和人员”相关信息中,只记载了内部部门及外部机构名称,未记载参与人员姓名、职务、与上市公司关系等具体信息 [4] - 公司2023年、2024年年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不完整 [4] - 公司筹划股权激励事项时,未及时对相关工作进行书面记录并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4]
*ST创兴因年报虚假记载等问题被责令改正,董事长刘鹏等责任人被警示
搜狐财经· 2025-11-25 11:33
公司监管处罚事件 - 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收到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督措施决定书》[2] - 违规行为包括建筑与装饰业务收入、成本跨期导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以及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不实[2] - 公司及相关人员被采取责令改正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2] - 公司表示将积极整改,加强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管理[2] 公司基本概况 - 公司成立于1996年8月25日,注册资本42537.3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鹏[2] - 主营业务为建筑工程业务等其他建筑业、移动信息服务业务和算力服务业务[2] - 公司董事长为刘鹏,董秘为李荣森,员工人数为68人,实际控制人为王相荣[3] - 公司参股公司19家,包括星际引力(深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等[3] 公司财务业绩 - 2022年、2023年、2024年和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2.64亿元、1.30亿元、8401.30万元和1872.86万元[4] - 各期营业收入同比分别增长-61.81%、-50.58%、-35.53%和-59.10%[4] - 同期归母净利润分别为622.48万元、-2113.52万元、-1.93亿元和-1448.50万元[4] - 各期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分别为-68.59%、-439.53%、-814.99%和26.27%[4] - 同期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6.18%、58.85%、81.91%和83.76%[4] 公司风险状况 - 公司自身天眼风险81条,周边天眼风险167条[5] - 历史天眼风险1336条,预警提醒天眼风险181条[5]
688496,被证监会立案!刚上市业绩就变脸,亏损超1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25 07:08
公司核心危机事件 -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虚假记载被立案 [1] - 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16] - 此次立案调查距离公司在科创板上市尚不足三年 [17] IPO期间信息披露问题 - 在IPO审核问询函回复中,公司预计与第一大客户汉朔科技的良好合作在未来3—5年间仍将保持稳定性及可持续性 [2][6] - 公司IPO时已察觉汉朔科技自建产线动向,但研判认为其基于研发需要和产能补充,不影响双方稳定及可持续性合作 [6] - 根据汉朔科技招股说明书,其电子纸显示模组产线于2022年正式投产,与清越科技IPO期间做出乐观预期的时间点重合 [12] 上市后业绩表现 - 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8亿元,上年同期为5588.71万元 [9] - 2023年全年营业收入为6.61亿元,同比大幅下降36.69% [9] -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显示,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0.7亿元,已连续两年亏损 [1] 核心客户依赖与业务冲击 - IPO期间(2022年上半年),公司对汉朔科技的销售收入达3.11亿元,占公司销售收入比例高达65.69% [3][6] - 2023年,公司电子纸模组产品收入同比下降34.47%,毛利率为-7.25% [9][10] - 2023年电子纸模组产品下游最大客户仍为汉朔科技,对其销售收入占该业务收入比例超过99% [11] - 2024年,汉朔科技仍为公司第一大客户,销售额达4.64亿元,占公司年度销售总额比例高达61.55% [12] 公司对业绩变脸的解释 - 公司承认2023年电子纸业务出货量从第二季度开始大幅下降,主因是汉朔科技自建电子纸模组线开始生产,影响了其外采需求 [11] - 公司表示,根据汉朔科技对外披露数据,其自建产线产能于2023年度起有较大幅度增长,因此对外采购模组数量在2023年起确有一定幅度下降 [13] 历史监管关注记录 - 今年8月,公司曾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原因包括募集资金使用违规、关联交易未披露,以及CTP+OLED产品贸易类业务财务核算不规范 [18] - 具体违规事项涉及2023年多次将募集资金转至一般结算账户购买银行理财,以及将应按净额法确认的收入错误地按总额法确认,导致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虚增1366.76万元 [18] - 2023年与实控人近亲属控制的关联企业发生363万元工程款支付的关联交易,未在2023年半年报中披露 [18]
嘉应制药被交易所公开谴责
YOUNG财经 漾财经· 2025-11-24 18:30
核心监管处罚与违规事实 - 公司因关联交易及信息披露违规,收到总额49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同时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深交所监管函及公开谴责等多项监管措施 [2] - 核心违规行为发生在2024年10月至2025年1月期间,子公司湖南嘉应以“月初转出、月末转回”模式,向关联方药聚能提供短期资金拆借 [2] - 关联方药聚能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董事长李能,构成法定关联方 [3] 违规交易的具体规模与性质 - 2024年至2025年1月期间,向关联方药聚能的资金拆借累计金额达2.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83%,达到重大关联交易披露标准 [3] - 上述资金拆借单笔发生额介于4万元至5999万元之间,2024年累计转出1.7亿元,2025年1月转出5000万元 [3] - 对药聚能的资金拆借日最高余额为899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79% [3] - 2024年9月至11月,子公司还向三家非关联企业提供了合计6500万元的财务资助,日最高余额4000万元,占净资产的5.24%,且未履行审议与披露程序 [3] 处罚与监管措施的具体内容 - 广东证监局作出分层行政处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罚款150万元;对董事长李能罚款160万元;对总经理游永平罚款100万元;对时任财务总监史俊平罚款80万元 [4] - 时任财务总监史俊平以“不知情、未参与”为由申辩未获采纳,监管部门认定其未履行勤勉义务 [4] - 除行政处罚外,广东证监局还对相关方出具警示函,深交所则出具监管函并对公司、三名高管及关联方药聚能给予公开谴责处分 [4] 公司的回应与现状 -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表示已深刻吸取教训,将加强合规意识与规范运作 [4] - 相关违规拆借资金及对非关联方的财务资助已全部收回,关联方药聚能已于2025年3月末支付相应利息 [3][4] - 公司强调该事项已在2024年年报中补充披露,目前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生产经营正常 [4] 公司过往监管记录 - 此次并非公司首次因信息披露问题受罚,公司曾于2021年因未及时披露重大事项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 [5]
万凯新材料被出具警示函,涉未完整披露订单盈亏情况等
搜狐财经· 2025-11-24 18:22
监管处罚决定 - 浙江证监局对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2] - 上述违规行为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 信息披露违规 -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但在定期报告中仅披露期货端单边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情况未完整披露对应现货订单盈亏情况 [1] - 相关期货投资损益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大 [1] 募集资金管理违规 -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开户未履行审议程序 [1] - 公司短期闲置募集资金理财金额超过审议额度 [1] 违规责任认定 - 公司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的相关要求 [1] - 公司董事长沈志刚、财务总监兼董秘高强、总经理肖海军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1]
嘉应制药信披违规三高管被罚340万 经营业绩不温不火近12年仅分红2次
长江商报· 2025-11-24 08:48
行政处罚事件 - 公司及董事长李能等三名高管因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拆借问题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公司被警告并罚款150万元 董事长李能罚款160万元 总经理游永平罚款100万元 时任财务总监史俊平罚款80万元 罚款合计490万元 [1][4] - 违规事实为2024年10月至2025年1月期间 公司子公司以月初转出月末转回方式向董事长李能实际控制的药聚能提供短期资金拆借累计金额达2.20亿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83% 上述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且未及时披露 [1][4] - 李能于2024年8月上任董事长 其实际控制的药聚能在2024年10月即开始向公司拆借资金 上任仅两个月就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5] 公司股权结构 - 公司第一大股东频繁变更 2016年实际控制人为黄小彪 2017年变更为老虎汇 2023年东方证券成为第一大股东 目前东方证券持股10.28% 第二大股东养天和持股7% 股权结构不稳定 存在再度易主可能性 [9] - 2024年7月 养天和以约3.55亿元对价受让公司7%股份 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养天和为李能控制的连锁药房 药聚能系养天和全资子公司 [5][6] 经营业绩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归母净利润为2179.43万元 同比增长658.50% 尽管增幅达6.6倍 但绝对金额仍然偏低 [1][9] - 上市以来累计归母净利润为2.82亿元 2020年至2024年净利润分别为0.20亿元 0.01亿元 0.44亿元 0.34亿元 0.21亿元 业绩整体表现不温不火 [9] 历史信披违规记录 - 公司存在多次信息披露违规记录 2020年因股东增持承诺未履行被出具警示函 2021年因业绩预测不准确被通报批评 2022年因披露不完整被警示 2024年12月因独董持股信息披露不准确被深交所监管关注 [7][8][9] - 2025年11月21日 公司及相关人员再收深交所监管函 涉及2024年9月至12月与关联方广东共合医药有限公司约875.58万元交易未披露 [8] 股东回报情况 - 公司股东回报能力不足 自2014年以来的近12年间仅实施两次现金分红 合计分红金额为0.45亿元 [2][11]
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进展情况 中央商场及相关责任人被监管“点名”
证券日报之声· 2025-11-22 12:07
公司监管处罚事件 - 公司因信息披露问题被江苏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1] - 上交所同步对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1] - 违规行为涉及未及时披露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及未及时进行会计处理导致2025年半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1] 诉讼事件详情 - 公司控股子公司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与徐州旭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存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涉案金额约为879.77万元[1] - 案件于2025年6月30日一审判决公司于2025年7月2日取得判决书并于7月16日提起上诉[2] - 案件于2025年9月18日二审开庭后于10月24日达成调解公司根据调解结果在三季报中计入其他应付款[2] 信息披露违规分析 - 公司延迟近四个月才补充披露一审判决等关键进展严重违反及时性原则[2] - 上市公司对于重大诉讼的一审判决上诉调解等关键进展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保障投资者知情权[2] - 监管部门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持零容忍态度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监管态势[2] 监管处罚影响 - 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等监管手段重点在于警示上市公司管理层[2] - 诚信档案中的负面记录将直接影响管理层后续在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众公司担任董监高的任职资格[2] - 监管机构在审核任职申请时会重点核查相关诚信档案记录[2]
嘉应制药及董事长李能等因信息披露违规被警告并罚款
搜狐财经· 2025-11-22 10:11
公司违规处罚 - 公司因未依法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及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被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处以警告及罚款 [2] - 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涉及金额21,99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83% [2] - 公司被罚款150万元,董事长李能被罚160万元,总经理游永平被罚100万元,时任财务总监史俊平被罚80万元 [2] - 公司表示此次处罚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生产经营正常 [3]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嘉应制药,证券代码002198 [2] - 公司成立于2003年03月07日,注册资本50750.9848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能 [3] - 公司主营业务为中成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注册地址为广东省梅州市 [3] - 公司董事长为李能,董秘为孙俊,员工人数为594人 [3] - 公司参股公司6家,包括广东嘉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湖南金沙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等 [4] 公司财务业绩 - 2022年、2023年、2024年和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6.59亿元、5.33亿元、3.76亿元和2.93亿元 [4] - 营业收入同比分别增长14.70%、-19.11%、-29.46%和13.03% [4] - 同期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393.47万元、3432.02万元、2061.16万元和2179.43万元 [4] - 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分别为2874.05%、-21.88%、-39.94%和658.50% [4] - 同期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3.96%、9.98%、9.61%和8.48% [4]
科森科技遭监管处罚 涉信披违规、资金占用等
中国经营报· 2025-11-22 09:27
核心违规事项 - 2018年至2024年期间与江苏唯士达智能检测系统有限公司等3家关联方发生日常购销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迟至2025年4月才补充披露且披露公告存在金额错误 [1] - 2022年以购销往来款名义向关联方唯士达支付资金并当期收回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单笔占用周期1至4天该事项未依法披露 [1] - 时任董事李进2024年1月因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被取保候审但隐瞒相关情况导致其董事候选人信息中未披露直至2025年7月收到刑事判决书后才辞职 [1] 监管处罚与责任认定 - 江苏证监局对科森科技出具警示函要求10个工作日内提交整改报告 [1] - 上交所对科森科技及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徐金根时任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董事向雪梅时任董事瞿李平时任副总经理董事李进予以通报批评 [1] - 纪律处分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1][4] - 时任董事长徐金根时任财务总监向雪梅对关联交易及资金占用违规负主要责任时任董事瞿李平对关联交易违规承担责任李进因隐瞒涉案情况单独追责 [1] 公司回应与背景 - 公司表示已高度重视监管指出的问题将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习证券法律法规强化信息披露管理与内部控制 [2] - 公司强调本次监管措施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提醒投资者理性决策 [2] - 科森科技成立于2010年是专业从事精密结构件研发制造与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于2017年2月9日在上交所主板上市 [2] - 公司于11月21日同日披露两则监管公告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