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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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莱新材: 福莱新材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28 17:2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 - 公司董事会有责任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指引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 [1] -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并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1] - 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可能无法防止和发现所有错报,且未来有效性可能因情况变化而降低 [1] - 审计认为公司在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1] 审计机构信息 - 审计报告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报告日期为2025年3月27日 [2]
中国交建: 10.中国交建202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28 00:47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对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认为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且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评价结论的因素 [1][2] 重要声明 - 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有效性并披露报告是董事会责任,监事会监督,经理层负责日常运行,相关人员对报告内容真实性等负责 [1]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在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 - 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 - 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2]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 按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之比93.35%,营业收入合计占比96.90% [2][4] - 评价公司内部控制的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5个方面 [4] - 高风险领域包括海外风险、安全生产风险等 [4]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 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开展评价工作 [5] - 董事会区分财务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确定缺陷认定标准,与以前年度一致 [5]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按财务错报金额与利润总额比例划分,定性标准区分重大、重要、一般缺陷 [5]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按经济损失与销售收入比例划分,定性标准区分重大、重要、一般缺陷 [6][7]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对一般缺陷进行了整改 [7][8] - 报告期内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对一般缺陷进行了整改 [8]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 无相关适用事项 [9]
中国重汽: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28 00:25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5]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体系在完整性、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未发现重大缺陷 [5] - 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期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均占合并财务报表的100% [5] - 评价事项涵盖内部环境、风险评估、重点业务控制活动等五大要素,主要业务包括销售管理、资金管理等七大领域 [6] - 通过风险检查和内部审计独立评价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效率 [6] 公司治理结构 - 建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规的治理结构,明确决策、执行、监督分工制衡机制 [7] - 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在审计等三个委员会中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8] - 2024年未发生被证券监管、财政、税务等部门处罚的情形 [7] 关键业务控制措施 - 资金管理实行集中统一和收支两条线原则,强化预算执行监控,资金大额收支实施日报管理 [12] - 销售管理覆盖全流程,包括经销网络评审、定价策略调整及合同管理等 [13][14] - 资产管理推行月度存货分析制度,优化固定资产投资和处置流程 [16] 信息系统与监督机制 - 利用SAP业财一体化平台和MES系统提升运营效率,加速数字化智能工厂转型 [19][20] - 监事会监督高管履职情况,审计委员会协助董事会审查内控体系有效性 [23] - 内控审计项目小组不定期评价内部控制要素,确保设计及执行持续有效 [23] 缺陷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缺陷定量标准:重大缺陷为影响超过税前利润5%,重要缺陷为2.5%-5% [24][25]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定性标准包括违反国家法规、"三重一大"未集体决策等六类情形 [26] - 报告期内未发现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 [26]
中国重汽: 关于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28 00:25
公司基本情况 - 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10月,是全国最早设立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之一,2004年10月28日恢复营业,2007年11月成为外资控股的境内金融企业,最大控股股东为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 [2]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从业人员47人,注册资本305,000万元人民币,共有十三家股东 [2][3]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票据贴现、资金结算、委托贷款、债券承销、同业拆借等业务 [3] 风险管理架构 - 公司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治理结构,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部、稽核审计部,形成"三道防线"管控机制 [5][6] - 董事会负责决策风险管理体系及风险承受水平,监事会负责监督风险管理与内控职责履行,高级管理层负责制定风险管理政策并监督执行 [5] - 风险管理部牵头全面风险日常管理,稽核审计部独立开展审计监督,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 [6] 风险控制措施 - 建立了信贷业务信用评级模型、风险预警体系,完成操作风险与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提升风险识别与监测效率 [7] - 制定《结算业务管理办法》《反洗钱管理办法》等制度,通过信息系统控制和健全制度保障成员单位资金安全 [8][9]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流动性充裕,无大额对外融资需求,资本充足率21.08%,拆入资金比例为0% [10][13][14] 信息系统建设 - 投入使用交通银行开发的"核心业务系统"和SAP公司的"财务管理系统",实现风险管理全过程信息化 [11] - 制定《信息科技管理办法》《数据治理指引》等制度,对网络安全、系统权限、灾备应急等做出详细规定 [12] 经营与监管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合计吸收存款3,244,509.25万元,信贷资产质量良好,拨备覆盖充足 [10][13] - 2024年度未发生重大风险事项,风险状况稳定,未发现资金、信贷、稽核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12][13]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1,160,845.93万元,贷款余额0万元,未出现延迟付款情况 [15]
光大证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28 00:25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对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认为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来将深化内控体系建设促进健康发展 [1][2][15]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 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 - 基准日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 - 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发出日未发生影响内控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2]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比均为100%,包括分支机构及多家子公司 [2] - 公司层面内控涵盖公司治理、企业文化等多方面 [2] - 业务及流程层面内控包括投资银行等业务控制和费用管理等流程控制 [2][3] - 高风险领域包括投资银行、证券自营等 [4]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情况 - 推进内控制度建设,开展重点领域制度完善评估,提升制度完整性和可操作性 [4] - 优化授权体系和决策机制,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健全授权管理体系 [4] - 加强关键领域内控管理,推进巡视“回头看”整改,强化重点领域内控 [5] - 建立多层次监督体系,加强部门监督协同,强化执纪问责 [5] 重点业务及高风险领域主要控制措施 - 投资银行业务优化“三道防线”内控体系,2024年新增及修订30余项制度 [5] - 证券自营业务细化决策与授权机制,2024年新增及修订30余项制度 [6] - 资产管理业务构建全流程内控体系,2024年新增及修订20余项制度 [6][7] - 期货业务完善治理结构,2024年修订制度加强重点领域管理 [7] - 信用业务完善内控工作机制,2024年优化融资融券业务内控体系 [8] - 财富管理业务优化制度确保业务合规,制定多项管理细则 [8] - 金融创新业务优化内控机制,2024年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9] - 海外业务子公司完善管控机制,适应监管和市场需求 [9] - 子公司管理强化垂直管控与穿透管理,优化管控机制 [9][10] - 信息技术管理聚焦科技战略愿景,2024年加强系统运行等管理 [10] - 财务管理强化资金管控等工作,提升财务运营效率 [10] - 反洗钱工作多方位加强管理,优化系统、开展检查和培训 [11]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 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等要求开展评价工作 [11] - 区分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控,确定缺陷具体认定标准且与以前年度一致 [11] - 明确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评价的定量和定性标准 [12][13] - 明确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评价的定量和定性标准 [13][14]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 [14] - 基准日发现个别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已采取措施整改 [13][14]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 上一年度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已完成整改 [15] - 2024年度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及重要缺陷 [15] - 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15] 公司未来规划 - 锚定战略目标,坚持稳中求进,践行均衡发展,服务实体经济 [16] - 深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优化风险管理体系,强化合规管控机制 [16]
中国海油: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27 22:50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对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均未发现重大缺陷,且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未发生影响评价结论的因素,公司将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1][2][7] 重要说明 - 公司董事会负责确保建立和维持适当有效的风险管理和内控控制系统,公司管理层负责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1] - 公司内部控制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等,但因固有局限性仅能提供合理保证 [1]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 于评价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 - 于评价基准日,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 - 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2]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 公司按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合计占比均为100% [2][3] - 内控自评包含五要素及三个层面,具体业务领域涵盖公司治理、油气勘探等多方面 [3]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规章制度开展评价工作,缺陷认定标准依据《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内控缺陷认定标准(细则)》 [4] - 区分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确定缺陷具体认定标准,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4] - 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中,实质性漏洞为税前利润5%及以上并考虑三年平均,重要缺陷为2.5%(含)至5%,一般缺陷为2.5%以下 [4]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实质性漏洞和重要缺陷,针对一般缺陷已采取整改措施或制定计划 [4][7]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实质性漏洞和重要缺陷,针对一般缺陷已采取整改措施或制定计划 [7]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 不存在实质性漏洞和重要缺陷,针对一般缺陷公司已完成整改 [7] - 公司内部控制与战略、经营规模等相适应,将持续完善制度、规范执行、强化监督检查 [7] - 外部审计师认为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7]
招商轮船: 招商轮船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27 22:28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对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认为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均无重大缺陷,持续推进内控缺陷识别与整改,下一年度将从体系覆盖优化、风险应对、数字化水平提升三方面做好内控工作 [1][2][10] 重要声明 - 建立健全和实施内部控制、评价有效性并披露报告是董事会责任,监事会监督,经理层负责日常运行,相关人员对报告内容真实性等负责 [1]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 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在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 - 基准日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 - 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2]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 按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纳入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比均为100% [2][3] - 公司及下属公司对118个一级流程、289个二级流程、690个三级流程进行梳理更新,识别评估内控缺陷并整改 [3]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 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等要求,结合公司制度和办法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 [4] - 董事会区分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确定缺陷认定标准,与以前年度一致 [4]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按总体和具体评价标准划分,涉及财务报表错报与营业收入比例 [4]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性标准分重大、重要、一般缺陷,明确不同性质缺陷对应的行为事项 [5]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涉及战略方向、实施进度等多方面,分重大、重要、一般缺陷不同程度标准 [6][7]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性标准分重大、重要、一般缺陷,明确不同性质缺陷对应的情况 [9]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 报告期内无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 [8] - 2024年通过内控自评识别内部控制缺陷27项 [8]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 截止报告日,已整改完成内部控制缺陷34项,未到整改期的有16项,后续将跟进未完成整改工作 [8] 下一年度内控工作规划 推动内控体系纵深覆盖和持续优化 - 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及评价工作,摸排内控管理情况,推进新设和海外公司制度建设,优化对新增业务贴合度 [10] - 开展总部及下属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自评工作,落实评价小组机制,加大督导和整改力度提升体系质量 [10] - 配合“六位一体”融合工作,运用控制库,挖掘检查重点,复核控制措施,建立问题整改长效机制 [11] 强化内部控制提升风险应对能力 - 完善风险识别机制,评估风险并分类排序,制定应对策略,明确职责权限,完善制度流程,主动管控风险 [11] - 聚焦经济制裁及出口管制、信用风险管理领域,建设完善体系,利用数字化手段防范重点风险 [11] 持续推动提升内控管理数字化水平 - 推进信用风险关键内控节点数字化建设,优化信控模块应用,实现客户及供应商管理在线化等,保障信控制度自动化执行 [12] - 实现合同履行信息与信控模块双向数据流动 [12]
荣昌生物: 荣昌生物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27 20:27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对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认为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发现的个别一般缺陷已整改,2025年将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2][7] 分组1:重要声明 - 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披露报告是董事会责任,监事会监督,经理层负责日常运行,董事会等保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法律责任 [1] 分组2: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 于评价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 - 于评价基准日,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 - 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2] 分组3: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RemeGen Biosciences,Inc.等,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合计占比均为100% [3] - 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销售费用管理、长期资产管理等,高风险领域包括销售费用管理、研发管理等 [3]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 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开展评价工作 [4] - 董事会结合多种因素确定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4]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错报金额占资产总额比例,重大缺陷为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重要缺陷为资产总额的0.5%≤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一般缺陷为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5%;错报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同理 [4]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性标准:重大缺陷是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重大错报,重要缺陷是未达重要性水平但应引起重视的错报,一般缺陷是其他缺陷 [4][5]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直接财产损失占资产总额比例,重大缺陷为直接财产损失>资产总额的1%,重要缺陷为资产总额的0.5%≤直接财产损失≤资产总额的1%,一般缺陷为直接财产损失<资产总额的0.5% [6]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性标准:重大缺陷是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法或对经营造成重大影响,重要缺陷是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一般缺陷是其他缺陷 [6]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发现个别一般缺陷已整改,不影响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目标实现 [6] - 报告期内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发现个别一般缺陷已整改,不影响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目标实现 [7] 分组4: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 公司业务合法合规,达到内部控制目标,2025年将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强化监督检查,防范风险 [7]
荣昌生物: 荣昌生物董事会审核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27 20:27
审核委员会基本情况 - 审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马兰女士、董事王荔强先生三名成员组成,会计专业人士郝先经担任委员会召集人 [1] 审核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 2024年度共召开5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 [1] - 会议内容涵盖听取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对2023年度审核情况汇报、审议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调整关联交易上限、审议半年度业绩审阅及未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等 [1] 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 与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及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评估其独立性和执业准则 [1] - 认为审计机构具备相关资格,审计意见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1]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 审阅并认可内部审计计划的可执行性,督促严格执行 [2][3] - 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3] 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 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无欺诈、舞弊及重大错报 [3] - 财务信息全面反映公司当期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 监督及评估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 - 推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审阅自我评价报告 [3] - 内部控制无重大缺陷,符合规范要求 [3] 协调内外部沟通 - 与管理层、内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提高审计效率 [4] 总体评价 - 审核委员会尽职尽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4] - 通过专业指导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促进规范运作 [4]
杭州解百: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230Z1216号)
证券之星· 2025-03-27 19:02
文章核心观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杭州解百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认为公司在该日按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1][2] 各部分总结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 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杭州解百董事会的责任 [1]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 在实施审计工作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1]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 内部控制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情况变化可能使内部控制不恰当或遵循程度降低,根据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有风险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 杭州解百于2024年12月31日按《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