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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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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职工薪酬”怎么填?一图带您了解,热点问答丨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职工薪酬”怎么填?解答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27 09:30
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职工薪酬填报指南 - "职工薪酬-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累计金额 包括工资薪金支出 职工福利费支出 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工会经费支出 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 住房公积金 补充养老保险 补充医疗保险等[4][11][22] - "职工薪酬-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应付职工薪酬"填报纳税人"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下工资薪金借方发生额累计金额[8][12][22] 申报时间范围说明 - 申报第三季度企业所得税时 "职工薪酬-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和"职工薪酬-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应付职工薪酬"需填写1-9月的累计数据[6][14] - 填写2025年1月至9月期间数据 可通过查看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一级科目今年的贷方累计发生额填写或根据相应成本费用科目数据填写[6][14] 分支机构与汇总纳税企业填报规则 - 企业类型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的 不填报"优惠及附报事项有关信息"所有项目[15] - 总机构申报季度企业所得税时 "职工薪酬-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应付职工薪酬"若总机构会计科目工资薪金借方发生额累计金额包含分支机构的 需如实填报总分机构合计数[16][22] 特殊项目处理说明 - "职工薪酬-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应付职工薪酬"是否包括解除合同一次性补偿金等需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应付职工薪酬"准确归纳核算[18]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 企业可在10月份预缴申报第三季度企业所得税时 自主选择是否就当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35] - 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采取"自行判别 申报享受 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 需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22行"减:免税收入 减计收入 加计扣除"的明细行次[36]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全流程计算指南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27 09:30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具体范围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设计试验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5][6][7][8] - 直接投入费用涵盖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动力费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制造费、以及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运行维护租赁费等 [11] - 其他相关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专家咨询费、知识产权申请费、差旅会议费等,但受限额管理 [8] 加计扣除计算方法 - 加计扣除计算时,第1-5类费用称为"五项核心费用",是计算第6类其他相关费用限额的基数 [12] - 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同时开展多项研发活动的,不再分项目计算"其他相关费用"限额,改为统一计算全部研发项目"其他相关费用"限额,计算公式为全部研发项目的五项费用之和 × 10%/(1-10%) [13] - 以示例公司计算,其A B两个研发项目的五项核心费用之和为200万元,其他相关费用限额计算约为22.22万元,实际发生22万元,因此加计扣除总额为222万元 [13] 会计核算要求 - 企业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别核算,对划分不清的不得实行加计扣除 [13] - 对于共用的人员及仪器设备无形资产,企业应对其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 [14] - 合作研发项目应由合作各方就自身实际承担的研发费用,按照项目计划书、技术开发合同等进行分项目会计核算并设置研发支出辅助账 [15] 留存备查资料 - 企业需留存备查的资料包括研发项目计划书和立项决议文件、研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经登记的委托合作研发项目合同等 [18] - 如果属于委托境外机构研发的项目,还应留存备查委托境外研发银行支付凭证、受托方开具的收款凭据及项目进展情况等资料 [17] - 企业如果已取得地市级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应作为资料留存备查 [18]
【涨知识】10月征期研发费加计扣除申报攻略来啦~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26 19:50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申报时点 - 企业在10月份预缴申报第3季度或9月份企业所得税时,可自主选择就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2] - 对10月份预缴申报期未选择享受优惠的企业,可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2]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 - 符合条件企业未形成无形资产的研发费用,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 [3] - 形成无形资产的研发费用,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3] - 集成电路企业和工业母机企业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未形成无形资产的研发费用按实际发生额12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220%摊销 [3] 不同研发形式的加计扣除规定 - 企业委托境内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 [4] - 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且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加计扣除 [4] - 合作研发项目由合作各方就自身实际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计算加计扣除 [5] - 企业集团集中研发项目可按照合理确定的分摊方法在受益成员企业间进行分摊,由相关成员企业分别计算加计扣除 [6] 研发费用归集范围 - 人员人工费用包括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五险一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7] - 直接投入费用包括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动力费用、模具工艺装备开发费、仪器设备运行维护租赁费等 [7] - 折旧费用指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用 [8] - 无形资产摊销包括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的摊销费用 [8] - 其他相关费用包括新产品设计费、专家咨询费、知识产权申请费等,但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8] 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流程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主表第22行点击右侧填写优惠事项 [9] - 在免税减税收入加计扣除类型选项表中勾选对应的加计扣除事项,填写优惠金额后点击确定即可 [9] 不征税发票的税务处理 - 取得不征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关键看业务实质而不完全看发票上写的是免税还是不征税 [15] - 企业发生的支出项目虽不属于应税项目,但按税务总局规定可以开具发票的,可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15]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类型 - 发票没有填写税号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16] - 发票的品名不得随意更改,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17] - 发票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不得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 [17] - 出租不动产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18]
图解税收之免征增值税优惠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25 09:13
增值税免征政策 - 2023年1月1日起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 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3] - 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 不包括个体工商户 [3] -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包括直接从事种植业 养殖业 林业 牧业 水产业的单位和个人销售自产的属于税法规定范围的初级农产品 [3] - 批发零售种子 种苗 农药 农机免征增值税 [3] - 销售农膜免征增值税 [3] - 避孕药品和用具免征增值税 [3] - 古旧图书免征增值税 具体是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3] - 直接用于科学研究 科学实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 设备免征增值税 [3] - 外国政府 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免征增值税 [3] - 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免征增值税 [3] - 2008年6月1日起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 零售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 [3] - 公司加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免征增值税 [3] - 享受国内环节免征增值税的饲料产品包括混合饲料 配合饲料 复合预混料 浓缩饲料 [4] - 不带动力的手扶拖拉机和三轮农用运输车免征增值税 [4] - 2019年1月1日至2027年供暖期结束对三北地区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4] - 2021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图书批发 零售免征增值税 [4] - 销售服务免征增值税项目包括殡葬服务 个人转让著作权 婚姻介绍服务 家禽 牲畜 水生动物配种和疾病防治 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 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 [4] - 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 土地使用权免征增值税 [4] - 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4] - 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 [4] - 免征范围内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 [4] - 随军家属就业免征增值税 [4] - 免征范围内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4] - 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 [4]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 企业可以在7月申报期 10月申报期和年度汇算清缴期三个时点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13] - 在每年10月份预缴申报第三季度或9月份企业所得税时 企业可以根据盈亏情况 研发费用核算情况 研发费用金额大小等因素自主选择是否就当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13] - 在10月份预缴申报期没有选择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企业可以在办理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13] - 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采取自行判别 申报享受 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 [13] - 填报报表时根据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支出计算加计扣除金额 在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22行减免税收入 减计收入 加计扣除的明细行次填写优惠事项名称和对应金额 [14] - 根据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费用情况填写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 该表与规定的其他资料一并留存备查 [14]
合规小课堂丨注意!涉税专业服务这些行为不可取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24 14:48
涉税专业服务违规处罚机制 - 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人员,税务机关可采取提示提醒、责令改正、约谈、扣减信用积分或纳入负面信用记录等措施[3] - 情节较重或逾期不改正的,机构将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面临信用积分扣减、信用等级降低或纳入负面信用记录,并向委托人及所在地税务机关进行风险提示[3] - 情节严重的,机构将被列为涉税服务失信主体并公告,所代理业务需与委托人共同到税务机关现场办理[3] - 对“使用税务师事务所名称未办理行政登记”且逾期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将提请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限期变更登记,超期不改正的提请吊销营业执照[3] - 情节较重或逾期不改正的,对机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对人员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机构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对人员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3] 涉税专业服务禁止行为清单 - 违反税收法律法规导致委托人未缴或少缴税款、骗取税收优惠并受到处罚的行为[4] - 未按业务规范执业,出具虚假意见的行为[4] - 采取隐瞒、欺诈、贿赂、串通、回扣、不当承诺、恶意低价、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损害国家税收利益或他人利益的行为[4] - 公开歪曲解读税收政策,扰乱税收秩序的行为[4] - 唆使、诱导、帮助他人实施涉税违法违规活动的行为[4] - 利用服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4] - 以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名义敲诈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的行为[4] - 向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亲属输送不正当利益或诱导委托人输送利益的行为[4] 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措施 - 有禁止行为之一的,情节较重的将被列为涉税服务失信主体并公告,业务需现场办理;情节严重的将被列为涉税服务严重失信主体,信息通报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5] - 对税务师事务所,情节严重的将由登记机关宣布行政登记证书无效,提请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提请行业协会取消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并收回证书[5]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执行 - 企业可在7月、10月申报期及年度汇算清缴期三个时点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12] - 10月预缴申报时,企业可自主选择是否就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未享受的可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12][13] - 企业享受政策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方式,需填写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中“减: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行次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13][14]
中经评论:财政政策向科技创新注入动能
经济日报· 2025-10-20 08:06
财政政策对科技创新的支持作用 - 通过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为企业科技创新减负赋能,今年前8个月支持科技创新的主要政策减税降费及退税达13336亿元 [2]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形成“政策引导—研发投入—效益提高—加大研发投入”的良性循环,企业研发投入占全社会比重超过77% [2] - “十四五”时期全国财政科技支出预计达5.5万亿元,比“十三五”时期增长34%,基础研究累计投入达7300亿元,年均增长12.3% [3] 财政资金投入的重点与方向 - 财政科技支出重点投向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国家战略科技任务等战略性、关键性领域 [3] - 优化科技支出结构,发挥集中财力办大事的优势,支持重点领域实现突破,并全面加强绩效管理以提升资金使用效果 [3] - 深化财政科技管理改革,扩大单位和科研人员自主权,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以激发创新活力 [3] 多政策工具协同支持科技创新 - 综合运用财政投入、税收优惠、政府采购、资产管理、融资担保等财政政策工具,形成政策合力 [3] - 加强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协同,通过贷款贴息、政府投资基金、政府性融资担保等工具撬动更多金融资源和社会资本流向科技创新 [4] - 实施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提高对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的风险分担和补偿力度,助力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4]
财政政策向科技创新注入动能
经济日报· 2025-10-20 06:08
财政政策支持科技创新 - 财政政策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是科技创新发展的重要支撑 [2] - 需要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坚持把科技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 [1][3] - 支持科技创新需要各方面政策打好"组合拳",形成促进科技创新的强大政策合力 [1][3] 减税降费政策成效 - 减税降费政策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今年前8个月支持科技创新的主要政策减税降费及退税达13336亿元 [2]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促进科技创新的重要税收支持政策,企业研发投入越多、减税就越多 [2] - 企业研发投入占全社会比重超过77%,体现了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实现了用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创新动力的"乘法" [2] 财政资金投入规模与方向 - "十四五"时期全国财政科技支出预计达到5.5万亿元,比"十三五"时期增长34% [3] - 资金重点投向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国家战略科技任务,其中基础研究累计投入达到7300亿元,年均增长12.3% [3] - 财政科技支出重点投向战略性、关键性领域,并非"撒胡椒面",以夯实创新物质基础 [3] 政策工具协同与金融支持 - 综合运用财政投入、税收优惠、政府采购、资产管理、融资担保等财政政策工具支持科技创新 [3] - 加强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协同配合,通过贷款贴息、政府投资基金、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等工具撬动更多金融资源和社会资本流向科技创新 [4] - 实施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提高对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风险分担和补偿力度,助力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4] 科技创新成果与领域 - 我国科技创新能力稳步提升,重大科技成果加速涌现,包括"天宫"空间站、"嫦娥六号"、"海斗一号",以及5G通信、人工智能、生物科技等领域 [1] - 财税政策措施向科技创新注入了强劲动能,推动新质生产力蓬勃发展 [1]
研发人员人工费用归集要注意啥?这个税案里面有答案丨留言回声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18 09:55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要点 - 企业可就当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3] - 研发费用归集需真实合规,违规扩大范围将导致税务风险[3] 研发人员范围界定 -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4] - 外聘研发人员需签订劳务协议,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5] - 行政后勤人员如HR、文员等不属于直接研发人员,费用不可归集[5] - 税案显示某公司70名研发人员中有13名会计、人事等后勤人员被违规纳入[3] 兼职人员费用分摊要求 - 同时从事研发和非研发活动的人员需按实际工时占比合理分摊费用[7] - 税案发现兼职研发人员胡某当月参与研发16天但公司申报了全额薪资[7] - 企业需通过工时台账、考勤记录等如实记录工作情况[9] - 未分配的费用不得加计扣除[10] 人员人工费用归集范围 - 人员人工费用包含工资薪金、五险一金和外聘劳务费用[4] - 税案中某公司违规将93万元企业年金计入研发人员人工费用[12] - 其他相关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费、专家咨询费等,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13] 研发费用留存凭证要求 - 企业需留存人员岗位说明、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等凭证[15] - 采用"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15]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政策 - 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25] - 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27] - 小规模纳税人可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9] - 纳税期限可选择按月或按季纳税,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42] 增值税申报表填写规则 - 月销售额≤10万元时填写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未达起征点销售额[34] -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填写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栏次[36] - 月销售额>10万元时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38] - 申报表所有栏次均填写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42]
重要!10月起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新变化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12 22:34
企业所得税申报要求 - 企业需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进行月度、季度预缴申报和年度汇算清缴申报 [4] - 仅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企业,其分支机构也需参照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进行申报 [4] - 企业申报各类优惠事项及特定事项时,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的《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中的事项名称填报 [4] 出口企业税务处理 - 生产销售企业出口货物,应就其出口货物取得的收入依法计算并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4] - 企业通过自营方式出口货物的,应申报其出口本企业生产销售货物对应的收入 [4] - 企业通过委托方式出口货物的,应申报其委托出口本企业货物对应的收入 [4] - 以代理方式出口货物的企业,在预缴申报时应同步报送实际委托出口方基础信息和出口金额情况 [4] - 代理出口企业未准确报送实际委托出口方基础信息和出口金额的,将作为自营方式,由该企业承担相应出口金额应申报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4] 税务风险提示与查询 - 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的【税务数字账户】查询涉嫌虚开、开具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等风险信息 [11] - 查询路径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业务】-【风险提示】 [11][12] - 系统可根据设定的风险发票认定时间起止等查询条件,自动展示企业取得的异常凭证详情 [13]
东平税务:助推企业“智改数转”提速升级
齐鲁晚报网· 2025-09-30 14:56
行业趋势 - 制造业“智改数转”步入快车道,数字经济加快向制造业各领域渗透 [1] - 数字化与智能化深度融合,推动企业生产效率与安全管理水平双提升 [2] 公司案例:山东国泰民安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主要生产药用玻璃瓶和药用玻璃管,持续加大智能化生产线建设投入和智能检测系统研发 [1] - 通过部署智能化生产线和AI质检系统,年均节约成本200万元,大幅提升生产效率 [1] - 公司研发药用玻璃瓶智能检测系统以提升产品合格率和市场核心竞争力 [2] - 税务部门辅导公司合规归集研发费用,公司去年以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400多万元 [2] 公司案例:东平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 公司为传统工厂部署专家智能操作优化系统,在熟料车间全年累计节约电能215.28万kWh [2] - 公司应用智能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及边坡在线监测系统,构建全方位安全防护网 [2] - 2024年以来公司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900余万元,税务部门帮助其规避数字化改造中的财税风险 [2] 政策支持 - 税务部门组建辅导团队,主动上门梳理研发项目管理、研发费用核算要求等风险点,助力企业享受政策红利 [3] - 税务部门精准落实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为企业“智改数转”注入税务动能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