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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化交易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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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三大交易所,集体宣布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4-03 19:54
4月3日,沪深北交易所发布了《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坚持趋利避害、突出公平、从严监管、规范发展的监管目标导向,对程序化交 易报告管理、交易行为管理、信息系统管理、高频交易管理、沪股通管理、监督检查等作出 细化规定。 要点速览: 充分体现"趋利避害、突出公平、从严监管、规范发展"的总体思路 明确了瞬时申报速率异常、频繁瞬时撤单、频繁拉抬打压以及短时间大额成交四类异常 交易行为的构成要件 加强机构合规风控管理、强化信息系统管理 进一步加强高频交易监管 对沪、深股通投资者总体实行与内资一致的监管标准 突出公平,细化四类异常交易行为 《实施细则》立足于"中小投资者占绝大多数"这个最大国情市情,因势利导促进程序化交易 规范发展。一方面,通过程序化交易报告制度、加强机构合规风控管理、强化信息系统管理 等安排,明确监管预期,促进程序化交易行业规范发展。另一方面,通过加强程序化交易监 测监控、强化高频交易监管等方式,更好保障交易安全,维护证券交易秩序和市场公平。 在异常交易认定方面,《实施细则》进行了细化,明确了瞬时申报速率异常、频繁瞬时撤 单、频繁拉抬打压以及短时间大额成交四类异常 ...
刚刚,沪深北三大交易所联合发布!程序化交易监管最新动态!
券商中国· 2025-04-03 19:08
程序化交易监管新规核心内容 - 沪深北交易所发布《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对程序化交易实施从严监管、规范发展的政策导向,覆盖报告管理、交易行为管理、高频交易监管等六大领域 [1] - 新规立足于"中小投资者占绝大多数"的市场特点,通过强化监测监控与差异化监管安排平衡市场公平与交易安全 [3] - 自2024年4月起试运行股票程序化异常交易监控指标,主要针对量化私募和券商自营等机构投资者,中小个人投资者基本不受影响 [2] 四类异常交易行为认定标准 - **瞬时申报速率异常**:针对高频交易短时大量申报可能冲击交易系统的问题,设置申报速率限制指标 [3] - **频繁瞬时撤单**:对不以成交为目的的快速报撤单行为进行约束,要求延长订单停留时间 [3] - **频繁拉抬打压**:防范程序化交易在多只股票上实施小幅价格操纵行为,要求分散交易减少个股冲击 [4] - **短时间大额成交**:对同一管理人旗下产品集中同向交易实施合并监管,降低市场波动风险 [5][6] 高频交易监管框架 - 认定标准为单账户每秒申报/撤单≥300笔或单日≥20000笔,借鉴境外经验并经过数据测算 [7] - 差异化监管措施包括:额外报告服务器位置、系统测试报告等合规要求,未达标者将面临从严监管 [9] - 针对高频交易特点设置专项异常交易监控标准,发生违规行为将从重采取自律管理措施 [10] 沪深股通监管安排 - 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沪深股通投资者需同等遵守报告管理、高频交易监管等规定 [11] - 配套发布沪/深股通程序化交易报告指引征求意见稿,为存量投资者设置过渡期保障平稳落地 [11] - 异常交易监管措施将通过沪深港监管合作框架执行,机构合规要求参照内地标准实施 [11] 监管政策衔接机制 - 新规与前期发布的程序化交易报告通知不存在冲突,交易所将持续完善并适时整合相关规则 [12] - 试运行期间已对频繁触发指标的投资者进行合规教育,相关交易行为合规性显著提升 [6]
程序化交易监管最新动态!刚刚,沪深北三大交易所联合发布
证券时报· 2025-04-03 18:51
文章核心观点 4月3日沪深北交易所发布《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坚持趋利避害、突出公平、从严监管、规范发展的监管目标导向,对程序化交易多方面作出细化规定,试运行情况显示触发异常交易指标主要是量化私募、券商自营等机构投资者,中小个人投资者基本未发生相关情况,投资者正常交易行为不受影响 [1][2] 突出公平细化四类异常交易行为 - 《实施细则》立足于国情市情促进程序化交易规范发展,一方面明确监管预期促进行业规范发展,另一方面保障交易安全维护市场公平 [4] - 明确瞬时申报速率异常、频繁瞬时撤单、频繁拉抬打压、短时间大额成交四类异常交易行为构成要件,2024年4月起交易所制定具体监控指标试运行,上交所对频繁触发指标投资者进行问询和合规交易教育,投资者交易合规性明显提升 [5][6] - 针对投资者发生程序化异常交易行为,《实施细则》规定上交所可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对多次异常交易投资者采取限制账户交易等措施,还会视情况通报相关机构协同采取措施 [6] 每秒申报、撤单数最高达300笔认定为高频交易 - 《实施细则》明确高频交易认定标准为单账户每秒申报、撤单笔数合计最高达300笔以上或单账户全日申报、撤单笔数合计最高达20000笔以上,该标准借鉴境外经验、结合自身监管实践并充分测算 [8] - 标准设定考虑聚焦重点注重实效、突出特点便于执行、有序衔接持续完善三方面,交易所将对高频交易进行差异化监管,包括督促履行额外报告义务、设置异常交易监管标准、加强交易监管 [8][10][11] 一视同仁 沪深股通投资者参照适用 - 《实施细则》明确沪深股通投资者参照适用相关规定,实行与内资一致监管标准,兼顾内地与香港市场差异做出适应性安排 [13] - 沪深交易所起草《报告指引》公开征求意见,针对报告具体事项细化规定并为存量投资者预留过渡期,保障沪股通程序化交易报告制度平稳落地 [13] 与前期发布报告通知衔接 前期发布的报告通知与《实施细则》内容不冲突,继续为市场主体履行报告义务提供指引,交易所将结合市场实际持续完善报告制度,适时整合修订通知内容并发布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