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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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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监管开启闪电模式,从立案到结案最快43天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1-15 11:01
监管执法效率提升 - 资本市场监管执法呈现“早发现、快惩处、严纠正”的新效率,案件处理周期显著缩短 [1] - ST东尼从立案调查到最终处罚落地全程用时不到7个月,展现监管提速 [1][3] - 监管部门通过优化执法流程和创新监管手段,实现执法效能整体提升 [1] ST东尼处罚案例详情 - ST东尼因重大合同进展披露不及时和定期报告虚假记载被处以合计1570万元罚款 [2][3] - 公司对一笔价值6.75亿元、占最近一期营收过半的重大订单交付严重滞后(实际完成率仅6.74%)近一年未披露 [3] - 公司通过将研发费用包装成存货(少计研发费用5681万元)等操作虚增利润,导致2022年年报虚增利润3878万元,2023年半年报虚增利润7228万元 [4] - 六名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870万元,其中时任董事长被罚350万元,时任总经理被罚170万元,两任财务总监各罚100万元 [4] 其他监管提速案例 - 白银有色从披露立案信息到收到决定书仅用43天 [7] - 富煌钢构从立案告知到收到事先告知书仅间隔1个月零12天 [7] - *ST金泰和ST美晨等案件处理周期也大幅压缩至约6-7个月,标志着“监管快车道”模式正在复制 [7] 监管思路与体系变革 - 监管思路已从“事后惩处”向“事前预防”和“事中纠偏”延伸,呈现“惩防治”并举的路径 [8] - 在ST东尼案中,监管机构早在2024年已就其部分违法问题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实现监管关口前移 [8] - 对资金占用等严重行为采取更严厉快速的打击,如阳煤化工案从立案到处罚仅用时两个多月 [8] - 高效精准的监管模式正逐步常态化,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推动“进出有序”的市场生态形成 [9]
A股监管开启闪电模式!从立案到结案最快43天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1-14 22:17
监管效率显著提升 - 资本市场监管执法正跑出“加速度”[2] - 从立案到处罚的周期大幅缩短,例如ST东尼案仅用7个月,白银有色案全程仅43天,富煌钢构案仅1个多月即收到事先告知书[3][4] - 自10月23日以来的20余天内,至少有8家上市公司的处罚周期被压缩在10个月以内[5] 执法流程优化与精准打击 - 监管效率提升源于执法流程的全面优化,调查、取证、审核各环节紧密衔接,形成高效“监管快车道”[6] - 监管注重精准打击,如在ST东尼案中监管部门于2024年提前介入,及时阻断违规行为[6] - 对于资金占用等严重问题,监管快速响应、从严处理[6] 对市场生态的影响 - 监管效率提升使得违规行为无处遁形,为投资者权益提供更及时保障[6] - 监管正以实实在在的效率重塑市场秩序,推动资本市场形成更健康的发展生态[6]
A股监管“闪电速度”!1570万重罚背后,这些变化正改变市场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1-14 20:28
监管执法效率提升 - 监管部门处理案件周期显著缩短,ST东尼从立案调查到处罚落地全程用时不到7个月 [2][5] - 案件处理速度加快的案例普遍存在,白银有色案件处理周期仅43天,富煌钢构从立案到收到事先告知书仅间隔1个月零12天 [2][6] - 监管部门通过优化执法流程和创新监管手段,实现执法效能整体提升,案件处理周期大幅缩短 [2][7] ST东尼违法事实与处罚 - ST东尼因重大合同进展披露不及时和定期报告虚假记载被处以合计1570万元罚款 [3][4] - 具体违法事实包括:对价值6.75亿元的重大订单交付进度严重滞后(实际完成率仅6.74%)近一年未披露;通过将研发费用包装成存货等方式虚增利润,导致2022年年报虚增利润3878万元,2023年半年报虚增利润7228万元 [4] - 处罚结构为对公司罚款700万元,对六名相关责任人合计罚款870万元,其中时任董事长被罚350万元,彰显监管直指“关键少数”的决心 [4] 监管策略与体系变革 - 监管思路从“事后惩处”向“事前预防”和“事中纠偏”延伸,在ST东尼案中,监管局早在2024年就已就部分违法问题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9] - 监管部门采取差异化、精准化的监管策略,对资金占用等严重行为打击更为快速严厉,如阳煤化工案从立案到处罚仅用时两个多月 [9] - 高效精准的监管模式逐步常态化,通过快速执法与制度改革形成合力,推动“进出有序”的市场生态加速形成 [10]
“惩防治”并举 维护资本市场行稳致远
证券日报· 2025-11-14 07:14
监管处罚事件概述 - 公司因重大合同进展披露不及时及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被浙江证监局处以罚款合计1570万元 [1] - 公司在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时,股票简称已被实施ST [1] 监管执法特点 - 监管部门执法效率提升,从立案调查到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用时不到7个月 [2] - 监管思路从事后惩戒向事前预防和事中纠偏转变,实现早发现和快惩处 [2] 投资者保护与企业整改 - 监管及时介入使公司未触及退市红线,为公司提供了整改和修复治理缺陷的机会 [3] - ST制度为公司重塑信任提供途径,在行政处罚决定书满12个月并完成年报追溯重述后可申请撤销ST [4] - 截至11月13日,年内已有27家ST公司实现摘帽,19家*ST公司完成摘星摘帽 [4] 行业监管趋势 - 监管部门通过零容忍惩治违法,推动市场各方各尽其责,旨在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4] - 监管呈现出惩防治并举的思路,逐步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的财务造假防治机制 [2][4]
“惩防治”并举维护资本市场行稳致远
证券日报· 2025-11-14 01:05
公司处罚事件核心 - ST东尼因重大合同进展披露不及时及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罚款合计1570万元 [2] - 公司在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时,股票简称已被实施ST [2] 监管执法趋势 - 监管部门对财务造假、信披违法行为的查处效率提高,呈现从“事后惩戒”向“事前预防”和“事中纠偏”转变的“惩防治”并举思路 [2] - 此次从立案调查到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用时不到7个月,体现“从严、从重、从快”打击违法的导向 [3] - 监管通过“长牙带刺”的严厉惩戒形成威慑,是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市场“三公”秩序的重要保障 [3] 处罚的“保护”内涵 - 及时查处使公司未触及退市红线,仅被实施ST和罚款,为公司提供了整改和“强筋健体”的机会 [4] - 监管介入阻止了错误财务数据继续误导投资者,并为权益受损投资者提供了索赔依据,构建了投资者保护与企业纠错的双重防护体系 [4] ST制度与企业整改前景 - ST制度为公司重塑信任提供机会,在行政处罚决定书满12个月并完成对涉事年报的追溯重述后,可申请撤销ST [5] - 截至11月13日,今年以来已有27家ST公司实现“摘帽”,19家*ST公司完成“摘星摘帽” [5] - 公司未来需通过完善内控、合规经营、恢复盈利、强化投资者回报等实际行动修复市场信任 [5][6]
“新公司法司法解释”颁布进入倒计时——上市公司市值对赌无效,不当执行将造成严重后果
中国经济网· 2025-11-06 17:19
新公司法司法解释的制定进程 - 最高法院已完成对1100多封社会意见的整理和40万字内容的逐条梳理 优化完善了部分条款内容 [1] - 司法解释在完成最后调整后将尽快提交审委会审理 旨在指导各级法院准确理解和适用新公司法并统一裁判尺度 [1] - 专题研讨会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等机构联合主办 汇集了最高人民法院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等多所高校的法律 财经专家 [1] 对赌协议条款的核心规定与影响 - 司法解释围绕对赌协议设立4个条款 特别明确禁止投资者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 实控人进行以市盈率 市净率等股票市值指标对赌 并认定此类协议无效 [3] - 该规定被视为重大法治进步 旨在解决因法律和监管不完善导致的法院认知不清晰 裁判标准不一的问题 [3] - 明确禁止市值对赌能有效弥补资本市场监管的制度漏洞 保障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3] 专家对条款必要性与合理性的支持 - 禁止市值对赌条款有利于维护资本市场基本秩序 防止诱发违规及不合理冲击股价的行为 [5] - 条款有助于统一此前法院判决实践中说理不统一 依赖抽象民法原则的难题 简化裁判依据 [5] - 股价挂钩型对赌协议受不可控因素影响 缺乏履行可能性 本质上类似非理性的赌博协议 法律应明确区分并认定后者无效 [5] 对投资者保护与市场发展的预期效果 - 对上市公司的监管需更加注重保护第三人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 [7] - 对赌协议投资方式在我国存在多年 此次司法解释是一次重大进步 对上市公司市值对赌不予支持受到一致认可 [7] - 新规将有利于更好地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促进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的共同良性发展 [7] 司法解释的实践指导意义 - 司法解释将帮助各级人民法院准确理解和适用新公司法 统一裁判尺度 [9] - 当前司法实践中存在与新司法解释相违背的疑难案例 应充分理解其精神方向 避免因司法机关不当执行造成严重社会后果 [9]
提高资本市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
中国证券报· 2025-11-01 10:09
资本市场制度包容性与适应性重点任务 - 积极发展股权、债券等直接融资,以深化科创板、创业板改革为抓手,提升对实体企业的全链条、全生命周期服务能力 [1] - 进一步健全科技创新企业识别筛选、价格形成等制度机制,精准有效支持优质企业发行上市,积极发展私募股权和创投基金 [1] - 健全多层次债券市场体系,大力发展科创债券、绿色债券等,稳步发展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和资产证券化,完善期货品种布局和产业服务功能 [1] 上市公司质量提升与市场生态优化 - 推动优化上市公司结构、提升投资价值,深化并购重组市场改革,提升再融资机制灵活性、便利度,支持上市公司转型升级、做优做强 [2] - 研究完善上市公司激励约束机制,督促和引导上市公司强化回报投资者意识,积极开展现金分红、回购注销,巩固深化常态化退市机制 [2] - 营造更具吸引力的长钱长投制度环境,构建中长期资金愿意来、留得住、发展好的市场环境,推动建立健全长周期考核机制 [2] 资本市场监管体系与能力建设 - 加快构建全方位、立体化证券期货监管体系,完善对金融创新活动的监测监管和风险应对机制,加强战略性力量储备和稳市机制建设 [2] - 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高效识别违法违规线索和风险隐患,坚持依法监管、分类监管,严厉打击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恶性违法行为 [2] - 稳步扩大资本市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推动在岸与离岸市场协同发展,完善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稳慎拓展互联互通 [3] 资本市场生态与法治环境建设 - 加强资本市场法治建设,推动修订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制定修订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 [3] - 推动健全特别代表人诉讼等投资者保护机制,强化投资者教育宣传,倡导理性投资、价值投资、长期投资 [3] - 加强资本市场高端智库平台和人才队伍建设,健全预期管理机制,推动全社会形成鼓励创新、包容失败的良好舆论氛围 [3]
证监会主席吴清发表署名文章 提高资本市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
中国证券报· 2025-11-01 08:14
资本市场制度包容性与适应性重点任务 - 积极发展股权、债券等直接融资,以深化科创板、创业板改革为抓手,提升对实体企业的全链条服务能力 [1] - 健全科技创新企业识别筛选、价格形成机制,精准支持优质企业发行上市,积极发展私募股权和创投基金 [1] - 健全多层次债券市场体系,大力发展科创债券、绿色债券,稳步发展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和资产证券化 [1] 上市公司质量提升与市场生态优化 - 更大力度推动优化上市公司结构、提升投资价值,深化并购重组市场改革,提升再融资机制灵活性 [2] - 支持上市公司转型升级、做优做强,发展新质生产力,研究完善上市公司激励约束机制 [2] - 督促上市公司强化回报投资者意识,积极开展现金分红、回购注销,巩固深化常态化退市机制 [2] 中长期资金投资环境建设 - 构建中长期资金愿意来、留得住、发展得好的市场环境,推动建立健全长周期考核机制 [2] - 提高A股投资规模和比例,扎实推进公募基金改革,推动与投资者利益绑定的考核评价机制 [2] - 大力发展权益类公募基金,推动指数化投资高质量发展,促进私募股权和创投基金募投管退循环畅通 [2] 资本市场监管体系完善 - 加快构建全方位、立体化证券期货监管体系,完善对金融创新活动的监测监管和风险应对机制 [2] - 加强战略性力量储备和稳市机制建设,强化重点领域风险和跨市场跨境风险防范化解 [2] - 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高效识别违法违规线索,坚持依法监管,严厉打击财务造假、市场操纵等违法行为 [2] 资本市场高水平开放与国际竞争力 - 推动在岸与离岸市场协同发展,促进资本高效流动、要素合理配置,提高资本市场国际竞争力 [3] - 完善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稳慎拓展互联互通,提升外资和外资机构参与便利度 [3] - 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交易所和投资银行,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3] 资本市场生态与法治建设 - 加强资本市场法治建设,推动修订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制定修订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 [3] - 推动健全特别代表人诉讼等投资者保护机制,倡导理性投资、价值投资、长期投资 [3] - 加强资本市场高端智库和人才队伍建设,健全预期管理机制,营造鼓励创新、包容失败的舆论氛围 [3]
中国证监会主席吴清:提高资本市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 更大力度支持科技创新 加力实施更具包容性的发行上市、并购重组等制度
证券时报· 2025-11-01 02:20
资本市场改革核心方向 - 提高资本市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和吸引力、竞争力 [1] - 健全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功能 [1] - 持续提升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 [1][3] 支持科技创新与直接融资 - 更大力度支持科技创新,实施更具包容性的发行上市、并购重组制度 [1] - 以深化科创板、创业板改革为抓手,积极发展多元股权融资 [2] - 进一步健全科技创新企业识别筛选、价格形成等制度机制,支持优质企业发行上市 [2] - 积极发展私募股权和创投基金,健全多层次债券市场体系,大力发展科创债券、绿色债券等 [2] 上市公司质量提升 - 推动培育更多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上市公司,发展新质生产力 [2] - 持续深化并购重组市场改革,提升再融资机制灵活性、便利度 [2] - 督促上市公司强化回报投资者意识,积极开展现金分红、回购注销 [2] - 巩固深化常态化退市机制,健全进退有序、优胜劣汰的市场生态 [2] 中长期资金入市 - 持续拓宽中长期资金入市渠道,构建中长期资金"愿意来、留得住、发展得好"的市场环境 [1][3] - 推动建立健全对各类中长期资金的长周期考核机制,提高投资A股规模和比例 [3] - 扎实推进公募基金改革,大力发展权益类公募基金,推动指数化投资高质量发展 [3] - 促进私募股权和创投基金"募投管退"循环畅通,培育壮大耐心资本、长期资本 [3] 监管与风险防控 - 更加精准高效加强监管和防控风险,提升监管科学性、有效性 [1][3] - 加快构建全方位、立体化证券期货监管体系,完善对金融创新活动的监测监管 [3] - 加强战略性力量储备和稳市机制建设,强化重点领域和跨市场风险防范化解 [3] - 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手段,高效识别违法违规线索和风险隐患 [3] - 严厉打击财务造假、欺诈发行、市场操纵和内幕交易等恶性违法行为 [3] 资本市场高水平开放 - 稳步扩大资本市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推动在岸与离岸市场协同发展 [4] - 完善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稳慎拓展互联互通,提升外资参与便利度 [4] - 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交易所,培育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 [4] - 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4] 市场生态与法治建设 - 加强资本市场法治建设,推动修订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 [4] - 推动健全特别代表人诉讼等投资者保护机制,倡导理性投资、价值投资 [4] - 加强资本市场高端智库平台和人才队伍建设,健全预期管理机制 [4]
证监会主席吴清发文 明确“十五五”资本市场六大重点任务举措
中国经营报· 2025-10-31 15:16
文章核心观点 - 证监会主席吴清明确了"十五五"时期提高资本市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六项重点任务举措 [1] 积极发展直接融资 - 以深化科创板、创业板改革为抓手,积极发展多元股权融资,提升对实体企业的全链条、全生命周期服务能力 [1] - 进一步健全科技创新企业识别筛选、价格形成等制度机制,更加精准有效地支持优质企业发行上市 [1] - 积极发展私募股权和创投基金,健全多层次债券市场体系,大力发展科创债券、绿色债券等 [1] - 稳步发展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和资产证券化,完善期货品种布局和产业服务功能 [1] 推动培育高质量上市公司 - 更大力度推动优化上市公司结构、提升投资价值,持续深化并购重组市场改革 [2] - 提升再融资机制灵活性、便利度,支持上市公司转型升级、做优做强,发展新质生产力 [2] - 研究完善上市公司激励约束机制,督促和引导上市公司强化回报投资者的意识,更加积极开展现金分红、回购注销 [2] - 巩固深化常态化退市机制,畅通多元退出渠道,健全进退有序、优胜劣汰的市场生态 [2] 营造"长钱长投"制度环境 - 积极创造条件构建中长期资金"愿意来、留得住、发展得好"的市场环境 [2] - 推动建立健全对各类中长期资金的长周期考核机制,提高投资A股规模和比例 [2] - 扎实推进公募基金改革,推动与投资者利益绑定的考核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落实落地 [2] - 大力发展权益类公募基金,推动指数化投资高质量发展,促进私募股权和创投基金"募投管退"循环畅通 [2] 提升资本市场监管效能 - 加快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证券期货监管体系,完善对金融创新活动的监测监管和风险应对机制 [3] - 加强战略性力量储备和稳市机制建设,强化重点领域风险和跨市场跨行业跨境风险防范化解 [3] - 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高效识别违法违规线索,坚持依法监管、分类监管 [3] - 严厉打击财务造假、欺诈发行、市场操纵和内幕交易等恶性违法行为 [3] 扩大资本市场高水平开放 - 坚持以我为主、循序渐进,推动在岸与离岸市场协同发展,促进资本高效流动 [3] - 完善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稳慎拓展互联互通,提升外资和外资机构参与便利度 [3] - 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交易所,培育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 [3] - 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3] 营造规范包容市场生态 - 加强资本市场法治建设,推动修订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制定修订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 [4] - 推动健全特别代表人诉讼等投资者保护机制,强化投资者教育宣传,倡导理性投资、价值投资、长期投资 [4] - 加强资本市场高端智库平台和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对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问题的研究 [4] - 健全预期管理机制,加强宣传引导,推动全社会形成鼓励创新、包容失败的良好舆论氛围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