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黑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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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需贡献征信就可轻松获高额酬劳?起底“职业背债人”陷阱
南方都市报· 2025-09-18 18:15
文章核心观点 - 金融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联合打击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活动,并公布典型案例,其中“职业背债人”骗贷案和“代理退保”敲诈勒索案是重点 [2][4] - 不法分子通过包装“职业背债人”和虚假代理退保等手段牟利,严重破坏金融秩序,危害国家金融安全 [5][9] - 监管、司法、媒体及金融机构正形成合力,通过严厉查处、科技应用和公众宣传等方式围剿金融黑灰产 [10][13] “职业背债人”骗贷案 - 非法贷款中介以“快速致富”“无需偿还债务”为诱饵,招揽无还款能力者成为“职业背债人” [2] - 犯罪手法包括虚构职业、包装资产、伪造流水、伙同房东伪造首付款凭证并大幅做高房屋成交价,以骗取银行信贷资金 [2][4] - 被告人宁某等人通过11名贷款人诈骗贷款共计738万余元,宁某最终被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80万元 [4] - 此类骗局造成经济损失,严重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并对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产生负面影响 [5] “代理退保”敲诈勒索案 - 不法分子以全额或高额退保为诱饵,怂恿投保人委托其代理退保,并通过杜撰、虚增保险公司违规证据进行恶意投诉 [9] - 林某某、马某某为115名投保人恶意办理退保,造成保险公司经济损失217.62万元,非法获利48.96万元 [9] - 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林某某和马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和十年 [9] 金融黑灰产的特征与危害 - “职业背债”骗局特征为虚假宣传引诱(如“无需还款”“只需贡献征信”)和伪造材料(如虚假收入证明) [8] - “职业背债人”需依法承担高额债务,个人信用受损,并面临极高法律风险,到手“背债费”仅为贷款金额一小部分 [9] - 黑灰产活动猖獗领域包括不正当反催收、恶意逃废债务、非法代理退保理赔、非法存贷款中介等 [10] 多方合力打击举措 - 公安部与金融监管总局联合部署为期6个月的集群打击工作,重点打击贷款、保险、信用卡等领域的非法活动 [10][11] - 金融机构主动设立有奖举报机制,例如深圳某寿险机构对提供“代理退保”黑产线索的最高奖励3万元 [13] - 科技力量被用于构建全流程闭环管理,提升案件识别效率,并探索建立行业黑灰产人员声纹库 [13] - 主流媒体通过系列观察报道揭露行业乱象,传递监管精神与媒体责任担当 [13]
恶意投诉,一门大生意
虎嗅· 2025-09-16 18:02
文章核心观点 - 非法代理维权已发展成组织严密、公司化运营的黑灰产业链,通过精准引流和系统化转化手段欺诈消费者,并对金融机构构成严重威胁 [3][5][14] 公司化运营 - 代理维权机构以法律咨询服务为幌子进行公司化运营,内部设有财务、人事、法务、客服等成熟管理架构,并实行OKR复盘机制 [5] - 辽宁警方捣毁的非法代理维权团伙现场查获作案手机2000部,抓获犯罪嫌疑人24名,起获用户档案1407份 [5] - 黑灰产机构业务流程和奖励机制对标金融机构,员工每人分配3到5部手机用于投诉,业务量巨大 [5] 引流获客 - 黑灰产在抖音平台一年的广告投放费用超过60亿元,占北京金融机构投放总额的10%左右 [3] - 黑灰产利用零月租电话卡在互联网平台批量注册账号发布引流信息,获客成本从70元提升至两三百元 [7][12] - 黑灰产通过购买搜索引擎关键词排名占据前列位置,迫使金融机构花费更高成本竞价以维护自身权益 [12][13] 转化流程 - 代理维权机构通过展示公司前台、营业执照、成功案例截图等方式获取客户信任,收费模式分为先交全款1500元或后交退费金额8%的尾款 [17][19][20] - 后端抽成可达退费金额的30%,机构以3-7个工作日内退保、不满意全额退费等承诺诱导客户付款 [20][21] - 客户付款后被拉入多人群组,但所谓服务实为训练学员沟通能力的骗局,机构通过不断更换“老师”拖延时间 [21][22] 恶意投诉与伪造材料 - 黑灰产团伙教唆客户向监管投诉,并伪造死亡证明、怀孕诊断证明、社区街道证明等材料以胁迫金融机构 [33][34] - 2024年黑猫投诉平台金融类投诉量超过70万笔,其中重复投诉、恶意投诉、虚假投诉可能超过30万笔,占比约30% [35] - 代理维权机构会对不愿支付分成费用的客户进行威胁、恐吓,甚至实施暴力催收 [36] 行业影响与治理挑战 - 非法代理维权导致多方共输,消费者因贪念受骗,金融机构不合规展业,互联网平台审核存在漏洞 [43] - 黑灰产违法成本低而打击成本高,目前急需互联网平台加强内容发布主体审查,并建立行业共享的黑名单库以实现共治 [39][42]
金融监管总局揭 “黑灰产”黑幕!涉及信贷诈骗与代理退保丨金融普及教育专题
清华金融评论· 2025-09-16 17:28
金融监管打击“黑灰产”典型案例分析 - 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于9月15日至21日联合启动“金融教育宣传周”,主题为“保障金融权益 助力美好生活”,旨在普及金融知识并构建健康金融生态[3] - 金融监管总局将严厉打击金融领域“黑灰产”突出违法犯罪行为作为典型案例进行宣传,以帮助民众防范风险[3] 案例一:贷款与信用卡诈骗案 - 2019年7月至2020年5月期间,宁某等人通过包装“职业背债人”实施贷款诈骗,具体手法包括招揽无还款能力且无购房资质者、伪造首付款凭证、大幅做高房价,并安排其申请抵押贷款[4] - 该团伙通过11名贷款人诈骗银行贷款共计738万余元人民币,此外还通过控制并使用这些人的信用卡进行诈骗,造成575万余元人民币本金未归还[4] - 法院于2025年3月作出判决,以贷款诈骗罪和信用卡诈骗罪判处主犯宁某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八十万元人民币,其他同案犯也被判处相应刑罚[5] - 该案例揭示了信贷领域“黑灰产”的全链条犯罪模式,前端招揽人员、中端制作虚假材料、末端对接金融机构,具有套路化、链条化和强复制性,严重破坏金融秩序并影响房地产发展新模式[6] - 在案件处理中注重分层分类处置,对起主要撮合作用的中介人员认定为主犯,对参与程度低、认罪退赃者则依法从宽处理[6][7] 案例二:“代理退保”敲诈勒索案 - 2020年12月至2023年4月期间,林某某、马某某等人以“代理退保”为名实施敲诈勒索,通过发布违法广告、怂恿投保人委托其代理,并杜撰保险公司违规证据进行恶意投诉[8] - 该行为胁迫保险公司在支付保险现金价值外,额外给予保费总额60%-100%的高额补偿款,林某某、马某某从中抽成保费总额的20%-30%作为非法获利[8] - 该团伙为115名投保人恶意办理退保,造成保险公司经济损失217.62万元人民币,并从中非法获利48.96万元人民币[8] - 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于2024年5月判处主犯林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十万元,马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六万元,其他从犯也被判处相应刑罚,二审于2025年4月维持原判[9] - 该案例明确了合法投诉与违法犯罪的边界,指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进行恶意投诉并胁迫索财的行为属于敲诈勒索,应依法严惩以维护保险市场秩序[10]
深圳8家金融机构集体“官宣”:披露信贷业务第三方合作机构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9-16 16:54
深圳银行业公布第三方合作机构名单 - 深圳首批8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公布信贷业务第三方合作机构名单 包括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 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 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 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 北京银行深圳分行 微众银行 招联消金[1] - 第三方合作机构主要涵盖三类业务:营销获客(包括信用卡汽车分期 信用卡家装分期 个人住房贷款 互联网贷款等) 担保增信 催收服务[1] - 金融机构将持续更新合作机构名单 建议通过官方渠道查询最新信息[1] 监管背景与行业乱象整治 - 公布第三方合作机构名单是落实监管要求 保障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 规范银行业与第三方合作行为的举措[2] - 近年来不法贷款中介问题突出 2023年7月15日深圳约20家银行披露鑫心惠邻(深圳)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假冒银行合作方揽客 使用"降息优化""携手XX银行"等虚假宣传[2] - 非法贷款中介常见套路包括:假冒正规金融机构 以超低息费诱惑消费者 进行虚假服务承诺 导致消费者面临财产损失 个人信息泄露 信用记录受损等风险[2] 监管政策与专项打击行动 - 2025年以来金融监管部门与公安部门开展为期六个月的金融"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专项工作 重点打击贷款 保险 信用卡等领域的非法存贷款中介服务 恶意逃废金融债务 非法代理退保理赔 不正当反催收等[3]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023年4月发布《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 要求商业银行总行对平台运营机构 增信服务机构实行名单制管理 并通过官方渠道披露名单[3] - 该通知将于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外国银行分行 信托公司 消费金融公司 汽车金融公司参照执行[3]
两部门重拳打击金融“黑灰产” 信贷诈骗与恶意退保遭严惩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9-16 12:17
金融监管动态 - 金融监管总局与公安部于9月15日联合发布第一批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1] - 典型案例包括“职业背债人”贷款诈骗案和以“代理退保”名义实施的敲诈勒索案 [1] - 2025年3月15日,金融监管部门与公安部门联手开展了为期六个月的打击黑灰产专项行动 [1] - 2025年3月28日,两部门共同发布《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规定》 [1] 信贷领域“职业背债人”诈骗案 - 被告人宁某等人于2019年7月至2020年5月期间,通过招揽无还款能力人员,伪造首付款凭证并做高房价,骗取抵押贷款 [2] - 该诈骗案涉及张某某等11名贷款人,诈骗贷款总额达738万余元 [2] - 宁某还以同样手段对上述11人进行包装并申领信用卡,截至案发,尚未归还信用卡本金合计575万余元 [2] - 2025年3月,法院以贷款诈骗罪和信用卡诈骗罪判处宁某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八十万元 [3] - 同案被告人沈某某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并处罚金五十万元至十万元不等 [3] 保险领域“代理退保”敲诈勒索案 - 2020年12月至2023年4月期间,林某某、马某某以全额或高额退保为诱饵,怂恿投保人委托其代理退保 [4] - 不法分子通过编造保险公司违规证据进行反复投诉,胁迫保险公司支付现金价值及额外60%-100%保费的高额补偿 [4] - 林某某、马某某从中抽成保费总额的20%-30%作为非法获利 [4] - 该案共为115名投保人恶意办理退保,造成保险公司经济损失217.62万元,不法分子非法获利48.96万元 [5] - 2024年5月,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林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马某某有期徒刑十年 [5] 黑灰产运作模式与渠道 - 信贷领域黑灰产呈现“套路化”、“链条化”特征,前端招揽无资质人员,中端制作虚假材料,末端对接金融机构实施诈骗 [3] - 非法“代理退保”黑产在小红书、微信、抖音、快手等平台发布不实信息进行引流,再转移至私域渠道推销业务 [6] - 不法分子常自称“资深律师”或“保险业内专家”以博取信任 [6]
金融“黑灰产”首批典型案例公布,包装“职业背债人”骗贷案在列
北京商报· 2025-09-15 17:59
案件概况与判决结果 - 金融监管总局与公安部公布第一批打击金融领域“黑灰产”典型案例,案例一为宁某等人包装“职业背债人”实施贷款诈骗、信用卡诈骗案 [1] - 宁某等人通过招揽无还款能力且无购房资质的贷款人,伪造首付款凭证并大幅做高房屋成交价,诈骗抵押贷款共计738万余元 [1] - 宁某等人还对上述11人进行包装并申领信用卡,由宁某控制使用,截至案发造成信用卡尚未归还本金合计575万余元 [1] - 法院判决宁某贷款诈骗罪和信用卡诈骗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同案犯沈某某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并处罚金五十万元至十万元不等 [2] 作案手法与行业影响 - 不法贷款中介为核心的犯罪团伙采用伪造首付款凭证、签订价格虚高房屋买卖合同等手段骗取银行信贷资金 [2] - 非法贷款中介在犯罪中发挥重要联结作用,形成前端招揽无资质人员、中端制作虚假材料、末端对接金融机构的全链条违法犯罪模式 [2] - 此类违法犯罪具有“套路化”、“链条化”、“复制性”强的特点,往往短期内重复多次作案,严重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并危害国家金融安全 [2] - 相关犯罪行为对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产生负面影响 [2] 执法与司法处置原则 - 办理该类案件注重对涉案人员分层分类处置,甄别各涉案人员在犯罪环节中所起作用大小 [3] - 对于参与程度高、起到主要撮合作用的中介人员,依法认定为主犯,对其经手的所有违法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3] - 对于其他参与程度较低、主观恶性较小的涉案人员,在自愿认罪并积极退赃的情况下,可依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从宽处理 [3]
4起刑事立案!银行出手了
中国经营报· 2025-09-10 19:28
金融黑灰产现状与危害 - 信用卡反催收、代理维权、征信修复等黑灰产活动猖獗 形成虚假宣传、伪造证据、恶意投诉、敲诈勒索的非法产业链 严重扰乱金融秩序并侵害消费者权益 [3][4] - 行业调研显示近年信用卡恶意投诉中近70%疑似由黑灰产机构策划推动 团伙伪造律师函、困难证明、医疗证明等材料 并培训客户话术通过信访投诉施压银行 [4] - 黑灰产导致银行不良贷款增加 部分机构催收率被拉低3到5个百分点 核销成本翻倍 且贷后管理难度剧增 逾期债务难以及时处理 [4][5] 监管与政策行动 - 2025年公安部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部署6个月专项打击行动 明确严厉打击非法代理投诉和反催收等行为 [3][5] - 广东、陕西、湖南、新疆等多地金融监管局2025年初发布风险提示 提醒消费者警惕债务清零和代理维权骗局 并开展集群打击工作 [5] - 政策仍存在三方面缺口:明确代理维权非法经营罪构成要件 伪造病历和PPT教案纳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证据链 开放监管沙箱允许银行对灰产账户延迟止付 [8][9] 银行科技打击措施 - 商业银行构建黑灰产识别模型和投诉客群识别模型等大数据风控模型 例如建设银行推出黑产识别模型 招商银行采用声纹识别和关系图谱技术 [3][6] - 平安银行信用卡首创1+N黑产打击体系 以深圳总部为指挥中心联动全国分中心 结合大数据和声纹比对构建猎黑鹰眼智能风控系统 [7] - 银行上线声纹加自然语言双模型 30秒内识别代理投诉话术 强化共建黑灰产名单库实现跨机构实时共享 推动设立金融黑灰产专属检察官办公室 [8] 协同打击成果 - 平安银行信用卡2022年9月成立专项小组 累计推动刑事立案20起、行政处罚28起、训诫劝导617例 总计处置案件665起覆盖全国60多城市 [6] - 2025年7-8月平安银行协同上海、北京、重庆、烟台警方成功立案4起刑事案件 在上海协助抓获5名嫌疑人 在北京重庆揭穿伪造国家机关证明 [6][7] - 2023年6月协助厦门警方破获全国首例信用卡代理维权敲诈勒索案 被告人获刑一年三个月 2024年7月在银川取缔3家黑产公司 [7] 行业应对与教育 - 银行业通过科技赋能、警银协作、行业联动持续加大打击力度 未来将强化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迭代风险模型 深化警银协作并加强行业信息共享 [3][8] - 金融教育宣传重要性凸显 平安银行信用卡积极响应2025年金融教育宣传周活动 开展系列宣传提升公众金融风险防范意识 [9]
《2025证券行业恶意代理维权治理研究报告》重磅发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29 19:49
文章核心观点 - 证券行业面临“恶意代理维权”黑灰产的严峻挑战,其通过非法手段扰乱市场秩序并侵害投资者权益 [1] - 《2025证券行业恶意代理维权治理研究报告》系统揭示了黑灰产的运作模式并提出多维度治理措施 [1][7] - 构建法律、技术、行业、公众四位一体的综合治理体系是遏制黑灰产、推动行业健康发展的关键 [7][8][9] 恶意代理维权的现状与影响 - 证券投资咨询行业年退费金额从2021年的13.48亿元飙升至2024年的32亿元,黑灰产从中非法获取营业收入超3.84亿元 [2] - 恶意投诉造成的退费占比从2022年的45.6%上升至2024年的51.4%,成为行业退费金额攀升的关键贡献者 [2] - 黑灰产行为加剧了投资者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任危机,破坏了金融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3] 黑灰产的运作模式与演进路径 - 黑灰产已完成“四代演进”:从1.0版本的电话骚扰、线下围堵,到2.0版本的电销与私域运营,再到3.0版本与律所绑定的专业化伪装,最终演进至4.0版本的AI+跨境混合形态 [4] - 最新阶段的黑灰产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对投资者进行精准定位和诱导,行为更加隐蔽 [4] - 黑灰产通过黑客攻击、钓鱼网站等非法手段获取投资者敏感信息,并通过社交媒体平台、论坛等渠道进行“撒网”引流 [5] 治理措施与行业建议 - 法律层面需通过制度完善明确行为边界,提升违法成本,以形成高压态势,核心症结在于定性争议频发以及惩处力度不足 [7] - 技术及行业层面建议推动机构间信息共享和联防联控,设立行业黑名单数据库及“证券黑灰产联合数据仓”等风险识别系统 [8] - 公众层面应加强金融安全教育的普及,提高投资者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8] - 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强化自身合规意识,相关平台需履行主体监督责任,对涉嫌恶意维权的内容严格审核与管控 [9]
一场金融“维权”官司背后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26 21:06
案件背景与判决结果 - 银行信用卡客户李明长期逾期欠款并逃避还款协商 在电话沟通中主动将电话交由他人冒充接听以套取信息 后以"个人信息泄露"为由起诉银行索赔[2] - 法院判决驳回李明全部诉讼请求 认定银行操作在合同授权范围内且已尽合理身份核实义务 客户存在保管不善和故意规避的重大过错 不符合侵权责任构成要件[3] 金融黑灰产规模与特征 - 金融黑灰产市场规模在2025年一季度突破2800亿元 较2021年增长超10倍 从业人员在2024年估算超800万人 年复合增长率达87%[4] - 黑灰产形成职业化分工产业链 分布在技术开发 代理维权 数据倒卖等环节 常见手法包括设计话术诱导违规 伪造材料钻政策空子干扰催收流程[4] 黑灰产危害与影响 - 通过流媒体平台加速扩张 债务优化 征信修复 反催收等信息在社交媒体高频出现 扰乱市场秩序并侵害消费者权益[5] - 直接冲击金融机构运营 逃避还款责任动摇社会诚信体系 与敲诈勒索等非法活动关联导致消费者资金或信用受损[5] - 侵蚀社会公平 挤占金融机构资源并推高运维成本 影响真正需要解决燃眉之急的客户[5] 治理措施与行业行动 - 国家网信办会同管理部门依法处置黑灰产账号与网站 通过关键词排查有害信息 清理违规账号 多地组建多部门协作机制开展执法行动[8] - 广发信用卡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打击行动 推出防范 倒查 处置等组合拳 深化警银协作 近年来成功协助打击十多起黑灰产案件[9] - 在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重点剖析黑灰产套路 以案例警示潜在风险和法律后果 引导持卡人通过正规渠道维权[9]
分期乐联合多地警方打击金融黑灰产,央视报道“反催收”团伙落网
新京报· 2025-08-15 23:13
反催收黑灰产现状 - 当前反催收黑灰产呈现规模化、产业化特征,对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冲击[1] - 截至2025年一季度中国金融黑灰产规模突破2800亿元,从业人员超800万人[2] - 在短视频和社交平台上与债务优化、征信修复等相关的虚假信息多达15万条[3] 黑灰产运作模式 - 通过社交平台以停催、延期、征信修复等虚假承诺招揽客户并收取好处费[3] - 利用客户个人信息批量炮制虚假材料向金融机构投诉[3] - 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等材料申请停催或调整逾期记录[2] 典型案例分析 - 浙江余姚姜先生案例中犯罪团伙通过伪造材料申请停催,主犯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2] - 消费者支付1000元服务费后不仅未解决债务问题,还遭受经济损失[2] - 征信记录由金融机构上报央行,不可能通过非法途径更改[2] 监管与执法行动 -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和公安部联合开展为期6个月的打击金融黑灰产专项行动[4] - 国家网信办依法处置散布金融黑灰产信息的账号如"小北呦""三先生"等[4] - 分期乐协同多地警方侦破近百起案件,打掉25个犯罪团伙,处罚百余名违法人员[1][5] 企业应对措施 - 分期乐利用母公司乐信的大数据、AI大模型等技术优势加强打击力度[4] - 蚂蚁、分期乐等企业通过共建行业黑名单加强协同打击[5] - 成立"防范金融黑灰产联盟"实现会员间信息共享和黑名单互通[5] 行业协作机制 - 金融企业通过"线上监测+线下打击"双轨并进方式配合警方行动[4][5] - 举办黑灰产治理研讨会研究新动态和打击策略[5] - 头部企业保持打击高压态势,坚决切断非法利益链[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