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信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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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远电子: 鸿远电子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6-20 18:46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核心内容 总则 - 公司制定本办法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及保密工作,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适用范围涵盖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及可施加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1] - 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登记报送,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执行[2]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范围 - 内幕信息定义为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证券价格的未公开重大信息,包括《证券法》第八十条、八十一条列举的21类情形(如资产交易超30%、债务违约、控股股东变动等)[3][4][6][7]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股东(持股5%以上)、中介机构、行政管理部门等9类主体及其直系亲属[4][9] 保密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需履行保密义务,信息传递范围需最小化[5][10] - 公司提供未公开信息前需签署保密协议或承诺书[5][12]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需控制信息知情范围,并在市场传闻导致股价异常波动时及时告知公司[6][16] 登记备案流程 - 董事会办公室需在内幕信息产生时登记知情人档案,记录姓名、知悉时间/方式/内容等17项要素[6][7][17] - 重大事项(如资产重组、股份回购)需同步制作进程备忘录,记载各环节时间、参与方及决议内容[10][11][22] - 档案需在内幕信息公开后5个交易日内提交交易所,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1][24] 交易限制 - 禁止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或建议他人交易[12][25] - 董事及高管在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重大事件决策至披露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2][26][27] 责任追究 - 内幕交易或泄露信息者将面临通报批评、赔偿损失直至刑事责任,公司需在2个工作日内上报监管机构[13][29][30] - 中介机构违规可终止合同并报送行业协会,造成损失需赔偿[14][32] 附则 - 本办法经董事会批准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4][33][34] - 附件包含承诺书、知情人档案表及重大事项备忘录模板[15][16][17]
海大集团: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20 17:31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第七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二条、第八十条、第 八十一条规定,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所知悉,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 者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披露的信 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经营范围、股权结构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 变化;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其下属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包括公 司直接或间接控股 50%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 公司)以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参股公 司")。 第三条 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 组织实施。公司其他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及参股公司负 ...
中科环保: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19 20:31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或授权,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泄露、报道、 传递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递的文件、软盘(磁盘)、硬 盘、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内容的资料,需经董事会审核同意方可对外报送、传递。 (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以及《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 事会秘书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直接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公司内幕信息的监 ...
上声电子: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19 18:31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范围 SSDZ-TMP-21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上 第一条 为加强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 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 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证 券事务部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 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 并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工作。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 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 报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 传送的文件、音像及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 资料, 须经董事会的审核同意, 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
久盛电气: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19 16:22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证券部为日常监管机构[1] - 未经董事会秘书批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对外传送涉密资料需经审批[2] 内幕信息范围 - 内幕信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对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方针重大变化、重大资产交易(超总资产30%)、新增借款或担保(超净资产20%)、重大债务违约等[3][4] - 其他重要情形包括:5%以上股东持股变动、核心资产被查封超30%、重大诉讼仲裁、董事长或高管变动、核心技术团队异动等[4][5] 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 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控股股东及其管理人员、中介机构人员、因职务接触信息的监管人员等[5] - 非内幕信息知情人获悉信息后即受本制度约束[6] 登记备案流程 - 各部门需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内幕信息及知情人变更情况,填写知情人档案并记录信息流转环节[8] - 重大事项需制作进程备忘录,记录关键时点、参与人员及决策方式,相关人员需签字确认[11] - 档案需在信息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交易所,并至少保存10年[11][12] 保密管理措施 - 内幕信息流转需严格审批:部门内部流转由负责人批准,跨部门流转需分管副总和董事会秘书批准[12] - 公司需与知情人签订保密协议,重大信息文件指定专人保管,窗口期内禁止买卖公司股票[14][15] 责任追究机制 - 发现内幕交易或泄露行为需2个工作日内上报监管机构,并对责任人采取降职、解约等处分[16] - 中介机构违规泄露信息可终止合作并追究赔偿责任,涉嫌犯罪将移送司法机关[17] 附则与执行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按《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执行[18] - 配套文件包括《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模板[18][19]
华塑控股: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6-18 21:12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核心观点 - 华塑控股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并防止内幕交易,以维护信息披露公平性和投资者权益 [1][2] - 制度明确内幕信息定义(19类重大未公开信息)及知情人范围(4类内部/外部人员),要求分阶段登记并保存档案至少10年 [3][4][5][8] - 公司需在重大事项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6][7][9] 内幕信息定义 - 涵盖19类重大未公开信息,包括: - 经营/股权结构重大变化、重大投资(资产交易超总资产30%或主要资产处置超30%)[3] - 重大担保/关联交易、债务违约、亏损超净资产10%、控股股东变动(持股5%以上)[3][4] - 并购重组、证券发行、分红增资计划、重大诉讼及立案调查等 [3][4] 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 内部人员:董事、高管、参与重大事项决策人员及财务/审计/信披工作人员 [4] - 外部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高管、中介机构、监管人员及因业务往来获知信息者 [5] - 其他:通过亲属关系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知情人员 [5] 登记管理流程 - 董事会为责任主体,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登记备案 [2][8] - 知情人需及时填报档案,包括知悉时间、方式、内容及所处阶段 [6][9] - 重大事项需制作进程备忘录,记录关键时点及参与人员并签字确认 [8] 保密与追责 - 知情人不得泄露信息或建议他人交易,违规者将面临内部处分或司法追责 [9][10] - 公司需自查知情人交易行为,发现违规需2个工作日内披露处理结果 [10] 附则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与法规冲突时以法规为准 [12][13] - 附件包含知情人档案格式及重大事项备忘录模板 [13]
杭州高新: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17 21:25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的登记、管理事宜。本制度 未规定的,适用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董事会 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 领导下具体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日常工作,负责保管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资 料。 第四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的信息披露机构,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 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工作。未经董事会批 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 ...
物产金轮: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6-17 21:25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提高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法制、自律意识,杜绝内幕交易、股价操纵等违法 违规行为,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保护本公司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 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公司指定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 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 登记入档事宜。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或授权,本制度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单位、 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 ...
领益智造: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17 20:21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框架 - 公司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管理机构 需确保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完整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执行 [1][2] - 证券部为唯一信息披露机构 未经董事会批准禁止任何部门或个人泄露内幕信息 对外传送资料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 [4] -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董事及高管需配合登记报备工作 承担保密责任 禁止利用内幕信息交易或操纵股价 [6] 内幕信息范围界定 - 涵盖28类重大事项 包括经营方针变更 重大资产交易(超总资产30%) 重大担保关联交易 债务违约 股权结构变化等 [8][9] - 特别包含并购重组 定向增发 股权激励等资本运作事项 以及定期报告 业绩快报等财务信息 [9][20] - 定量标准明确:新增借款/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 放弃债权/财产超净资产10% 重大损失超净资产10%等 [9] 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 五类核心主体:公司董事高管 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控人 控股子公司管理人员 中介机构人员 监管机构工作人员 [10] - 延伸至关系密切家庭成员(配偶 父母 成年子女等)及业务往来人员 覆盖信息传递全链条 [10][20] 登记备案操作规范 - 需记录知情人姓名 证件号 知悉时间地点方式等15项要素 知情阶段需区分筹划论证 合同订立等环节 [11][12] - 重大事项需制作进程备忘录 记录关键时点及参与人员 相关人员需签字确认 [14] - 档案及备忘录需在内幕信息公开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深交所 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14][16] 外部信息使用管理 - 向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信息需按"一事一记"原则登记 持续报送事项可合并登记 [13] - 外部单位使用年报信息不得早于业绩快报披露时间 且快报内容不得少于提供信息 [20] - 报送内幕信息需取得回执 提醒外部使用方履行保密义务 [22] 保密及责任追究机制 - 禁止通过媒体访谈等形式替代正式公告 接待特定对象需签署保密承诺书 [29] - 违规处罚包含调岗 降职 解除劳动合同等 涉及犯罪将移送司法机关 [34][15] - 从重处理情形包括主观恶意 阻挠调查等 从轻情形包括主动补救 不可抗力等 [31][32]
雅本化学: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16 21:13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 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应当按照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 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负 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 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公 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