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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武纪: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27 00:56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3,806,042股,每股发行价格121.10元,募集资金总额1,671,911,686.20元,扣除发行费用22,621,676.5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649,290,009.61元[2]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对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227,902,254.24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41,682,217.26元[2] - 首次公开发行节余募集资金净额31,548.78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2,383.32万元,实际结余募集资金0元[2]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 公司制定了《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3] - 新增全资子公司上海寒武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使用募集资金60,000万元对其进行增资[4] - 调整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稳定工艺平台芯片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由69,973.68万元调整到44,973.68万元,调减的25,000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5] - 新增上海寒武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作为"先进工艺平台芯片项目"和"稳定工艺平台芯片项目"的实施主体[5] - 使用募集资金1,5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上海寒武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6]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放余额合计141,682,217.26元[6]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总额1,649,290,009.61元,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91,394,526.32元,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227,902,254.24元[13] - "先进工艺平台芯片项目"承诺投资总额717,652,200.00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595,684,084.70元,投入进度83.00%[13] - "稳定工艺平台芯片项目"承诺投资总额449,736,800.00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73,810,159.74元,投入进度60.88%[13] - "面向新兴应用场景的通用智能处理器技术研发项目"承诺投资总额219,192,200.00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95,381,477.80元,投入进度43.55%[13] - 补充流动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3,026,532.00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13,026,532.00元,投入进度100.91%[13]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50,000,000.00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50,000,000.00元,投入进度100.00%[13] 首次公开发行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共计31,497.84万元用于"稳定工艺平台芯片项目"[7] - 2024年9月30日,公司同意将IPO节余资金用于"稳定工艺平台芯片项目"的31,548.78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8] - 截至2025年6月30日,IPO节余资金用于"稳定工艺平台芯片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实际转出金额32,383.32万元,较原披露节余金额增加834.54万元,为银行利息等收益[14][15]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 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2024年4月28日至2025年4月27日期间可以滚动使用[10] - 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2025年4月19日至2026年4月18日期间可以滚动使用[10] - 报告期内,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预期收益率0.8%-2.5%[9][11]
中际旭创: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27 00:56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87,080,000股,发行价格31.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699,4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4,362,241.6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2,665,117,758.32元 [2] - 截至2025年6月30日,2025年投入募集资金16,939.04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66,141.84万元 [3]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 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招商银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恒丰银行、工商银行等多家银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 - 针对不同募投项目,公司及子公司苏州旭创、铜陵旭创、成都储翰等与对应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专项监管协议 [4][5][6] - 部分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并结项,相应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专户余额利息转入基本账户 [7]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68,058.26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25.54% [7]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12,719.79万元,均存放在募集资金银行专户 [7]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元 [7] 募投项目具体进展 - 苏州旭创高端光模块生产基地项目累计投入22,756.84万元,达到预计投资进度114.70% [7] - 苏州旭创光模块业务总部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58,106.07万元,达到预计投资进度103.48% [7] - 铜陵旭创高端光模块生产基地项目累计投入53,937.80万元,达到预计投资进度105.07% [7]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累计投入74,263.26万元,达到预计投资进度100.00% [7] - 成都储翰生产基地技术改造项目累计投入299.12万元,达到预计投资进度100.00%,后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7] - 铜陵旭创高端光模块产业园三期项目累计投入32,434.55万元,达到预计投资进度72.71% [7] 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 成都储翰生产基地技术改造项目因市场竞争加剧、产品价格和毛利率下降、芯片紧缺及限电等因素影响,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下滑,研发进度滞后,于2023年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7] - 原募投项目苏州旭创高端光模块生产基地项目变更为铜陵旭创高端光模块产业园三期项目,变更金额44,608.08万元,用于提升800G等高端光模块出货能力 [7]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投项目,2021年12月以募集资金6,985.95万元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7]
恒宝股份: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7 00:56
总则 - 公司制定本办法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并提高使用效率 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 [1] - 募集资金指通过发行股权性质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超募资金指实际募集净额超过计划金额的部分 [1] - 公司需审慎使用募集资金 确保与发行申请文件承诺一致 不得擅自改变投向 并需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实际使用情况 [1] - 公司需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强化募集资金使用及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董事会需确保本办法有效实施 [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勤勉尽责确保募集资金安全 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期间需履行募集资金管理职责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 募集资金需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使用 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多次融资需独立设置专户 [2] - 超募资金也需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3] - 公司需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及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3] - 三方协议需包括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专户 专户账号及涉及项目 大额支取通知机制 银行对账单抄送 查询权限 监管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3]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通知大额支取或未配合查询时 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 [3] - 公司需及时公告三方协议主要内容 通过控股子公司实施项目时需共同签署协议 [3] - 三方协议提前终止时 公司需在1个月内签订新协议并公告 [3] 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需按发行申请文件承诺的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出现严重影响计划的情形需及时报告并公告 [4] - 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 不得用于证券投资 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或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也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业的公司 [4] - 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 委托贷款或其他变相改变用途的投资 [4] - 公司需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 防止被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关联人占用或挪用 [4] - 发现占用时需及时要求归还 披露原因 影响 整改方案及进展 董事会需追究法律责任 [5]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市场环境重大变化 搁置超一年 超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50%或其他异常情形时 公司需重新论证可行性并决定是否继续实施 [5] - 出现上述情形需及时披露 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项目进展 异常原因及重新论证情况 需要调整投资计划的需披露调整后计划 [5] - 项目无法按期完成拟延期时 需董事会审议通过且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及时披露未完成原因 资金存放情况 预计完成时间及保障措施 [6]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改变用途或实施地点 使用节余或超募资金等事项需董事会审议通过且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后披露 [6]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使用超募资金及使用节余资金达股东会审议标准的还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涉及关联交易 购买资产 对外投资等需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6]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需董事会审议通过且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及时披露 原则上在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 [7] - 项目实施中原则上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 支付人员薪酬 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确有困难的可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置换 [8] - 发行申请文件中已披露拟置换且金额确定的需在实施前公告 [8]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需通过专户实施 仅限于主营业务相关生产经营活动 且需满足不变相改变用途 已归还前次补充 单次时间不超12个月 不用于高风险投资等条件 [8]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需在董事会审议后及时公告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使用情况 补充金额及期限 预计节约财务费用金额 原因 保障措施及保荐机构意见等内容 [8]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前需归还至专户并公告 预计无法按期归还的需在到期日前履行审议程序并公告资金去向 原因及继续补充的期限等 [9] - 公司可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需通过专户或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 不得影响投资计划 开立或注销专用结算账户需及时公告 [9] - 现金管理产品需为结构性存款 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且非保本型的产品 流动性好且期限不超十二个月 不得质押 [9]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需在董事会后及时公告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收益分配方式 投资范围 安全性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保荐机构意见等内容 [9] - 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或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风险时需及时披露风险提示公告并说明风险控制措施 [10] - 超募资金使用需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求 按补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缺口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顺序有计划地使用 未使用前存放于专户 [11] - 超募资金需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 回购股份并依法注销 至迟于同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并按计划投入 [11] - 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在建项目及新项目需充分披露建设方案 投资必要性及合理性 投资周期及回报率等信息 涉及关联交易 购买资产 对外投资等需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11] - 使用暂时闲置的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需说明必要性和合理性 额度 期限等需董事会审议通过且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及时披露 [11] - 公司需在年度专项报告中说明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及下一年度使用计划 [11] 募集资金投向变更 - 取消或终止原项目并实施新项目或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变更实施主体 改变实施方式或其他证监会及深交所认定情形视为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12] - 存在取消或终止原项目情形的 保荐机构需说明变化主要原因及前期保荐意见合理性 [12] - 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或使用超募资金超过审议程序确定的额度 期限或用途且情形严重的视为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12] -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需经董事会审议和股东会决议通过 [12] - 董事会需科学审慎选择新投资项目 进行可行性分析 确信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 能有效防范风险并提高使用效益 [12] -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向原则上应投资于主营业务 [13] - 拟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需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原项目基本情况及变更原因 新项目基本情况 可行性分析和风险提示 投资计划 审批情况 保荐机构意见 需股东会审议的说明及其他深交所要求内容 [13] - 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为合资经营方式实施的需慎重考虑合资必要性并确保公司控股以实现有效控制 [13] -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用于收购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资产时需确保在收购后能有效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易 [14] -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公告改变情况 原因 影响及保荐机构意见 [14] - 单个或全部项目完成后 节余资金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的需履行相应程序 达到或超过10%的还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14]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的可豁免履行程序 使用情况需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14] - 全部项目完成前因项目终止出现节余资金并将部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需满足募集资金到账超过一年 不影响其他项目实施 按照变更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14] 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 - 公司会计部门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支出和项目投入情况 [15] - 内部审计部门需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结果 [15] - 审计委员会认为存在违规情形 重大风险或内部审计部门未按规报告时需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董事会需在收到报告后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 [15] - 董事会需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实际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 每半年全面核查项目进展 出具半年度及年度专项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15] - 专项报告需包括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和本办法规定的存放 管理和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需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 [15] - 实际投资进度与计划存在差异时需解释具体原因 年度实际使用金额与最近一次披露计划金额差异超过30%的需调整投资计划并在专项报告和定期报告中披露最新计划 实际进度 调整后计划及变化原因 [16] - 公司需配合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的持续督导工作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 及时提供必要资料 [16] - 会计师事务所需对董事会出具的专项报告是否按规编制及是否如实反映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 管理 使用情况进行合理鉴证并提出鉴证结论 [16] - 鉴证结论为保留结论 否定结论或无法提出结论时 董事会需就原因进行分析 提出整改措施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16]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现存放 管理和使用情况存在异常时需及时开展现场核查并向深交所报告 [17]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需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现场核查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 [17] -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无保留鉴证结论时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需在核查报告中分析原因并提出明确核查意见 [18] - 发现公司或商业银行未按约定履行三方协议或发现重大违规情形或重大风险时需督促公司及时整改并向深交所报告 [18] 附则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18] - 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 [18] - 相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及深交所对募集资金管理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18]
广发证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八期)募集说明书
证券之星· 2025-08-27 00:56
发行概况 - 本期债券名称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八期),简称"25广D10",代码524418 [30] - 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债券期限360天,票面金额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30] - 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确定,采取单利按年计息方式 [30] - 发行方式采用簿记建档方式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承销方式为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30] - 起息日为2025年8月29日,付息日和兑付日均为2026年8月24日(遇节假日顺延) [31] -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到期短期公司债券 [32][36] 信用评级 - 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1 [2][30] - 该信用等级表明发行人偿还债务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2] - 中诚信国际将在评级有效期内对评级对象风险程度进行全程跟踪监测 [2] 财务数据 - 发行人2025年3月末合并净资产为1,557.05亿元,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75.92%,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76.62% [2]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归母净利润为81.81亿元(2022年79.29亿元、2023年69.78亿元和2024年96.37亿元的平均值) [2] - 2022-2024年及2025年1-3月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00.22亿元、-89.19亿元、99.71亿元和-136.89亿元,波动较大 [3][21] - 2024年末受限资产账面价值合计1,767.20亿元,占资产总额比例为23.29%,主要为回购业务设定质押或转让过户的金融资产 [21] 投资者适当性 - 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和专业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 [3] - 债券上市后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其他投资者认购或买入交易行为无效 [3] 公司治理 - 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完成回购股份注销,总股本由7,621,087,664股变更为7,605,845,511股 [8] -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4.0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红利3,042,338,204.40元 [11]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前三大股东吉林敖东、辽宁成大和中山公用持股比例分别为16.47%、16.44%和9.03% [47] 法律合规 - 2023年9月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美尚生态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业务未勤勉尽责被处罚 [6] - 公司涉及美尚生态案特别代表人诉讼,作为其他被告之一被诉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最终涉诉金额存在不确定性 [7] 行业特性 - 证券行业属于高风险行业,面临较大市场风险,经营业绩受宏观经济及证券市场周期性变化影响较大 [6][22] - 行业竞争激烈,同质化情况突出,各业务领域均面临激烈竞争,商业银行在网点分布、客户资源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 [23] - 公司主要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合规风险、操作风险和声誉风险等 [24][25][26][28]
康达新材: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27 00:40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52,910,052股,发行价格13.2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699,999,987.96元,扣除发行费用8,749,999.8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91,249,988.10元 [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64,874.98万元 [2]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18.42万元,累计投入金额64,893.40万元,尚未使用余额4,935.42万元(其中4,5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35.42万元存放于专户) [2][3]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 - 公司及子公司丰南康达、康达鑫宇与银行、中邮证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实行专户存储和严格审批管理 [4] - 子公司新材料科技与上海农商行、中邮证券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专用于收购大连齐化股权并增资项目 [4]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金额合计4,354,153.78元 [4][5]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变更项目情况详见附表2 [5] - 募集资金总额70,000万元,本年度投入18.42万元,累计投入64,893.40万元,累计变更用途资金11,628万元(占比16.61%) [7] - 主要募投项目包括唐山丰南区3万吨/年胶黏剂项目(承诺投资27,500万元,实际投入11,322.65万元,进度71.34%)和收购大连齐化股权并增资项目(变更后投资11,628万元,实际投入11,628万元,进度100%) [7][9][10]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公司变更唐山丰南区胶黏剂项目部分募集资金11,628万元用途,用于全资子公司新材料科技收购大连齐化43.58%股权(8,628万元)并增资(3,000万元),完成后合计持有大连齐化51%股权 [6][10] - 变更原因包括延伸环氧系列产品上游产业链、整合风电领域优势、布局电子级环氧树脂领域,决策程序经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10] - 变更后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未达到计划进度或收益的情况不适用 [10] 募集资金使用合规性 - 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情形 [6][12] - 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法规要求 [12]
三房巷: 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27 00:35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500万张 每张面值100元 募集资金总额25亿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4.87亿元[1] - 募集资金于2023年到位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1] -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管理 与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签订监管协议[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向两个项目:江阴兴佳年产150万吨绿色包装新材料项目(承诺投资额13亿元)和江苏兴业多功能瓶片项目[2] - 调整后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一致 均为24.87亿元[2] -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多家银行签订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监管要求符合上交所规范[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223.55万元[4]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4.72亿元[4] - 江阴兴佳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9.73亿元 节余资金3.28亿元(含利息收入135.77万元)[5][7] 项目结余原因分析 - 设备采购成本节约:主要设备酯化反应器、预缩聚反应器等节省成本约5777万元[7] - 自有资金支付:使用承兑汇票及专有账户支付供应商款项约1.21亿元[7] - 待支付款项:合同尾款及质保金9376.31万元尚未支付[7] - 利息收入: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利息收入135.77万元[7] - 项目已于2023年7月投产 2024年产能达到设计产能150万吨[7] 节余资金使用计划 - 将节余募集资金3.28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日常生产经营[8] - 待支付尾款将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支付[8] - 项目结项后将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终止监管协议[8] 公司治理程序 - 项目结项及资金使用计划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8] -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8] - 保荐机构对相关程序无异议[9]
新农股份: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27 00:35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3000万股,发行价每股14.33元,募集资金总额4.299亿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2800万元后募集资金4.039亿元,最终净额3.826亿元[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320亿元,其中本年度使用305万元,累计获得利息和理财收益4191.6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896亿元[2]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零,所有账户已完成销户[2]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 公司设立7个专项账户管理募集资金,分别与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与子公司签订四方监管协议[3] - 2021年公司将"加氢车间技改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子公司新农科技,并相应变更监管账户[4][5] - 所有监管协议均符合深交所规范要求,确保资金专款专用[3][5] 2025半年度资金使用情况 - 募集资金总投资额3.826亿元,累计变更用途1.526亿元,变更比例39.9%,累计投入2.350亿元[5] - "年产1000吨吡唑醚菌酯项目"因市场环境变化终止实施,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6] - "环保型水基化制剂生产线项目"投资进度100%,已于2023年6月达到预定使用状态[5] 募集资金项目变更情况 - 终止"年产1000吨吡唑醚菌酯项目"主要因产品价格下行、产能利用率不足,存在投资回报不达预期风险[5][7][8] - 将终止项目的募集资金及收益1.896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活动[2][6] - 公司保留未来以自有资金继续投资该项目的可能性[8][9] 资金使用合规性 -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确认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符合深交所监管规则和公司管理制度[8] - 资金使用披露与实际状况一致,未发现违规使用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8] - 所有募集资金账户已完成销户流程,资金管理过程规范[2][8]
三房巷: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7 00:35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3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5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487,477,358.49元 [2] - 募集资金于2023年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确认 [2] -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签订监管协议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江阴兴佳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吨绿色包装新材料项目"和"江苏兴业塑化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吨绿色多功能瓶片项目" [3][4] - 调整后投资总额为248,747.74万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一致 [4]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47,200.00万元 [7] 项目结项及节余情况 - "江阴兴佳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吨绿色包装新材料项目"于2025年6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正式结项 [8] - 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97,333.49万元,节余募集资金32,802.28万元(含利息收入) [8] - 项目于2023年7月投产,2024年产能已达到设计产能150万吨 [9] 节余资金原因分析 - 项目建设期间设备及原材料价格下降,主要设备节省成本约5,777.00万元 [9] -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供应商款项约12,133.00万元 [9] - 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9,376.31万元尚未支付 [9] - 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利息收入135.77万元 [9] 节余资金使用计划 - 节余募集资金32,802.28万元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1][10] - 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将由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支付 [10] - 项目结项后,公司将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并终止监管协议 [10] 公司治理程序 - 项目结项及节余资金使用计划已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尚需股东大会批准 [1][10][11] - 董事会认为该决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11] - 监事会认为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 [11] - 保荐机构对本次事项无异议,认为符合监管规定 [12]
紫金矿业: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7 00:35
董事会决议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 全体12名董事出席并通过所有议案 [1] -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交易所及公司网站公告 [1] - 全集团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6347.8万元 其中信用减值损失2743.7万元 资产减值损失3604.1万元 [1] 资金管理 -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交易所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 [1] - 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紫金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告 [1] 利润分配 - 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分配方案详见交易所及公司网站披露文件 [1] 市场关联 - MSCI中国A50互联互通人民币指数近五日涨跌6.83% 相关ETF产品代码159601 [3] - A50ETF最新份额30.6亿份 较前期增加1040万份 主力资金净流入765万元 [3]
微电生理: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27 00:35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2年8月完成首次公开发行A股7,060万股,发行价格16.5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16,560.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9,572.6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6,987.99万元 [1] - 主承销商初始汇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1,084,513,58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净额为1,069,879,920.88元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实行专户存储制度,与华泰联合证券及多家银行签订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643,049,108.16元,其中协定存款479,049,108.16元,银行理财产品及通知存款164,000,000.00元 [1][3] 2025半年度资金使用及结余 - 年初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687,376,885.41元,半年度投入募投项目51,457,548.12元,利息净收入449,574.17元,理财收益6,680,196.70元 [3] - 累计投入募投项目476,090,539.82元,期末未使用余额643,049,108.16元 [1][3] 募投项目具体进展 - 电生理介入医疗器械研发项目累计投入18,684.75万元,进度33.32%,预计2027年12月完成 [6] -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累计投入838.82万元,进度11.07%,预计2026年12月完成 [6] - 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累计投入17,784.44万元,进度101.49%(含利息收益投入),预计2025年12月完成 [6] -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投入10,301.04万元,进度51.51% [6] 超募资金及闲置资金管理 - 公司2023年决议使用超募资金1,7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29.28%,截至2025年6月30日尚未转出 [3] - 2024年批准使用不超过7.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5年6月30日理财余额1.64亿元 [3] 资金使用特殊安排 - 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上海鸿电提供无息借款1,600万元用于肾动脉消融系统项目 [3] - 使用自有资金/外汇支付募投项目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累计发生金额20,463.42万元 [3] 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 2024年5月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 [3] -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进度滞后因公司通过产线改造、提高外协比例替代原设备购置计划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