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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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辰: 江苏华辰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6 17:09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8月2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8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5人)[1] - 会议由董事长张孝金主持,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1] 募集资金置换决议 - 董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总额为人民币30,185.63万元[1] - 置换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置换的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核查无异议[1] 募投项目支付方式优化 - 董事会批准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旨在提高资金效率、降低资金成本[2] - 支付方式调整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保荐机构核查无异议[2] 闲置募集资金管理 - 董事会批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12个月[2][3] - 现金管理旨在提高资金收益,授权管理层决策执行,保荐机构核查无异议[2][3]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8-05 03:56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5,083,986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7.8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0.2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0.05亿元 [2] - 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出具验资报告 [2] -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及监管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 协议签署方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燕东科技、子公司北电集成,以及中信建投、上海银行北京分行、北京银行酒仙桥支行、华夏银行北京自贸试验区支行 [3][8][14] - 协议主要条款包括:资金存放方式(存单或其他存款)、银行按月提供对账单、大额支取通知(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需通知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查询权限等 [4][5][6][9][10][15] - 协议生效条件为三方签署盖章,终止条件为资金全部支出并销户或协商一致终止 [7][13][17] 回购股份进展 - 公司2024年9月通过回购方案,计划以4000万-8000万元自有资金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20.07元/股 [19] - 截至2025年7月31日,累计回购262.92万股(占总股本0.1841%),支付资金4996.68万元,回购均价18.99元/股 [20]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 董事会批准使用不超过4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七天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1][34][37] - 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至下次年度董事会前(不超过一年),额度可循环使用 [32][37] - 资金用途优先补足募投项目缺口及日常经营流动资金,收益归公司所有 [40] - 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均对现金管理方案出具同意意见 [46] 募投项目规划 - 募集资金40亿元用于北电集成12英寸集成电路生产线项目,剩余部分补充流动资金 [33]
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证券报· 2025-08-05 03:52
公司财务与经营情况 - 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11,836,261.02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3,706,227.35元,资产减值损失8,130,033.67元 [4][5][6]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导致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11,836,261.02元 [7] - 董事会和监事会均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8][9]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83,502.17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5,000万元的大额可转让银行存单 [22][25] - 原募投项目"装配检测实验大楼建设项目"变更为"协作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工业机器人智能生产线升级改造扩建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变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本金2,833.57万元及累计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净额1,552.24万元,共计4,385.81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6] - "智能焊接机器人生产线建设项目"已结项,节余募集资金2,253.72万元(含利息收入138.8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3] 公司治理与公告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等三项议案,均获全票通过 [13][17][19] - 公司已完成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相关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4] -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规定,未发现重大问题 [27][28]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8-05 03:01
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 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通过董事会决议,使用不超过7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 [1] - 实际使用金额为69,700万元,并于2025年8月1日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超期 [2] - 归还情况已告知保荐机构国都证券及保荐代表人 [2]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2021年IPO**:发行21,894万股A股,发行价8.9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9.66亿元,扣除承销费等后净额18.15亿元 [4] - **2022年可转债**:发行1,520万张可转债,面值100元/张,募集资金总额15.20亿元,扣除费用后净额15.04亿元 [5]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 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通过董事会决议,在浦发银行成都蜀汉支行和包头分行开立临时补流专户 [5] - 已与国都证券及上述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专户仅用于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 [6][8] - 协议明确专户管理规则,包括资金支取限额(单次或12个月累计超5,000万元或净额20%需通知保荐机构)、对账单抄送、保荐人监督权限等 [10][11] 专户开设情况 - 浦发银行成都蜀汉支行专户账号73080078801200001593 [9] - 浦发银行包头分行专户账号49010078801000002686 [9] - 截至公告日,两专户余额均为0万元 [7]
史丹利: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05 00:47
募集资金管理总则 - 公司制定本办法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维护股东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1] - 募集资金指通过发行股权类证券募集的特定用途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资金[1] - 公司需确保募集资金使用与发行承诺一致,不得随意变更投向,并完整披露使用情况[2] - 董事及高管需监督资金规范使用,禁止协助变相改变用途,违规者需承担相应责任[2][4] 募集资金存放要求 - 募集资金必须专户存储,不得与非募集资金混用,超募资金也需纳入专户管理[3][8] - 公司需在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人、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协议需包含资金支取超5000万元或净额20%时需通知保荐人等条款[3][9] - 银行需按月提供对账单并抄送保荐人,若银行三次未履行义务,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3][4] 募集资金使用规范 - 资金限用于主营业务,禁止用于证券投资、财务资助或高风险交易,不得质押或委托贷款[4][5] - 资金使用需防止关联方占用,发现占用需及时追回并披露[5] - 每笔资金使用需经部门申请、财务审核及总经理/董事会审批,超授权范围需报董事会[5][6] 投资项目监管 - 项目进度需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并公开披露,若因不可抗力延迟需说明原因[6] - 出现市场环境重大变化、项目搁置超1年或投入不足计划50%等情形时需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6][14] - 变更实施地点、使用节余资金或超募资金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涉及股东会标准的需股东会批准[7][8][15] 闲置资金管理 - 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但限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结构性存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9][17] - 现金管理需公告资金基本情况、闲置原因、产品风险控制措施及保荐人意见[9][18]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需通过专户操作,单次期限不超12个月,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10][11]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优先用于补充项目资金缺口、临时补流或现金管理,需明确使用计划并按批结项[12][23] - 投资新项目需披露建设方案、投资合理性及回报率,涉及关联交易需履行额外程序[12][24] 资金投向变更 - 取消原项目、变更实施主体或方式视为改变用途,需董事会审慎选择新项目并分析可行性[13][14][26] - 合资实施项目需确保公司控股,收购关联资产需避免同业竞争[14][28] 监督与披露机制 - 董事会需每半年核查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报告并配合保荐人督导[15][16] - 会计部门需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内审部门每季度检查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17][18] - 保荐人需每半年现场核查,发现异常需督促整改并报告交易所[18][19]
惠通科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04 00:18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总则 - 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股权性质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2] - 董事及高管需勤勉尽责确保募集资金规范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纵容违规行为 [3] - 通过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时,需确保子公司遵守本制度,境外项目需额外采取资金安全保障措施 [4] 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 公司需开设专用账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 [5] - 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需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协议需包含资金集中存放、大额支取通知(单次或12个月累计超5,000万元或净额20%需预警)、银行对账单抄送等条款 [6] - 控股子公司实施项目时需签署四方协议,协议终止后1个月内需重新签订 [7] 募集资金使用规范 - 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禁止用于委托理财、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活动 [8] - 不得质押或变相改变用途,需确保资金不被控股股东占用,发现占用需及时披露并追责 [9] - 单个项目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净额5%可豁免审议,超1,000万元或净额10%需股东大会批准 [12] 募集资金使用审批与披露 - 改变用途、使用超募资金或调整投资计划需董事会审议且保荐机构出具意见,达股东会标准的需额外通过股东会 [11] - 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产品需为安全性高的结构性存款或大额存单,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不得质押 [15]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需通过专户操作,单次期限不超12个月,到期前需归还并公告 [17] 超募资金管理 - 超募资金应优先用于在建/新项目或股份回购,同一批次项目结项前需明确使用计划 [19] - 闲置超募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或补流需说明合理性,超董事会授权额度视为擅自改变用途 [15][19] - 年度报告中需专项说明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及下年度计划 [14] 监督与检查机制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披露专项报告直至资金使用完毕,实际进度差异超30%需调整计划并说明原因 [24] - 年度审计时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专项审核,鉴证结论异常需披露整改措施 [25] - 保荐机构需每半年现场检查,发现重大违规需向交易所报告 [26] 制度附则 - 制度自董事会及股东会批准后生效,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30] - 股东会有权根据法律修订制度条款 [29]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诉讼事项进展暨提起新诉讼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8-02 03:45
诉讼事项进展及新增诉讼 - 公司作为反诉原告及新增诉讼原告,涉案总金额达48,078,225.97元,其中反诉涉案金额7,407,283.51元,新增诉讼涉案金额40,670,942.46元 [2] - 公司认为恒生制药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已提起反诉,并针对其他24份《技术开发合同》的违约行为另行提起诉讼 [3] - 反诉案件涉及2018年签署的"替格瑞洛(90 mg)"药物研发合同,公司已协助取得《药品注册证书》,但恒生制药未足额支付研发费用 [5][6] - 新增诉讼涉及24个药品品种的技术开发合同纠纷,包括"盐酸氨溴索注射液"等,多数项目已取得注册证书但未获足额付款 [7][8][9] 诉讼财务影响 - 公司已对恒生制药相关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全额计提坏账准备,预计不会对当期及期后利润产生负面影响 [2][10] 募集资金管理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467,181,492.45元,发行费用70,618,507.55元 [12] - 因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公司已注销相关专户并将余额划转至其他专户,相应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13]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8-02 02:32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88.1721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9.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1,344.0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220.2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7,123.85万元 [2] - 募集资金到位后已全部存放于董事会批准开设的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 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 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变更"浙江公共安全服务中心(一期)项目"中区域现金服务中心、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档案信息化管理中心三个子项目的实施主体,改由控股子公司浙江衢州安邦护卫和浙江温州安邦护卫实施 [3] 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 公司与子公司浙江衢州安邦护卫、浙江温州安邦护卫分别在中信银行衢州分行、温州鹿城农商行开立专户,截至2025年7月31日专户余额均为0.00万元 [4][10] - 衢州专户(账号8110801013103198468)用于区域现金服务中心及涉案财物管理中心项目 [5] - 温州专户(账号201000394486976)用于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及档案信息化管理中心项目 [10] 三方监管协议核心条款 - 保荐机构财通证券有权指定保荐代表人彭波、端义成等随时查询专户资料,银行需按月提供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 [5][6][11] - 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净额20%时,银行需立即通知保荐机构并提供支出清单 [6] - 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提供对账单或未配合调查时,公司或保荐机构可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 [6][12] - 协议自四方签署盖章生效,至专户资金支出完毕并销户后失效 [7][12]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证券报· 2025-08-02 02:32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股票代码为688005,简称为容百科技,专注于新能源科技领域 [1] - 2025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但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管保证其真实性 [1] - 报告期内无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 募集资金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11.01亿元,实际到账11.14亿元 [4] - 截至2025年6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为1.69亿元,其中专户余额0.29亿元,理财产品余额1.4亿元 [5] - 2022年度定增募集资金净额为13.25亿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已无专户余额 [7][8] 募投项目调整 - 将"2025动力型锂电材料综合基地(一期)"产能从6万吨调减至3万吨,节余资金1,848.52万元用于补流 [5][20] - 调整原因为市场需求变化及公司经营状况,剩余3万吨产能需求将用自有资金建设 [6] - 仙桃一期项目4万吨正极产能已完成,剩余6万吨预计2026年12月前建成 [9] 财务数据与减值 - 2025年上半年计提减值损失5,953.09万元,其中信用减值425.22万元,存货跌价5,527.87万元 [42][43] - 减值损失影响当期利润总额5,953.09万元,但未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4] 公司治理与决策 - 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减值准备计提等议案,认为财务报告公允反映公司状况 [24][26][46] - 监事会确认半年度报告及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监管要求,无违规情形 [37][38] 行业动态 - 公司根据新能源行业市场环境变化调整产能规划,反映行业需求波动 [6][9] -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显示行业竞争加剧背景下企业对资金管理的重视 [5][20]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8-02 02:2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业务拓展和日常经营等主营业务相关活动 [2] -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额度可滚动循环使用 [2] -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8,852,800元,扣除承销费和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3,516,251.67元 [3] - 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署监管协议 [4] 募投项目进展 - "青岛内窥镜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于2023年12月结项 [5] - "内窥镜医疗器械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分别于2024年和2025年延期,并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6] 回购股份进展 - 公司计划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59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且不超过10,000万元 [19] - 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已回购1,387,000股,占总股本的1.15770%,支付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82,208.19元 [20] 审议程序 - 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已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 - 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11] - 监事会认为该计划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且不损害股东权益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