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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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起,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正式施行 法治护航全国统一大市场
人民日报· 2025-10-21 06:37
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进一步依法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有利于打破行业壁垒和市场准入限制, 有利于以良好市场秩序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有利于营造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 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获得交易机会。深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能为纵深推进全国统一 大市场建设筑牢法治基础。 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推动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10月15日起,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正式施行。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修订反不正当竞争 法,进一步完善市场竞争规则,不断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充分激发经营者内 生动力和创新活力,为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有力的制度支 撑。 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哪些亮点?记者采访了监管部门和有关专家。 靶向整治"内卷式"竞争,引导平台经济脱离低质竞争 公平竞争是市场之基、活力之源。我国发展基础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正处于转变发展方式的关键时 期,我国的市场竞争形势正面临深刻变化。当制度供给不足、监管缺位时,市场容易陷入恶性竞争,当 前部分传统产业及平台经济领域出现的"内卷式"竞争,不仅扰乱行业生态,更会侵蚀高质量发展根基。 "新 ...
取消超时罚款,优化外卖行业生态
中国经济网· 2025-10-20 13:12
行业政策与监管趋势 -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9月起草的《外卖平台服务管理基本要求(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平台及用工合作企业不应将扣款作为配送超时的主要处罚方式 [1] - 监管意见要求涉及扣款的规则和情况需充分征求工会和配送员代表意见并进行公示,体现了从效率优先到以人为本的转变 [1] 平台管理机制变革 - 外卖平台正密集试点取消骑手订单超时罚款,以正向激励替代传统经济处罚 [1] - 平台管理方式优化,逐步取消“超时扣款”改为“超时扣分”,积分机制在保留服务质量约束的同时给予劳动者容错空间 [2] - 管理方式的优化有助于提升骑手工作满意度,并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其劳动权益,减少因不合理规则引发的矛盾纠纷 [2] 行业竞争格局演变 - 今年愈演愈烈的外卖大战将骑手权益保护问题推向新高度 [1] - 管理创新有望推动行业形成更科学的服务标准,驱动行业从价格竞争转向服务质量竞争 [2] - 平台企业需不断优化算法规则和完善治理措施,通过正向激励措施保障订单在规定时间内送达 [2]
聚焦平台收费、促销行为等问题,外卖平台服务管理重要规则征求意见
中国证券报· 2025-09-24 12:38
政策背景与目标 - 市场监管总局于9月24日发布《外卖平台服务管理基本要求(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 - 政策旨在规范平台企业服务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减轻商户经营负担并引导公开有序竞争 [1] - 政策聚焦平台收费和促销行为等重点问题 [1] 食品安全与商户管理 - 政策针对“幽灵外卖”乱象提出要求,即无证或资质不全商户通过假证、套证等手段违规上线经营的现象 [2] - 要求商户提供真实证照、门店场景信息及“一镜到底”的定位视频,并由平台执行准入与动态审核 [2] - 针对商户服务能力在高峰期过载的“爆单”现象,政策引入“接单控制提示”机制以化解风险 [2] 平台收费与价格促销规范 - 政策明确平台以保底费形式收费的,应公示适用条件、收费标准及保底金额等信息 [3] - 平台开展价格促销活动的成本应由平台自身承担,不得变相转嫁给商户或配送员 [3] - 促销后商品实际成交价格不应为零或负值,且宣传时不得使用“零元购”等词语扰乱市场秩序 [3] - 专家指出新规将使平台收费更加透明,终结抽水“糊涂账”,引导行业从“内卷式竞争”转向良性竞争 [3] 配送员权益保障 - 政策聚焦配送员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社会保障,要求完善与任务、强度相匹配的报酬分配机制 [4] - 平台应合理限定配送员接单时长,避免超时劳动和过度劳累 [4] - 对于连续接单超过4小时的配送员,平台应发出疲劳提示,并合理设置接单量上限以调控劳动量 [4]
更好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
人民日报· 2025-09-04 09:35
平台企业最新举措 - 美团宣布2025年年底前全面取消众包骑手超时罚款,建立“积分制”正向激励机制替代惩罚性措施 [1] - 京东为全职外卖骑手缴纳五险一金,全额承担人均每月约2000元的社保费用 [1] - 这些变化体现了平台企业更注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 [1] 新就业形态行业概况 - 平台经济蓬勃发展,新就业形态已成为吸纳就业的重要渠道 [1] - 全国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骑手、司机、快递员等已达8400万人 [1]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挑战 - 新就业形态用工方式灵活、组织方式松散,造成劳动争议所涉情形复杂多样 [2] - 2024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涉新就业形态民事案件超过8万件,涉及社会保险纠纷、保险合同纠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 [2] - 部分企业通过签订承揽协议等方式规避劳动关系,或为追求配送效率而忽视安全风险 [2] 司法保障与价值引领 - 司法机关通过发布权威案例以案释法、明晰规则,树立劳动者权益保护风向标 [2] - 在典型案例中,法院明确劳动者在获得职业伤害保障待遇后,仍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2] 权益保障的多方责任 - 相关执法司法部门应加大打击侵害权益行为力度,畅通维权渠道,提供精准法律服务 [3] - 平台企业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通过优化平台规则和算法让劳动者体面劳动 [3] - 社会各界需形成合力,例如街道社区设立暖心驿站解决新就业群体工作、休息等问题 [3]
财联社8月25日早间新闻精选
新浪财经· 2025-08-25 08:52
政策与监管动态 - 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强化财税金融政策支持 创新消费投资场景 释放内需潜力 并明确增加体育产品供给 培育体育产业增长点[1] - 国家发改委就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征求意见 着力规范价格行为 推动公开透明 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2] - 证监会修改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 新规突出促进证券公司功能发挥 引导聚焦高质量发展 强化综合惩戒[3] -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倡议加强行业自律 坚决抵制低于成本的恶性竞争[4] - 工信部表示将持续优化全国算力布局 引导智能算力基础设施适度超前建设 加强低利用率地区新建项目审批[5] 金融市场与指数调整 - 恒生指数纳入中国电信 京东物流 泡泡玛特 成分股增至88只 恒生科技指数成分股维持30只 恒生中国企业指数纳入泡泡玛特 剔除极兔速递[6] - 中国人民银行开展6000亿元1年期MLF操作 采用固定数量 利率招标 多重价位中标方式[7] - 美联储主席鲍威尔表示就业市场风险上升可能使9月降息 强调经济前景变化或需调整政策立场[17] 行业数据与发展趋势 - 中国算力平台加快建设 预计2025年智能算力规模增长超40%[8] - 广东 浙江多家快递公司对电商客户涨价 广东地区每件调价0.3-0.7元 设1.4元/单底线价[9] - 多家网约车平台宣布订单抽成上限不超27%[10] 公司财务表现 - 恒生电子上半年净利润2.61亿元同比增长772% 科创新源净利润1760.40万元同比增长520.71% 硕贝德净利润3353.08万元同比增长981%[11] - 昆仑万维上半年净亏损8.56亿元 上年同期亏损3.89亿元 万科A营收1053.23亿元 净亏损119.47亿元 上年同期亏损98.52亿元[11] - 同花顺上半年净利润5.02亿元同比增长38.29% 拟10派1元[11] - 酒鬼酒上半年净利润895.5万元同比下降92.6% 赣锋锂业净亏损5.31亿元 上年同期亏损7.6亿元[12] - 兆易创新上半年净利润5.75亿元同比增长11.31% 东芯股份净亏损1.11亿元 上年同期亏损9112.11万元 洛阳钼业归母净利润86.71亿元同比增长60.07%[12] 企业资本运作 - 东风集团股份拟私有化退市 子公司岚图汽车即将在港交所上市 华勤技术筹划发行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13] - 开普云拟购买南宁泰克70%股权新增存储产品业务 焦作万方拟319.49亿元购买三门峡铝业99.44%股权[15] - 景旺电子拟50亿元投资珠海金湾基地扩产项目 泰凌微筹划购买磐启微全部或部分股权并停牌[15] - 长江电力控股股东拟增持40-80亿元公司股份 江苏国泰拟使用不超过12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16] 海外市场动态 - 美股道指涨1.89%再创历史新高 纳指涨1.88% 标普500涨1.52% 纳斯达克中国金龙指数收涨2.73%[18] - 美国联邦政府以89亿美元收购英特尔10%股份 每股价格20.47美元购入4.333亿股普通股[19] - 美国总统特朗普宣布对进入美国家具进行关税调查 50天内完成调查并征收待定税率关税[20] 上市公司风险提示 - 园林股份公告无任何石墨烯产业相关业务 思泉新材公告液冷技术应用短期内对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华扬联众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并变更为ST华扬[14]
为平台价格行为提供明确指引——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征求意见稿)》答记者问
人民日报· 2025-08-24 16:32
政策背景与总体思路 - 为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起草《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1] - 政策制定背景是平台经济快速发展但价格行为监管需细化,需构建透明、可预期的常态化价格监管机制,引导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 [2] - 总体思路坚持促进发展和监管规范并重,事前引导和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着力规范价格行为、推动公开透明、增强各方协同,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2] 核心监管方向 - 规范价格行为,围绕大数据定价、价格补贴、价格诚信等方面依法规范平台经营者和平台内经营者行为,营造有序竞争环境 [3] - 推动公开透明,要求严格遵守明码标价规定、提高价格规则透明度、及时公示收费变更情况 [3] - 增强各方协同,综合运用法律法规,发挥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平台经营者作用,形成协同共治局面 [3] 经营者自主定价权规范 - 明确平台经营者和平台内经营者依法享有自主定价权,合理制定价格水平,鼓励创新技术和商业模式提升服务质量 [4] - 规范平台经营者收费行为,要求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并公示,新增或变更收费项目需公开征求平台内经营者意见 [4] - 保护平台内经营者自主定价权,禁止平台经营者采取限制流量、屏蔽店铺等措施对价格行为进行不合理限制 [4] 明码标价与价格标示要求 - 要求平台经营者和平台内经营者明确标示价格或收费标准,销售商品需标示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提供服务需标示项目、内容及价格,禁止标外加价 [5][6] - 促销规则需真实标明折价、减价基准,积分、礼券等折抵价款需显著标明具体计算办法 [6] - 平台补贴需公平公正开展,不得虚假宣传补贴金额,需在显著位置标示补贴规则、对象、方式、参与条件及时间等信息 [6] - 差别定价和动态定价需公开相关规则,对影响价格的因素进行明确说明 [6] 价格竞争行为规范 - 维护价格竞争秩序,禁止平台经营者强制或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但免费商业模式或正当理由降价除外 [7] - 规范大数据定价,禁止无正当理由基于支付意愿、支付能力等信息对同一商品或服务设置不同价格 [7] - 明确价格诚信要求,禁止使用欺骗性语言标示价格,不得通过虚假折价、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服务 [8] - 禁止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禁止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 [8] 政策预期影响 - 政策将通过多维度的公开公示破解信息不对称,有效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9] - 为平台上经营的商家带来利好,规范平台经营者行为,营造更良好环境,推动市场竞争良性有序 [9][10] - 健全价格监管机制,使平台价格行为更理性规范,促进平台经济稳健发展,为扩内需、促转型、稳就业、惠民生作出贡献 [10]
三部门就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征求意见
观察者网· 2025-08-23 15:14
政策背景与目标 - 为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国家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起草《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征求意见稿)》,构建透明、可预期的常态化价格监管机制 [1][2] - 政策坚持促进发展和监管规范并重,事前引导和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着力规范价格行为、推动公开透明、增强各方协同 [3] 适用范围 - 规则适用于平台经营者(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等服务的平台企业)和平台内经营者(通过平台销售商品或服务的商户) [4] - 自建网站经营者及其他参与平台经济的经营者参照适用该规则 [4] 自主定价权规范 - 明确平台经营者和平台内经营者依法享有自主定价权,鼓励通过创新技术和商业模式提升服务质量 [5] - 要求平台经营者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并公示,新增或变更收费项目需在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 [5] - 禁止平台经营者通过限制流量、屏蔽店铺等措施对平台内经营者价格行为进行不合理限制 [6] 价格标示与透明度要求 - 要求经营者在网站、APP、小程序明确标示价格或收费标准,不得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7] - 促销活动需真实标明折价基准,积分、礼券等折抵价款需显著标明具体计算办法 [7] - 平台补贴需公平公正开展,在显著位置公示补贴对象、方式、参与条件及起止时间 [7] - 差别定价和动态定价需公开相关规则,明确说明影响价格的因素 [8] 价格竞争行为规范 - 禁止平台经营者强制平台内经营者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特定免费商业模式及正当降价情形除外) [9] - 禁止基于支付能力、消费习惯等信息对同一商品设置不同价格的大数据杀熟行为 [9] - 要求价格标示不得具有欺骗性,禁止虚假折价、价格比较等误导性行为 [10] - 禁止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或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 [10] 协同共治机制 - 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网信部门将依据规则开展监管,包括提醒、告诫、约谈和执法检查 [12] - 要求平台经营者完善内部合规管理制度,设立价格投诉渠道,履行算法备案手续并配合安全评估 [12] - 鼓励行业协会与平台建立沟通协商机制,维护中小商户合法权益 [12] 实施时间表 -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1个月,后续将根据反馈完善规则并留出适应调整期供经营者完善管理制度 [13]
交通运输部:支持行业协会督促货拉拉、滴滴等货运平台降抽成
南方都市报· 2025-07-28 14:49
行业监管动态 - 交通运输部联合有关部门部署开展交通运输新业态平台收费治理工作 [1] - 中国道路运输协会组织满帮集团、货拉拉、滴滴送货、快狗打车等4家主要货运平台企业签署保障货车司机合法权益自律公约 [1] - 公约包含10项公开承诺,交通运输部表示支持并认为这是行业自律和社会责任的体现 [1][2] 自律公约核心内容 - **货源管理**:平台承诺严格审核货源、实施货主实名制,实行四家平台联合封禁失信货主机制,防范虚假货源和拖欠运费 [2] - **费用透明化**:平台持续开展抽成"阳光行动",降低过高收费和抽成比例,建立过低运价阻断机制,实施货主预付运费、运费补偿险等措施保障司机收入 [2] - **司机权益保障**:平台承诺不强制司机参与促销活动,不将行为分/能量值与运费提现挂钩,落实12328热线接诉即办要求以畅通诉求渠道 [2] 政策影响与后续行动 - 交通运输部认为10项承诺对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和保障司机权益具有积极意义 [2] - 交通运输部将支持协会监督平台履约情况,并呼吁社会及司机共同监督承诺兑现 [2]
低价限流、强制推广、高额佣金……八类平台收费乱象拟被监管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5-26 13:03
核心观点 -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网络交易平台收费行为合规指南(征求意见稿)》,旨在规范平台向商家的收费行为,涵盖流量推广费、保证金、佣金、抽成等多种收费项 [1] - 《合规指南》是市场监管总局拟推出的一系列规范平台运营的文件之一,当前主要聚焦于电商平台 [1] - 文件为行业指导性质的"软法",引导平台自我完善收费规则,为判断收费合理性提供参考 [1] 不合理收费行为 - 明确八类不合理收费行为,包括重复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转嫁平台自身费用、强制购买服务或参加促销等 [2][3][7] - 第五项强制推广行为在大促中常见,商家未报名促销活动会被限制流量分发,商品曝光度下降 [4] - 促销推广费合理性关键看是否具有事实上的强制性,隐蔽性收费手段在实践中检测和举证难度较高 [4][8] 适用范围 - "平台内经营者"定义为在网络交易平台上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商户 [5] - "平台收费"范畴包括佣金、抽成、注册费、技术服务费、营销推广费等 [5] - 电商平台与商家是典型场景,但应用商店、网约车平台等是否适用仍需进一步明确 [8] 收费合规制度 - 要求平台建立不合理收费行为风险识别评估机制,加强事前审核和员工合规培训 [9] - 收费计算方法需透明且以简单易懂方式告知利益相关方,促进各方形成共识 [9] - 文件延续《价格法》和《电子商务法》原则,将保证金、流量营销费等明确纳入平台规则管理范畴 [10] 影响与执法参考 - 平台收费名目繁多、计算复杂、不透明等问题长期存在,商家处于被动接受地位 [11] - 不合理收费规则干扰商家正常经营,涉嫌扭曲市场竞争,如外卖平台强迫商家承担促销费用 [11][12] - 《合规指南》虽不能直接作为处罚依据,但可为执法提供参考,帮助理解上位法条款内涵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