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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服口服,35个跌停后,今日终止上市摘牌,8万股东陪着退市
搜狐财经· 2025-11-12 01:13
退市过程与市场表现 - 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从A股市场摘牌,结束了27年的上市历史 [1] - 退市前股价出现连续35个跌停,从2025年8月8日的2.21元暴跌至退市时的0.38元,累计跌幅超过80% [1][7] - 在35个交易日内出现33个跌停板,期间虽有短暂开板吸引投机者,但随后继续跌停直至退市 [7] - 2025年9月26日,因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触及交易类退市情形,被深交所决定终止上市且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7] - 退市时公司仍有8.38万户股东被套,人均持有1.35万股,部分股东最大亏损达98.1% [1] 财务造假详情 - 证监会调查显示公司从2015年至2023年连续九年进行财务造假,累计虚增营业收入198.76亿元,虚增利润总额7622.59万元 [3] - 造假规模在2019年达到顶峰,当年虚增营业收入56.34亿元,占披露营收比例的49.38%,虚增利润2190.52万元,占利润总额绝对值的64.88% [3] - 2020年公司通过虚假数据成功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2.50亿元,构成欺诈发行 [3] - 造假手段主要为"虚假贸易",2015年至2021年通过子公司高鸿科技参与笔记本电脑虚假贸易业务,供应商和客户均由江庆一人撮合,形成资金、合同和物流单据闭环但无实际货物流转 [3] - 从2018年开始扩大造假范围,通过子公司高鸿数据等开展IT系统、服务器等产品的虚假贸易,2022年和2023年分别虚增营收7.35亿元和3.94亿元 [5] 公司治理与相关人员处罚 - 董事曹秉蛟与其配偶江庆(南京庆亚实际控制人)配合造假,曹秉蛟在知晓业务无商业实质的情况下未提出异议,并接受委托管理虚假贸易业务,直接导致2022年和2023年年报虚假记载 [5] - 2022年3月后公司股权高度分散,第一大股东持股仅12.86%,导致监督缺位和管理层权力失去制衡 [10] - 2025年8月8日证监会对公司开出1.6亿元罚单,其中公司因定期报告虚假记载被罚1000万元,因欺诈发行被罚1.25亿元 [5] - 董事长付景林被罚750万元并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时任财务总监丁明锋被罚600万元且市场禁入5年 [7] - 配合造假的第三方江庆被处以700万元罚款并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此为监管层第二例对配合造假第三方进行直接处罚的案件 [7] 公司经营与财务状况 - 2025年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营业总收入5.71亿元,同比下降44.64%,归母净利润为亏损4.32亿元,亏损额较去年同期的6291万元急剧扩大 [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涉及诉讼、仲裁总金额高达32.7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398.68% [8] - 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存在贷款逾期,2025年上半年因计提逾期借款的罚息和复利导致利息支出大幅增长 [8] - 公司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2023年审计报告显示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8] 投资者索赔与后续安排 - 律师指出在2016年3月22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且在该日期后卖出或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机会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即使公司退市也不影响索赔权利 [10] - 退市后公司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老三板)挂牌转让,已聘请太平洋证券为代办机构 [10] - 公司原控股股东为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隶属国资委央企中国信科集团),2022年3月后变更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 [10]
因欺诈发行及虚增收入等违法行为,*ST 高鸿被终止上市
巨潮资讯· 2025-11-03 23:55
股票终止上市决定 - 公司股票因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 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 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 [2] - 退市决定基于2025年9月1日至9月26日期间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 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 [2] - 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将于深交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摘牌 [2] 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 公司于2025年8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认定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 [2] - 公司2015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2] 虚假贸易业务虚增业绩详情 - 2015年至2021年 公司通过子公司参与笔记本电脑虚假贸易业务虚增收入 各年度虚增营业收入从6.94亿元至56.34亿元不等 [3] - 2015年至2021年笔记本电脑虚假贸易业务分别虚增利润总额67.36万元至2,190.52万元 [3] - 2018年和2020年 公司通过组织开展IT系统等产品虚假贸易业务虚增收入 分别为1.96亿元和308.19万元 [4] - 2022年和2023年 公司通过组织开展服务器、笔记本电脑虚假贸易业务虚增收入 分别为7.35亿元和3.94亿元 [4] 虚增业绩总体影响 - 2015年至2023年各年度虚增营业收入占各期披露营业收入的比例为9.34%至49.38% [5] - 2015年至2023年各年度虚增利润总额占各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比例为0.42%至64.88% [5] 欺诈发行认定 - 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文件引用了2018年至2020年虚假业务数据 [6] - 证监会于2021年4月批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募集资金12.50亿元 [6] -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构成欺诈发行 [6] 相关责任人员与后续安排 - 公司董事长付景林、财务总监丁明锋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7] - 曹秉蛟、段茂忠、张新中、刘红云、侯玉成、姚印杰、高岭被认定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7] - 江庆与公司构成共同违法 相关责任人员均在公司涉案文件上签字 [7] -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 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退市公司板块挂牌转让 [7] - 公司已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委托股票转让协议》 委托其提供股份转让服务 [7]
高鸿股份、首航高科(002665)投资者索赔案再向法院提交立案
新浪财经· 2025-09-17 09:48
高鸿股份财务造假 - 公司2015年至2023年通过虚假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 各年度虚增额分别为6.94亿元 24.52亿元 24.20亿元 32.59亿元 56.34亿元 24.83亿元 18.05亿元 7.35亿元 3.94亿元[2] - 虚增营业收入占各期披露比例达9.34% 28.27% 26.97% 35.18% 49.38% 35.38% 21.11% 10.72% 6.65%[2] - 同期虚增利润总额67.36万元 243.88万元 242.24万元 1282.80万元 2190.52万元 1542.38万元 894.46万元 370.74万元 788.21万元[2] - 虚增利润占各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比例分别为0.42% 1.44% 0.99% 13.56% 64.88% 11.35% 22.11% 6.44% 0.50%[2] - 虚假贸易业务涉及笔记本电脑及IT系统等产品[1] 高鸿股份法律诉讼 - 投资者索赔案于2025年9月9日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提交立案[1] - 索赔主体为2016年3月22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买入且此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3] - 2025年8月8日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 首航高科信息披露违规 - 公司未按规定披露使用募集资金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事项[3] - 未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导致的关联交易[4] - 2025年5月23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3] 首航高科投资者索赔 - 投资者索赔案于2025年9月8日再次向法院提交立案[3] - 索赔主体为2017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5日期间买入且此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4]
*ST高鸿: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30 02:21
公司财务造假事件概述 - 公司因参与笔记本电脑和IT系统等产品的虚假贸易业务,在2015年至2023年期间通过虚增收入和利润的方式实施财务造假,导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 - 虚假贸易业务由南京庆亚贸易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江庆组织,供应商和客户均由江庆联系撮合,业务资金、合同、物流单据流转形成闭环,无实际货物流转,相关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 [2] - 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 [2] 虚增收入及利润规模 - 2015年至2021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6.94亿元、24.52亿元、24.20亿元、30.63亿元、56.34亿元、24.80亿元和18.05亿元 [2] - 同期分别虚增营业成本6.93亿元、24.49亿元、24.18亿元、30.60亿元、56.12亿元、24.68亿元和17.96亿元 [2] - 2018年和2020年通过IT系统产品虚假贸易分别虚增利润总额977.69万元和308.19万元 [2] - 2022年和2023年通过服务器、笔记本电脑虚假贸易分别虚增营业收入7.35亿元和3.94亿元 [2][37] 会计差错更正影响 - 导致2017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的盈亏性质发生改变 [1] - 对2015年至2024年相关财务报告数据及披露信息产生影响 [1] - 公司采用追溯重述法对会计差错进行更正,调整涉及合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等多个财务报表项目 [3][5][7] 财务报表具体调整 - 2015年调整后营业收入减少6.94亿元,营业成本减少6.93亿元,净利润减少47.35万元 [5] - 2016年调整后营业收入减少24.52亿元,营业成本减少24.49亿元,净利润减少232.30万元 [7][9] - 2017年调整后营业收入减少24.20亿元,营业成本减少24.18亿元,净利润由盈利转为亏损1.20亿元 [13] - 2021年调整后营业收入减少18.05亿元,营业成本减少17.96亿元,净利润由盈利转为亏损2.23亿元 [28][29] - 2022年调整后营业收入减少7.35亿元,营业成本减少7.32亿元,净利润减少2.35亿元 [30][31] 公司治理及审议程序 -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至28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2] -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 公司已与年审机构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但更正尚未经审计 [1][44]
*ST高鸿虚增营收 12.5亿定增欺诈发行由华融证券保荐
中国经济网· 2025-08-13 11:20
公司财务造假行为 - 公司2015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通过无商业实质的笔记本电脑等"空转""走单"业务虚增收入和利润 [1][7][8] - 2015年至2023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6.94亿元、24.52亿元、24.20亿元、32.59亿元、56.34亿元、24.83亿元、18.05亿元、7.35亿元、3.94亿元 占各期披露营业收入比例达9.34%至49.38% [2][8] - 同期分别虚增利润总额67.36万元至2,190.52万元 占各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比例最高达64.88% [2][8] 欺诈发行行为 -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文件引用2018年至2020年虚假业务数据 构成欺诈发行 [3][9] - 此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2.50亿元 于2021年4月获得证监会批准 [3][9] -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保荐机构 保荐代表人谢金印、曾畅声称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 [3] 监管处罚措施 - 证监会对公司处以1.35亿元罚款 对相关责任人员罚款75万元至750万元不等 [4][16][17] - 董事长付景林被罚750万元 南京庆亚实际控制人江庆被罚700万元 [4][17] - 付景林、江庆各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财务总监丁明锋被采取5年市场禁入 [5][18] 退市风险 - 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1][20] - 深交所将依法启动退市程序 并启动纪律处分程序 [1][20] - 涉嫌犯罪线索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1] 造假操作细节 - 2015-2021年通过子公司高鸿科技参与南京庆亚虚假笔记本电脑贸易 形成资金合同物流闭环但无实际货物流转 [7] - 2018年和2020年通过子公司高鸿数据和高鸿恒昌开展IT系统虚假贸易 [8] - 2022-2023年通过高鸿数据、高鸿鼎恒和高鸿鼎远开展服务器及笔记本电脑虚假贸易 [8]
对近200亿元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竟没有察觉甚至“打保票” 国新证券是否勤勉尽责待考
新浪证券· 2025-08-12 18:20
公司财务造假事件 - *ST高鸿2015-2023年连续9年财务造假 虚增营收总额198.76亿元 虚增利润总额7622.59万元 [1][3] - 造假方式为通过虚假贸易业务虚增收入和利润 包括笔记本电脑虚假贸易及IT系统产品虚假贸易 无实际货物流转 [3][12] -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 引用2018-2020年虚假数据 募资12.5亿元 [1][3][4] 监管处罚与法律后果 - 证监会拟对*ST高鸿及相关当事人合计罚款超1.6亿元 其中公司被罚1.35亿元 [4] - 可能涉及犯罪线索将移送公安机关 首要责任人面临巨额罚款及刑事责任 [4][5] 中介机构责任问题 - 国新证券作为保荐人及持续督导券商 在2015-2021年未发现187.47亿元造假 占造假总额94.32% [1][2][6] - 2022年持续督导券商变更为中国银河后 造假金额降至两年合计11.29亿元 [2][7] - 国新证券在保荐文件及持续督导报告中多次作出无虚假记载承诺 [8][9][10] 财务异常指标 - 2019年3G-IT连锁销售业务收入90.18亿元(占比79%) 毛利率仅1.41% 较2018年2.88%腰斩 [13][14][15] - 业务营收同比增长58.53%但毛利率大幅下降 存在异常交易特征 [13][14][15] 关联方交易线索 - 造假主体南京庆亚实控人江庆与*ST高鸿董事曹秉蛟为配偶关系 [7][12][13] - 多家供应商/客户与曹秉蛟关联 包括亲属控制的安纳佳电子及朋友控制的南京柏晁 [12][13] 行业赔付机制案例 - 中信建投在紫晶存储案中设立10.86亿元先行赔付基金 [16] - 东兴证券在泽达易盛案中出资3.4亿元赔付专项资金 [16] - 五矿证券为*ST广道设立2.2亿元赔付基金 [17]
上市公司持续9年财务造假、虚增收入近200亿元!
经济网· 2025-08-12 14:59
财务造假行为 - 公司长期开展无商业实质的笔记本电脑等"空转""走单"业务 大幅虚增收入和利润 违反证券法律法规 [1] - 2015年至2023年通过虚假贸易业务累计虚增营业收入约198亿元 累计虚增利润总额超7620万元 [2] - 虚假贸易业务涉及子公司包括北京大唐高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高鸿数据 高鸿恒昌 高鸿鼎恒和高鸿鼎远 业务资金 合同 物流单据流转形成闭环 无实际货物流转 [2] 欺诈发行与资金募集 -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引用2018年至2020年虚假业务数据 构成欺诈发行 [3] - 2021年4月证监会批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募集资金总额达12.50亿元 [3] 监管处罚措施 - 证监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拟罚款1.6亿元 其中公司被罚1.35亿元 9位董监高合计被罚2675万元 [1][4] - 董事长兼时任总经理付景林被处以750万元罚款 并被市场禁入10年 [4] - 配合造假的第三方南京庆亚实际控制人江庆被警告并罚款700万元 同样被处市场禁入10年 [4] 退市风险 - 公司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深交所将依法启动退市程序 [1] - 2020年非公开发行构成欺诈发行 2015-2023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4] - 目前尚未收到正式处罚决定 若最终认定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5] 行业监管态势 - 监管部门对证券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 严打"害群之马"以维护市场公平秩序 [1] - 今年以来上市公司因财务造假被追究刑事责任案例明显增多 多部门综合惩防体系加快构建 [7] - 监管打击力度显著增强 形成"露头就打 打则从严"的震慑效应 提高资本市场规范化水平 [7]
*ST高鸿严重财务造假被重罚
金融时报· 2025-08-12 09:01
财务造假行为 - 公司长期开展无商业实质的虚假贸易业务 包括笔记本电脑和IT系统等产品的"空转""走单"交易[1][2] - 2015年至2023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约198亿元 累计虚增利润总额超7620万元[2] - 虚假贸易业务通过子公司北京大唐高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主体开展 供应商和客户由第三方撮合 形成资金和单据闭环但无实际货物流转[2] 欺诈发行问题 - 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文件引用了2018年至2020年虚假业务数据[3] - 2021年4月获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12.50亿元 构成欺诈发行[3] - 非公开发行相关文件存在虚假记载[3] 监管处罚措施 - 中国证监会拟对公司罚款1.35亿元 对9位董监高合计罚款2675万元[4] - 董事长兼时任总经理付景林被处以750万元罚款并处10年市场禁入[4] - 配合造假的第三方江庆被处以700万元罚款并处10年市场禁入[4] 退市风险 - 公司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深交所将依法启动退市程序[1] - 因2020年欺诈发行和2015-2023年年报虚假记载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4] - 目前尚未收到正式处罚决定 但若最终认定将导致股票终止上市[5] 行业监管态势 - 监管部门对证券违法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 严打"害群之马"[1] - 财务造假是监管重点打击对象 多部门综合惩防体系加快构建[7] - 今年来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明显增多[7]
9年财务造假近200亿 *ST高鸿被罚1.6亿并启动退市
搜狐财经· 2025-08-11 00:28
财务造假详情 - 公司2015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合计198.76亿元,虚增利润总额合计7622.59万元 [1] - 公司通过无商业实质的笔记本电脑等"空转""走单"业务虚增收入和利润 [1] - 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占当期披露数值的49.38%,虚增利润总额占当期利润总额绝对值的64.88% [3] -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文件引用了虚假业务数据,构成欺诈发行 [4] 监管处罚措施 - 证监会拟对公司罚款1.35亿元,其中虚假记载罚款1000万元,欺诈发行罚款1.25亿元 [4] - 对9位董高监及1位相关责任人合计罚款3375万元 [4] - 对公司董事长付景林和南京庆亚实际控制人江庆各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5] - 对时任财务总监丁明锋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5] - 对配合造假的第三方罚款700万元 [1] 公司经营状况 - 公司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扣非净利润为负值 [5] - 2023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5] - 2024年度审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 [5] - 预计2025年上半年亏损1.3亿元至1.8亿元 [5] - 公司及下属部分子企业银行主要账户被冻结,诉讼案件较多 [5] 行业监管趋势 - 监管部门持续加大对财务造假的查处力度 [6] - 构建行政执法、民事追责、刑事打击"三位一体"的立体化追责体系 [6] - 首次对配合造假方同步追责,显示"零容忍"态度 [1][6] - 第三方主体配合上市公司造假形成利益链是财务造假新特点 [7] 股东情况 - 截至7月31日,公司股东总户数为5.2万户 [2] - 前十大股东中包含一家私募基金 [2]
9年财务造假近200亿元!000851,被证监会通报
第一财经· 2025-08-10 18:10
公司财务造假情况 - 公司长期开展无商业实质的笔记本电脑等"空转""走单"业务,大幅虚增收入和利润,2015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1][3] - 虚假业务导致公司2015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合计198.76亿元,虚增利润总额合计7622.59万元 [3] - 2019年虚增的营业收入占当期披露数值的49.38%,虚增的利润总额占当期利润总额绝对值的64.88% [4] - 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文件引用了虚假数据,构成欺诈发行 [4] 监管处罚措施 - 证监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35亿元罚款,其中虚假记载被处以1000万元罚款,欺诈发行被处以1.25亿元罚款 [4] - 对公司董事长付景林等9位董高监以及1位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罚款金额合计3375万元 [4] - 对付景林、江庆各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丁明锋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5] - 对配合造假的第三方南京庆亚罚款700万元 [1][7] 公司经营状况 -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数智化应用、信息服务和IT销售 [6] - 2021年至2023年度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2023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6] - 2023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2024年度同样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6] - 公司预计2025年上半年亏损1.3亿元至1.8亿元,主要因贷款逾期导致利息支出大幅增长以及银行主要账户被冻结 [6] 行业监管动态 - 监管部门持续加大对财务造假、操纵市场等恶性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坚持"追首恶"与"打帮凶"并举 [7] - 2024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提出构建行政执法、民事追责、刑事打击"三位一体"的立体化追责体系 [7] - 第三方主体配合上市公司实施造假是近年来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的新特点,监管部门将严厉打击 [8] - 诚信、透明、法治和责任是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核心要素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