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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业进入“能力竞争”新周期
新浪财经· 2025-11-11 11:52
文章核心观点 - 《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是对信托行业的系统性优化,旨在推动行业脱离传统非标业务模式,回归“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本源 [1] - 行业竞争将从规模竞争转向以投研能力、合规水平为核心的能力竞争 [1] - 该办法的实施是信托行业的一次重要转型契机,主动适应变革的机构有望在新周期中发展 [5] 业务逻辑与监管转向 - 业务逻辑从依赖非标业务的粗放模式,转向主动管理与净值化运作,契合资管新规统一标准 [1] - 监管导向从单纯的规模管控,调整为合规经营与投资能力并重的精细化监管,覆盖产品设立、运营、终止全流程 [1] - 竞争逻辑从低门槛的同质化竞争,转向构建差异化、生态化的核心竞争力 [1] 业务边界与投资者保护 - 明确禁止通道业务和资金池业务,合理限制非标债权投资范围与结构化产品杠杆水平 [2] - 确立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定位,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数不超过200人 [2] - 强化销售适当性管理、推行净值化运作、细化信息披露要求,落实“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原则 [2] - 要求以醒目方式提示风险,厘清销售机构责任 [2] 风控合规要求 - 强调对底层资产的穿透式监管,规范关联交易行为,明确审批与定价要求 [2] - 要求风险控制覆盖投前、投中、投后的全流程,确保风险可测、可控、可追溯 [2] - 明确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风险管理职责 [2] 信托公司转型路径 - 业务转型通过“三步走”构建差异化优势:第一步夯实证券投资服务信托基础;第二步发力主动管理型产品;第三步实现与财富管理业务的生态协同 [3] - 需引入股票、债券、另类投资等领域的专业投研人才,推动现有员工从“信贷思维”向“投资思维”转型 [3] - 建立与主动管理业绩、合规表现挂钩的长期激励体系 [3] - 风控重心从单一的信用风险判断,扩展到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的全面管控 [3] - 建立动态流动性监测机制,封闭式产品期限不低于九十天 [3] - 依托金融科技实现对底层资产的全程穿透监控,至少按季开展风险分类 [3] 落地执行难点 - 风险匹配精准度不足,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易流于形式,非标资产风险难以精准量化 [4] - 净值估值难度较大,非标资产缺乏活跃交易市场,估值模型参数选取主观性较强 [4] - 中小机构面临系统建设与成本控制的压力 [4] - 信息披露平衡难度高,复杂资产信息碎片化,披露过细可能涉及商业机密 [4] 行业未来展望 - 行业转型需对外应对与银行理财、券商资管等机构的同质化竞争,对内降低对传统非标业务的路径依赖 [4] - 需平衡短期业绩压力与长期能力建设的关系,稳妥推进存量业务整改 [4] - 通过夯实投研基础、提升主动管理能力、深化生态协同,实现从“规模导向”到“质效优先”的转型 [4]
资产管理信托迎精细化监管
中国证券报· 2025-11-04 04:11
监管框架完善 -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从业务定位、运营管理、风险防控等维度全面规范资产管理信托 [1] - 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标志着信托业监管进入“精细化”阶段,是信托业“1+N”监管体系的关键一环 [1] - 监管框架自2018年资管新规、2023年信托三分类、2024年1月《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信托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来持续完善,此次征求意见稿进一步补全监管链条 [1] 业务边界与核心规定 - 明确资产管理信托的私募资管本质,要求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投资者人数不超过200人 [2] - 彻底打破刚性兑付,强调“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卖者失责、依法赔偿”,禁止信托公司以任何形式承诺保本保收益 [2] - 严禁开展通道类业务,要求信托公司承担主动管理责任 [2] - 严禁资金池业务,强制信托产品单独核算、净值化管理,明确非标资产投资需匹配期限 [2] 行业面临的挑战 - 征求意见稿对非标资产投资进行严格限制且未设置过渡期,可能导致融资类信托占比下降,依赖非标业务的信托公司短期业务规模承压 [2][3] - 信托行业长期以非标债权为主,投研体系与标品信托、FOF/MOM等业务需求存在明显差距 [3] - 投资者对信托产品存在“类存款”的心理预期,需引导其理解净值波动和长期投资理念 [3] 能力建设要求 - 信托公司需提升两大能力:搭建覆盖宏观策略、行业研究、资产配置的完整投研体系,以及重构中后台运营以实现每日估值等净值化管理功能 [3] - 中后台运营重构对IT基础设施及运营团队是前所未有的考验 [3] 未来发展方向与机遇 - 标品信托有望成为核心战场,监管规范为标品业务创造公平竞争环境 [3] - 信托公司可依托制度灵活性开发“家族信托+资产配置”、“保险资金委托”等特色产品,实现差异化竞争 [4] - 资产证券化领域(如REITs、ABN、供应链ABS)因信托的破产隔离功能而具备天然潜力 [4] - 服务信托(如家族信托、慈善信托、资产服务信托)成为另一增长极,符合“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本源定位,是中小信托公司的突围方向 [4] - 金融监管总局将业务整改进展纳入分类监管依据,督促信托公司压降存量业务,行业长期需转型为专业投资管理机构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4]
信托业重磅新规
中国基金报· 2025-11-01 09:19
新规出台背景与目的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信托行业再次迎来重磅新规[1] - 新规旨在结合信托业实践调整已实施18年的《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以适应行业发展[3] - 新规旨在加强监管、防范风险,夯实资产管理信托业务健康发展的制度基础[3] 新规主要内容框架 - 《办法》征求意见稿共计5章85条,包括总则、信托产品的设立变更终止、运营管理、监督管理、附则[4] - 第三章“运营管理”包含7节,分别阐述管理体系、销售、财产托管、投资管理、风险管理、信息披露和受益人大会等[4] - 资产管理信托共分为4个业务品种,即固定收益类信托计划、权益类信托计划、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信托计划和混合类信托计划[4] 投资管理具体要求 - 信托产品财产需用于真实、合法、有效的基础资产,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公司信用类债券等[6] - 信托公司全部信托产品持有单一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市值的30%[6] - 信托产品可以再投资一层资产管理产品,但所投资产品不得再投资除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以外的资产管理产品[6] - 单个信托产品投资于同一资产的投资金额不得超过该信托产品实收信托的25%,特定低风险资产除外[6] 个人投资者准入门槛 - 要求个人投资者具有两年以上投资经历[7] - 需满足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或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或近三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7]
金融监管总局就《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北京商报· 2025-10-31 22:17
产品定位 - 资产管理信托被明确为基于信托法律关系的私募资产管理产品 [1] - 产品坚持“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卖者失责、依法赔偿”原则 [1] - 产品面向具有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1] 业务运营管理 - 严格信托产品设立和销售管理,规范重点环节 [1] - 加强信托产品存续期管理,严格信托资金运用规范 [1] - 强化风险管理和净值管理,强化信托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1] - 规范信托产品到期清算 [1] 销售与投资者管理 - 明确信托文件、风险申明、投资者承诺、风险评估等销售重点领域和环节的管理要求 [1] - 强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范信托公司和代理销售机构销售行为 [1] - 引导提升投资者对信托产品投资的风险意识 [1] 投资管理规范 - 明确信托产品投资各类基础资产要求,细化组合投资规则 [1] - 规范关联交易行为,严禁通道类业务和资金池业务 [1] - 加强投资其他资产管理产品的穿透管理,提高透明度 [1] 风险管理与信息披露 - 强化全面风险管理要求,加强操作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管理 [2] - 规范信息披露行为和内容,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2]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就 《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答记者问
上海证券报· 2025-10-31 19:23
政策背景与定位 - 为规范信托公司资产管理信托业务发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旨在加强监管、防范风险并夯实行业健康发展的制度基础 [1][2][3] - 新规出台背景是现行主要规章《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已实施18年,需结合资管新规等最新监管精神进行调整 [3] - 《办法》将资产管理信托定位为基于信托法律关系的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坚持“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原则,并明确其私募属性,要求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且人数不超过200人 [4][5] 销售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 信托公司销售信托产品须向投资者充分说明风险,不得以任何形式保本保收益或掩盖实际风险状况 [6][7] - 要求信托文件以醒目方式提示风险,并严格销售管理,加强销售渠道、文件和人员管理,厘清与代理销售机构的责任 [7] - 严格执行风险匹配原则,要求信托公司对产品逐个划分风险等级,并对每个自然人投资者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销售与其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7] 投资运营与风险管理 - 信托财产运用须法律关系清晰,投资于真实、合法、有效的基础资产,并区分不同资产类别提出针对性管理要求 [7] - 明确单个信托产品投资同一资产的比例上限,并加强投资合作机构管理,明确其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 [7] - 要求信托公司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加强操作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封闭式信托产品期限不得低于九十天 [8] 业务规范与整改安排 - 严禁开展通道类业务和资金池业务,要求信托产品单独核算,净值需准确反映财产状况,不得脱离基础资产实际收益进行分离定价 [9] - 规范关联交易,要求全面准确识别关联方,建立健全关联交易内部评估和审批机制,并对信托财产运用于关联方提出限制要求 [9] - 信托公司需对照《办法》梳理存量业务,制定整改计划并有序压降,金融监管总局将把整改进展作为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 [10]
信托业规模首破30万亿,资管信托和服务信托成增长新引擎
第一财经· 2025-10-22 21:41
行业转型与规模增长 - 信托行业从传统非标融资业务成功转型至资产服务信托、资产管理信托及公益慈善信托,规模显著回升,结构持续优化 [1] - 截至2025年6月末,全行业信托资产管理规模达32.43万亿元,同比增长20.11%,首次超过30万亿元 [1] - 资产服务信托与资产管理信托已替代传统融资信托和通道业务,成为驱动信托财产规模增长的主导业务模式 [1] 业务结构变化 - 行业在压降融资类业务和银信通道业务背景下,资产规模曾普遍出现明显下滑 [1] - 通道业务大幅下降,房地产融资类业务基本归零 [1] - 取而代之的是大力发展财富管理账户体系,构建信托特色立体化产品线 [1] 公司战略与表现 - 上海信托重塑客户服务体系,目前管理资产规模突破1.3万亿元 [1] - 信托机构在财产独立、风险隔离、财富传承和资产配置方面具有独特优势 [2] - 通过信托制度和工具对股权、房产、资金等进行跨代安排已成为社会的切实需求 [2]
受益于权益市场行情向好 7月份标品信托发行数量显著增长
证券日报· 2025-08-11 01:15
资产管理信托市场整体表现 - 7月份资产管理信托发行数量2549款环比下降1.13% 发行规模1303.18亿元环比下降16.35% [1] - 成立市场产品数量2295款环比增长10.50% 成立规模776.82亿元环比下降6.88% [1] - 非标产品发行规模环比下降23.97% 成立规模环比下降9.30% [1][2] 标品信托与非标产品分化特征 - 标品信托发行数量1491款环比增长10.44% 成立数量环比增长17.55% [1][2] - 非标金融类产品成立规模减少83.09亿元 基础产业类产品成立规模增加72.46亿元环比增长近30% [2] - TOF类信托成立数量481款环比增长33.62% 成立规模85.61亿元环比增长16.90% [2] 标品信托发展的驱动因素 - 资本市场行情向好推动标品信托发行与成立数量连续增长 [1][2] - 股票投资类和债券投资类信托成立数量显著增长 [2] - 标品信托透明度高、流动性强 可满足多元化投资需求 [3] 行业转型与标品信托战略意义 - 发展标品信托是信托业回归本源的核心路径 有助于降低非标业务依赖 [3] - 标品信托通过标准化资产投资可引导资金支持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 [3] - 标品信托能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为资本市场提供长期稳定资金来源 [3]
我国信托业规模逼近30万亿,超四成资金涌向证券市场
环球网· 2025-06-05 11:00
信托业资产规模与结构变化 - 截至2024年末信托资产规模达29.56万亿元,较2024年6月末增长2.56万亿元(+9.48%),较2023年末增长5.64万亿元(+23.58%)[1] - 资金信托投向证券市场占比超四成,成为最大占比领域[1] - 行业转型至"三分类"业务模式,资产服务信托与资产管理信托并重,财富管理服务信托规模超1万亿元(家族信托6435.79亿元,保险金信托2703.97亿元)[1] - 2024年新成立财富管理服务信托4.53万只,规模1.98万亿元,远超资产管理信托[1] 业务转型与市场布局 - 证券投资信托存续规模超10万亿元(10.99万亿元),其中债券投资占比83.3%(9.15万亿元)[2] - 资金信托规模22.25万亿元(同比+28.02%),股票和基金投资占比超5%(1.12万亿元)[2] - 行业经营收入940.36亿元(同比+8.89%),利润230.87亿元(同比-45.52%),反映业务模式切换至资产服务信托优先[2] 政策支持与发展机遇 - 金融监管总局《若干意见》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纲领性文件[3] - 信托财产登记试点在北京、上海等地启动,多地探索推进[3]
信托业交三分类后首份完整年答卷:资产管理规模逼近30万亿,增速超23%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6-04 15:50
行业资产规模 - 2024年末信托行业资产规模达29.56万亿元 创历史新高 较2023年末增加5.6万亿元 同比增长23.58% [1][2] - 行业规模较2024年6月末增长9.48% 环比增加2.56万亿元 [2] - 规模增长源于三分类业务转型及市场需求调整 较2017年前期高点26.25万亿元增长12.61% [2][3] 业务结构变化 - 2024年新成立信托产品6.74万只 规模8.32万亿元 其中资产服务信托占比70.17%和53.84% [4] - 资产服务信托细分领域规模:财富管理服务信托1.98万亿元 资产证券化服务信托0.74万亿元 行政管理服务信托1.22万亿元 [4] - 资产管理信托新成立1.96万只 规模3.83万亿元 公益慈善信托544只 规模8.59亿元 [5] 经营业绩表现 - 2024年行业经营收入940.36亿元 同比增长8.89% [5] - 行业利润230.87亿元 同比减少192.87亿元 大幅下降45.52% [5] - 利润下降主因资产服务信托低收费特性及业务模式转型 [5] 细分业务发展 - 财富管理服务信托中家族信托规模近6500亿元 保险金信托规模2703.97亿元 [6] - 资产证券化服务信托总规模1.26万亿元 含信贷资产证券化6186.19亿元 企业资产证券化171.86亿元 非金融企业资产支持票据6253.41亿元 [6] - 风险处置服务信托规模达24099.78亿元 [6] 监管与制度进展 - 三分类新规将信托业务分为资产服务信托、资产管理信托、公益慈善信托三大类25小项 [3] - 北京上海先后启动不动产及股权信托财产登记试点 已出具2笔不动产和6笔股权信托登记证明 [7][8] - 58家信托公司资产管理信托业务规模11.39万亿元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