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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宠股份: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1 17:16
股东大会召开基本情况 - 公司将于2025年7月28日14:3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未明确说明 [1] - 网络投票时间分为两部分: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7月28日9:15-11:30和13:00-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时间为9:15-15:00 [1] - 股东可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重复投票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2] 参会人员资格 - 股权登记日收市时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参会 [2]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律师必须出席 [2] - 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不属于中小投资者范畴 [3] 会议审议事项 - 议案涉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3] - 具体议案内容需参考2025年7月12日刊登于四大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3] 会议登记方式 - 自然人股东需持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现场登记 [3] - 法人股东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 [4] -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邮件登记,截止时间为7月23日17:00 [4] 网络投票操作 - 股东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与 [4] - 互联网投票需提前办理数字证书或服务密码认证 [7] - 投票代码为"362891",投票简称"中宠投票" [7] 其他会务安排 - 会议联系人任福照、田雅,联系电话0535-6726968,登记地址为烟台市莱山区飞龙路88号 [4] - 参会人员食宿交通自理,网络投票异常将按当日通知处理 [4] - 授权委托书需明确记载委托人信息及表决指示 [8][11]
中宠股份: 关于子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新增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1 17:16
公司融资计划 - 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3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额度可循环使用 [1] - 子公司2025年拟新增申请不超过1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限与前述相同,额度可循环使用 [2] - 新增授信额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 授信形式与用途 - 综合授信形式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以及票据贴现等授信业务 [2] - 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合作金融机构及融资金额将后续协商确定 [2] - 子公司可以自有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设备、知识产权等资产进行抵押担保 [2] 授权与管理 -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全权办理融资事宜,包括融资机构选择、金额及利率确定、合同文件签署等 [2] - 授权范围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及有效期内 [2]
中宠股份: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7-11 17:16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为规范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 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监管。 本办法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二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 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并在年度审计 的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
中宠股份: 子公司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11 17:16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治理,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母公司是指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是指烟台 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其设立形式包括: (一)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公司、企业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控股 50%以上(不含 (三)持有其股权在 50%以下但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也包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下属公司、企业。 第三条 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母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额,依 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股份处置等股东权利。 第四条 子公司应当根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 构和运作制度。 第五条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母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额,依法 对子公司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股份处置等股东权利,并负有对子公 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八条 母公司通过子公司股东会行使股东权 ...
中宠股份: 金融衍生品交易内部控制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11 17:16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制度旨在规范交易行为并防范风险,所有交易需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禁止单纯盈利性操作 [2][3] - 交易品种限定为人民币远期结售汇、期权、远期外汇买卖、掉期和货币互换业务 [2] - 交易对手需为经监管批准的金融机构,不得使用募集资金或他人账户操作 [5][7] 交易原则与审批权限 - 交易金额需与外币收支预测严格匹配,且不得超过谨慎预测金额 [4] - 董事会审批权限为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超5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 - 交易计划由管理层提出,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执行并签署协议 [4] 部门职责与操作流程 - 财务部主管交易方案制定、风险监控及交割资金安排 [5][6] - 审计部负责监督合规性,证券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 - 子公司交易需经财务部审批并严格执行结算及账务处理 [6] - 操作流程包括市场分析、报价咨询、方案审批及协议签署 [6][7] 风险管理与信息披露 - 财务部需定期评估风险敞口,设定止损限额并执行止损规定 [7][8] - 亏损超100万元或达净利润10%且超1000万元时需2日内披露 [9] - 交易档案由财务部保管,业务人员需遵守保密制度 [8][9] 附则与制度执行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与法律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10] - 人民币远期结售汇适用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日起生效 [9][10]
中宠股份: 防范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11 17:16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 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与福利、保险、广告等 费用和其他支出,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资金、代偿债务及 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资金等。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资金占用 第四条 公司应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公司的资金和 资源,公司不得以预付刊播费、预付投资款等方式将资金、资产和资源直接或间接地提 供给控股 ...
中宠股份: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11 17:16
信息披露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制度旨在规范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股东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1]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等主体,需遵守本制度并接受监管[1][2] - 信息披露范围涵盖可能对公司证券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及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1] 信息披露原则与程序 - 信息披露需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原则,禁止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需同步向所有投资者公开[5][6] - 自愿性信息披露需保持持续性、一致性,不得选择性披露,内幕信息在依法披露前不得泄露或用于交易[6][7] - 定期报告编制流程包括高级管理人员起草、董事会审议、董事长主持审议会议、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15][16] 定期报告与临时报告内容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需审计)、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分别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季度结束1个月内披露[11][12] - 年度报告需包含公司基本情况、主要财务数据、股东持股情况、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审计报告等13项内容[13] - 临时报告涵盖董事会决议、重大交易(如资产买卖、对外投资)、关联交易、股权变动、重大诉讼等31类事项[22][23][24] 信息披露豁免与保密管理 -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可申请暂缓或豁免披露,需满足未泄露、内幕人士书面保密承诺、股票交易无异常波动等条件[9][48][49] - 保密义务人包括董事、高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中介机构人员,泄密或内幕交易将依法追责[24][57][58] - 信息披露豁免需经证券部审核、董事会秘书复核、董事长签字确认,并登记豁免方式、信息类型及内幕知情人名单[54][56] 信息披露责任与档案管理 - 董事、高管对定期报告内容真实性负责,无法保证时需投反对票或弃权票并说明理由[17][18] - 信息披露文件由证券部存档,定期报告保存10年,董事及高管履职文件保存不少于5年[44][45] -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变动、股份质押冻结等需主动告知董事会秘书并配合披露[39][42]
中宠股份: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11 17:16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框架 总则与定义 - 公司制定对外投资制度旨在规范投资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依据《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对外投资定义为以货币/股权/实物/无形资产等形式获取未来收益的活动,分为短期投资(≤1年)和长期投资(>1年)[1][2] - 投资类型包括独立经营项目、合资合作、参股法人实体及资产租赁/委托经营等[1] 投资管理原则与适用范围 - 遵循战略匹配、资源优化配置和经济效益最大化原则[2] - 制度覆盖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子公司需参照制定相应制度[2] 审批与决策机制 - 实行专业管理+逐级审批制,股东会/董事会为最高决策机构,董事长/总裁在授权范围内可审批[2][3] - 短期投资由总裁办公室预选项目,财务部提供资金流数据,按权限审批后实施[3][4] - 长期投资需经总裁办公会初审→可行性研究→董事会/股东会终审,重大项目可引入第三方论证[5] 执行与监督 - 证券投资执行联合控制制度(双人操作+职责分离),资产登记需当日完成[4] - 财务部负责出资手续及工商/税务登记,法律顾问审核合同协议[5][6] - 投资项目实行季度报告制,预算调整需原审批机构批准[6] - 审计委员会/财务部对项目进行监督,行政部门负责档案管理[6][9] 投资退出与人事管理 - 允许在经营期满、破产、不可抗力或战略调整时收回/转让投资,程序与审批权限同初始投资[6][7] - 合资公司需派驻董事/董事长及财务总监,人选由总裁办公会提名,年度考核并提交述职报告[9][10] 财务与信息披露 - 财务部建立明细账簿,子公司按月报送报表并遵循统一会计政策[9][10] - 定期盘点投资资产确保账实一致,重大事项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披露[10][11] (注:全文未涉及具体财务数据或百分比变化,故未引用数值)
中宠股份: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11 17:16
薪酬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以支持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1]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及公司章程,适用于章程规定的所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2] - 薪酬设计遵循四大原则:公司长远利益(短期与长期激励结合)、权责利对等(按岗位贡献定薪)、绩效挂钩(与考核结果联动)、市场竞争(保持薪酬吸引力) [3] 薪酬管理机构 - 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薪酬,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管薪酬 [4] - 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门拟定薪酬方案、考核办法并进行绩效评估 [5] - 审计委员会监督薪酬考核方案的实施,行政人事部与财务部配合具体执行 [5][6] 薪酬标准与发放 - 非独立董事按实际任职岗位领取薪酬(无董事津贴),外部董事不领取薪酬 [7] - 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标准为6万元/年(按月发放),履职费用由公司承担 [7] - 高管薪酬结构为"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基本薪酬基于职位价值及市场行情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年度经营目标挂钩并按考核结果年终发放 [8][9] - 薪酬数据不含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专项奖励 [9] 薪酬调整机制 - 调整需适应公司经营变化,董事薪酬调整经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高管调整由董事会决定 [13][14] - 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薪酬增幅数据、通胀水平(保障实际购买力)、公司盈利状况、组织结构及岗位变动情况 [15] 特殊情形处理 - 离任人员按实际任期及绩效发放奖金,但存在严重违规、被监管处罚、擅自离职等情形时公司有权扣发绩效薪酬 [11][12] 制度实施与修订 - 制度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经股东会审议后生效 [17]
中宠股份: 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11 17:16
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提高规范运作水平,确保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升透明度和质量 [1]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1] - 适用范围涵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相关人员 [1] - 责任追究制度针对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重大差错,包括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信息披露错误或遗漏、业绩预告或快报重大差异等情形 [1][4] 责任追究原则与程序 - 责任追究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2] - 公司证券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责任追究资料并提出处理方案,最终由董事会批准 [2] 责任追究情形 -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导致年报信息披露重大遗漏或差错 [2] - 违反监管部门指引或公司内部制度(如《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导致信息披露失误 [2] - 未按规程操作或提供信息存在重大遗漏、失实,造成年报披露差错 [2]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认定标准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或利润差错金额占最近年度审计值5%以上且绝对值超800万元,或直接影响盈亏性质 [3][4] - 其他重大信息披露错误标准包括:未披露重大会计政策变更、涉及净资产10%以上的诉讼/担保/合同/交易等 [4] - 业绩预告差异认定标准:业绩变动方向与实际不一致,或变动幅度超预计范围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 [4] - 业绩快报差异认定标准:与实际数据差异幅度达20%以上 [5] 从重或从轻处理情形 - 从重处理情形包括:主观因素导致恶劣后果、打击报复调查人员、多次发生差错等 [7] - 从轻处理情形包括:主动纠正损失、非主观因素(如不可抗力)等 [7] 责任追究形式 - 处理方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岗/停职/降职、赔偿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 [7] - 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由董事会根据情节确定 [5] - 发生重大差错时需按监管要求披露更正原因、影响及责任认定结果 [5] 附则 - 季度报告、半年报的信息披露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 [6]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