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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迪药业: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日报之声· 2025-08-26 21:45
公司治理变动 - 公司董事会同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拟聘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1] -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 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该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1]
天职国际获全国会计知识大赛注册会计师行业选拔赛第一名
中证网· 2025-08-21 21:41
核心观点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在第四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中夺得行业第一 彰显行业领军地位和卓越人才培养实力 [1][2][3] 比赛表现 - 天职国际代表队以明显优势获得团体第一名 全部题目回答正确 [2] - 参赛队员斩获个人奖项2金2银 [1] - 在7月26日选拔笔试中4名选手总成绩位列各参赛队伍之首 [2] - 共有来自全国不同地区的11支代表队参与口试决赛角逐 [2] 人才培养机制 - 公司长期坚持专业立所 人才强所 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 [3] - 系统化人才培养机制取得实际效果 [3] - 2025年5月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选拔中4人入选 入选人数位列行业第一 [3] - 针对青年业务骨干设计实施精英班培养计划 [3] - 计划将大赛表现优异选手纳入长期潜力人才库 [3] - 持续推进人才队伍年轻化 专业化和国际化建设 [3] 行业发展 - 大赛旨在宣传会计改革发展成果 普及财会法律法规知识 [2] - 推动财会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2] - 正值我国首部会计法颁布40周年与新修改会计法施行1周年 [2] - 赛事被视为对行业改革与发展成果的系统展示 [2] - 大赛分为两个赛程 第一赛程由各地区和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初赛选拔 [2]
罕见!3家中介联手追讨,向39名被告索赔3.7亿元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8-16 22:25
案件核心突破 - 三家中介机构(东兴证券、天健会计所、康达律所)作为原告向39名造假协同方(37家企业+2名自然人)索赔3.72亿元,首次实现"先行赔付后追偿"的完整责任闭环 [1][4][6] 财务造假事实与中介责任 - 泽达易盛上市前(2016-2019年)累计虚增营收3.42亿元、利润1.87亿元,上市后(2020-2021年)年报虚增营收1.52亿元和7104万元,虚增利润8247万元和2666万元 [5] - 造假手段包括签订虚假合同、虚构业务及隐瞒关联交易,中介机构因失职被行政处罚:东兴证券缴纳1.05亿元惩戒金,天健会计所缴纳0.93亿元惩戒金,康达律所被罚没1896万元 [5] - 中介机构先行赔付投资者合计4.93亿元(含惩戒金),剔除惩戒金后实际赔付3.88亿元 [5] 追偿法律依据与市场意义 - 追偿依据《民法典》"过错责任"原则,通过司法手段将造假成本转移至直接责任方,避免中介过度承压 [6] - 案件推动责任主体从上市公司/中介扩展至交易对手方,瓦解"造假分包"利益格局,弥补行政监管穿透力不足的短板 [6][10] - 若胜诉将首开中介向造假协同方追偿先例,为同类案件提供裁判标准,并通过风险定价机制重塑商业行为 [10] 追偿举证关键点 - 需证明第三方"明知或应知"造假意图(如异常交易价格、无真实背景资金流、伪造合同) [8] - 需厘清不当交易与造假结果的直接关联性(如销售数据导致财报失真并影响投资决策) [8] - 需排除第三方无过错可能性(若第三方证明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可减免责任) [9] 中介权益保障与制度优化 - 建议推动证券虚假陈述专项责任险,由保险公司按比例承担赔付并协助追偿 [12] - 提出建立行业互助基金、赋予破产清算优先受偿权、简化司法程序、加强监管部门协同四项措施 [12] - 证监会推动《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出台,明确对造假第三方的行政处罚权 [14] 第三方惩处强化措施 - 拟在《条例》增设第三方追责专章,细化"过错推定"原则(如无商业实质交易、价格偏离市场等),并在科创板/创业板试点 [14] - 建立黑名单联动机制,限制造假方参与资本市场业务,实施跨领域联合惩戒 [15] - 推动行业协会建立反造假公约,要求合作中增加"反财务造假承诺条款" [15] - 通过"三升三降"机制提高造假成本、降低维权成本、提升守信收益 [15]
中介追讨“造假帮凶”,泽达易盛案39被告遭3.72亿天价索赔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8-15 22:11
案件核心进展 - 三家中介机构(东兴证券、天健会计所、康达律所)起诉39名财务造假协同方(37家企业+2名自然人),索赔金额达3.72亿元,创资本市场首例"中介先行赔付后追偿"闭环 [1][3][4] - 39名被告被指控协助泽达易盛通过虚假合同、虚构业务等手段虚增业绩:上市前(2016-2019年)累计虚增营收3.42亿元、利润1.87亿元;上市后(2020-2021年)年报虚增营收1.52亿元+7104万元,虚增利润8247万元+2666万元 [3] - 中介机构因失职被行政处罚:东兴证券缴纳1.05亿元惩戒金,天健会计所缴纳0.93亿元,康达律所被罚没1896万元,三者合计先行赔付投资者4.93亿元(含惩戒金) [3][4] 法律与市场影响 - 若胜诉将首开中介机构向造假协同方成功追偿先例,为同类案件确立裁判标准,推动责任链条从上市公司/中介向交易对手方延伸 [1][5][7] - 案件核心争议在于举证难度:需证明第三方存在主观过错(如异常交易记录、资金闭环证据)且行为与损害有直接因果关系 [6][7] - 专家建议构建立体化治理体系:民事赔偿+行政监管+刑事责任联动,同时通过专项责任险、追偿优先权等提升中介赔付积极性 [2][8][9] 追偿机制与行业建议 - 追偿金额占先行赔付总额95%(3.72亿/3.88亿),但第三方或仅承担部分责任,最终可能形成"中介次要责任+第三方主要责任"划分 [6] - 四项强化追偿措施:设立行业互助基金、赋予优先受偿权、简化司法程序、监管部门协同取证 [9] - 严惩第三方四大方向:行政法规增设"过错推定"条款、建立跨部门失信黑名单、强化行业自律公约、实现"三升三降"成本收益平衡 [9][10]
泽达易盛财务造假案未了 东兴证券天健等发起追偿诉讼
中国经济网· 2025-08-15 13:52
涉诉案件概况 - 格尔软件涉及三起追偿权纠纷案件,案件编号分别为(2025)沪74民初3158号、3159号、3160号,原告分别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东兴证券、康达律所 [1] - 案件源于泽达易盛欺诈发行案,中介机构在向投资者赔付及缴纳款项合计4.93亿元后发起追偿诉讼 [1] - 三起案件合计被诉金额:案件一12,345.51万元(本金11,755.76万元+利息589.74万元),案件二21,533.20万元,案件三3,348.55万元 [3] 案件背景 - 原告方均为泽达易盛IPO中介机构,包括东兴证券(保荐机构)、天健会计(审计机构)、康达律所(法律顾问) [1] - 泽达易盛因2023年4月被证监会认定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2023年7月7日被上交所终止上市 [1][4] - 该案被证监会列为2024年投资者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之首,涉及科创板上市公司财务造假 [3] 公司交易情况 - 格尔软件2018年、2020年与泽达易盛有两批次采购销售业务,后自查认定交易不具备商业实质 [2] - 相关交易对2018-2021年财务报表影响较小无需追溯调整,但2023年5月公司因此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 [2] 诉讼进展 - 被告包含格尔软件(被告十八)在内的37家公司及2名自然人 [2] - 截至公告日案件尚未开庭,无法判断对公司当期或未来利润的影响 [3]
华夏国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8-15 11:40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重要提示 1、华夏国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获中国证监会2025年8 月6日证监许可[2025]1693号文准予注册。 2、本基金为股票型ETF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网上现金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发售代理机构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以现金进行的认购。网下现金认 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现金进行的认购。 6、本基金自2025年8月18日起至2025年8月22日(含当日)进行发售,办理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 购的日期均为2025年8月18日起至2025年8月22日(含当日)。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 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本公司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 时公告。基金管理人可适当调整发售期并公告。 7、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A 股账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如投资 人需要参与网下现金或网上现金认购, ...
“全链条追责”形成闭环!泽达易盛案三中介赔付5亿后起诉39名被告追偿3.7亿
中国经营报· 2025-08-14 17:35
核心事件概述 - 格尔软件等39名被告被三家中介机构起诉追偿3.72亿元 涉及泽达易盛欺诈发行案中第三方配合财务造假行为 [1][3] - 三家中介机构(天健所、东兴证券、康达律所)因泽达易盛案已向投资者赔付及向证监会缴纳款项合计4.93亿元 [1][6] - 证监会首次对配合造假方同步追责 2025年6月对越博动力造假案两名配合方分别处以200万元和30万元罚款 [2][5] 财务造假细节 - 泽达易盛2016-2019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3.42亿元 虚增利润1.87亿元 2020-2021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2.23亿元 虚增利润1.1亿元 [4][5] - 格尔软件2018-2020年虚增归母净利润274.78万元、250.67万元、77.38万元 2021年虚减190.37万元 2018年和2020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1119.81万元和216.98万元 [4] - 2019-2023年涉及第三方配合造假的上市公司达53家 共541家第三方参与 平均每家上市公司超10家配合方 [5] 追责机制演进 - 中介机构追偿金额分布:天健所索赔1.23亿元(含投资者赔偿2774.63万元及证监会款项8981.13万元) 东兴证券索赔2.15亿元 康达律所索赔0.33亿元 [3] - 监管形成"全链条追责"闭环:泽达易盛案7195名投资者获2.8亿元全额赔偿 中介机构按过错程度承担责任 [6] - 法律依据为《证券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规定》第22条 明知造假提供实质性协助的第三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0] 行业影响分析 - 第三方配合造假成为资本市场财务造假新特点 形成利益链和"生态圈" 2019-2023年涉及53家上市公司 [2][5] - 追责范围从上市公司、中介机构延伸至整个造假生态链 通过高额索赔提高造假协作成本 [6][7] - 推动中介机构从"形式审阅"转向"实质风控" 为注册制深化构建责任闭环的法治保障 [7]
泽达易盛财务造假案余波未平 引发连环索赔诉讼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13 20:26
核心事件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东兴证券、康达律所三家泽达易盛IPO中介机构向上海金融法院起诉格尔软件等37家公司及2名自然人,追偿因其财务造假导致的损失 [2][3] - 三家中介机构分别索赔本金及利息1.23亿元、2.15亿元和0.33亿元,并要求部分主体承担连带责任 [3] - 泽达易盛因虚增营业收入5.65亿元、虚增利润2.96亿元于2023年7月从科创板退市,中介机构已向投资者赔付及向证监会缴纳款项合计4.93亿元 [2][3] 格尔软件回应 - 公司声称2018年和2020年与泽达易盛的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且对2018-2021年财务报表影响较小无需追溯调整 [2][4] - 历史公告显示公司2018-2020年虚增归母净利润274.78万元、250.67万元和77.38万元,2021年虚减190.37万元,2018年和2020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1119.81万元和216.98万元 [5] - 公司表示将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应诉,并通过加强内控体系和学习法规来防范未来风险 [5][8] 法律依据 - 追偿权法律依据为《民法典》第178条,需满足被追偿方存在过错且行为与损害有直接因果关系 [6] - 法院裁判考量因素包括过错程度、行为关联性和损失诱因,根据《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规定》第22条可追究配合造假的第三方责任 [6] - 仅证明"无商业实质业务"不足构成追偿依据,需进一步证明上下游方存在主观过错行为 [7] 行业影响 - 本案体现"全链条追责"机制突破,中介机构需完善底稿管理和穿透核查,独立验证交易真实性 [7] - 上市公司需建立内部追责机制规范关联交易,投资者应关注信息披露异常并及时参与集体诉讼 [7]
中汇观点:IPO进程中税收优惠的合规管理,从资格认定到商业实质的全面考量
全景网· 2025-08-13 13:51
文章核心观点 - 税务合规是企业IPO审核的关键因素 企业需重点关注税收优惠政策合规性及商业实质安排 并建议提前引入专业税务顾问进行系统规划 [1][2][3] 论坛背景与定位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6月19日至20日在杭州主办"聚生态之力、赋资本新程"IPO高端论坛 [1] - 论坛特邀沪深京三大交易所专家解读最新政策 聚焦资本市场政策动态与审核实务 [3] - 旨在搭建IPO相关方高效对话平台 助力长三角及全国企业对接资本市场 [3] 税收优惠政策合规要点 - 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是科技研发企业重要利润来源 [1] - 资格认定需持续满足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研发人员比例、研发费用占比等硬性指标 [1] - 必须确保所有优惠备案凭证齐全 严禁通过虚假申报骗取税收优惠 [1] - 上市审核将进行穿透式核查 滥用政策将构成重大风险 [1] 税收洼地安排合规要求 - 利用税收洼地设立子公司需确保商业实质合理性 包括真实经营场所、人员配置及实际业务活动 [2] - 地方性财政返还政策需符合国家层面法律法规 不得超越地方权限范围 [2] - 缺乏商业实质的税收洼地安排可能引发税务风险 并影响盈利持续性与经营独立性认定 [2] IPO税务规划建议 - 企业应在上市前1-2年提前引入专业税务顾问团队 [2] - 需进行全面税务尽职调查、风险评估及健康检查 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 [2] - 关键环节如架构重组、股权激励、战投引入需进行税务影响分析与合规性评估 [2] - 税务规范透明与风险可控是企业成功上市及后续发展的基础保障 [2]
罕见!3家中介机构“联手”,索赔3.7亿元!
中国基金报· 2025-08-12 17:02
案件背景 - 格尔软件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应诉通知书 涉及三起追偿权纠纷案件 合计被诉金额约3 72亿元 [2] - 案件源于泽达易盛欺诈发行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东兴证券 康达律所三家IPO中介机构在向投资者赔付4 93亿元后 向39名被告提起追偿诉讼 [2] - 案件一涉及金额12345 51万元 案件二涉及金额21533 20万元 案件三涉及金额3348 55万元 [4] 涉事公司情况 - 格尔软件2018年和2020年与泽达易盛进行过两批次采购销售业务 经自查认定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 对2018-2021年财务报表影响较小 2023年5月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并完成整改 [4] - 泽达易盛2020年6月23日在科创板上市 上市前后均存在财务造假 上市前2016-2019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3 42亿元 虚增利润1 87亿元 上市后2020-2021年年报分别虚增营业收入1 52亿元和7104 35万元 虚增利润8246 92万元和2665 78万元 [5] 案件进展与行业影响 - 2023年4月泽达易盛因欺诈发行受行政处罚 中介机构赔付4 93亿元后发起追偿诉讼 [7] - 该案标志着资本市场责任追究机制重大突破 中介机构从被动承担连带赔偿转向主动追究造假源头 追责对象延伸至整个造假生态链 [7] - 案件释放信号 中介机构履职底线获动态平衡 勤勉尽责者可通过追偿减少损失 司法实践构建责任分摊新规则 推动形成赔偿-追偿的法治化治理闭环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