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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最高可奖100万元
新浪财经· 2026-01-16 03:28
"吹哨人",是指了解证券期货违法行为情况、掌握线索及证据,愿意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担当责任, 主动向中国证监会提供证券期货违法行为线索的单位或者个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中国证监会提供 涉嫌证券期货违法行为线索,提倡实名提供重大违法行为线索。 2014年6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实施《举 报规定》,设立了重大违法线索有奖举报制度。2020年对《举报规定》进行了修订。 近年来,中央高 度重视资本市场举报制度建设,党中央、国务院对完善证券期货违法违规举报制度提出了一系列新部署 新要求。随着中国证监会持续释放强监管信号,有奖举报条款正式写入证券法、期货和衍生品法。社会 和市场有关方面均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加大有奖举报力度打击违法行为的意见建议。 为此,新规制度名 称突出"吹哨人"奖励规定,以更好体现"吹哨人"正义担当精神,强调专业特点,突出激励导向,同时也 符合国际惯例。 同时,《奖励规定》明确依法秉公处理,分级负责办理,严格保密信息,充分保护"吹 哨人"合法权益的工作原则。 《奖励规定》在行文上对举报制度相关表述作出适应性安排,并与证券期 货法律法规举报条款作了法源上的必要衔接。 在华北电力大学新金融法学研究中心主任、北京 ...
【港股收盘快报】港股恒指跌0.28% 科指跌1.35% 科网股走弱 中资券商股普跌 携程跌幅超...
新浪财经· 2026-01-15 20:07
港股市场整体表现 - 1月15日港股三大指数集体下跌 恒生指数跌0.28%报26923.62点 恒生科技指数跌1.35% 国企指数跌0.52% [1] 科技及互联网行业 - 科网股普遍下跌 网易跌幅超过3% 快手和阿里巴巴跌幅超过2% 腾讯和哔哩哔哩跌幅超过1% [1] 房地产行业 - 内房股表现活跃 万科企业涨幅超过6% [1] 旅游及观光行业 - 旅游及观光板块大幅下跌 携程集团跌幅超过19% [1] 金融行业 - 中资券商股普遍下跌 中泰期货跌幅超过4% [1]
大数据+人工智能,大幅压缩腐败生存空间
新浪财经· 2026-01-15 18:09
科技赋能反腐败 - 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信息技术深挖细查跨境腐败案件,显著提升了案件查办的穿透力和效率[2][3] - 在查处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李勇案中,超过83%的赃款来自境外,调查取证工作涉及10个国家和地区[2] - 在查处中国证监会科技监管司原司长姚前案中,专案组利用区块链技术追踪虚拟货币流转链条,并运用大数据交叉排查发现其控制的“马甲账户”[6][7] 李勇案(中国海洋石油集团) - 李勇利用对国际海洋石油商业模式的了解,将权钱交易包裹在正常项目合作中,并安排商人任峰德作为“白手套”通过虚增交易环节收受数百万美元“感谢费”[2][4] - 专案组通过大数据平台对李勇的分管业务、项目资料及人物关系进行碰撞比对,快速锁定了主要行贿对象[3] - 李勇安排将赃款通过离岸公司和账户流经多国银行,专案组通过对外执法合作与开源信息搜集形成完整证据链,李勇最终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300万元[4][5] 姚前案(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 - 姚前收受虚拟货币进行权钱交易,专案组在其办公室查获硬件钱包,并通过大数据排查发现其实际控制的“马甲账户”[6][7] - 一笔转入“马甲账户”的1000万元资金经四层穿透后,被确认来自一个虚拟货币交易商,该资金与另外两笔共计1200万元的异常资金一同用于支付北京一套总价2000多万元的别墅房款[7][8] - 2018年,姚前通过下属蒋国庆收受币圈老板张某2000枚以太币作为提供帮助的答谢,这些以太币市值最高时一度超过6000万元;专案组利用区块链技术查清了该笔虚拟货币的流转及后续部分兑换记录[9] 冯疆案(江山市国有资产管理) - 江山市智慧监管监督系统通过AI分析对亮化工程项目发出风险预警,提示可能存在专家不公、围标串标嫌疑,经核查发现中标公司老板通过冯疆牵线行贿50万元[10] - 该系统在招投标海量数据中提供精准线索,助力从单一项目突破并牵出更多问题,例如冯疆在另一项目中通过设定特定设备参数帮助某公司中标并收受20余万元[11] - “大数据+人工智能”的监管系统提升了发现苗头性问题的精准度和穿透力,压缩了腐败生存空间并形成震慑[12][13]
恒指夜期开盘︱恒指夜期(1月)报26959点 高水35点
智通财经· 2026-01-15 17:25
恒生指数夜期市场表现 - 恒生指数一月夜期合约于1月15日开市报26956点[1] - 截至北京时间17:16,该合约报26959点,较前上涨26点,涨幅为0.097%[1] - 夜期合约较现货指数呈现35点高水[1] 夜期合约交易与持仓情况 - 夜期成交量为269张[1] - 市场未平仓合约总数达到133,461张[1] - 未平仓合约净数为47,904张[1]
大类资产早报-20260115
永安期货· 2026-01-15 09:29
报告基本信息 - 报告名称为《大类资产早报》 [2] - 报告发布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 [2] - 报告团队为研究中心宏观团队 [2] 全球资产市场表现 主要经济体国债情况 - 10年期国债方面,美国最新为4.133,英国为4.339,法国为3.489等 [3] - 2年期国债方面,美国最新为3.512,英国为3.619,德国为2.073等 [3] 汇率情况 - 美元兑巴西货币汇率最新为5.393,兑南非zar为16.406等 [3] - 在岸人民币最新为6.973,离岸人民币为6.970等 [3] 主要经济体股指情况 - 标普500最新为6926.600,道琼斯工业指数为49149.630等 [3] 信用债指数情况 - 美国投资级信用债指数最新为3559.380,欧元区投资级信用债指数为267.017等 [3] 股指期货交易数据 指数表现 - A股收盘价4126.09,涨跌 -0.31%;沪深300收盘价4741.93,涨跌 -0.40%等 [4] 估值 - 沪深300 PE(TTM)为14.35,环比变化 -0.11;标普500 PE(TTM)为27.67,环比变化 -0.15等 [4] 风险溢价 - 标普500 1/PE - 10利率为 -0.52,环比变化0.06;德国DAX 1/PE - 10利率为2.28,环比变化0.06 [4] 资金流向 - A股最新值 -616.58,近5日均值 -453.60;主板最新值 -873.11,近5日均值 -518.16等 [4] 其他交易数据 成交金额 - 沪深两市最新值39413.89,环比变化2904.04;沪深300最新值8913.34,环比变化902.79等 [5] 主力升贴水 - IF基差 -1.93,幅度 -0.04%;IH基差1.93,幅度0.06%;IC基差 -29.90,幅度 -0.36% [5] 国债期货 - T2303收盘价107.93,涨跌0.07%;TF2303收盘价105.66,涨跌0.03%等 [5] 资金利率 - R001为1.4913%,日度变化 -8.00BP;R007为1.6037%,日度变化3.00BP;SHIBOR - 3M为1.6000%,日度变化0.00BP [5]
一次收受2000枚以太币,市值最高超6000万元!官方披露姚前案细节:赃款藏在U盘里……
新浪财经· 2026-01-14 22:08
案件核心事实 - 中国证监会科技监管司原司长、信息中心原主任、前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姚前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并于2024年11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移送检察机关 [7][21][32][46] - 姚前利用其职务影响力,通过新型、隐性腐败手段进行权钱交易,其中涉及收受虚拟货币贿赂 [9][34] - 专案组查获用于储存虚拟货币的硬件钱包,其内虚拟货币评估总价值折合人民币达数千万元 [1][3][26][28] 腐败手法与调查突破 - 姚前通过收受虚拟货币进行贿赂,虚拟货币因其与持有人身份分离、与银行体系隔离、可跨境自由流转而隐蔽性极 [9][34] - 调查发现姚前使用由他人身份开设的“马甲账户”进行资金操作,其中一笔1000万元异常资金经四层穿透后,被确认来自一个虚拟货币交易商的资金账户 [12][37] - 专案组利用区块链技术公开可查的特性,成功还原了2018年2000枚以太币从行贿方到姚前钱包地址,以及2021年姚前转出370枚以太币兑换1000万元资金的完整流转链条 [19][21][44][46] 具体权钱交易细节 - 2018年,币圈老板张某通过姚前下属蒋国庆请托,姚前利用职务影响力向某虚拟货币交易所打招呼,帮助张某公司成功发行代币并募集到2万枚以太币,随后姚前收受张某贿赂的2000枚以太币,该批以太币评估市值最高时一度超过6000万元 [19][44] - 姚前利用职权为商人汪某控制的信息服务公司在证券期货行业从事科技服务提供帮助,形成了1200万元的利益输送 [16][41] - 姚前将受贿所得资金用于支付北京一套总价2000多万元的别墅房款,该别墅登记在其亲戚名下但实际为姚前所有,购房资金全部来自其控制的“马甲账户” [14][39] 反腐败技术应用与趋势 - 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深入学习虚拟货币运行机制,利用大数据信息化技术进行交叉排查和资金溯源,成功穿透层层“障眼法” [9][12][34][37] - 虚拟货币具有双刃剑特性,其隐蔽性强的同时,区块链上的所有交易记录全网公开可查,这为调查取证提供了关键突破口 [21][46] - 反腐败斗争科技含量升级,信息化、大数据应用带来的监督数字化成为推进“三不腐”的重要方法手段,例如浙江省纪委监委牵头建设的招投标智慧监管监督系统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提升监督质效 [23][24][48][49][51]
最高百万!证监会大幅提高“吹哨人”奖励标准
新浪财经· 2026-01-13 06:06
监管制度核心修订 - 中国证监会与财政部发布《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奖励工作规定》,旨在通过强化经济激励与制度保护,构建资本市场违法行为的“全民监督网”,并反映出监管从“事后处罚”向“事前预防”的转变 [1][4][5] 奖励规则与标准升级 - 制度名称从《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工作暂行规定》修改为《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奖励工作规定》,以更好体现正义担当精神、专业特点与激励导向 [2] - 奖励案件的门槛从罚没款金额10万元人民币提升至100万元人民币,并将严重破坏市场秩序、危害金融安全、侵害投资者权益的重大案件纳入奖励范围 [2] - 奖励金额占案件罚没款的比例从1%大幅提升至3% [3] - 提供重大违法行为线索的奖金上限从10万元人民币提升至50万元人民币 [3] - 对于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涉案数额特别巨大或“吹哨人”为内部知情人员的案件,每案奖金上限从原有的30万元、60万元统一提升至100万元人民币 [3] - 符合条件的匿名举报人以及在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举报人也可获得奖励,同时明确了撤回线索或妨碍查处等不予奖励的消极条件 [2] 举报人保护机制 - 规定对“吹哨人”身份信息实行匿名管理,使用其信息需履行登记手续,并严格规范收集处理内部知情人员个人信息 [4] -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暴力、胁迫、泄露隐私等违法手段打击报复“吹哨人”,不得以解除或变更劳动合同等方式干扰内部知情人员提供线索 [4] - 发行人、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及服务机构若打击报复“吹哨人”,将视作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并依法处理,合规风控等人员参与将从重处理 [4] 制度影响与市场意义 - 专家指出,制度通过大幅提高奖励标准,精准激励“关键人”提供“关键线索”,能显著提升违法行为发现概率,有效破解监管机构“信息不对称”难题,为投资者维权提供“利器”,对中小投资者意义重大 [4] - 该规定通过经济激励直接抬高违法成本,形成“违法收益远低于惩罚风险”的预期,并通过保护机制培育“合规光荣、举报正义”的文化,推动市场从“被动合规”转向“主动合规” [5] - 这折射出监管哲学从“事后处罚”转向“事前预防”、从“单一监管”转向“社会共治”的深刻转变,有助于加速形成“监管执法+民事追偿+刑事惩戒+吹哨人奖励”的立体化治理体系,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网” [5]
证监会大幅提高证券期货“吹哨人”奖励
期货日报网· 2026-01-12 22:59
中国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奖励新规 - 中国证监会会同财政部公布《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奖励工作规定》,旨在规范举报、鼓励提供重大违法行为线索、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1] - “吹哨人”被定义为了解证券期货违法行为情况、掌握线索及证据,并主动向中国证监会提供线索的单位或个人 [1] - 新规的实施标志着中国资本市场举报激励制度的重大升级,预计将对市场生态、监管效能及投资者信心产生深远影响 [1] 奖励条件与标准 - 可获奖励的案件门槛从罚没款金额10万元人民币大幅提升至100万元人民币 [1] - 按要求补充材料的匿名“吹哨人”以及在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吹哨人”,符合条件的也可获得奖励 [1] - 明确“吹哨人”撤回线索或妨碍、阻碍违法行为查处的,将不予奖励 [1] - 奖励金额比例由原案件罚没款金额的1%提升至3% [2] - 提供重大违法行为线索的,每案奖励金额上限为50万元人民币 [2] - 若提供的线索在全国有重大影响、涉案数额特别巨大或“吹哨人”为内部知情人员,每案奖励金额上限提高至100万元人民币 [2] 奖励实施与程序 - 中国证监会将根据奖励案件数量、金额测算及当年部门预算情况,批次实施奖励工作 [2] - 启动奖励程序后,将公布拟奖励案件名单、时间安排及确认登记程序,并由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协助办理相关工作 [2] - 奖励程序在案件罚没款入库金额能够覆盖奖励金额后启动,每案奖励一次,案件奖金总额不超过罚没款实际收缴金额 [2] “吹哨人”保护机制 - 对“吹哨人”身份信息实行匿名管理,因核实情况或实施奖励需使用其身份信息时,应履行登记手续 [3] - 严格规范收集处理内部知情人员个人信息,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暴力、胁迫、诽谤、泄露隐私等手段打击报复“吹哨人” [3] - 禁止以解除或变更劳动合同等方式阻拦、限制或干扰内部知情人员提供违法线索 [3] - 发行人、上市公司等机构若打击报复“吹哨人”,将视作公司治理或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并依法处理,若合规风控等人员参与则从重处理 [3] - “吹哨人”若主动交代其本人参与的违法行为,中国证监会在作出行政处罚时可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或向司法机关提出从轻处理的建议 [3] 新规的预期影响 - 奖励金额大幅提高将直接激励内部人员举报财务造假、市场操纵、内幕交易等重大违法行为 [4] - 预计证券期货市场生态将得到进一步净化,市场违法行为的隐蔽性有望大幅下降,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发现率将显著提升 [4] - 明确对打击报复“吹哨人”的行为从重处罚并可能移送司法,将直接遏制“举报即失业”的潜规则,从而调动举报积极性并震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4]
让吹哨人制度发挥更大监督效能
国际金融报· 2026-01-12 22:41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证监会与财政部联合发布《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奖励工作规定》旨在通过提高奖励金额、明确资金保障和强化保护机制,有效激励内部知情人员举报重大违法行为,从而拓宽违法线索来源,提升市场监管效能[1] 奖励标准与门槛修订 - 可获奖励案件的罚没款门槛从10万元大幅提升至100万元,旨在将激励资源精准聚焦于严重破坏市场秩序、危害金融安全、侵害投资者权益的重大案件[1] - 奖励比例由罚没款金额的1%提高至3%,最高奖励金额提升至100万元,以更好地平衡举报成本与潜在收益[1] - 将按要求补充材料的匿名“吹哨人”也纳入了奖励范围,有利于进一步拓宽违法线索来源[1] 奖励资金与民事赔偿的协同机制 - 奖励资金纳入证监会部门预算,由财政预算保障,而非直接取自罚没款,从根本上解决了资金来源的稳定性问题[2] - 罚没款按规定上缴国库,同时已有规定明确受害投资者可申请将罚没款优先用于民事赔偿,形成了“奖励有预算、赔偿有渠道”的协同制度设计[2] 对“吹哨人”的权益保护措施 - 规定线索处理单位应对“吹哨人”身份信息实行匿名管理,使用信息需履行登记手续,为其筑起安全屏障[2] - 实践中需进一步强化执行,包括建立身份信息保密的全流程管理机制,明确各环节保密责任,并对泄露信息行为严肃追责[2] 线索评估与奖励分配机制优化 - 建议建立线索价值分级评估机制,从违法线索的重大性、证据充分性、提供及时性等维度细化评估标准[3] - 对能直接锁定违法事实、显著降低查处成本的核心线索,可按上限足额发放奖励;对辅助性线索则按相应比例给予奖励[3] - 需明确多人提供同一线索时的奖金分配规则,确保奖励与贡献相匹配[3] 线索处理与奖励发放流程优化 - 规定“吹哨人”可通过网络平台查询线索处理的程序性信息,但为减少信息不对称,建议进一步细化查询节点,明确关键环节的告知时限[3] - 建议简化奖励登记和确认流程,对接近逾期未登记的“吹哨人”进行主动提醒,避免因流程繁琐或信息不畅损害其权益[3] 制度宣传与市场引导 - 部分市场主体对“吹哨人”制度仍存在认知模糊,担心流程复杂或潜在风险[4] - 建议通过证监会官网、行业协会平台、券商营业部等多渠道开展制度解读,明确举报渠道、奖励标准和保护措施等关键信息[4] - 适时公开隐去敏感信息的典型奖励案例,以真实案例展示制度成效,消除市场顾虑,引导更多知情者参与监督[4]
最高奖百万,证监会新规强化“吹哨人”制度
36氪· 2026-01-12 15:16
新规核心内容 - 中国证监会与财政部公布《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奖励工作规定》并立即施行 对2014年建立的举报制度进行全方位升级 将“吹哨人”写入制度名称 [1] - 修订通过提升奖励力度与完善保护机制 增强了制度的激励效果 为打击证券期货违法行为提供了有力工具 [2] 奖励制度升级 - 奖励金额比例从案件罚没款的1%提升至3% [1][3] - 提供重大违法行为线索的奖金上限从10万元人民币提升至50万元人民币 [1][3] - 涉及全国重大影响、涉案数额特别巨大或内部知情人员举报的案件 单案最高奖励从30万元、60万元统一提升至100万元人民币 [1][3] - 可奖励案件的罚没款金额门槛从10万元人民币提升为100万元人民币 [3] - 明确奖励资金纳入中国证监会部门预算 在案件罚没款入库金额能够覆盖奖励金额后启动奖励程序 一起案件奖励一次 案件奖金总额不超过罚没款实际收缴金额 [4] 保护与监督机制 - 对吹哨人的身份信息实行匿名管理 相关部门需全程保密并履行登记手续 [5] -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暴力、胁迫、诽谤、泄露隐私等方式打击报复吹哨人 不得以解除或变更劳动合同等方式阻拦、限制或干扰内部知情人员提供线索 [6] - 发行人、上市公司等机构打击报复吹哨人 将按公司治理或内部控制存在缺陷依法依规处理 合规风控、督察稽核人员参与的从重处理 [6] - 建立明确的监督问责机制 对线索处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影响查处工作的 依法依规给予处分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6] 程序与定义 - 明确“吹哨人”是指了解证券期货违法行为情况、掌握线索及证据 并主动向中国证监会提供线索的单位或个人 [3] - 吹哨人可通过证监会公布的网络平台、邮寄地址等渠道提供线索 并可通过网络平台查询线索处理程序性信息 [3] - 启动奖励程序后 证监会公布拟奖励案件名单、时间安排等 由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协助办理奖励相关工作 [4] - 明确吹哨人登记确认期限为三个月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