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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德鑫泰: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6 22:12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以发起方式设立 在常州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 取得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4732247754G [2] - 公司于2020年8月10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履行注册程序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 于2020年9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2] - 公司注册名称为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Shengtak New Material Co, Ltd 住所为钟楼区邹区镇邹区村周家湾 邮政编码213144 [2]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000万元 [2]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3] 经营范围与宗旨 - 公司经营宗旨为诚实 诚信 诚恳 [4]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无缝钢管 不锈钢管 镍基合金制造及销售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4] 股份结构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 发行实行公开 公平 公正原则 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5] -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5] - 公司发起人包括常州联泓企业管理咨询中心 常州鑫泰企业管理咨询中心 深圳南通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合计持股7,500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100% 出资时间为2017年11月28日 [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1,000万股 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5]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3] - 股东享有依照所持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的权利 依法请求召开 召集 主持 参加或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的权利 对公司经营进行监督 提出建议或质询的权利 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及章程规定转让 赠与或质押所持股份的权利 查阅 复制章程 股东名册 股东会会议记录 董事会会议决议 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 符合规定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会计凭证 [10]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会计凭证 [11] - 股东承担遵守法律 行政法规和章程的义务 依所认购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款的义务 除法律规定情形外不得抽回股本的义务 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义务 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义务 [14][15] 控股股东与实控人规范 - 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应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行使权利 履行义务 维护公司利益 [15] - 控股股东 实控人应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不滥用控制权或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严格履行所作公开声明和各项承诺 不得擅自变更或豁免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积极主动配合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及时告知公司已发生或拟发生的重大事件 不得以任何方式占用公司资金 不得强令 指使或要求公司及相关人员违法违规提供担保 不得利用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谋取利益 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与公司有关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不得从事内幕交易 短线交易 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 不得通过非公允关联交易 利润分配 资产重组 对外投资等任何方式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保证公司资产完整 人员独立 财务独立 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 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公司独立性 [15] - 控股股东 实控人不担任公司董事但实际执行公司事务的 适用章程关于董事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规定 控股股东 实控人指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从事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行为的 与该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连带责任 [15] - 控股股东 实控人质押其所持有或实际支配的公司股票的 应当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 [15] 公司治理结构 -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是公司权力机构 依法行使选举和更换董事 决定有关董事报酬事项 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对公司合并 分立 解散 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修改章程 对公司聘用 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审议批准章程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 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 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审议重大交易等职权 [16][17] -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 设董事长一人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职工代表董事一名 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 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45]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执行股东会决议 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 收购本公司股票或合并 分立 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方案 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 收购出售资产 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 委托理财 关联交易 对外捐赠等事项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 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根据总经理提名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制订章程修改方案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听取公司总经理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工作等职权 [45] - 公司设审计委员会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 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57] 重大事项决策机制 - 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或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47] -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由股东会审议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 [18] - 公司对外担保行为须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情形包括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公司在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的担保 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对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18]
盛德鑫泰: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26 22:12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 - 信息披露需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3][4] - 信息应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 确保平等获取 不得私下提前向特定对象透露 [3][4] - 披露内容需基于客观事实 使用明确易懂语言 避免宣传性词句 预测性信息需提示风险 [4] 信息披露义务人范围 - 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执行人和交易所指定联络人 负责协调组织披露事项 [2] - 义务人包括董事会秘书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披露职责的公司人员和部门 [2] - 持股5%以上股东 实际控制人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等均属信息披露义务人 [3][4][26] 定期报告披露要求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 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8]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 中期报告2个月内 季度报告1个月内 [9] -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审计委员会需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10] 临时报告披露要求 - 临时报告指除定期报告外的其他报告 由董事会发布并加盖董事会公章 [13] - 发生可能对证券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 需立即披露事件起因 状态及影响 [13] - 重大事件包括大额赔偿责任 资产减值准备 股东权益为负值 主要债务人资不抵债等 [13] 应披露的交易标准 - 交易披露标准包括总资产10%以上 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 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等 [16] - 关联交易披露标准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 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 [17] - 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需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7] 重大风险事项披露 - 需立即披露的风险包括重大亏损 重大债务违约 大额赔偿责任 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等 [21][22] - 核心技术人员变动 核心知识产权纠纷 重大安全事故等也需及时披露 [22] - 涉及金额的需比照交易披露标准执行 [23] 信息披露管理流程 - 定期报告由相关职能部门提供基础资料 高级管理人员编制定期报告草案 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23] - 临时公告由证券法务部草拟 董事会秘书审核 董事长批准后披露 [24] - 重大信息需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事会秘书 经评估审核后履行披露义务 [24][25] 保密措施 - 信息知情人对未公告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不得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证券 [29] - 知情人员范围包括公司内部人员 持股5%以上股东 因职务获取信息的外部人员等 [29][30] - 需与信息知情人员签署保密协议 商务活动中提供未公开信息时需对方签署保密协议 [30][31]
盛德鑫泰: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26 22:12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加强信息沟通和完善治理结构 [1] - 制度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 [2] - 通过多元化渠道与投资者保持透明化沟通 [3][4] - 设立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4][5]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合规性原则要求所有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及自律规则 [2] - 平等性原则强调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提供便利 [2] - 主动性原则要求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并听取建议 [2] - 诚实守信原则注重诚信规范运作和责任担当 [2] 管理目标 - 建立良性投资者关系并增进市场了解 [2] - 形成稳定优质的投资者基础以获得长期支持 [2] - 构建服务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2] - 实现公司整体利益与股东财富共同增长 [2] - 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并改善公司治理 [2] 沟通内容范围 - 公司发展战略包括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 [2] - 法定信息披露及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 [2] - 经营管理信息含财务状况及研发进展 [2] - 重大事项涵盖资产重组和诉讼仲裁等信息 [2] - 企业文化建设及其他相关信息 [2] 信息披露规范 - 信息披露需第一时间在指定报纸和巨潮资讯网刊登 [3] - 禁止先于指定渠道通过其他媒体披露信息 [3] - 可适当回应媒体报道但不得替代正式公告 [3] 沟通渠道与方式 - 通过网站专栏和电子信箱接受投资者问询 [4] - 设立专人负责的投资者咨询电话和传真 [4] - 邀请投资者及分析师进行现场参观访问 [4] - 举行业绩发布会和非交易路演活动 [4] - 在制定重大权益方案时与投资者充分沟通 [4] 组织架构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作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主要负责人 [4]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事务 [4] - 对外发言人需经董事会或董事长明确授权 [4] - 主要职责包括制度拟定和投资者诉求处理 [5] - 负责维护投资者关系管理渠道和平台 [5] - 统计分析投资者数量构成及变动情况 [5] 内部协调与人员要求 - 建立内部信息采集制度并要求各部门配合 [5] - 工作人员需具备诚信品行和专业知识结构 [5] - 要求熟悉公司治理及证券市场运作机制 [5] - 需全面了解公司及行业情况并具备沟通能力 [5] 培训机制 - 对全体员工特别是高管进行投资者关系知识培训 [6] - 在重大活动时可开展专题培训 [6] 制度执行与修订 - 未尽事宜遵照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执行 [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审议通过 [7]
盛德鑫泰: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26 22:12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以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 [1] 制度制定依据 - 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1] 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分公司负责人、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工作人员 [3] - 涵盖财务、审计部门及其他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人员 [3] 重大差错定义 - 包括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重大遗漏信息补充、业绩预告修正、业绩快报与年报数据重大差异等情形 [2] - 具体情形涉及违反会计准则、信息披露规范、业绩披露不一致及监管认定的重大差错 [2] 责任追究原则 - 遵循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惩前毖后、责任与权利对等、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及教育与惩处相结合原则 [3] 责任类型 - 分为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各部门及子公司工作人员对资料真实性承担直接责任 负责人承担领导责任 [4] - 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对年报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 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对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 [4] 追责情形 - 包括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内部控制制度、不按工作规程办事、不及时沟通汇报及其他个人原因导致重大差错 [4] 从重处罚情形 - 情节恶劣后果严重、打击报复、阻挠调查、拒不纠正错误或执行处理决定等 [4] 从轻处罚情形 - 有效阻止不良后果、主动纠正错误并挽回损失、非主观因素导致差错等 [5] 追究责任形式 - 行政责任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离岗位、停职、撤职及解除劳动合同等 [5] - 经济责任包括降薪、罚款、没收所得及赔偿经济损失 [5] - 涉嫌犯罪则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 处理程序 - 证券法务部会同财务部、审计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方案 报董事会批准执行 [3] - 被调查人及相关人员需配合调查 不得阻挠或干预 [3] - 董事会在处理前听取责任人意见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5] 申诉机制 - 责任人对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30日内提出书面申诉 董事会复议一次 申诉期间不影响执行 [6] 制度扩展 - 季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认定与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 [6] - 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6] 制度修订与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6]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修改时亦同 [6]
盛德鑫泰: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26 22:12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设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可接触公司重大未公开信息的人员 [1] - 制度中的"信息"指对公司证券及衍生品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和重大事项等 [1] 外部信息使用人定义 - 外部信息使用人包括依据法律法规有权要求公司报送信息的各级政府部门、监管机构或其他外部单位及相关接触人员 [2] - 公司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的最高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日常管理工作,证券法务部协助执行 [2] 信息保密义务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编制和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披露信息 [2] - 公司向外部单位报送信息时需提供《保密提示函》,要求接收方履行保密和禁止内幕交易义务 [3] - 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报送要求应被拒绝 [3] 信息报送流程 - 报送信息前需填写《对外报送信息审批表》,经经办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审批后报送证券法务部,最终由董事会秘书或董事长批准 [3] - 外部信息使用人需提供姓名、单位、职务、身份证号码及首次获悉信息时间等个人信息并备案 [3] - 报送信息需作为内幕信息处理,外部单位相关人员需登记为内幕信息知情人 [3] 文件存档与保管 - 《对外报送信息审批表》和《保密提示函》需由证券法务部保留存档,保管期限为十年 [4] 外部单位责任限制 -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露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买卖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 [4] - 外部单位在文件中不得使用公司报送的重大信息,除非公司已公开披露该信息 [4][6] 违规处理措施 - 外部单位因保密不当导致信息泄露时,需立即通知公司,公司需向江苏监管局和深交所报告并公告 [5] - 违规使用信息致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公司可要求承担赔偿责任;涉及内幕交易的,公司可收回所得利益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 制度执行与修订 - 公司各部门及分支机构需严格执行制度,并督促外部单位遵守 [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改和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5]
嘉欣丝绸: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日报之声· 2025-08-26 21:41
担保事项 - 公司控股子公司嘉兴优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嘉兴天欣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 - 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1] - 实际担保余额任一期间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1] 审议程序 - 担保事项已于2025年8月26日经优佳金属股东会审议通过 [1]
上大股份(301522) - 2025年8月26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5-08-26 21:19
财务表现与增长驱动 - 2025年上半年高温合金收入大幅增长,主要源于航空发动机课题结题形成新增长点及核电/能源领域燃气轮机/汽轮机产品产量提升 [3] - 高温合金是核心高毛利率产品,未来将通过优化产品结构(提高高毛利占比)和技术质量双提升保障盈利空间 [3] 产品结构与业务布局 - 高温及高性能合金产品包含高温合金、耐蚀合金、超高强合金和精密合金四大类 [3] - 国际市场开发于2023年启动,2024年初步实现营收,已与法国/德国/意大利客户开展合作并完成产品认证 [4] - 未来国际业务重点聚焦航空航天、油服、燃气轮机领域市场拓展 [4] 投资者交流信息 - 活动时间:2025年8月26日10:00-11:00 [2] - 参与机构:中金公司、朱雀基金、西南证券自营等11家机构 [2] - 公司接待人员:总经济师周军、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徐志博、财务总监张建改 [2][3]
凤形股份(002760.SZ):上半年净利润728万元 同比下降44.18%
格隆汇APP· 2025-08-26 21:16
财务表现 - 营业收入2.9亿元 同比下降2.46%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8万元 同比下降44.18%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85万元 同比增长385.43% [1]
铂科新材(300811):三条增长曲线稳步拓展,芯片电感业务切入半导体供电新赛道
东兴证券· 2025-08-26 20:55
投资评级 - 维持"推荐"评级 [2][13] 核心观点 - 公司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8.61亿元,同比增长8.11%,归母净利润1.91亿元,同比增长3.28%,基本每股收益0.67元/股,同比增长31.4% [3] - 金属软磁粉芯业务维持稳定强增长,芯片电感业务进入增长新阶段,金属粉末业务开启爆发式增长,共同推动公司业绩创同期历史新高 [3] - 公司三条增长曲线稳步拓展,芯片电感业务切入半导体供电新赛道,未来成长性显著 [1][5] 业务表现 金属软磁粉芯业务 - 实现营业收入6.57亿元,同比增长11.97%,营收占比由74%升至76% [4] - 在通讯、服务器电源及UPS应用领域销售收入同比高速增长,受益于新基建和人工智能板块爆发 [4] - 在新能源汽车及充电桩领域与比亚迪、华为、特斯拉等企业深度合作,销售收入同比高速增长 [4] - 在光伏及储能领域维持超高市场占比,销售收入同比稳步增长 [4] - 产品由"铁硅一代"迭代升级至"铁硅五代",损耗特性较"铁硅四代"降低约50% [4] - 惠州基地技改叠加河源基地产能释放推动总产能至2025年增长112%至约7万吨,泰国生产基地已开启建设 [4] 芯片电感业务 - 实现营收1.76亿元,同比下降9.71%,营收占比由24%降至20%,主要因模组类客户新老方案切换导致订单短期下滑 [5] - 至25Q2出货量重新恢复增长态势,产品切入ASIC、光模块、DDR、消费电子等半导体供电领域 [5] - 谷歌、亚马逊、Meta和微软等AI巨头加速部署自研ASIC芯片,ASIC在AI服务器中应用有望2026年后大幅提升 [5] - 研发费用同比+43.89%至0.62亿元,提升金属软磁材料性能以拓展应用场景 [5] - 募资约3亿元用于惠州"新型高端一体成型电感建设项目"(总投资4.54亿元),预计2027年建成,当前投资进度达39.16% [5] 金属软磁粉末业务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90.35%至2638.07万元,营收占比由1.7%升至3.1% [6][11] - 建成年产能6000吨/年粉体工厂的首期工程,新增年产能2000吨,多条非晶纳米晶和水雾化铁硅铬生产线投产 [11] - 产能利用率维持紧张状态,新增产能全部建成后将推动对外销售扩展及高端应用市场开拓 [11] 财务表现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119.59%至2.63亿元,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410.74%至-3.05亿元,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916.44%至2.85亿元 [12] - 财务费用同比下滑-47.34%至247.19万元,销售费用同比增长+2.61%至1189.75万元,管理费用同比下降-4.07%至3294.61万元 [12] - 研发费用同比增长43.89%至0.62亿元,销售期间费用率由11.74%升至12.66% [12] - 固定资产折旧同比增长+32%至4732.38万元 [12] - 销售毛利率由40.48%降至39.77%(-0.71PCT),销售净利率由23.3%降至22.29%(-0.91PCT) [12] - 金属软磁粉末制品毛利率由40.28%降至39.40%(-0.88PCT),合金软磁粉毛利率由51.94%升至52.46%(+0.52PCT) [12] 盈利预测 - 预计2025-2027年营业收入分别为20.91亿元、25.75亿元、30.57亿元 [13][14] - 预计2025-2027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74亿元、6.09亿元、7.57亿元 [13][14] - 预计2025-2027年EPS分别为1.68元、2.17元、2.69元,对应PE分别为43.19x、33.59x、27.04x [13][16]
美利信:2025年上半年净亏损1.05亿元
新浪财经· 2025-08-26 19:47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18.59亿元,同比增长12.41%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1.05亿元,上年同期净亏损1847.17万元 [1] - 亏损同比扩大,净亏损从1847.17万元增至1.05亿元 [1] 股东回报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 [1] - 不送红股 [1] -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