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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生股份: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05 00:12
制度制定背景与依据 - 为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而制定本制度 [1] - 依据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1] 独立董事年度工作安排 - 会计年度结束后60日内管理层需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本年度生产经营 规范运作 财务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 [3] - 根据需要安排独立董事实地考察 相关事项需有书面记录和当事人签字 [3] 审计相关职责 - 独立董事需核查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年审注册会计师从业资格 [4] - 财务负责人需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独立董事提交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相关资料 [5] - 在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需安排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会沟通审计问题 需有书面记录和签字 [6] 董事会会议监督职责 - 独立董事需关注年度报告董事会会议召开程序 提议程序 决策权限 表决程序 回避事宜及议案材料完备性 [7] - 发现不符合规定情形时应提出补充 整改或延期召开会议的意见 [7] 信息保密与沟通协调 - 独立董事需密切关注年报编制过程中的信息保密 严防内幕信息泄露和内幕交易 [8]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管理层沟通 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必要条件 [9] 制度实施与解释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 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11] - 未尽事宜或与法律法规章程不一致时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 [10]
兰生股份: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05 00:12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规范资金管理并维护投资者利益 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及交易所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 [1] - 募集资金需专款专用 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 以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 [1] - 超募资金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需存放于专户管理 [1][3] 募集资金存储 - 募集资金存放坚持安全、专户存储和便于监督管理原则 [2] - 资金需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项账户 专户数量不得超过募投项目个数 超募资金也需存入专户 [3] - 公司需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与保荐人及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协议需包含资金集中存放、专户信息、银行对账单报送及大额支取通知等条款 [3] - 商业银行3次未及时提供对账单或未配合查询时 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 [3][4] 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需按招股说明书承诺的投资计划使用资金 专款专用 [4] - 资金使用需履行审批手续 由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总裁签字付款 财务部门需定期向总裁报告使用情况 [4] - 募投项目出现市场环境重大变化、搁置超1年、投入不足计划50%或其他异常时 需重新论证可行性 [4] - 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买卖有价证券 不得通过质押、委托贷款等方式变相改变用途 不得提供给关联方使用 [5]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需在资金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实施 [5] - 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补充流动资金或改变用途等事项需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保荐人意见 部分情形还需股东会审议 [6] - 现金管理产品需为安全性高的结构性存款或大额存单 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不得质押 [7]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需通过专户实施 仅限于主营业务使用 单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8] - 境外项目募集资金需确保安全性和规范性 并在专项报告中披露措施和效果 [8] 节余及超募资金处理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低于100万或低于承诺投资额5%时 可免于履行程序 但需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9]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 节余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时需经股东会审议 [9] - 超募资金需用于在建项目、新项目或股份回购 公司需至迟于同批次项目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 [9][10] - 使用超募资金需董事会决议、保荐人意见及股东会审议 并披露必要性和合理性 [10] 募集资金投向变更 - 取消原项目、实施新项目、变更实施主体或方式等情形视为用途变更 [10] - 变更用途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并通过保荐人意见 [11] - 变更后项目应投资于主营业务 公司需进行可行性分析 [11] - 变更募投项目需公告原项目情况、变更原因、新项目可行性及投资计划等内容 [11][12] - 变更用于收购控股股东资产时 需避免同业竞争和减少关联交易 [12] - 对外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需公告具体原因、已投资金额、项目进度及效益等信息 [13] 管理与监督 - 公司需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4] - 会计部门需设立台账记录资金支出 内部审计部门每半年检查一次并报告审计委员会 [14]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 编制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年度审计时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 [14][15] - 保荐人需每半年进行现场调查 年度出具核查报告 内容包括资金存放、项目进展、闲置资金使用及超募资金情况等 [15] - 公司需配合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并在年度股东会和定期报告中向投资者报告资金使用情况 [16]
兰生股份: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05 00:1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名称为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DLG EXHIBITIONS & EVENTS CORPORATION LIMITED [3] - 公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1号2602室,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35,533,549元 [3]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3] 股份结构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735,533,549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无其他类别股 [6][7] - 公司发起人为上海市文教体育用品进出口公司,首次认购股份数为10,613.04万股 [6]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50万股,于1994年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1][3] 经营范围 -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体育赛事策划等 [4] - 经营范围涵盖技术服务、广告制作与发布、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自有资金投资活动等 [5] - 公司经营宗旨为打造国际知名、国内领先的会展企业集团,提升会展业务核心竞争力 [4]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表决权、监督建议权、股份转让权、查阅公司文件等权利 [14] - 股东承担遵守法律法规、缴纳股款、不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利益等义务 [17]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需依法行使权利,不得占用公司资金或从事内幕交易等行为 [18] 股东会机制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20] - 股东会可通过现场会议或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表决 [20][26] -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需过半数表决权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 [31][32] 董事会构成与职责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至2人 [45] - 董事会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 [45]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40] 高级管理人员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 [12][58] - 总裁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3年,负责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58] - 高级管理人员需遵守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行政职务 [58] 独立董事制度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存在重大利益关系 [51][52]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包括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 [53] - 公司设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审议关联交易等事项 [54] 股份发行与回购 - 股份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 [5] - 公司可因减少注册资本、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情形回购股份,回购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 [7][11] - 股份回购需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并通过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8][9] 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 - 公司设立党的组织,党委发挥领导作用,公司需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4] - 公司建立董事离职管理制度,明确对未履行承诺的追责措施 [43] -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及ESG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55][56][57]
兰生股份: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05 00:12
文章核心观点 -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旨在规范相关人员持股管理及股份变动行为 明确申报与信息披露要求 计算可转让股份数量 并规定禁止买卖股份的情形 [1][2][3] 总则 - 制度制定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及公司章程 [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份变动的限制性规定 不得规避相关规定 [2] - 所持本公司股份包括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股份 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信用账户内的股份 [2] 申报与信息披露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在特定时点或期间内委托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申报个人及关联账户身份信息 包括新任董事在股东会通过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 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 现任人员信息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 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时间 [4][5] - 所持股份发生变动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通过交易所网站公告 内容包括变动前持股数量 变动日期 数量 价格及原因 变动后持股数量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4][6] - 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转让股份的 需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向交易所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 包括拟减持数量 来源 时间区间 价格区间 方式 原因 不存在禁止情形的说明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内容 [4][7]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需在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未实施或未实施完毕的需在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 [7] - 股份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 需在收到执行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 包括拟处置股份数量 来源 方式 时间区间等 [7] - 公司及相关人员需保证向交易所申报数据的真实 准确 及时 完整 并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需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确认股份管理信息并及时反馈 [8] - 买卖股份前需将买卖计划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需核查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进展 可能违法违规的需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8] - 违反《证券法》规定在6个月内买卖股票或其他股权性质证券的 公司董事会需收回所得收益并及时披露违规情况 处理措施 收益计算方法及收回收益具体情况等 [8] - 持有股份及变动比例达到《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 需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 [9] 可转让本公司股份数量的计算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 每年通过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 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因司法强制执行 继承 遗赠 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变动的除外 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以一次全部转让 不受转让比例限制 [9] - 以上一个自然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所持股份总数为基数计算可转让股份数量 年内增加的无限售条件股份计入当年计算基数 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 因公司权益分派导致所持股份增加的可以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 [9] - 当年可转让但未转让的股份计入当年末所持股份总数 该总数作为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 [10] 禁止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 违反《证券法》规定在6个月内买卖股票或其他股权性质证券的 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董事会需收回收益 包括其配偶 父母 子女持有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股权性质证券 [11] - 不得买卖股份的期间包括公司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公告15日内 因特殊原因推迟的从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季度报告 业绩预告 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可能对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或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及证监会和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11] - 不得进行以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不得开展以本公司股票为合约标的物的衍生品交易 [11] - 因离婚分割股份后减持的 过出方和过入方在任期内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各自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各自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并需持续共同遵守制度规定 [12] - 不得转让股份的情形包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 本人离职后半年内 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 或被行政处罚 判处刑罚未满六个月 本人因涉嫌与公司有关的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 或被行政处罚 判处刑罚未满六个月 本人因涉及证券期货违法被行政处罚尚未足额缴纳罚没款 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减持资金用于缴纳罚没款的除外 本人因涉及与公司有关的违法违规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 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自相关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未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发生前及法律法规 证监会 交易所规则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12] 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冲突时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执行 [13] - 制度及其修订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3]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13]
兰生股份: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05 00:12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规范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信息披露行为 明确内部审核程序与责任追究机制 [1][2][5] 暂缓与豁免信息披露范围 -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豁免披露 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 [1][2] - 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在三种情形下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核心技术信息 可能侵犯公司或他人利益的经营信息 其他可能严重损害利益的情形 [2] - 暂缓或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原因消除 信息难以保密或已泄露等情形时应及时披露 [2] - 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中涉密信息可采用代称 汇总概括或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处理 [2][3] 内部审核程序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 董事会办公室为日常工作部门 [3] - 内部审批程序需经过部门或子公司负责人填报 董事会办公室审核 董事会秘书复核 董事长最终决定四步骤 [4] - 暂缓或豁免披露信息需登记披露方式 文件类型 信息类型 内部审核程序等事项 涉及商业秘密的还需登记公开情况 认定理由 影响及知情人名单 [4][5] - 登记材料需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监管机构 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4][5] 信息保密与责任追究 - 公司需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信息泄露 相关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 [5] - 公司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对不及时上报 不符合条件披露或未及时披露造成损失的行为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分管责任人责任 [5]
兰生股份: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05 00:12
董事会秘书制度总则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需忠实勤勉履行职责[2]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2] - 公司需为董事会秘书履职提供便利条件 董事 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支持配合其工作[2] - 董事会秘书有权了解公司财务经营情况 参加信息披露会议 查阅职责范围内所有文件[2] -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并由董事会秘书分管[2] 董事会秘书选任要求 - 公司需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三个月内或原任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董事会秘书[4] - 任职条件包括良好职业道德 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工作经验 及取得上交所任前培训证明[4] - 禁止任职情形包括近三年受证监会行政处罚 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等[4] - 聘任后需及时公告并提交推荐书 简历 学历证明 聘任书及通讯方式等资料[4] - 解聘需具备充足理由 出现禁止情形或连续三年未参加后续培训等情况需一个月内解聘[5] 董事会秘书职责范围 - 负责信息披露事务 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 筹备组织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6] - 负责信息保密工作 在未公开信息泄露时立即报告并披露[6] - 组织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培训 督促其遵守规定及履行承诺[6] - 协助公司治理机制建设 包括内控制度 避免同业竞争 激励约束机制及社会责任[7] - 协助制定资本市场发展战略 筹划再融资或并购重组事务[7] 履职保障与合规要求 - 公司召开重大会议需告知董事会秘书列席并提供资料[7] - 履职受不当妨碍时可直接向上交所报告[7] - 需签订保密协议 任期及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信息披露[8] - 公司需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 其任职条件参照董事会秘书标准[8] 培训与考核机制 - 候选人需参加上交所任前培训并通过测试取得证明[8] - 原则上每两年至少参加一次后续培训 被通报批评或年度考核不合格需参加最近一期培训[8] - 公司董事会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办法实施年度考核[8] - 需接受上交所年度及离任考核 并按要求提交履职报告书[8]
兰生股份: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05 00:12
审计委员会设立依据与目的 -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并健全内部监督机制 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2] - 该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 [2] 人员组成要求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2] -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3] - 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 由法务审计部和董事会办公室等人员构成 负责日常联络和会议组织 [3] 职责权限范围 - 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内外部审计工作 审核财务信息 评估内部控制 及行使监事会法定职权 [3] - 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包括:披露财务报告 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聘任解聘财务负责人 会计政策变更及重大差错更正等 [3] - 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提出意见 特别关注欺诈、舞弊及重大错报可能性 发现问题需要求更正 [4]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选聘流程 审议选聘文件 确定评价标准 并就审计费用提出建议 [5] - 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外部审计机构履职评估报告及监督职责报告 [6] 内部审计监督与协调 - 内部审计机构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 审计委员会参与内部审计负责人考核 [6] - 内部审计机构须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包括审计报告、整改计划及重大问题线索 [6] - 至少每半年检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担保、关联交易、证券投资、财务资助、资产买卖、对外投资等重大事件实施情况 [6] - 检查大额资金往来及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资金往来情况 [6] 问题调查与整改监督 - 发现财务舞弊线索、经营异常、负面舆情或投诉举报时 可要求公司自查或内部审计机构调查 必要时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 [7] - 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问题时 督促公司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内部问责制度 [8] 监督与提案职权 - 有权检查公司财务 监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 要求纠正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8] - 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或股东会会议 并在董事会不履行职责时自行召集主持股东会 [8][9] - 接受股东请求对违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10] 会议与决策程序 - 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 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 即每季度一次 [15]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15] - 工作小组负责提供财务报告、内外部审计工作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资料供审议 [12][13] 年报审计工作规程 - 年度结束后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时间安排 督促按时提交审计报告 [16] -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后分别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 形成书面意见 [17][18] - 对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初审 并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评价及续聘或改聘建议 [18] 实施细则执行与修订 - 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18]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 若与后续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抵触需立即修订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18]
兰生股份: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05 00:12
董事会职权范围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并报告工作 执行股东会决议 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1] - 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决算方案 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1] - 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拟订重大收购 合并 分立 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方案 [1] - 决定因员工持股计划 股权激励 可转换债券或维护公司价值而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事项 [1] - 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对外投资 收购或出售资产 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 委托理财 关联交易 对外捐赠等事项 [1] -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 聘任或解聘总裁 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 [1] - 制定公司可持续发展与环境 社会及治理(ESG)战略 [1]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 战略及ESG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提名委员会 全部由董事组成 [2]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 [2] - 战略及ESG委员会负责研究长期发展战略 可持续发展与ESG战略 重大投资决策 [3] -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 程序 并对人选进行遴选和审核 [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 薪酬决定机制 股权激励计划等 [4] 董事会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每年至少在上半年和下半年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4] - 临时会议可在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提议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 审计委员会提议等情况下召开 [4] - 定期会议需提前10日发出书面通知 临时会议需提前3日发出通知 紧急情况下可口头通知但需在会议上说明 [5][6]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总裁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列席会议 [6] 董事表决与决议形成 - 董事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 表决意向分为同意 反对和弃权 未选择或选择多个意向需重新选择 [9] - 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方能通过 担保事项需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同意通过 [10] - 出现关联关系 董事认为应当回避或公司章程规定情形时 董事需回避表决 [11] - 在董事回避情况下 会议需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 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 不足三人时提交股东会审议 [11] 会议记录与档案管理 - 董事会秘书需安排会议记录 包括会议日期 地点 出席董事姓名 会议议程 董事发言要点 表决结果等 [12]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记录 纪要和决议签字确认 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 否则视为完全同意 [13] - 董事会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 材料 签到簿 授权委托书 录音资料 会议记录 决议等 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 [14] 其他重要规定 - 董事会需严格按照股东会和公司章程授权行事 不得越权形成决议 [11] - 提案未获通过时 在条件和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情况下 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 [12]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 材料不充分时可暂缓表决 [12] - 以视频 电话等方式召开的会议可全程录音 非现场会议以签字董事 视频在场董事 电话发表意见董事等计算出席人数 [8][9]
直播经济助力“展品变商品”
搜狐财经· 2025-08-02 10:16
直播经济发展行动计划 - 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将打造长三角虹桥直播产业带选品基地 目标到2026年培育一批百亿级直播电商基地和具有产业链整合能力的直播平台及MCN机构 [1] - 计划通过"会展直播""领事直播"等特色IP活动 推动进博会"展品变商品""参展商变投资商"的转化 [1] - 该行动旨在助力上海建设"直播电商之都"和"品质直播第一城" 同时强化虹桥国际贸易中心新平台功能 [1] 产业空间布局 - 将构建"一个中心、一个服务港、N个特色基地"的直播经济体系 其中全球展会直播中心将整合进博会资源打造"进博同款""丝路电商好物"等选品中心 [2] - 直播经济走出去服务港将提供跨境服务 N个特色基地包括"直播+产业"等垂直领域基地 [2] - 全球展会直播中心将建立线上线下联动机制 发布直播电商选品标准 促进常年展销平台转型升级 [2] 核心业务模块 - 重点开发"进博同款""国家馆"等选品中心 配套共享直播间设施 [1][2] - 通过"6天+365天"模式延伸进博会效应 扩大选品规模并提升能级 [2] - 特色直播活动包含"会展直播"等创新形式 形成差异化竞争力 [1]
懂审美的年轻人来了,拉着行李箱的老外来了……‌
杭州日报· 2025-07-29 11:05
展会概况 - 2025汇展雅昌·全国仿真植物花卉、婚庆道具&美陈道具(秋季)交易会于7月28日在杭州大会展中心开幕,持续至7月30日 [2] - 展会规模空前,启用杭州大会展中心一层全馆,展览面积超10万平方米,规划超4000个国际标准展位 [2] - 吸引1800余家品牌参展,涵盖仿真植物花卉、婚礼庆典、商业美陈、影视布景、灯光氛围、婚礼堂及酒店宴会厅设计等多元场景 [2] 参展商表现 - 广东博达道具有限公司作为婚庆美陈领域龙头企业,展示全新研发的“黑金”系列,开馆两小时即吸引多批酒店和婚庆公司客户 [2] - 天津花之都仿真花工厂首次参展,首日客流旺盛,国外批发商现场成交活跃,名片被领完 [3] 同期活动 - 举办“2025美陈设计与智能道具创新应用高峰论坛”,探讨智能道具技术迭代与应用边界 [3] - “汇展雅昌杯·2025花艺美学创新论坛”邀请数十位殿堂级花艺大师分享前沿设计 [3] - 现场安排花艺作品秀、插花教学、行业大咖圆桌对谈、沉浸式场景体验工坊、新品首发仪式等活动 [3] 展会历史与定位 - 汇展雅昌·秋交会创立于2009年,已成功举办21届,辗转济南、义乌、南京、武汉等城市 [3] - 累计展出面积达82.3万平方米,参展商总数超18700家,吸引全球95万人次专业观众 [3] - 主办方选择杭州落户,旨在借助其文化经济优势辐射长三角,并通过外贸体系推动展品全球化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