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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大米和鸡蛋价格均创有统计以来最高值,一袋5公斤装大米均价约合194元人民币
搜狐财经· 2025-12-28 08:29
日本食品价格通胀与消费行为变化 - 日本大米价格创历史新高,截至12月21日的一周,5公斤装大米市场均价为4337日元,已连续16周处于4000日元以上高位 [1] - 日本鸡蛋价格同样刷新历史最高值,东京地区中号鸡蛋今年平均批发价为每公斤324日元,主要受饲料涨价和禽流感蔓延影响 [1] - 2023年日本遭遇食品“涨价潮”,全年有超过2万种食品涨价,而明年初预计还将有近3600种食品价格上调 [1] 消费者应对策略与替代品需求 - 面对高价食材,日本民众正积极寻找“平替”,例如用鸡肉替代牛肉、用人造黄油替代黄油、用胡萝卜替代西红柿 [2] - 由于米价居高不下,不少消费者选择以面条和面包作为主食替代品 [2] - 鸡蛋拌饭等传统日常餐食已被部分民众视为“不能随便吃的奢侈品”,在消费时变得更为谨慎 [1]
直播带货“货没爆单”,20万宣传费能要回吗?法院这样判!
新浪财经· 2025-12-27 19:31
文章核心观点 - 直播带货服务合同纠纷中,服务方擅自更换合同约定的核心主播构成违约,但合同未约定保底销量或效果,因此法院基于违约情节与实际服务情况,判决服务方退还一半服务费而非全额 [1][2] - 法院通过具体案例明确了直播带货合作中双方的权利义务边界,强调合同履行应严格依约,销量未达预期本身不构成退款理由,但核心履约内容的单方变更构成违约 [1][2] 案件事实与合同约定 - 内蒙古一家食品公司与长沙某传媒公司签订《商家直播服务协议》,约定由粉丝量高达2339.7万的主播宋某某进行专属带货,食品公司为此支付20.2万元品牌宣传费,传媒公司另按比例抽取线上销售佣金 [1] - 实际履约中,传媒公司未使用约定的主播宋某某,而是更换为粉丝仅132.8万的主播谈某某,最终直播销售额仅为21778元 [1] 双方争议与法院判决 - 食品公司因销售额远未达预期且主播被更换,要求传媒公司全额退还20.2万元品牌宣传费并赔偿损失 [1][2] - 传媒公司辩称20.2万元为提供直播策划、宣传推广等服务的“服务费”,合同未承诺“保销量”,公司已完成直播义务,不应退款 [2] - 法院认定传媒公司未经协商擅自更换核心主播构成违约,但合同未约定保证销售额或宣传效果,不能仅因销量不佳要求全额退款 [2] - 综合违约情节及服务实际提供情况,法院酌情判决传媒公司退还一半品牌宣传费,即10.1万元,双方服判息诉,判决已生效 [2] 行业启示与合同要点 - 直播带货的流量变现存在不确定性,商家与服务方订立合同时需提前预估并明确风险分担 [3] - 合同主要条款如主播人员、直播时长等发生变更,必须签订书面协议并留存履约证据 [3] - 直播结束后若产生争议,应及时协商沟通,明确合同继续履行或解除的方案,以控制损失 [3]
辽宁加强网络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
新浪财经· 2025-12-27 07:07
监管行动概述 - 省市场监管局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5个月的网络食品销售安全专项治理 [1] - 治理旨在强化网络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防范化解新业态、新模式带来的风险隐患 [1] - 行动目标为实现对网络食品安全风险的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1] 治理重点与范围 - 治理聚焦通过互联网从事食品销售、网络订餐以及直播营销方式销售食品的经营行为 [1] - 重点监督检查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等主体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情况 [1] 监管措施与环节 - 本次监管将从食品生产、食品销售、网络订餐、网络交易等8个关键环节同步发力 [1] - 通过压实网络平台及相关主体责任,严控食品安全各环节风险 [1] 治理目标 - 全力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食品消费环境 [1]
构建无死角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新浪财经· 2025-12-25 06:53
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总体情况 - 截至今年11月底,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完成监督抽检617.69万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7.23万批次,不合格率为2.79%,食品安全状况总体平稳[1] - 食用植物油违法添加“一滴香”问题明显好转,粉丝粉条、餐饮自制油饼油条的铝残留不合格率持续下降,米面油肉奶等大宗食品不合格率连续5年处于低位[1] 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 市场监管总局本级开展的农村食品专项监督抽检1000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36批次[2] -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349.12万户次,立案12.96万起,督促平台删除违规信息3233条,关停入网店铺916家,收缴假冒伪劣食品2071吨[2] 校园食品安全强化管理 - 新规对学校提出严于其他单位的特殊要求,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校长定期陪餐、进行月调度成为常态[2][3] - 截至今年11月底,全国各地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共配备食品安全总监22.3万人、食品安全员37万人,对承包经营的食堂实施“双食品安全总监、双食品安全员”制度[3] - 今年四季度校园餐抽检合格率已有明显提升,相关部门出台《校园配餐服务企业管理指南》等一系列标准规范以补齐制度短板[3] 网络与新兴业态食品安全监管 - 针对直播带货乱象,《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即将发布实施,明确了平台经营者在审查登记、风险管控等方面的责任,并为“带货”划出红线与处罚标准[4] - 针对食品连锁销售模式,出台《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企业总部统一建立供货者准入、评价退出机制及物流联单记录制度,将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4][5] - 对连锁企业总部未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严惩,情节严重的可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5]
新闻1+1丨食品安全监管 严查之外如何补空白?
央视网· 2025-12-25 06:15
2025年食品安全监管重点领域与信号 - 2025年食品安全监管将集中整治四个重点领域,包括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肉制品与食用植物油消费欺诈违法行为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问题,这些领域被认为是与民生最密切、风险最易发的关键环节[1] - 监管思路是通过覆盖重点领域、地区、环节和品种来抓住长期存在的“牛鼻子”问题,旨在集中有限的监管资源对重点风险进行集中监管[2] 校园食品安全治理思路 - 治理核心是构建责任闭环,明确学校校长及相关配餐人员为第一责任主体,并落实校内食品安全监督员、食品安全总监以及监管部门的监督责任[4] - 强调风险前置管理,监管范围从食品制作环节向前延伸至食材的采购、招标和运输等上游环节[4] - 推广“互联网+明厨亮灶”技术,对食品制作过程进行全程监督[4] - 加强社会共治,鼓励家长委员会、膳食委员会等更有效地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的监督与治理[4] 校园食品安全常态化治理新思路 - 需解决因产业供给端低价中标或转包导致的责任缺失与风险链条问题[6] - 需将主体责任书面化并真正落实,超越一时的专项整治,实现常态化管理[6] - “互联网+明厨亮灶”技术的应用范围应从制作端扩展至采购、选购及中标等更前端环节[6] - 需畅通家长参与监督的渠道,并确保家长能获取足够信息以进行有效参与[6] 农村食品安全(山寨食品)治理难点 - 需求端因农村消费能力相对较弱,消费者价格敏感性高,存在购买动力[8] - 供给端存在大量小作坊或餐饮企业,其食品溯源和问责机制难以落实[8] - 监管端存在基层监管力量薄弱的问题,导致“最后一公里”监管不足[8] - 社会监督端因农村居民食品安全意识相对淡薄、责任意识不强,导致社会共治薄弱[8] 食品销售连锁企业新规核心 - 新规旨在解决食品连锁企业总部在业务扩张中将食品安全责任转嫁给加盟店或个体门店的问题,这些门店常被视为独立法人个体[9] - 新规明确要求强化连锁企业总部对旗下加盟店和个体店的食品安全指导与监管责任,防止责任因连锁模式而被分包或弱化[9] - 中国食品连锁业态发展迅速,在产业中占比已达到约21%[9] 直播电商食品安全新规要点 - 新规明确了网络食品直播平台的责任,要求其对直播间的资质及食品进货渠道进行事前审查[10] - 明确了直播间运营者的责任,要求其对所售食品的进货、信息披露及检测等相关环节负责[10] - 明确了直播间直接运营的管理者(如主播)的责任,要求其对自己声称的食品质量或效果等披露信息负责[10]
直播电商食品安全新规即将出台
新浪财经· 2025-12-24 02:05
核心观点 - 市场监管总局通过法律修订与制度创新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 年度重要制度创新包括首次在法律层面确立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 并将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纳入注册管理 [1] - 监管工作以制度创新与技术赋能双线并进 通过专项整治、智慧监管和应急体系完善 推动全国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1][2] 年度重点工作与成效 - 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完成重要修订 首次在法律层面确立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 并将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纳入注册管理 [1] - 同步出台《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10余部规章及多项国家标准 织密全流程制度防护网 [1] - 截至11月底 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共完成监督抽检617.69万批次 检出不合格样品17.23万批次 总体不合格率2.79% [5] - 在抽检的39大类食品中 35大类不合格率低于总体不合格率 24大类低于1% 大宗食品如米、面、油、肉、奶不合格率连续五年处于低位 今年分别为0.17%、0.01%、0.66%、0.52%和0.08% [5] - 国产婴幼儿配方食品抽检合格率连续四年保持在99.95%以上 实现生产企业与检验项目“双覆盖” [5] - 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 完成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19万件 罚没金额4.51亿元 移送公安机关案件900余件 [6] 专项整治行动成果 - 针对农村地区“三无”“山寨”、过期劣质等突出问题 市场监管总局专项监督抽检1000批次 检出不合格36批次 [3] - 全系统累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349.12万户次 立案12.96万起 联合公安机关捣毁窝点203个 抓获犯罪嫌疑人436人 收缴假冒伪劣食品2071吨 [3] - 校园食品安全治理方面 监督检查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57.54万家次 立案查处12067件 罚没金额4696万元 首次将40家违法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 - 针对肉制品、食用植物油消费欺诈行为 监督抽检肉制品1114批次、食用植物油1079批次 分别检出不合格22批次和2批次 [3] - 检查肉制品生产经营主体245万家次 立案3.55万起 罚没金额2.3亿元 检查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主体189.2万家 立案查处2581家 罚没金额6964万元 [3] - 前三季度 全系统查办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案件13180件 罚没金额9038万元 移送公安机关89件 [4] 关键风险指标改善 - 食用植物油违法添加“一滴香”(乙基麦芽酚)不合格率从2020年的2.08%降至0.08% [5] - 花生油中黄曲霉毒素B1不合格率从2021年的3.33%降至0.76% [5] - 粉丝粉条、餐饮自制油饼油条铝残留不合格率分别从2020年的2.56%、9.65%降至0.86%、2.71% [5] 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提升 - 自《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印发以来 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意识显著增强 “校长陪餐制”“月度调度”等机制在许多学校成为常态 [7] - 截至11月底 全国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共配备食品安全总监22.3万人、食品安全员37万人 [7] - 针对承包经营的学校食堂 建立学校和承包企业“双食品安全总监、双食品安全员”制度 防止“以包代管” [7] - 各校普遍制定风险管控清单 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四季度抽检合格率显著提高 [7] 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责任强化 - 出台《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明确企业总部、分支机构与门店三级责任体系 [8] - 强化企业总部“中枢责任” 禁止充当“甩手掌柜” 要求总部建立覆盖全链条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制度 [8] - 推行“三级贯通”管理模式 企业总部、分支机构、门店均须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9] - 新增对企业总部未履行培训考核义务、未制订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等情形的法律责任 情节严重的可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9] 直播电商食品安全新规 - 《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将于近期发布实施 旨在压实平台、主播及相关机构责任 [10] - 明确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在审查登记、人员培训、风险自查与管控、违法行为处置等方面的责任 要求将直播间运营者资质、食品及直播行为合规性纳入《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 [11] - 明确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在信息公示、合规审核、信息发布、抽样检验等方面的责任 要求其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严格的选品制度 [11] - 明确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在人员培训、日常管理和选品等方面的责任 [11] - 明确直播电商经营者违反规定须承担的法律责任 细化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具体情形并明确处罚依据 [12] 智慧监管与应急体系建设 - 推广“互联网+可视化监管”“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模式 加快建设全国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 运用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实现风险智能研判 [2] - 修订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组织跨区域协同应急演练 提升响应能力 [2] - 针对元旦、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食品消费集中、风险易发特点 要求各地强化部门协同 聚焦重点环节和品种 加强监督抽检与执法检查 [2]
市场监管总局拟对直播卖食品划“红线”
北京商报· 2025-12-23 23:57
监管政策发布 - 市场监管总局将于近期发布实施《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1] - 该规定旨在加强对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严格监管 为直播卖食品行为划出"红线" [1] 监管核心要求 - 规定将针对直播营销人员的不同情形分别提出具体要求 [1] - 要求包括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严格的选品制度 [1] - 要求建立事前合规审核机制和食品抽样检验管理制度 [1] - 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发布食品相关信息 [1] - 明确不得通过直播间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1] 监管细化措施 - 规定将明确不得通过直播间经营的食品类别 [1] - 规定将细化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具体情形 [1] - 规定将明确相应的处罚依据 [1]
一问到底丨如何守护舌尖上的安全?聚焦食品添加剂、校园餐、直播售卖等
央视网· 2025-12-23 23:48
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总体情况 - 截至11月底,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617.69万批次,检出不合格17.23万批次,总体不合格率为2.79%,食品安全状况总体平稳 [1] - 在39大类抽检食品中,有24大类食品的抽检不合格率低于1% [1] - 消费量大的米、面、油、肉、奶不合格率连续5年处于低位,今年抽检不合格率分别为0.17%、0.01%、0.66%、0.52%、0.08% [1] - 国产婴幼儿配方食品合格率连续4年保持在99.95%以上 [3] 专项整治行动成效 - 针对肉制品、食用植物油掺杂掺假乱象开展专项整治,检查肉制品生产经营主体245万家次,立案35529起,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511件 [4] - 检查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主体189.2万家,立案查处2581家,取得阶段性成效 [4] - 食用植物油中违法添加乙基麦芽酚的问题得到好转,抽检不合格率从2020年的2.08%降至今年的0.08% [6] - 花生油中黄曲霉毒素B1不合格率连续4年下降,从2021年的3.33%降至今年的0.76% [6] - 粉丝粉条中的铝残留不合格率从2020年的2.56%降至今年的0.86%,餐饮自制油饼油条中的铝残留不合格率从2020年的9.65%降至今年的2.71%,均连续5年持续下降 [6] 农村假冒伪劣与食品添加剂滥用治理 - 针对农村“三无”、“山寨”、伪劣过期、来源不明食品等突出问题,立案12.96万起,收缴假冒伪劣食品2071吨,移送公安机关154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36人 [7] - 前三季度,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查办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案件13180件,罚没金额9038万元,移送公安机关89件 [7] - 推动国内企业落实食品添加剂“非必要不添加”的使用原则,防范滥用风险 [7] 校园食品安全强化措施 - 发布《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对学校的要求严于机关食堂等其他集中用餐单位 [8] - 对承包经营的学校食堂,要求建立“双食品安全总监、双食品安全员”制度,防止学校通过承包经营转嫁管理责任 [10] - 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等五部门明确每学期对膳食经费管理、供餐运营管理等7方面内容至少组织一次联合检查,严查严管各类问题隐患 [10] 直播电商食品安全新规 - 《直播电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即将正式公布,旨在规范直播电商各相关主体的食品安全责任 [11] - 要求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将直播间运营者主体资质、直播经营的食品及直播行为合规性纳入《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智能监测、排查调度、快速处置”等工作机制 [13] - 规范直播前、中、后三个阶段直播间运营者的义务,要求直播营销人员建立事前合规审核机制和食品抽样检验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发布信息,不得经营不符合法律规定或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16] 食品销售连锁企业主体责任新规 - 发布《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企业总部建立并实施覆盖总部、分支机构、门店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制度机制 [17] - 企业总部需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研判、人员培训、进货查验、经费保障等方面责任,对实施统一采购、配送的企业,应统一建立食品供货者准入、评价和退出机制 [19] - 要求实施企业三级贯通管理,总部、分支机构、门店均要建立并实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确保风险信息上下贯通,问题能及时发现和处理 [21] - 新增企业总部未按规定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未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等法律责任,对相关违法行为将依法严惩,情节严重的可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21]
滕州市若韵食品有限公司成立 注册资本10万人民币
搜狐财经· 2025-12-18 12:20
公司设立与基本信息 - 滕州市若韵食品有限公司于近日成立 [1] -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卓忠云 [1] - 公司注册资本为10万人民币 [1] 公司经营范围 - 公司主营业务为食品销售,仅限于预包装食品,包括线下及通过互联网销售 [1] - 公司同时经营广泛的日用消费品零售业务,涵盖日用品、百货、针纺织品及原料、日用化学产品、杂品、木制品、玻璃制品、母婴用品、金属工具、橡胶制品、文具、体育用品及器材、汽车装饰用品、宠物食品及用品、家用电器、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的销售 [1] - 公司亦从事无需许可的普通互联网销售业务 [1]
徐州铜山区昌卓食品商行(个体工商户)成立 注册资本1万人民币
搜狐财经· 2025-12-18 08:41
公司注册与基本信息 - 徐州铜山区昌卓食品商行于近日成立 其为个体工商户 [1] -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祖田 [1] - 公司注册资本为1万人民币 [1] 经营范围与业务布局 - 公司经营许可项目为食品销售 [1] - 公司一般项目包括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和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1] - 公司销售未经加工的坚果、干果以及农副产品、食用农产品 [1] - 公司业务涵盖日用百货、日用品、日用陶瓷制品、日用玻璃制品及礼品花卉的销售 [1] - 公司业务涉及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及包装服务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