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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金管局:量子计算或会对现代加密方法带来威胁 将推动后量子加密学准备工作
智通财经网· 2025-11-03 18:55
金融科技发展规划 - 香港金管局公布下一阶段金融科技发展蓝图“金融科技2030” [1] - 蓝图将推动后量子加密学的准备工作以应对量子计算对现代加密方法的潜在威胁 [1] - 金管局正与银行及科技公司探讨加密方法的过渡进程并与业界紧密沟通 [1] 加密技术与风险管理 - 量子计算被视为对现时数据保护及在线验证加密方法有潜在影响的新兴技术 [1] - 该技术可能对身份认证以及私隐资料方面的现代加密方法带来威胁 [1] - 金管局将协助金融业界了解相关风险并制定早期应对策略向应用后量子加密学过渡 [1] 跨境支付合作 - 在跨境支付通方面香港金管局会继续与人民银行紧密合作持续优化服务 [1] - 合作包括探讨扩大个人汇款业务办理主体范围以及拓展与两地民生相关的汇款应用场景 [1] - 目标是便利两地居民进行实时跨境支付 [1] 债券数码化发行 - 传统支付转变为数码化的流程不能一步到位期望将来变为自动化 [1] - 第三批债券发行将会再作更多的数码化 [1]
香港金管局:拟将代币化政府债券的发行恒常化,并探讨外汇基金票据及债券代币化可行性
搜狐财经· 2025-11-03 16:08
新一代数据及支付基建 - 香港金管局将发展稳健且面向未来的数据及支付基础设施,以支持安全、高效及可扩展的数据共享 [1] - 计划加强跨境支付互联,为企业开拓信贷渠道、促进贸易融资,并为市民提供更个人化的金融服务及更便捷的跨境汇款 [1] 人工智能应用 - 香港金管局推出全新AI²策略,推动香港及地区金融业全面并负责任地应用人工智能 [1] - 将与业界合作构建可共享和扩展的人工智能基础设施以及金融业专用模型 [1] - 旨在通过应用人工智能提升银行服务的普及性、便捷性及个性化,同时维持透明度与责任感以维护公众信任 [1] 业务及科技韧性 - 香港金管局将采取积极措施加强金融体系稳健性,包括为金融科技网络安全制订新的认证架构 [2] - 计划通过实时分析建立新的预警系统,并推动业界为后量子密码学做好准备 [2] - 将构建具备抗量子能力的基础设施,以保障量子电脑时代的金融服务安全 [2] 金融代币化 - 香港金管局计划进一步推进现实世界资产(包括金融资产)的代币化,以促进香港的代币化生态系统 [2] - 金管局将带头示范资产代币化,如将代币化政府债券的发行恒常化,并探讨外汇基金票据及债券代币化的可行性 [2] - 资产在区块链上的结算将透过新型数码货币实现,包括数码港元、代币化存款及受监管的稳定币 [2] - 即将推出Ensemble项目试点计划以支持真实交易,并与业界持份者及其他央行合作培育创新代币化用例 [2]
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部际联席会议召开 严厉打击利用APP开展非法金融活动专题会议
金融时报· 2025-11-03 09:27
会议背景与核心议题 - 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部际联席会议在京召开,专题讨论严厉打击利用APP开展非法金融活动 [1] - 会议由金融监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云泽出席并讲话,多个部委及地方省市相关负责同志参与部署工作和交流发言 [1] - 会议强调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决策部署 [1] 工作要求与职责分工 - 会议要求联席会议发挥综合协调平台作用,加强部署推动,扎实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地 [2] - 各相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需落实“管合法更要管非法”、“管行业必须管风险”的要求,加强条线指导 [2] - 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需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对大要案件重拳出击,对风险苗头打早打小 [2] 行动策略与目标 - 各地各部门需坚定信心、重点突破,慎终如始抓好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查漏补缺落实行动方案 [2] - 需把握力度节奏稳妥“拆弹排雷”,举一反三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打击利用APP开展非法金融活动取得预期成效 [2] - 行动目标是坚决守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严肃整治利用APP开展非法金融活动的问题 [1]
金融街论坛热议跨境金融法治应对 两项金融法治协同成果落地
贝壳财经· 2025-10-31 23:25
金融法治体系建设进展 - 全国人大常委会当前金融立法任务较重,金融稳定法已进行两次审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已于2025年9月19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后续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4][5] - 立法规划包括制定金融法、金融稳定法,以及修改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作为金融强国建设的重要支撑[4] 金融风险司法防控重点 -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各级法院在互联网金融、复杂资管产品、房地产、地方债务等风险易发高发领域,注重保护合法交易和金融创新,同时坚决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违法行为[6][7] - 司法实践旨在发挥体制优势并明晰市场纪律,为重大风险处置提供法治化解思路和保障措施,切实稳定市场预期,维护金融市场秩序[6][7] 跨境金融监管与司法实践 - 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十四五”以来行政查处外汇违规案件6100件,严厉打击外汇领域违法犯罪活动,有力维护外汇市场良性秩序[12][13] - 北京金融法院受理的涉外案件中,证券虚假陈述、金融借款与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数量居前,涉及美国、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反映出跨境资金融通深度空前[14] - 保险、独立保函及仲裁司法审查等纠纷多涉及新加坡、哈萨克斯坦等亚非“一带一路”共建国家,体现合作区域广泛性与法律需求多样性[14] 金融科技与新兴领域监管 - 香港为应对虚拟资产交易活跃化,于2023年6月实施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发牌制度,要求向香港投资者提供服务的平台须获证监会发牌并遵守监管规定,以保障投资者及降低传统金融体系风险[8] - 在人工智能数据产权方面,法学界认为应允许AI收集已公开作品进行训练以鼓励发展,同时要求AI输出结果与公开作品间保持明显差异,避免构成侵权[9][10] 行业自律与司法协同成果 - 北京金融法院与中国证券业协会共同发布《证券司法保障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报告》与《2024年度证券公司投资者服务与保护报告》,系统总结证券行业投资者保护实践与金融司法保障成效[18] - 北京金融法院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共同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指引——私募投资基金变更管理人(2025年修订)》与《私募投资基金典型案例》,聚焦管理人失联失能引发的行业堵点难点问题协同治理[19]
中国部署严厉打击利用APP开展非法金融活动
中国新闻网· 2025-10-31 14:40
会议背景与参与方 - 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部际联席会议于10月31日在北京召开专题会议 [1] - 会议由联席会议召集人、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局长李云泽主持 [1] - 与会单位包括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成员单位及各地政府负责人 [1] 核心要求与工作重点 - 要求各地有关部门充分认识打击利用APP开展非法金融活动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1] - 强调需准确把握风险新情况新特点,采取果断措施整治问题,守护老百姓"钱袋子" [1] - 会议要求对大要案件重拳出击以震慑犯罪,对风险苗头强化打早打小 [1][2] 职责分工与机制建设 - 联席会议需发挥综合协调平台作用,加强部署推动以落实重点任务 [2] - 相关行业主管和监管部门需深入落实"管合法更要管非法"和"管行业必须管风险"的要求 [2] - 各级地方党委政府需做到守土有责,从源头上筑牢风险防范堤坝 [2] 专项行动与长效机制 - 各地各部门需慎终如始抓好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落细落实行动方案 [2] - 要求把握力度节奏稳妥"拆弹排雷",并举一反三健全长效机制 [2]
国家外汇管理局废止2件规范性文件
搜狐财经· 2025-10-31 10:05
政策调整 - 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废止两项关于金融机构外汇资产负债统计的规范性文件 [1] - 被废止的文件包括《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中资金融机构报送外汇资产负债统计报表的通知》(汇发〔2009〕6号)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调整中资金融机构外汇资产负债等报表报送方式的通知》(汇综发〔2012〕136号) [1] - 此项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1] 制度背景 - 国家外汇管理局已逐步建立并形成金融机构对外资产负债统计框架 [1] - 此次废止旧规旨在优化现有制度体系 [1]
非法收受1348万余元!原山东银保监局一级巡视员孙建宁当庭认罪
北京商报· 2025-10-30 17:04
案件审理概况 - 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原山东银保监局一级巡视员孙建宁受贿案 [1] - 庭审中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孙建宁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宣布休庭并择期宣判 [1][2] 涉案人员职务与行为 - 被告人孙建宁曾担任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副行长、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夏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新疆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山东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等职务 [1] - 孙建宁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销售产品、贷款融资、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 [1] 涉案金额 - 孙建宁非法收受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1348万余元 [1] - 公诉机关以受贿罪追究孙建宁的刑事责任 [1]
“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及金融多达17次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0-29 21:59
文章核心观点 - “十五五”规划建议正式发布,金融被提及17次,主题从“十四五”的“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转变为“加快建设金融强国” [1] - “十五五”时期金融工作规划主要延续2023年底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的政策框架,对金融强国内涵及关键核心金融要素作出部署 [3] 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的具体部署 - 完善中央银行制度,构建科学稳健的货币政策体系和覆盖全面的宏观审慎管理体系,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 [3] - 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强化央地监管协同,丰富风险处置资源和手段,构建风险防范化解体系 [5] - 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提升资本项目开放水平,建设自主可控的人民币跨境支付体系,推进全球经济金融治理改革 [6] 货币政策体系 - 央行将处理好短期与长期、支持实体经济增长与保持金融业自身健康性等关系,根据经济金融运行情况把握政策力度、时机和节奏 [5] - 动态完善货币政策框架,加强货币政策执行和传导,深化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基本稳定 [5] 宏观审慎管理体系 - 宏观审慎管理直接作用于金融体系本身,聚焦系统性风险,维护金融体系整体稳定,阻断风险跨机构、跨市场传染 [8] - 构建覆盖全面的宏观审慎管理体系需从四个方向推进:覆盖宏观经济运行与金融风险关联性、金融市场运行、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国际金融风险外溢影响 [10] - 央行下一步将重点推进四方面工作:强化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评估、完善重点机构和领域风险防范举措、丰富宏观审慎管理工具箱、健全协同高效的治理机制 [10] 金融监管强化 -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将加快金融法律和监管规制“立改废释”,健全分级分类监管框架,深化央地协同和部门联动增强监管合力 [5] - 证监会将增强风险“四早”防范处置能力,强化跨市场、跨行业、跨境风险监测,健全长效化稳市机制,并对财务造假、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打 [6]
2025金融街论坛平行论坛“数智化时代下的金融风险防控与协同治理”举行
中国新闻网· 2025-10-29 19:07
论坛概况 - 2025金融街论坛年会平行论坛"数智化时代下的金融风险防控与协同治理"于10月28日在北京举行 [1][3] - 论坛汇聚国内外金融、法律、科技、教育等多领域嘉宾,最高人民检察院、北京市人民政府领导出席,越南、意大利、新加坡等国检察机关及金融监管机构、企业、学术单位代表受邀参加 [1][4] 政府监管策略 - 北京市政府强调坚持"四个强化":强化监管协同以夯实全链条风险防控体系、强化法治保障以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金融环境、强化科技赋能以打造智慧风控北京范式、强化开放合作以积极参与全球金融治理 [3] - 北京市政府提出构建金融风险协同治理体系的三点建议:坚持法治引领共绘治理蓝图、坚持拥抱科技共筑安全防线、坚持开放包容共促共享共赢 [3] 检察机关职能 - 北京检察机关结合首都金融管理职能集中特性,将创建金融检察品牌实践与数智检察战略结合,驱动金融检察制度赋能、数智赋能、履职效能相统一 [4] - 最高人民检察院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作为"十四五"时期重要任务,坚持高质效办案,依法全链条惩治金融犯罪,加强反洗钱工作,协同防控金融风险,深化国际司法合作 [4][5] 国际合作与交流 - 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就数智化时代金融犯罪惩治与国际合作发表演讲 [5] - 意大利驻罗马地方法院检察院检察长聚焦数字智能时代新金融风险挑战的防控与治理 [5] - 新加坡总检察署副总检察长围绕综合运用法律手段实现金融领域有效监管发表观点 [5] 行业机构参与 - 论坛设立"数智赋能金融监管与高质量发展"环节,学界、监管部门、金融机构与企业代表参与研讨 [5] - 参与机构代表包括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中国农业银行、小米集团、摩根大通中国区、奇安信科技集团等 [5] 成果发布 -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金融监管局、中国政法大学联合发布《关于打击治理金融黑灰产的联合倡议书》 [7] -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发布《北京市检察机关金融检察白皮书(2024-2025)》、《北京市检察机关金融检察高质效履职典型案例》及"数智金检"法律监督业务大模型 [7]
2025金融街论坛|阻断互联网传播渠道,北京检监学三方发布联合倡议严打金融黑灰产
北京商报· 2025-10-29 16:25
倡议发布背景与核心目标 - 北京金融监管局联合北京市检察院、中国政法大学在2025金融街论坛年会发布《关于打击治理金融黑灰产的联合倡议书》[1] - 核心目标是协同多方力量形成共治合力以遏制金融黑灰产蔓延并防范化解金融系统性安全风险[1] - 呼吁构建多方联动的综合防治体系以营造清朗、安全、可信的金融生态环境[1] 金融黑灰产的定义与特点 - 金融黑灰产指在金融领域以违法或形式上不违法的方式获取不当利益的新兴业态[1] - 主要行为包括不正当反催收、不法贷款中介、恶意逃废债、非法办理退保理赔、虚假征信修复、非法荐股等[1] - 呈现出链条化、跨地域化、批量化、隐蔽化等特点并广泛依托媒体平台进行市场营销和规模扩张[1] 金融黑灰产治理面临的主要挑战 - 面临协同机制困境,跨区域、跨领域的协同治理体系及信息共享机制尚不完善[2] - 法律标准模糊导致部分行为处于法律灰色地带且司法裁判标准不统一[2] - 惩治力度不足造成违法成本与收益严重失衡且难以形成有效震慑[2] - 部分短视频与社交平台成为金融黑灰产引流入口增加了平台识别与治理难度[2] - 金融消费者风险意识不强且对基础金融知识掌握不足易受诱导[2] 倡议书提出的主要治理举措 - 协同共享信息以加强信息互通实现风险事前预警、事中快速响应、事后精准打击的全流程协作[2] - 联动健全机制要求金融机构落实高风险信息主动报告机制并通过定期线索研判和联合专项整治破解司法难题[3] - 规范权益保护通过健全投诉举报处置标准确保合理诉求快处快结并严防恶意投诉占用资源[3] - 压实主体责任明确平台对入驻主体资质核验、信息发布及风险事件处置的全流程管控义务以阻断黑灰产互联网传播渠道[3] - 深化多方互动建立金融监管部门、检察机关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常态化互动机制开展联合法治研究[3] - 恪守合理维权底线坚决抵制不正当施压牟利行为并构建阶梯式纠纷解决体系[3] - 普及防范教育借助金融知识普及月等活动开展集中宣教以提升公众甄别能力[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