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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南银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六次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6-25 03:28
南银转债赎回核心条款 - 赎回条件已触发:2025年5月13日至6月9日期间,公司股票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转股价8 22元/股的130%(即10 69元/股)[5] - 赎回价格:100 1537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0 1537元/张),计算公式为面值100元+利息(票面利率1 70%×计息天数33天/365)[7][9][10] - 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7月14日,最后转股日为7月17日,赎回登记日为7月17日[1][3][6] 赎回程序安排 - 赎回款发放日为2025年7月18日,通过中登上海分公司清算系统派发[13] - 未转股债券将于7月18日起摘牌,赎回登记日后未转股债券全部冻结[11][14] - 公司将在赎回结束后公告赎回结果及影响[12] 投资者操作指引 - 二级市场价格(145 971元/张)显著高于赎回价(100 1537元/张),需在7月14日前卖出或7月17日前按8 02元/股转股以避免损失[2][17] - 利息所得税处理:个人投资者税后赎回金额100 1230元/张(税率20%),企业投资者及QFII免税[15] 赎回条款依据 - 根据《募集说明书》,连续30个交易日中15日股价超转股价130%即可触发赎回[4] - 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也可触发赎回[4]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仲裁及前期累计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6-25 03:28
案件基本情况 - 案件处于执行阶段,案涉子公司富阳农发收到法院预重整决定书[2] - 公司作为被执行人,涉案金额包括工程款12.96亿元及资金占用费、违约金、仲裁费等[3][4] - 杭州中院已指定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担任富阳农发预重整临时管理人[9] 仲裁事项进展 - 2024年7月公司收到5份裁决书,裁决支付工程款11.51亿元及资金占用费、违约金等,公司及杭州汉世伟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 - 2024年11月新增裁决要求支付工程款4024.07万元及相关费用,公司继续承担连带责任[6] - 2024年12月法院完成对五家子公司猪场及杭州汉世伟股权的资产评估[8] 预重整安排 - 富阳农发已进入预重整程序,法院认为其具备重整价值及可行性[9] - 临时管理人将负责调查资产负债情况、引进意向投资人、拟定预重整方案等11项职责[10][11][12] - 预重整期间富阳农发需停止清偿债务,但可维持基本生产经营开支[10] 其他诉讼情况 - 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发生未披露小额诉讼金额2.77亿元,占2024年净资产7.53%[13] - 截至公告日有40件涉案金额1000万元以下未结案件,其中21件正在履行(涉案5418.53万元),18件正在审理(涉案908.8万元)[17] 财务影响评估 - 预重整程序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4][14] - 若预重整成功将优化富阳农发资产负债结构,提升持续经营能力[4][14]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6-25 03:28
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 股东大会于2025年6月24日在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钼股份综合楼A座9楼视频会议室召开 [2]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由董事长严平主持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2] - 公司9名董事中8人出席 3名监事中2人出席 董事会秘书左小纲出席 其他高管列席 [3] 议案审议结果 - 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 - 批准《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 - 通过《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关联方金堆城钼业集团回避表决 涉及2,334,656,267股 [6] - 同意《2025年度技改/安环/数智化/设备更新项目投资计划》及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 [5] - 修订《公司章程》取消监事会 并完成董事增补累积投票议案 [5] 法律程序合规性 - 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对会议程序出具法律意见 确认召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7] - 备查文件包括股东大会决议及法律意见书 经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 [8][9]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22转债”付息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6-25 03:28
可转债付息公告核心信息 - 公司"博22转债"将于2025年7月1日支付第三年利息,计息期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票面利率1 00%,每张面值100元可转债兑息1 00元 [4][5] - 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30日,除息日和兑息日均为2025年7月1日 [5][7] - 付息对象为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交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债券持有人 [7] 可转债发行条款 - 债券发行规模8亿元(800万张),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100元 [6] - 债券期限6年(2022年7月1日至2028年6月30日),第三年票面利率1 00%,逐年递增至第六年3 00% [2] - 转股期为2023年1月9日至2028年6月30日,当前转股价22 90元/股(初始23 95元/股) [3] 付息执行安排 - 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代理兑息,公司需在兑息日前2个交易日足额划付利息资金至指定账户 [8] - 投资者实际到手利息因纳税差异:个人投资者税后0 80元/张,居民企业1 00元/张,境外机构2025年底前暂免征税 [9][10] 发行人及中介信息 - 发行人为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 [11] - 保荐人及受托管理人为华泰联合证券,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 [11][12]
国际原子能机构:伊朗邻国人员和环境未受放射性影响
快讯· 2025-06-25 03:28
国际原子能机构声明 - 伊朗核研究堆和动力反应堆未受到攻击 [1] - 伊朗邻国的人员和环境未受到放射性影响 [1]
天润乳业: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6-25 03:25
可转债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99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9.9亿元[2] - 可转债期限为6年,债券简称"天润转债",债券代码"110097"[2] - 转股期自2025年4月30日至2030年10月23日,初始转股价格为8.30元/股[2] 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1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 - 因可转债转股导致享有利润分配权利的股份总数增加,调整后每股分配比例为0.2099元,利润分配总额为662.03万元[3] - 转股价格调整符合募集说明书约定,属于差异化分红情形[3][4] 转股价格调整结果 - 调整后转股价格由8.30元/股下调至8.28元/股,调整幅度为0.24%[5] - 新转股价格自2025年6月27日起生效[5] - 可转债在2025年6月20日至6月26日期间暂停转股,6月27日恢复转股[5] 其他事项 - 本次转股价格调整未对公司日常经营及偿债能力构成影响[5] -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将持续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1][5]
物产金轮: 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金轮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5 03:25
权益分派与可转债转股安排 - 公司将于近日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 导致可转债暂停转股 暂停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恢复转股时间为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1] - 可转债在暂停转股期间仍可正常交易 债券代码128076 债券简称金轮转债 [1][2] - 转股期原定起止日期为2020年4月20日至2025年10月14日 [1] 转股价格调整机制 - 转股价格调整触发条件包括派送红股 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 配股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 [2] - 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分为四种情况:1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采用P1=P0÷(1+n) 2 增发新股或配股采用P1=(P0+A×k)÷(1+k) 3 同时进行前两项时采用P1=(P0+A×k)÷(1+n+k) 4 派现采用P1=P0-D [2] - 若公司发生股份回购 合并 分立等可能影响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情形 将按公平原则另行制定转股价格调整方案 [3] 信息披露与执行规则 - 转股价格调整需在证监会指定媒体公告 明确调整日 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安排 [3] - 若转股价格调整日处于持有人转股申请日至股份登记日之间 则按调整后转股价执行 [3] - 调整规则依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南相关条款 [1][2]
中油资本: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5 03:25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5年5月15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 - 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息0.5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1] - 分配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12,642,079,079股为基数计算 [1] 权益分派方案 - 分配总额保持不变,自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2] - 不同投资者适用不同税率: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13元 [2] - 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2] -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按10%征收,内地投资者实行差别化税率 [2] 股权登记与除权除息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2日 [2] -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3日 [2] - 分派对象为2025年7月2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2] 权益分派实施方法 - 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7月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资金账户 [3] -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时,公司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3] 咨询方式 - 咨询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号石油金融大厦B座22层公司证券事务部 [3] - 咨询联系人为王云岗 [3] - 咨询电话010-89025597,传真010-89025555 [4]
京山轻机: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5 03:25
对外投资概述 - 子公司晟成光伏拟以现金1.5亿元人民币增资润阳股份,增资后持股比例为1.5523%(843.75万股)[1][2] - 增资资金来源于关联方对晟成光伏的2,083万美元(折合1.5亿元人民币)债务清偿,此为交易前提[1][2] - 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需目标公司及国资主管部门审批[3][7]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 润阳股份成立于2013年,主营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光伏设备销售及技术服务,注册地址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3][4] - 增资前估值80亿元人民币,2024年10月末未经审计总资产364.2亿元,净资产74.24亿元,2024年1-10月净亏损8.89亿元[6][7] - 增资前股东包括深创投、捷佳伟创等17家机构,合计持股100%[5][6] 交易条款与协议 - 增资价格按80亿元估值确定,评估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最终以收益法结果为准[7][8] - 若债务未在120日内清偿,晟成光伏可转为债权出资且豁免违约责任[2][8] - 设置IPO对赌条款:若未上市或市值低于投资额,由陶龙忠及悦达集团连带补偿[12][13] 一致行动安排 - 晟成光伏与股东悦达集团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书》,在股东会提案、表决等事项上保持一致行动,分歧时以悦达集团意见为准[13][14] - 一致行动期限至润阳股份启动IPO董事会决议日终止[15] 资金安排与承诺 - 债务方需在2025年12月31日前分批次或一次性偿还2,083万美元,晟成光伏收到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等额增资[15][16] - 逾期还款或出资均按日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超15日需赔偿损失[16]
同为股份: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5 03:25
证券代码:002835 证券简称:同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刘杰先生、杨晗鹏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为股份"或"公司")于 (公告编号:2025-020)。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刘杰先 生,董事、副总经理杨晗鹏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本次合计减持将不超过 222,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 总股本的 0.1016%,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注:公司"当前总股本"有效计算基数为 218,666,131 股,即目前总股 本 219,493,931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827,800 股,下同。) 近日公司收到刘杰先生、杨晗鹏先生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完成的告知函,截止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1015%。自此,两人均已减持完成。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之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