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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司机诱导游客就餐被罚1.5万!餐馆涉嫌商业贿赂已立案
南方都市报· 2026-01-08 22:15
事件概述 - 三亚发生游客被非营运车辆司机诱导至海鲜店消费事件 4名游客消费4道海鲜共1868元 [1] - 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情况续报 拟对涉事司机处以1.5万元罚款 并对涉事海鲜店涉嫌商业贿赂立案调查 [1] 调查与处理结果 - 经查 司机石某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1] - 相关部门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 拟对司机石某处1.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1] - 市场监管部门对涉事海鲜店(天涯区友谊街渔多多饭店)涉嫌商业贿赂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1] 政府后续行动 - 三亚市执法部门将全面加大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强化重点区域巡查管控 [2] - 政府旨在切实维护市民及游客的合法权益与交通运输市场秩序 [2] - 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此前已联合交通等部门介入调查 并表态如查实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从严处理绝不姑息 [2]
三亚再通报“游客称遭司机诱导至海鲜店消费1930元”:拟对司机罚款1.5万元,海鲜店立案调查
新浪财经· 2026-01-08 19:47
事件概述 - 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一起非营运车辆司机诱导游客消费事件 涉事司机因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被处以1.5万元人民币罚款 涉事海鲜店因涉嫌商业贿赂被立案调查 [1] - 事件源于网友发帖称 在三亚旅游时被非运营车辆拉至海鲜店消费 4道海鲜与2个椰子共消费1930元人民币 [2] 监管行动与处罚 - 公安机关、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交通等多部门联合调查 通过核对消费清单、查询监控、询问相关方确认了事件经过 [1] - 涉事司机石某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 拟对其处以1.5万元人民币罚款 [1] - 市场监管部门对涉事海鲜店“渔多多饭店”涉嫌商业贿赂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1] 行业监管趋势 - 三亚市执法部门表示下一步将全面加大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强化重点区域巡查管控 [1] - 监管行动旨在维护市民及游客的合法权益与交通运输市场秩序 [1] - 官方公布了投诉举报渠道(电话:0898-12345) 鼓励公众遇类似情况时举报 [1]
4道海鲜与2个椰子1930元?三亚再通报:拟对司机罚1.5万,海鲜店被立案
新浪财经· 2026-01-08 19:46
事件概述 - 三亚市相关部门就网民反映的旅游遭遇“非营运车辆司机诱导消费”事件发布调查续报 [1] - 事件涉及一名未获许可的司机主动揽客并将乘客运载至指定饭店消费 [1] - 涉事司机及饭店已分别因非法营运和涉嫌商业贿赂被立案调查及拟处罚 [1] 涉事主体与行为认定 - 司机石某驾驶车辆琼BD11**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情况属实 [1] - 石某于2026年1月2日21时许主动揽客并将4名乘客运载至天涯区友谊街渔多多饭店消费 [1] - 市场监管部门对涉事海鲜店渔多多饭店涉嫌商业贿赂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1] 处理措施与处罚 - 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拟对司机石某处以1.5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1] - 全市执法部门将全面加大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并强化重点区域巡查管控 [1] 行业监管与市场秩序 - 相关部门旨在通过查处行动维护市民及游客的合法权益与交通运输市场秩序 [1] - 鼓励公众通过投诉举报电话0898-12345对类似情况进行监督举报 [1] - 三亚市感谢社会各界对当地旅游市场的公共监督 [2]
4道海鲜2个椰子要1930元?三亚发布情况通报
第一财经· 2026-01-07 19:16
事件概述 - 2026年1月7日,有网民反映在三亚打车前往司机推荐的海鲜店就餐时存在价格过高问题,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联合相关部门介入调查[3] - 据媒体报道,有网友发帖称与家人在三亚旅游时,被非运营车辆拉到海鲜店,4道海鲜与2个椰子共消费1930元[9] - 点菜时,服务员强调“整个三亚都是这个价格”[9] 消费详情 - 当事人陈女士的结账单显示,4道海鲜总价1868元,加上两个椰子,共计消费1930元[9] - 具体菜品与单价为:草虾(大)每公斤250元,泰虾特大每公斤1376元,面包螺每公斤158元,松叶蟹每公斤796元[9] - 支付凭证显示,该笔1930元的消费通过扫码支付给“三亚天涯区渔多多海鲜店”[6] 官方回应与建议 - 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如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从严处理,绝不姑息[3] -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接线人员表示,三亚市正在对海鲜消费领域宰客行为进行整治,消费者遭遇宰客后可进行投诉,相应辖区的分局执法人员会第一时间处理[9] - 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议市民和游客在选择餐厅时,优先参考正规平台所推荐的餐厅进行消费[5] - 官方呼吁,如有遇到类似情况的市民游客,请保留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2345热线或通过三亚放心游平台进行投诉、举报[5]
湖北菜,正在冲击第九大菜系
36氪· 2026-01-07 15:41
行业与市场趋势 - 北京大众餐饮市场流行趋势快速轮转 近期热门品类包括重庆火锅、潮汕鲜切牛肉、云贵酸汤鱼、湘菜现炒以及日式回转寿司(寿司郎)等 [1] - 餐饮行业存在明显的“去包间化”趋势 自“八项规定”出台后 许多餐馆减少或取消包间 转向更轻松的大厅散台模式以提升翻台率 [2] - 餐饮业成功的关键在于吸引年轻消费者 年轻人的参与和分享对大众化餐饮品牌的活力至关重要 [18] 湖北菜在京发展历史与格局 - 早期湖北菜代表“湘鄂情”于1998年进京 主打商务宴请和中高端市场 2002年其北京单店年营收达5500万元 2008年全国21家门店销售额突破6亿元 并于2009年成为A股“民营餐饮第一股” [2][3][4] - “湘鄂情”在2012年后因政策环境变化导致营业额大幅缩水 经历转型失败和投资失利后 于2018年关闭北京最后一家门店 [6] - 在“来菜”进京前 北京湖北菜市场呈现两极分化格局 高端餐厅如“清水亭”(人均119元)和“丹江渔村”(人均200元)价格较高且相对小众 而平价选择稀缺 [8] 公司战略与商业模式 - “来菜”北京首店于2024年12月20日开业 初期曾创造排队5小时的盛况 其战略定位明确为大众聚餐餐厅 摒弃了传统湖北菜的商务包间模式 [1][2][8] - 公司采用“爆款菜”产品策略 主打“排骨藕汤”作为核心记忆点 并辅以“荆楚脆藕煎鲈鱼”和“沔阳粉蒸肉”作为第二梯队推荐菜 以清晰的产品线吸引顾客 [11][14][17] - 公司注重供应链管理 在湖北洪湖建立了2000亩莲藕生产基地 通过订单农业模式保障核心食材(粉藕)的稳定供应与成本控制 [17] - 公司积极运用互联网营销思维 包括收集顾客反馈、打造创始人个人IP以及通过夸张标语(如“每年卖出的藕汤可摆满30座黄鹤楼”)营造美食记忆点 以增强品牌网红属性 [13][16][18] 品牌与品类发展 - 湖北菜面临品类认知挑战 不属于传统八大菜系 且缺乏具有全国知名度的超级大单品 公众对其印象模糊 多误以为其主打“辣”味 而实际上以湖鲜料理为特色 [9][10] - 湖北省于2017年推出“楚菜”概念 旨在整合省内各地美食(如潜江小龙虾、清蒸武昌鱼、荆州鱼糕等) 并将其列入“中国十大菜系” 据称相关产值规模已近7000多亿元 尝试将餐饮与地方文旅结合进行推广 [19][20]
江苏禧泊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搜狐财经· 2026-01-06 22:47
企业名称江苏禧泊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伟嫦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国标行业住宿和餐饮业 >餐饮业>正餐服务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新淮海西路22号淮海天地商住区八街区S1商业号楼1-103企 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营业期限2026-1-5至无固定期限登记机关徐州市泉 山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天眼查显示,近日,江苏禧泊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黄伟嫦,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 币,由江苏爱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1江苏爱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00% 经营范围含许可项目:餐饮服务;酒类经营;食品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餐饮管理;外卖递送服务;食品销售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品牌管理;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 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会议及展览服务(出国办展须经相关部门审批); 鲜肉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来源:市场资讯 ...
南城县兴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搜狐财经· 2026-01-06 01:26
企业名称南城县兴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青柏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国标行业住宿和餐饮业 >餐饮业>正餐服务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建昌镇城东路99号15栋附2-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 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营业期限2026-1-5至无固定期限登记机关南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源:市场资讯 天眼查显示,近日,南城县兴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陈青柏,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 币,由南城县金融创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1南城县金融创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00% 经营范围含许可项目:餐饮服务,食品销售,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餐饮管理,酒店管理,物业管理,日用百货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外卖递送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曾因10元打包袋上热搜的饭店仍在“宰客”?顾客:点螃蟹时称58元/斤,结账变58元/只,食材疑变质;有关部门:正在调查
每日经济新闻· 2026-01-05 16:15
核心观点 - 老蓬莱酒楼在2025年十一黄金周期间被消费者投诉存在多项严重问题,包括价格欺诈、食材以次充好、使用过期产品以及食材变质,且该酒楼在2024年已因类似价格问题被市场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显示其经营行为存在持续性、系统性问题 [1][2][3] 具体投诉与违规行为 - **价格欺诈与不透明**:公司存在纸质菜单与墙贴菜单价格不符的情况,例如“鱼锅饼子”介绍标价88元一斤,结账按128元一份收费,且未当面过秤 [3];点螃蟹时报价58元一斤,结账变为58元一只,两只大小不同的螃蟹按同一价格收费,甚至一度误算为68元一只 [4] - **食材以次充好与变质**:公司宣传“鱼锅饼子”使用鲳鱼、多宝鱼等“杂鱼”,但实际主料为市场价仅10元3斤的冷冻鲅鱼,消费者质疑后商家承认 [3];“生蚝海鲜大咖”中的虾肉质发面,新鲜度不达标 [3];消费者指出螃蟹已变质,蒸后淌黑汤、有臭味、肉质发面,要求退货被拒 [6] - **销售过期产品**:消费者在2025年十一期间发现店家提供的饮料已于2025年4月过期,过期达半年,向老板质疑时,老板否认是店内产品并躲避不理 [6] - **历史违规记录**:公司在2024年9月曾因“一个打包塑料袋收10元”以及“赠送的鲅鱼饺子最后收费”等问题登上热搜,并被蓬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调查发现其存在部分产品未明码标价、不履行价格承诺、涉嫌价格欺诈等行为 [2][7][8][9][11] 公司回应与监管动态 - **公司回应缺失**:扬子晚报记者联系老蓬莱酒楼,对方未回答问题,仅说“新年快乐,欢迎来到大美蓬莱”后挂断电话,此后不再接听 [2][11] - **监管部门介入**:蓬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于1月4日表示已了解事件,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正在调查取证,如调查属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11];记者联系蓬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文旅局,均被告知需了解情况或由管委会管理 [11]
武汉市鼎钰团膳餐饮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
搜狐财经· 2026-01-05 13:37
来源:市场资讯 经营范围含餐饮管理,外卖递送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蔬菜种 植,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新鲜水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日用杂品销 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水产品零售,鲜肉零售,鲜蛋零售。 (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企业名称武汉市鼎钰团膳餐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许明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国标行业住宿和餐饮业> 餐饮业>正餐服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通用航空及卫星产业园特1号(25207)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营业期限2026-1-4至无固定期限登记机关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天眼查显示,近日,武汉市鼎钰团膳餐饮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许明,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 由武汉鼎钰团膳管理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1武汉鼎钰团膳管理有限公司100% ...
点单说螃蟹58一斤结账变58一只
新浪财经· 2026-01-04 22:56
公司经营行为与消费者投诉 - 公司“老蓬莱酒楼”被消费者投诉存在多项经营问题,包括价格欺诈、食材不新鲜和销售过期产品 [1] - 消费者点单时螃蟹被告知价格为58元一斤,但结账时变为58元一只,且两只螃蟹大小同价,结账时还曾误算为68元一只,经指出后才抹去10元差价 [1] - 消费者点的“鱼锅饼子”菜品,店家介绍时为88元一斤,结账变为128元一份,且未当面过秤,主料被指是市价约10元3斤的冻鲅鱼,而非宣称的多种“杂鱼” [1] - 消费者指出“生蚝海鲜大咖”中的虾肉质发面不新鲜,螃蟹蒸后淌黑汤、有臭味、肉质发面,已变质 [1] - 消费者发现店内饮料生产日期显示2025年4月过期,在2025年十一黄金周期间已过期约半年,向老板反映后,老板否认是店内产品并称是顾客自带 [1] - 公司纸质菜单与墙上张贴菜单价格不一致 [1] - 记者于1月4日联系公司,公司未回答问题,仅表示“新年快乐,欢迎来到大美蓬莱”后挂断电话且不再接听 [1] 过往舆情与监管回应 - 公司曾在2024年因“打包塑料袋10元一个”上过热搜,此后投诉仍经常出现 [1] - 消费者就此次事件向有关部门投诉,但截至报道时未得到有效反馈 [1] - 记者联系蓬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需了解情况,联系蓬莱区文旅局后被告知应由烟台市蓬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管理 [1] - 蓬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于1月4日下午回应,已了解事件,蓬莱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市场监管部门已介入调查取证,案件正在办理中,如调查属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