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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帮集团股价近期波动下行,机构看好中长期发展
经济观察网· 2026-02-14 06:51
股价表现与交易情况 - 2026年2月9日至2月13日期间,公司股价从9.92美元下跌至9.62美元,区间跌幅为3.02%,振幅达7.36% [1] - 期间成交额较为活跃,2月11日成交额达69.52百万美元,2月12日为66.98百万美元,2月13日成交额为21.20百万美元,股价单日上涨0.94% [1] - 年初至今股价累计下跌10.34%,当前市盈率为18.03倍 [1] 机构观点与持仓 - 中金公司认为股价回调反映市场对四季度订单增速放缓和2026年投入加大的短期担忧,但中长期看好数字货运渗透率提升、海外拓展及货车智驾技术潜力 [2] - 中金公司维持“跑赢行业”评级,目标价下调至13.60美元 [2] - 景林资产2025年末持仓显示公司为其美股前五大重仓股之一,机构持仓动向或影响市场情绪 [2] 财务业绩分析 - 2025年前三季度营收同比增长15.3%至93亿元,净利润增长35.9%至34.65亿元 [3] - 第三季度订单量达6340万份,同比增长22.3%,平均月活跃托运人增至335万,支撑业务增长 [3] - 第三季度单季营收增速放缓至10.8%,净利润同比下降17.9%,主要受货运经纪服务费率调整影响 [3] 行业环境与公司战略 - 2026年初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平台经济治理,聚焦网络货运等行业竞争乱象,作为头部平台,公司业务可能间接承压 [4] - 公司计划在海外市场和货车智驾领域加大投入,这可能成为中长期增长驱动力,但短期或增加运营费用 [4]
规范货运平台 加快充电站建设!2月一批行业新规将实施 | 头条
第一商用车网· 2026-02-01 21:32
全国政策 - 交通运输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网络货运承运平台经营管理办法》,自2026年1月下旬起实施,要求平台申领许可证、审查承运方资质、禁止虚构交易与强制超载,并需上传单证信息至省级监测系统 [2] - 交通运输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2026年综合运输春运安全生产和服务保障总体方案》,春运自2月2日至3月13日共40天,方案强调强化新能源车充电保障并制定“一区一策”,同时提升“两客一危”车辆安全监管 [5] -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财政部明确2026年延续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政策,支持更新为低排放货车并优先支持电动货车,补贴标准按2025年文件执行 [6] - 交通运输部发布《氢气(含液氢)道路运输技术规范》等7项行业标准,规范氢气道路运输的装备、运输及应急处置要求,适用于长管拖车、罐车等运输方式,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8] 地方政策 - 河北省计划到2027年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新改建1200个60千瓦以上“超快结合”充电枪,打造充电网络,并鼓励现有加油(气、氢)站配建快充和换电设施,建设“油气氢电”综合能源站 [12][13] - 山东省印发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办法,支持企业开展商业化应用,申请市场化收费需满足车辆自动驾驶模式示范不少于240小时或1000公里,且主体累计测试或示范里程不少于10万公里(全国)或5万公里(省内) [14] - 四川省通过建立“两客一危”企业安全风险大数据画像,汇聚整合数据构建监管数据库,对企业安全状况进行量化评估与动态评分,推动监管向科学化、精细化转型 [15] - 辽宁省延续并优化差异化收费政策至2027年底,对进出指定收费站、安装ETC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给予通行费5折优惠,对符合条件的旅游大巴车辆给予6.5折优惠 [17] - 河南省加强货运平台监管,建立多维度评价体系并监测平台降费承诺落实情况,对重点案件提级督办;同时出台举报奖励细则,鼓励公众举报“百吨王”超载违法行为,查实后举报人最低可获3000元奖励 [18][19][21] - 内蒙古自治区规范高速公路车辆清障救援服务收费,要求救援前明确告知收费项目与标准,并保障被救援方自主选择救援机构的权利 [22] - 北京市自2026年2月1日起,全市收费公路混合车道全面启用电子发票,现场不再提供纸质发票,2025年11月30日至2026年1月31日为过渡期 [24]
监管“利剑”出鞘 中国亮剑整治市场竞争乱象
中国新闻网· 2026-02-01 18:35
2026年中国市场监管新动向与行业影响 - 2026年开年以来,中国市场监管部门多次亮剑整治市场竞争乱象,包括对外卖平台服务行业开展调查评估、对携程集团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立案调查、通报货拉拉及成都快购科技等典型案例,释放强化监管的强烈信号 [1] 深化公平竞争治理 - 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将“持续深化公平竞争治理”列为2026年首要任务,明确要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 [2] - 行业“内卷”导致负面后果,例如外卖平台“补贴大战”造成客单利润摊薄、骑手超负荷工作、平台营收锐减,光伏和新能源汽车行业则陷入“增量不增收、增收不增利”的怪圈 [2] 加强平台经济及民生关键领域治理 - 互联网平台市场乱象频发,包括直播电商虚假宣传、商业诋毁、刷单炒信、夸大产品功效以及“店大欺客”等情况 [3] - 监管措施持续落地,《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于2月1日起施行,将“AI”主播纳入监管,去年出台的《网络交易平台收费行为合规指南》进一步规范平台收费行为 [3] - 在民生公用事业领域,官方首次禁止了燃气领域经营者集中案,并已起草《关于公用事业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以健全自然垄断环节监管 [3] 支持企业依法并购以应对内卷 - 市场监管部门在汽车、光伏、锂电池等“内卷式”竞争重要领域,支持企业依法通过并购盘活闲置资产、提升经营效率,以走出“内卷式”竞争 [4] - 官方依法无条件批准了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被视为通过优势互补和技术进步增强创新能力、跳出同质化竞争的典型案例 [4] -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完善经营者集中审查制度规则,提高审查效能,为企业依法投资并购创造良好制度环境 [4]
(经济观察)监管“利剑”出鞘 中国亮剑整治市场竞争乱象
中国新闻网· 2026-02-01 18:16
2026年中国市场监管新动向与行业影响 - 2026年开年以来,中国市场监管部门多次亮剑整治市场竞争乱象,释放强烈监管信号[1] - 市场监管部门于1月9日宣布对外卖平台服务行业市场竞争状况开展调查评估,针对拼补贴、拼价格、控流量等突出问题[1] -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于1月14日对携程集团有限公司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行为立案调查[1] - 过去一个月,总局密集通报多起重大典型案件以强化行业震慑,包括1月21日点名网络货运头部平台货拉拉加剧行业“内卷式”竞争,以及1月30日重点通报成都快购科技有限公司在信息公示、费用收取、广告审核等方面的问题[1] 深化公平竞争治理 - 2025年底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将“持续深化公平竞争治理”列为2026年首要任务,明确提出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2] - 行业“内卷”导致输局,例如去年多家外卖平台“补贴大战”造成客单利润摊薄、骑手超负荷工作、平台营收锐减[2] - 在光伏和新能源汽车行业,“内卷式”竞争使行业陷入“增量不增收、增收不增利”的怪圈[2] 加强平台经济及民生关键领域治理 - 互联网平台市场乱象频发,如直播电商虚假宣传、商业诋毁、刷单炒信、夸大产品功效以及“店大欺客”等情况[3] - 监管措施进一步落地,《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于2月1日起施行,将“AI”主播纳入监管[3] - 去年出台的《网络交易平台收费行为合规指南》进一步规范平台向经营者收取佣金、抽成、会员费、营销推广费等行为[3] - 在民生领域,官方首次禁止公用事业领域(佛山市南海区蓝鸟燃气有限公司与南官燃气有限公司)的经营者集中案[3] - 针对公用事业领域垄断行为多发,官方已起草《关于公用事业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以健全监管体制[3] 为企业依法投资并购创造良好制度环境 - 市场监管部门在汽车、光伏、锂电池等“内卷式”竞争重要领域,支持企业依法通过并购盘活闲置资产、提升经营效率以走出竞争困境[4] - 官方依法无条件批准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被视为通过优势互补、技术进步增强创新能力以跳出同质化“内卷”陷阱的典型案例[4] -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未来将持续完善经营者集中审查制度规则,提高审查效能,为企业依法投资并购创造良好制度环境[4]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典型案例 为治理无序竞争树标杆划重点
经济日报· 2026-02-01 09:30
文章核心观点 市场监管总局通过发布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十大典型案例,展示其在网络货运、移动电源、新能源汽车、光伏等重点领域采取的精准监管行动 这些行动旨在遏制“价格战”乱象、加强产品质量监督、守护公平竞争,推动市场竞争从“无序内耗”向“提质向优”转型 [1] 网络货运行业监管 - 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公开约谈货拉拉,要求其严格遵守反垄断法,落实反垄断合规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2] - 约谈采用反垄断“三书一函”等柔性监管手段,核心目标是推动平台规则与算法公开透明,让竞争回归公平理性轨道 [2] 移动电源(充电宝)行业整治 - 行业“价格战”乱象导致部分企业将零售价压至物料成本线附近,忽视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引发多起充电宝燃爆事件 [2] - 2025年,市场监管总局共督促移动电源生产企业实施召回10次,涉及数量共计139.77万台 [3] - 相关投诉平台关于移动电源的投诉数量较2025年7月的峰值降低了85%,并呈持续下降趋势 [3] - 下一步将持续强化移动电源产品召回监管,加大对存在质量安全问题产品的缺陷信息收集、调查和召回工作力度 [3] 产品质量监督与认证管理 - 强制性产品认证在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中发挥“防火墙”作用,加强产品一致性管理是其有效落地的基础 [4] - 监管部门要求型式试验的样品需在生产企业现场随机抽取,并提高不预先通知的飞行检查频率,重点检查关键原材料、零部件、生产工序等 [4] - 一旦发现产品与认证标准不一致,立即依法暂停或撤销相应认证证书 [4] - 将企业的产品质量保证能力、产品一致性管控制度等纳入认证检查重点,从源头上推动企业强化质量管控 [4] 新能源汽车与光伏行业监管 - 在新能源汽车领域首次实施整车质量抽查,旨在防范低价低质风险 [6] - 在光伏行业开展“事前预警+合规辅导”,帮助企业在“内卷外化”风险形成前及时纠偏 [6] 监管手段与公平竞争维护 - 监管手段坚持刚柔并济,在货拉拉、外卖平台等案例中运用约谈等柔性工具引导企业自律,对私域直播虚假宣传、缺陷产品等问题实施穿透性打击和强制召回 [6] - 2025年,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审查政策措施5.8万件,从源头防止出台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 [6] - 指导地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公平竞争审查监督保障力度,约谈相关起草单位280余次,及时督促整改违反公平竞争审查要求的文件 [6] - 组织开展整治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专项行动,立案调查96件、办结75件,有力制止了不当干预竞争行为 [6] - 下一步将积极推动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加大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力度,持续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 [7]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典型案例——为治理无序竞争树标杆划重点
搜狐财经· 2026-02-01 06:57
市场监管总局整治“内卷式”竞争的核心举措与案例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十大典型案例 涵盖网络货运、移动电源、新能源汽车、光伏等重点领域 监管行动旨在推动市场竞争从“无序内耗”向“提质向优”转型 [2] 网络货运行业规范 - 网络货运平台存在利用算法不合理压低货运价格、强制要求司机张贴独家车贴等行为 破坏了公平竞争秩序并损害了司机权益 [3] - 市场监管总局于2024年9月23日依法公开约谈货拉拉 要求其遵守反垄断法并规范经营行为 约谈采用反垄断“三书一函”等柔性监管手段 核心目标是推动平台规则与算法公开透明 [3] 移动电源(充电宝)行业整治 - 移动电源行业因“价格战”乱象 部分企业将零售价压至物料成本线附近 导致忽视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 引发多起燃爆事件 [4] - 2025年 市场监管总局共督促移动电源生产企业实施召回10次 涉及数量共计139.77万台 [4] - 目前相关投诉平台关于移动电源的投诉数量较2025年7月的峰值降低了85% 并呈持续下降趋势 下一步将持续强化召回监管并依法处置违规企业 [4] 产品质量监督与认证管理 - 强制性产品认证在整治“内卷式”竞争中发挥“防火墙”作用 加强产品一致性管理是基础 [5] - 监管部门要求型式试验样品在生产现场随机抽取 并提高不预先通知的飞行检查频率 重点检查关键原材料、零部件和生产工序 发现不一致将暂停或撤销认证证书 [5] - 监管部门对生产企业的关键工序提出明确要求 并将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一致性管控制度等纳入认证检查重点 以从源头上遏制“以降质换低价”的竞争 [5] 公平竞争环境建设与政府行为规范 - 整治“内卷式”竞争需规范政府干预 破除地方保护与市场分割 [6] - 事前预防是重要抓手 例如在光伏行业开展“事前预警+合规辅导” 在新能源汽车领域首次实施整车质量抽查 [6] - 监管手段坚持刚柔并济 运用约谈等柔性工具引导企业自律 同时对私域直播虚假宣传、缺陷产品等问题实施穿透性打击和强制召回 [6] - 2025年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审查政策措施5.8万件 从源头防止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出台 同时约谈相关起草单位280余次以督促整改 [7] - 2025年组织开展整治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专项行动 立案调查96件、办结75件 有力制止了不当干预竞争行为 [7]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典型案例—— 为治理无序竞争树标杆划重点
经济日报· 2026-02-01 06:09
市场监管总局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十大典型案例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涵盖网络货运、移动电源、新能源汽车、光伏等重点领域的“内卷式”竞争整治典型案例 旨在以刚柔并济的手段破解行业痛点 推动市场竞争从“无序内耗”向“提质向优”转型 [1] 遏制“价格战”乱象 - 网络货运平台存在利用算法不合理压低货运价格、强制要求司机张贴独家车贴等行为 破坏了公平竞争秩序并损害司机权益 市场监管总局于去年9月23日依法约谈货拉拉 要求其遵守反垄断法并推动平台规则与算法公开透明 [2] - 移动电源行业因“价格战”乱象 部分企业将零售价压至物料成本线附近 导致忽视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并引发多起燃爆事件 [2] - 2025年 市场监管总局共督促移动电源生产企业实施召回10次 涉及数量共计139.77万台 相关投诉数量较2025年7月峰值降低了85%并持续下降 [3] 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 监管部门通过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和产品一致性管理 作为遏制“以降质换低价”无序竞争的“防火墙” [4] - 监管措施包括要求型式试验样品在生产现场随机抽取、提高不预先通知的飞行检查频率、将关键原材料及生产工序作为检查重点 一旦发现产品与认证标准不一致即暂停或撤销认证证书 [4] - 监管还明确要求生产企业确保生产设备适配、工艺流程科学、原材料质量可靠 并将企业质量保证能力与一致性管控制度纳入认证检查重点 [4] 守护公平竞争与规范政府干预 - 整治“内卷式”竞争需规范政府干预 破除地方保护与市场分割 [5] - 监管采取事前预防 如在光伏行业开展“事前预警+合规辅导”以应对“内卷外化”风险 在新能源汽车领域首次实施整车质量抽查以防范低价低质风险 [6] - 监管手段刚柔并济 运用约谈等柔性工具引导企业自律(如货拉拉、外卖平台案例) 同时对私域直播虚假宣传、缺陷产品等问题实施穿透性打击和强制召回 [6] - 2025年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审查政策措施5.8万件 从源头防止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出台 并约谈相关起草单位280余次以督促整改 [6] - 2025年 组织开展整治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专项行动 立案调查96件、办结75件 有力制止不当干预竞争行为 [6]
货拉拉抽佣率降至10.9%,高峰服务费最高叠加60%
36氪· 2026-01-29 21:43
平台算法规则与抽佣调整 - 公司第六次公开算法规则 明确平台综合抽佣率已从2023年的12.2%降至10.9% [1][7] - 公司推出多维度差异化降抽佣方案 覆盖全类型订单 主要分为针对特定订单的品类降抽 针对100公里以上订单的长里程降抽 以及针对部分时段或区域的临时性降抽 [1] - 降抽佣策略并非对所有订单生效 若订单同时满足多个条件 系统自动选择佣金减免幅度最大的方案执行 [1] - 2025年 公司通过降抽佣累计为司机让利2.6亿元 [7] 订单计费与司机计算方式 - 订单信息费由算法实时分析车型 服务城市 运输里程及等待接单时长等因素后计算 并设有单笔订单抽佣金额上限 [3] - 司机可自行计算月度综合抽佣率 公式为(减佣卡费用 + 每月运费总价 × 信息费比例 - 平台减免信息费) / 每月运费总价 平台减免信息费可在司机端App查看 [3] 高峰服务费与平台补贴 - 公司优化高峰服务费算法以应对特殊时段运力供需矛盾 算法根据城市 车型 下单时间及实时供需自动激活智能补贴或高峰服务费 [7] - 在1月29日至2月23日期间 高峰服务费比例最高可达订单金额的60% 预计平均每日六成订单可享受该福利 [7] - 2025年 公司平台补贴及高峰服务费总额达6.8亿元 高峰服务费平均为每单司机增收13元 覆盖超5000万笔订单 [7] 监管背景与整改措施 - 上述举措发生在市场监管总局对公司进行反垄断督导整改之后 2025年9月 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公开约谈公司 要求其遵守《反垄断法》并推动平台规则和算法公平公正 公开透明 [7] - 市场监管总局核查指出 公司存在利用算法不合理压低货运价格 利用平台规则实施强制独家车贴等行为 损害公平竞争和司机利益 导致行业“内卷式”竞争并存在垄断风险 [8] - 约谈后 公司启动算法公开工作 先后取消强制车贴制度 解除行为分与提现的强制关联 并公开AI防控 AI判责 建议到达时间及装货准点率等算法规则 [7]
货运平台公司偷税难了
第一财经· 2026-01-27 11:27
政策监管动态 - 交通运输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网络货运承运平台经营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平台经营活动并强化税收征管,打击偷逃税行为[3] - 该《办法》是对2019年出台的《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修订,政策有效期已至去年底[3] - 新规吸收了2023年国务院出台的《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等新规,核心在于强化交通与税务部门间的数据共享以加强监管[3] 税收征管强化措施 - 《办法》新增规定,要求网络货运承运平台按规定履行代办税费申报和缴纳义务[4] - 进一步细化了平台需保存的涉税信息范围,新增要求包括:若平台自行采购燃料交付给实际承运人,需保存燃料采购、交付、使用、回收全流程信息;若平台支付车辆通行费,需保存相关费用信息[5] - 平台需依法向交通运输及税务部门提供相关信息,国务院主管部门将通过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共享监测信息[5] 行业涉税违法问题与案例 - 行业涉税问题主要表现为虚开增值税发票,新规强调数据共享以加大打击此类违法行为[5] - 国家税务总局披露典型案例:西安运是滴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在2020年至2022年间,通过虚构网络货运业务,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28份,价税合计13.04亿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411份,价税合计18.55亿元[6] - 案例细节显示,该公司2021年收到上游8家企业开具的166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10.88亿元,且全部为“油票”,导致运输燃油成本占当年全部进项比例近100%,远超行业常态[6] 法规执行与处罚 - 《办法》明确规定,平台发生虚开发票、虚抵增值税进项税额、虚假进行所得税税前扣除等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税务部门将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处理,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7]
货运平台公司偷税难了!两部门发文强化税收征管
第一财经· 2026-01-27 10:20
政策核心与修订背景 - 交通运输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网络货运承运平台经营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平台经营活动并强化税收征管,促进行业依法纳税 [2] - 该《办法》是对2019年出台的《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修订与更新 [2] - 政策修订吸收了2023年国务院《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等新规精神,核心在于强化交通与税务部门间的数据共享以打击偷逃税行为 [2] 税收监管强化措施 - 《办法》新增规定,要求网络货运平台在按规定应代办税费事项时,必须履行代办税费申报和缴纳义务 [2] - 平台若发生虚开发票、虚抵增值税进项税额、虚假进行所得税税前扣除等税收违法行为,税务部门将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 [5] 信息保存与共享要求细化 - 《办法》进一步细化了平台需保存的涉税信息范围,新增了关于燃料采购与通行费信息的保存要求 [3] - 对于自行采购燃料交付给实际承运人的平台,交易信息需涵盖燃料采购、交付、使用、回收的全流程信息 [3] - 对于支付车辆通行费的平台,交易信息需包括车辆通行费信息 [3] - 平台需依法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如实提供信息,国务院两部门将通过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共享相关监测信息 [3] 打击涉税违法行为的针对性 - 政策变化,特别是强调数据共享,旨在加大打击网络货运平台虚开增值税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 [3] - 《办法》细化燃料采购等交易信息的要求,有助于打击通过虚构交易(如虚构燃油成本)进行偷逃税的行为 [4] - 以典型案例说明监管必要性:西安“运是滴”公司在2020年至2022年间,接受虚开发票价税合计13.04亿元,虚开发票价税合计18.55亿元 [4] - 该案例中,2021年公司收到上游企业开具的166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10.88亿元,且全部为燃油发票,使燃油成本占比异常接近100%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