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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商业不动产REI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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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业不动产REITs申报发行工作及 相关授权事项的公告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发展 公告编号:2026-009 转债代码:110817 转债简称:保利定转 2026年1月27日,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2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开展商业不动产REITs申报发行工作及相关授权事项的议案》。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推出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的公告》《关于推动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REITs)市场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政策号召,进一步构筑公司不动产经营专业能力,优化 资本结构,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拟以持有的商业不动产项目作为底层资产,开 展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以下简称"商业不动产REITs")申报发行工作。 关于开展商业不动产REITs申报发行工作及 本次发行商业不动产REITs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相关授权事项的公告 二、商业不动产REITs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 ...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报· 2026-01-28 04:00
文章核心观点 -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议案,拟以旗下两个商业不动产项目为底层资产,正式启动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的申报发行工作,旨在响应政策、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本结构并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1] 商业不动产REITs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召开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业不动产REITs申报发行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1] - 此举旨在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商业不动产REITs试点及推动REITs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号召,以构筑公司不动产经营专业能力、优化资本结构并增强核心竞争力 [1] - 公司计划以持有的商业不动产项目作为底层资产来开展此项工作 [1] 商业不动产REITs方案 - 入池标的资产为广州保利中心项目和佛山保利水城项目 [3] - 广州保利中心项目是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的写字楼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广州瑞咨持有 [3] - 佛山保利水城项目是位于佛山市金融CBD的购物中心项目,由全资子公司佛山保城持有 [3] - 公司拟作为原始权益人,以这两个项目为资产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提交REITs申请及注册 [3] - 公司或下属子公司计划参与REITs份额的战略配售,拟认购比例不低于总发售份额的20% [4] - 交易结构涉及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由该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而商业不动产REITs将全额认购这些证券 [5] - 为实现资产剥离,公司将向专项计划转让持有底层资产的项目公司(广州瑞咨和佛山保城)的100%股权 [6] - 在运营管理上,公司拟担任运营管理统筹机构,并初步指定两家子公司作为运营管理实施机构 [7] - 基金的具体产品要素将在后续根据申报进度、监管规则和市场情况进行细化或调整 [8] 相关授权事项 - 公司董事会已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全权处理本次REITs申报发行的相关事宜 [9] - 授权范围包括签署法律文件、办理申报注册发行上市等各项工作、根据市场和监管要求修订方案以及其他必要事项 [9] - 此项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9] 发行REITs对公司的影响 - 发行商业不动产REITs是公司把握多层次资本市场机遇、利用创新融资工具支持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重要举措 [10] - 此举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有效盘活存量资产、推动资产运营提质增效并增强可持续发展动能 [10] 董事会决议情况 - 公司2026年第2次临时董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全部参会 [14] -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一致通过了《关于开展商业不动产REITs申报发行工作及相关授权事项的议案》 [14]
沪深交易所:暂免收取!
证券日报网· 2025-12-31 22:08
政策发布与规则修订 - 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12月31日发布公告,明确了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商业不动产REITs)的产品定义,并对基金注册、运营管理、基金管理人及专业机构作用、监管责任等方面提出要求 [1] - 为落实证监会公告,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日修订并发布了《不动产基金业务办法》,将商业不动产REITs正式纳入其适用范围 [1] 规则修订核心内容 - 扩充业务办法适用范围,将原规则中“基础设施”相关表述统一调整为“不动产”,以涵盖商业不动产REITs [2] - 规范申请材料并提高审核效率,更新上市申请文件清单,新增基金管理人尽职调查报告、财务顾问报告、可供分配金额测算报告等文件,并将交易所出具首次书面反馈意见的时限从30个工作日缩短至20个工作日 [2] - 新增现场督导、收益分配及基金合并条款,审核程序比照股票发行上市要求加入现场督导,明确基金连续两年未进行收益分配将导致终止上市,并对基金合并作出原则性规定 [2] 配套支持措施 - 为促进不动产基金发展,交易所暂免收取不动产基金的上市初费、上市年费和交易经手费 [3] - 交易所明确了不动产基金开盘价与收盘价适用基金交易相关规定,并规定符合要求的商业不动产基金产品在其他未尽事宜上参照原有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的规定执行 [3]
证监会大动作,中国资本市场迎重要创新
新浪财经· 2025-12-31 22:00
中国商业不动产公募REITs试点正式启动 - 中国证监会于12月31日正式发布《中国证监会关于推出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的公告》,标志着商业不动产公募REITs试点规则完成意见征集并最终落地,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14] - 沪深交易所、中国结算、证券业协会、基金业协会等单位的全套配套业务规则同步发布,市场正式迈入“商业不动产与基础设施REITs并行发展”的新阶段 [3][15] - 截至2025年12月27日,已上市的基础设施REITs产品达78只,累计融资2099亿元,总市值2199亿元,2024年以来中证REITs全收益指数上涨19% [3][15] 试点推出的核心战略意义 - 核心在于精准对接“盘活存量、做优增量”的宏观战略,为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提供标准化的权益融资解决方案 [4][15] - 通过将购物中心、写字楼、酒店等优质商业物业存量资产转化为标准化金融产品,为持有企业开辟全新权益融资通道、优化资产负债表 [4][16] - 推动房地产企业从“开发销售”向“长期持有、专业运营”的资产管理模式深刻转型 [4][16] - 为保险资金、养老金等长期投资者提供具备稳定现金流特性的资产配置新选择,有助于拓宽居民财产性收入渠道 [4][16] “双轨并行”的分类管理制度 - 试点启动是基于商业不动产与基础设施在资产属性、管理体制、运营管理和风险收益特征等方面的主要差异,建立的REITs分类管理制度 [4][17] - 基础设施REITs更多承担“稳经济、补短板”职能,底层资产公共属性强、现金流预期稳定、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相对较小 [5][17] - 商业不动产REITs更加侧重于“促消费、调结构”,底层资产如购物中心、写字楼、酒店等市场化程度更高,收益具备更高的市场敏感性与潜在成长性,对管理人主动运营管理能力要求更高 [5][18] - “双轨并行”为融资方提供适宜的证券化路径选择,为投资方提供结合基础设施REITs“稳定性”与商业不动产REITs“成长性”的投资组合构建机会 [6][18] “1+3+N”立体化制度体系 - 制度设计总体遵循现有公募REITs框架,形成“1项《公告》+3项证监会层面配套安排+N项自律组织配套规则”的立体化制度体系 [7][19] - 《公告》作为纲领性文件共八条,明确了产品定义、基金注册及运营管理基本要求、各方职责以及监管框架 [7][19] - 配套规则系统化完善准入标准,合规性审核更聚焦于保障项目稳定运营和有效转让的核心法律文件 [8][20] - 推动建立更为市场化的机制安排,例如研究建立与无风险利率等市场基准挂钩的、更具科学性及灵活性的分派收益率要求 [8][20] - 严格规范回收资金用途,明确应符合国家宏观政策与产业政策,特别指出不得用于购置商品住宅用地 [8][20] - 支持REITs持有业态相近、功能互补或运营协同的资产组合以提升规模效应与风险分散能力,并将首发后的扩募申报时间缩短至6个月 [8][20] - 审核效率提升,将首次反馈意见出具时限由受理后30个工作日缩短至20个工作日,并发布招募说明书编制指南以提升材料标准化 [8][20] 试点实施原则与重点方向 - 试点推进原则为“规范先行、试点突破、稳步推广、加强监管”,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聚焦重点区域和优质项目,分阶段推进 [9][20] - 试点初期坚持“稳中求进、质量优先”,严把发行上市质量关、合规关和风险关,“不求多、不求快” [9][21] - 区位上优先聚焦核心城市群及经济活跃区域的成熟商业不动产 [10][21] - 发行主体上优先支持上市公司、中央企业、地方重点国有企业以及优质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等公司治理规范、运营能力突出的企业 [10][21] - 业态类型上优先推进商业综合体、商业零售、商业办公楼、酒店等社会认知度高、运营模式成熟的业态 [10][21] - 市场参与较为踊跃,资产质量总体较好,为试点高标准、稳起步提供了坚实基础 [10][21] 全链条风险防控与监管 - 压实全市场主体责任,坚持“申报即担责”原则,持续完善各类中介机构执业标准,压实其尽职调查、材料制作、询价定价、信息披露等方面的核查把关责任 [10][22] - 重点压实运营管理机构的信息披露责任和资产运营管理责任,确保资产运营透明度与专业性 [10][22] - 监管部门将坚持问题和风险导向,做好REITs的准入监管、日常监管与风险监测处置工作 [11][22] - 监管系统内部将持续强化公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建立健全有效制衡的质量控制体系与廉政监督机制,并为REITs审核注册流程全面贯彻“能公开、尽公开”原则 [11][22] 市场影响与长远展望 - 试点落地是中国REITs市场发展历程中一个承前启后的关键节点,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体现 [11][23] - 随着“双轨并行”格局深化,一个更具广度、深度与活力的REITs市场新生态正加速成型 [11][23] - 有望在盘活巨量存量资产、促进消费升级、推动房地产发展模式转型以及为居民增添财产性收入渠道等方面发挥日益重要而长远的作用 [11][23]
事关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证监会发布公告
搜狐财经· 2025-12-31 18:18
政策发布与实施 - 中国证监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资本市场新“国九条”要求,制定了《中国证监会关于推出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的公告》,该公告自2025年12月31日起实施 [1] - 政策目标在于推动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市场高质量发展,丰富资本市场投融资工具,支持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并持续增强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1] 产品定义与结构 - 商业不动产REITs被定义为通过持有商业不动产以获取稳定现金流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的封闭式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1] 监管与运营框架 - 《公告》明确了基金注册及运营管理要求,包括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尽职调查、申请材料及商业不动产本身的要求,并强调了基金管理人的主动运营管理责任 [1] - 政策要求发挥基金管理人和专业机构作用,压严压实其责任,确保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监管要求 [1] - 监管责任被强化,明确各监管机构需依法依规履行对商业不动产REITs的监管和风险监测处置等职责 [1] - 商业不动产REITs的其他有关事宜,将参照《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1] 政策制定过程与后续安排 - 在《公告》制定前期,中国证监会曾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方对《公告》的基本思路和主要内容总体认可 [2] - 中国证监会对反馈意见逐条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充分吸收了合理意见 [2] - 后续,中国证监会将做好《公告》的落地实施工作 [2]
证监会最新发布!商业不动产REITs试点启动
证券日报网· 2025-12-31 18:04
政策发布 - 中国证监会于12月31日印发并实施《中国证监会关于推出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的公告》[1] - 政策旨在推动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市场高质量发展 丰富资本市场投融资工具 支持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1] 产品定义 - 商业不动产REITs被定义为通过持有商业不动产以获取稳定现金流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的封闭式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1] 监管与运营框架 - 公告明确了基金注册及运营管理要求 包括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尽职调查、申请材料及商业不动产本身的要求[1] - 强调了基金管理人的主动运营管理责任[1] - 要求发挥基金管理人和专业机构作用 压严压实责任 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监管要求[2] - 强化了监管责任 明确各监管机构需依法依规履行商业不动产REITs监管和风险监测处置等职责[2] - 商业不动产REITs其他有关事宜 参照《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2] 政策制定过程 - 前期中国证监会就《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各方对基本思路和主要内容总体认可[2] - 证监会对反馈意见逐条进行了认真研究 充分吸收合理意见[2] - 后续证监会将做好《公告》落地实施工作[2]
中国证监会印发《中国证监会关于推出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的公告》
证监会发布· 2025-12-31 17:10
政策发布与实施 - 中国证监会为贯彻落实国家决策部署及新“国九条”要求,推动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市场高质量发展,制定了《中国证监会关于推出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的公告》[2] - 该公告旨在丰富资本市场投融资工具,支持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并增强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2] - 《公告》将于2025年12月31日起正式实施[2] 产品定义与性质 - 商业不动产REITs被定义为通过持有商业不动产以获取稳定现金流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的封闭式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2] 监管框架与运营要求 - 《公告》共八条,明确了基金注册及运营管理要求,包括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尽职调查、申请材料及商业不动产本身的要求[2] - 强调了基金管理人需承担主动运营管理责任[2] - 要求发挥基金管理人和专业机构作用,压严压实其责任,并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监管要求[2] - 强化了监管责任,明确各监管机构需依法依规履行对商业不动产REITs的监管和风险监测处置等职责[2] 规则衔接与意见征询 - 商业不动产REITs的其他有关事宜,将参照《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的相关规定执行[2] - 在《公告》发布前,中国证监会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方对其基本思路和主要内容总体认可[3] - 中国证监会对反馈意见进行了逐条研究并充分吸收合理意见,后续将做好《公告》的落地实施工作[3]
证监会商业不动产REITs试点公告点评:公募REITs迈向“基础设施+商业不动产”双轮驱动新阶段
中泰证券· 2025-11-29 16:00
报告行业投资评级 - 报告未对行业给出明确的投资评级 [2] 报告核心观点 - 我国公募REITs市场经过近五年发展已形成"制度完善、规模初显、投资者成熟"的基础 为商业不动产REITs试点提供了必要条件 [5] - 商业不动产REITs试点标志着市场从"基础设施单赛道"迈向"基础设施+商业不动产双轮驱动"新阶段 [7] - 推出商业不动产REITs可破解商业地产存量盘活困局 填补投资端优质标的缺口 促进房地产行业从"三高"开发模式转向资产精细化运营管理模式 [7] - 商业不动产REITs将与基础设施REITs形成"稳健+弹性"互补 完善产品生态 吸引更多长期资金参与 [7] - 长期看REITs具备较强配置属性 建议投资者关注新业态投资机会 同时关注宏观环境、政策环境、基础设施资产运营基本面改善等带来的机会 [5] 市场现状与规模 - 截至2025年11月28日 全市场共有77只REITs上市交易 总募集资金超过2000亿元 总市值约2200亿元 [7] - 行业总市值2198.85亿元 行业流通市值1174.50亿元 [2] - 2024年以来 中证REITs全收益指数上涨22.46% REITs已逐步成为重要的大类资产配置品种 [11] 产品定义与要求 - 商业不动产REITs是指通过持有商业不动产以获取稳定现金流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的封闭式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7] - 涵盖商业综合体、写字楼、零售商场、酒店等市场化商业不动产 [7] - 需满足"权属清晰、合规手续齐备、已产生持续稳定现金流"三大核心条件 排除尚未形成实际收益的增量项目 [7] 潜在市场空间 - 中国整体实体资产资本价值在150-200万亿元之间 其中狭义商业地产(零售物业、办公物业和酒店)在40-50万亿元 [7] - 参考美国商业地产REITs化率约4.8% 保守假设商业不动产可证券化率在2%-3%之间 潜在市场规模在8000-15000亿元之间 [7] 市场生态影响 - 商业不动产REITs将填补传统商业不动产领域空白 促进REITs市场投资者结构优化 [7] - 将吸引更多长期资金如保险资金、年金、社保资金参与 提升市场成熟度和稳定性 [7]
证监会就推出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上海证券报· 2025-11-28 20:05
政策发布 - 中国证监会于11月28日发布《中国证监会关于推出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 产品定义与结构 - 商业不动产REITs被定义为通过持有商业不动产以获取稳定现金流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的封闭式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1] - 产品为封闭式基金结构 [1] 运营管理要求 - 明确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尽职调查、申请材料、商业不动产等方面要求 [1] - 强调基金管理人需承担主动运营管理责任 [1] 参与机构职责 - 要求发挥基金管理人和专业机构作用并压严压实责任 [1] - 相关机构需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监管要求 [1] 监管框架 - 明确各监管机构将依法依规履行商业不动产REITs监管和风险监测处置等职责 [1] - 商业不动产REITs其他有关事宜参照《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1]
中国证监会就推出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的公告公开征求意见
新华网· 2025-11-28 19:41
政策发布 - 中国证监会宣布研究起草《中国证监会关于推出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 [1] - 政策目标为推动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市场高质量发展 丰富资本市场投融资工具 支持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1] - 政策旨在持续增强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1] 产品定义与结构 - 商业不动产REITs是指通过持有商业不动产以获取稳定现金流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的封闭式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1] - 公告明确了产品的基本定义和运作模式 [1] 运营与监管框架 - 公告明确了基金注册及运营管理要求 包括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 尽职调查 申请材料 商业不动产等方面要求 [1] - 框架强调基金管理人的主动运营管理责任 [1] - 政策要求发挥基金管理人和专业机构作用 压严压实责任 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监管要求 [1] - 公告强化监管责任 明确各监管机构依法依规履行商业不动产REITs监管和风险监测处置等职责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