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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巨头,减持美股科技股
上海证券报· 2026-02-13 06:56
核心观点 - 瑞银集团与高盛在去年第四季度对多只美股科技巨头进行了显著减持,同时,除英伟达外的科技“七巨头”计划大幅增加资本支出,引发市场对其AI投资回报率的短期担忧,但AI的长期产业趋势依然明确 [1] 外资机构持仓变动 - 瑞银集团在去年四季度减持英伟达1004.2万股,减持幅度达11.47%;减持微软232万股,减持幅度为7.64%;减持苹果526.7万股,减持幅度为10.57%;减持亚马逊165.8万股,减持幅度为4.57%;减持谷歌220万股,减持幅度为9.05% [3] - 瑞银集团还对美光科技、甲骨文、AMD、西部数据等其他科技股进行了不同程度减持 [3] - 高盛在去年四季度减持微软319.7万股,减持幅度为5.86%;减持特斯拉247万股,减持幅度为8.27%;减持博通343.3万股,减持幅度为9.33%;减持META 241.4万股,减持幅度为13.51% [4] - 高盛同期增持了苹果251.5万股,增幅为2.60%;增持谷歌175.6万股,增幅为1.47%;增持亚马逊63.8万股,增幅为1.00% [5] 科技巨头资本支出计划与市场反应 - 除英伟达外,美股科技“七巨头”均已公布最新财报,并计划大幅增加资本支出 [1] - Meta表示2026年全年资本支出最高将升至1350亿美元,增幅可能达87% [7] - 谷歌计划今年最高投入1850亿美元 [7] - 亚马逊宣布2026年资本支出计划达2000亿美元 [7] - 财报披露后,截至2月11日,亚马逊、谷歌、META、微软2月以来股价分别下跌14.72%、8%、6.67%、6% [7] 市场对AI投资的疑虑与长期展望 - 市场下跌的核心原因在于对科技巨头持续加码AI投资的回报能力开始产生质疑,投资者开始更关注AI投资的明确回报(ROI) [7] - AI技术的价值需通过下游应用实现商业化闭环,目前除编程、法律、医药研发等少数垂直领域外,尚未出现大规模、高渗透的“杀手级应用”,使得上游算力及模型投资的利用率与盈利前景存疑 [8] - 尽管市场短期对资本开支回报率存在疑虑,但这轮投资本质上是对未来生产力的战略性布局,AI的长期产业趋势依然明确 [1][8] - 人工智能正从技术探索期迈入规模化应用与基础设施深化的新阶段,呈现出算力投入持续加码、AI Agent逐步走向实用化、云服务重点从模型运营转向资源调度等趋势 [9] - 科技行业对算力资源的需求强度持续超出市场预期,AI基础设施正处于需求快速扩张阶段,算力供应依然紧张 [9] - 人工智能领域当前呈现出两大特点:头部公司持续推动模型技术创新,开发更强大的大模型;部分公司开始在现有模型基础上优化成本、提升效率,形成差异化竞争策略 [9] - 当前AI发展的主要瓶颈仍集中在算力层面,包括GPU等核心芯片的供应紧张,以及电力保障、存储容量、网络带宽等基础设施的配套能力 [10]
信息发布不准确、不完整 风险提示不充分!双良节能及有关责任人被上交所警示
上海证券报· 2026-02-13 05:25
监管警示事件概述 - 因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及风险提示不充分,上交所对双良节能及时任董事会秘书杨力康予以监管警示 [2][5] 公司违规行为具体内容 - 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13时25分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市场快讯,称获得3个海外订单共计12台高效换热器设备,将用于SpaceX星舰发射基地扩建配套的燃料生产系统 [3] - 该信息发布后,公司股价于当日13时26分起至收盘均涨停 [3] - 经监管督促,公司于当日盘后披露说明公告,指出3项订单分别签订于2025年10月25日和2026年1月29日,合计总金额约为1392.3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比例约为0.11%,对公司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 [3] - 公司说明商业航天并非其主要产品应用领域,公司未直接与SpaceX合作,仅为项目非独家间接供应商 [3] - 公司相关订单的获取受商业航天项目建设及扩产规划影响较大,未来订单获取存在不确定性 [3] 监管认定的违规事实与依据 - 上交所认为“商业航天”属于市场关注热点,公司发布相关信息应审慎、准确、客观,并充分提示风险 [4] - 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未说明订单的供货方式、销售规模及对公司整体经营影响较小等具体情况,也未就后续订单的不确定性充分提示风险,可能对投资者决策产生误导 [4] - 公司直至监管督促后才发布公告予以说明,相关信息发布不准确、不完整,风险提示不充分 [4] - 公司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7.1.1条等规定 [4] - 时任董事会秘书杨力康作为信息披露事务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4] 监管措施与整改要求 - 上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对双良节能及时任董事会秘书杨力康予以监管警示 [5] - 要求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违规事项进行整改,深入排查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中的合规隐患,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5] - 公司应在收到决定书后的1个月内,向上交所提交经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5]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预计担保的进展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2-13 03:48
2026年度预计担保进展公告核心摘要 - 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已批准2026年度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340亿元人民币 以满足子公司及合营联营企业的融资及日常业务需求[1] - 担保额度可在控股子公司、联营合营公司内部 按资产负债率是否超过70%的同等类别范围内进行调剂[1] 担保实施与额度使用情况 - 2026年1月的担保实施均基于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求 且在预计额度范围内[2] - 截至2026年1月31日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235.87亿元[5] - 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0.51%[5] 被担保方与担保结构 - 2026年1月担保涉及的具体被担保方包括新奥新能(浙江)能源贸易有限公司、常州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及ENN LNG (SINGAPORE) PTE. LTD.等[4] - 累计担保余额中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占绝大部分 对关联方担保余额为0元[5] - 对参股公司及联营合营公司的担保余额较小 例如对重庆龙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的反担保为0.23亿元 对Gas Shanghai Pte. Ltd.的担保余额为0.20亿元 对联营合营公司担保余额为0.07亿元[5] 担保风险与合规状况 - 被担保方经营稳定且资信状况良好 公司认为担保风险可控[2] - 截至公告日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5]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2-13 03:47
公司股份回购与注销完成情况 - 公司于2024年8月5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金额,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2] - 回购股份的用途包括依法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以及未来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其中计划用于注销的股份数量占回购股份总数的50% [2] - 截至2025年12月11日,公司第二期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0,823,000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1.15% [3] - 根据回购方案约定,已回购股份数量的50%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该部分注销股份数量为10,411,500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57%,相关注销手续已于2025年12月18日办理完成 [3] 公司注册资本与股本变动 - 2025年12月18日,公司股份总数由1,812,816,265股变更为1,802,404,765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812,816,265元相应变更为1,802,404,765元 [3] - 鉴于注册资本发生变更,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及2026年2月2日分别召开董事会和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 债权人通知及债权申报安排 - 由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导致注册资本减少,公司根据《公司法》等规定通知债权人 [5] - 债权人有权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或自本公告披露之日(2026年2月13日)起45日内(若未接到通知),向公司申报债权并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5] - 债权申报期为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3月29日,债权人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申报,需提供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等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6][7]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2-13 03:44
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 诉讼原告为广州市工业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被告为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 - 纠纷起因于2019年11月至2020年7月期间签订的一系列化工原材料采购合同,原告主张供货总量为732,498吨,供货总金额为人民币380,236,843.4元,但被告仅支付货款人民币142,956,710.34元,尚欠货款人民币237,280,133.06元[1] - 原告认为被告不支付货款构成违约,诉讼请求包括判令被告偿付欠款237,280,133.06元及利息10,184,047.31元,并承担诉讼费[2][3][4] 诉讼历史审理过程 - 案件一审时,广州中院以纠纷涉嫌经济犯罪为由驳回原告起诉[5] - 广东省高院二审裁定认为一审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撤销原裁定并指令广州中院审理[6][7] - 广州中院指令审理后一审判决:被告需支付货款237,280,133.06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但原告债权需在公司破产重整程序中依法申报,不得个别清偿[8] - 广东省高院就指令审理结果作出二审裁定,认为原审判决基本事实不清,裁定撤销判决并将案件发回广州中院重审[9] 本次重审一审判决结果 - 广州中院重审一审判决确认原告对被告享有普通债权244,055,469.53元[10] - 判决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10] - 案件受理费1,279,120.90元,由原告负担17,043.55元,被告负担1,262,077.35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负担[10] 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 在公司重整期间,原告广州工业经济已作为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在重整计划中将其作为暂缓债权预留了偿债资源[11] - 本次诉讼案件对公司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11]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2-13 03:44
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 控股股东西藏德锦持有公司股份55,307,2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81% [2] - 本次解除质押后,西藏德锦累计质押股份为34,4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62.20% [2] - 未来半年内控股股东合计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942万股,占其持股的35.11%,占公司总股本的9.41%,对应融资余额22,300万元 [3] - 未来一年内控股股东合计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3,280万股,占其持股的59.31%,占公司总股本的15.90%,对应融资余额36,800万元 [3] - 公司认为控股股东还款资金主要来自生产经营收入、自有及自筹资金,具备良好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3] - 控股股东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成本、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控制权或日常管理产生影响 [5] - 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4] - 控股股东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6]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 - 股东宁波沪通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2,3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9663% [10] - 因自身资金需求,宁波沪通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2,062,8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9999% [11] - 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13] - 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减持时间、价格和数量将根据市场及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 [16] - 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17] - 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16]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2-13 03:44
文章核心观点 -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提示其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于2026年8月20日届满,并详细说明了该计划的持股现状、历史沿革及到期处置安排 [1][3][4] 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于2019年8月19日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票15,281,000股 [1] - 该计划原存续期为60个月,自2019年8月20日至2024年8月20日 [1] - 存续期可经持有人会议审议批准提前终止或延长,计划股票自过户日起12个月后分三期解锁 [1] 存续期延长历史 - 2020年,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该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首次延长至2024年8月20日 [1] - 2024年4月,经持有人会议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存续期延长12个月至2025年8月20日 [2] - 2025年4月,经持有人会议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存续期再次延长12个月至2026年8月20日 [2] 当前持股情况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员工持股计划三期份额已全部解锁 [3] - 目前,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6,718,880股,占总股本的0.81% [3] 存续期与终止安排 - 当前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84个月,自首笔股票过户日起算,将于2026年8月20日届满后自行终止 [4][5] - 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存续期可以延长 [6] - 若因股票停牌或窗口期短导致股票无法在届满前全部变现,也可按相同程序延长存续期 [6] - 锁定期满后,持股计划所持股票出售取得现金或其他收益时,可在每个会计年度进行分配 [6] - 计划终止后,管理委员会需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份额比例进行财产分配 [6]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2-13 03:40
公司股票状态与触发原因 - 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24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2] - 触发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为:2024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2][4] - 具体财务数据为:2024年度利润总额7076.93万元、净利润4968.6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531.68万元,三者孰低者(扣非后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4] 可能面临的终止上市情形 - 若公司2025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的任一情形,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 [4] - 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包括: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共计十项 [4][5] 当前进展与信息披露安排 - 公司已于2026年1月28日披露了《2025年度业绩预告》,最终财务数据以经审计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 [2][6] - 根据上市规则要求,公司已于2025年1月31日披露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本次公告为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3][8] - 在本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前,公司须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3][8]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2-13 03:40
2025年度经营业绩概览 -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利润总额341.74亿元人民币,较上年下降4.75% [3] -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2.00亿元人民币,较上年下降1.72% [3] 资产负债规模与增长 -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达到47,376.19亿元人民币,较上年末增长8.25% [3] - 报告期末公司贷款总额为25,666.66亿元人民币,较上年末增长8.47% [3] - 报告期末公司负债总额为43,378.19亿元人民币,较上年末增长8.15% [3] - 报告期末公司存款总额为23,816.99亿元人民币,较上年末增长10.71% [3] 资产质量指标 - 报告期末公司不良贷款率为1.55%,较上年末下降0.05个百分点 [3] - 报告期末公司拨备覆盖率为143.30%,较上年末下降18.59个百分点 [3] 其他财务事项说明 - 2025年6月及9月,公司分别向永续债持有人支付利息人民币9.84亿元及4.46亿元,共计14.30亿元 [2] - 在计算基本每股收益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公司考虑了支付永续债利息的影响 [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2-13 03:40
公司治理与运营 -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2月12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2026年第三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2名,实际参会12名,会议召开及决议合法有效 [1] - 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七项议案,包括优先股股息发放及多项内部管理办法的制定与修订 [2] 股东回报 -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优先股二期股息发放的议案》,为优先股股东(浦发优2)派发股息 [2] 风险管理与内控 - 公司修订了《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模型验证管理办法》,以加强利率风险管理 [2] - 公司修订了《操作风险压力测试管理办法》,以完善操作风险管理框架 [2] - 公司修订了《非零售债项评级管理办法》和《客户限额管理办法》,以强化信用风险管控 [2] 合作与消费者权益 - 公司制定了《合作机构管理办法》,以规范与第三方机构的合作 [2] - 公司审议了关于《银行业消费投诉情况通报》的议案,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与客户服务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