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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2-12 02:52
核心事件概述 - 公司控股股东唐山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办理了部分股份质押手续 [2] 股份质押详情 - 控股股东唐山工控持有公司股份342,559,7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9% [2] - 本次质押股份数量为24,125,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7.04% [2] - 本次质押后,控股股东累计质押公司股份96,465,337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28.16%,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8.45% [2] 质押影响与股东状况说明 - 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业务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2] - 该质押亦不会对公司治理造成实质性影响 [2] - 目前控股股东资信状况良好,所持公司股票质押率处于合理水平,且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 [2] - 目前未出现平仓风险或被强行平仓的情形 [2] - 若公司股价触及预警线或平仓线,控股股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足额保证金、补充质押等措施应对 [2] 后续信息披露 -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的股票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3]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2-12 02:50
股东会基本情况 -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在天津市北辰区高峰路与天宁道交口中材节能大厦11层第2会议室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1] - 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孟庆林主持,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 - 公司在任的8名董事全部列席会议,董事会秘书孟祥俊女士也列席了会议 [2] 议案审议与通过情况 -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 -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3] -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捐赠计划的议案》 [3] - 本次股东会所有议案均获通过,无否决议案 [1][3] 会议法律效力确认 -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的史震建律师和赵洁律师进行见证 [4] - 律师出具的见证结论意见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结果均合法有效 [4] - 经鉴证的法律意见书作为上网公告文件之一 [6]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2-12 02:50
公司融资进展 - 公司于2026年1月2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1] - 公司已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问题进行认真研究、逐项落实并作出回复[1] - 公司已按问询函要求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内容进行了更新[1] - 相关回复及更新文件已于2026年2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1] 后续程序与不确定性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2] - 本次发行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2] - 最终能否通过审核及获得注册同意及其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2] -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2-12 02:50
公司股权结构 - 公司控股股东为灵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3,965.28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09% [2] 股份解除质押详情 - 控股股东灵康控股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数量为4,965.96万股 [2]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占灵康控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4.62% [2]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89% [2] 后续计划与信息披露 - 经与灵康控股确认,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暂无后续质押计划 [2] - 后续如有变动,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金鑫福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2-12 02:48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公告 -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提示性公告,将以通讯方式召开中金鑫福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 会议基本情况 - 会议召开方式为通讯方式,投票表决时间为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3月18日17:00 [2] - 表决票寄达地址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B座43层的办公地址 [3] 会议审议事项 - 本次大会将审议《关于修改中金鑫福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4] 权益登记与表决资格 -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6年2月12日,在该日交易时间结束后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参与投票 [5] 表决票填写与寄交方式 -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报纸剪裁、复印或从管理人网站下载打印表决票 [6] - 个人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需按规定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相应的身份或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7] - 委托他人投票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方、代理方的相关证明文件 [7] - 填妥的表决票及相关文件需在2026年2月13日至3月18日17:00期间送达指定地址,送达时间以收到时间为准 [8] 会议召开与表决条件 - 会议召开的条件是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不低于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9] - 审议议案属于特别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为有效 [9] - 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需在通过后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9] 计票规则 - 计票工作将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代表监督下,于表决截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并由公证机关公证 [10] - 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11] - 表决票效力根据填写完整性、文件合规性及送达时间进行认定,无效票不计入表决总数,重复提交的表决票有相应处理原则 [12] 二次召集与授权 - 若本次大会因参与份额不足而无法成功召开,基金管理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集大会,权益登记日不变,原授权在未变更情况下继续有效 [13] 相关机构 - 大会召集人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公证机构为北京市方圆公证处,见证律师事务所为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14] 基金合同修改议案核心内容 - 提议修改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为了适应市场环境变化,更好地满足投资运作需求,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16] - 议案提请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修订基金合同的具体事宜 [17] 基金合同具体修改要点 - 调整开放期时长:将每个开放期原则上不少于5个工作日修改为不少于1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不变 [24] - 调整基金存续条款:将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即进入清算,修改为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该情形时,基金管理人需在10个工作日内向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合并或终止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4] - 删除投资限制条款: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删除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40%以及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且不得展期的限制 [25] - 更新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的基本信息 [26] 其他公告事项 -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日公告,中金中证科技先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张传捷自2026年2月12日起不再担任该职务 [30]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2-12 02:48
担保事项概述 -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罗普特(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支持后者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1,000万元,最高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1] 内部决策与授权 - 公司已于2025年12月25日和2026年1月15日分别通过董事会和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了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议案[2] - 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最高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3.30亿元,其中对罗普特(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0.50亿元,授权有效期为12个月[2] - 本次具体担保事项在上述已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3] 担保协议核心条款 - 担保方式为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5] - 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5] - 担保最高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6] - 担保范围涵盖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各项费用[6] 担保原因与公司立场 - 担保旨在满足全资子公司项目建设及日常生产经营的融资需求,有助于其拓展经营业务规模和业务实施[7] - 董事会认为担保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的合理预估,被担保对象为全资子公司,风险总体可控[7] 公司累计担保情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750.00万元(含本次担保)[8] - 该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08%,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81%[8]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8]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长江乐鑫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二十七个开放期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2-12 02:46
基金基本信息与运作模式 - 长江乐鑫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采取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模式 [1] - 本基金以三个月为一个封闭期,在封闭期内不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1] - 本基金第二十七个封闭期为2025年11月21日至2026年2月23日,第二十七个开放期为2026年2月24日至2026年3月9日,期间可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2] - 自2026年3月10日起,本基金进入第二十八个封闭期,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2] - 每个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超过20个工作日,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 [2] 日常申购业务规则 - 投资人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 [4] -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元 [4] - 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限制 [4] - 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上限限制 [4] -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采取前端收费模式,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 [6] -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7] - 基金管理人以开放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日),登记机构通常在T+1日内确认交易有效性 [7] 日常赎回业务规则 -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为10份基金份额 [8] - 若某笔交易导致单个基金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含10份),销售机构有权对该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做全部赎回处理 [8] -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时间分段设定费率 [10] - 基金管理人以开放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赎回申请日(T日),登记机构通常在T+1日内确认交易有效性 [10] -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 [11] 基金销售机构 - 本基金的直销机构为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12] - 场外非直销机构包括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等16家机构 [12][13] 基金份额净值披露安排 - 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13] - 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13]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13] 其他重要提示 - 本基金允许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超过50%,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15] -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可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 [4]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2-12 02:46
关联交易:放弃石岛湾核电股权优先购买权 - 华能国际放弃对关联方华能开发所持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20%股权的优先购买权,该股权转让底价为152,368.934万元[2][7] - 交易完成后,华能国际对石岛湾核电的持股比例将维持在22.5%不变[2][9] - 石岛湾核电注册资本为624,300万元,华能国际目前出资140,467.5万元,持股22.5%,其他股东为华能核电(持股30%)、国家核电(持股25%)和华能开发(持股22.5%)[8][9] - 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事宜构成关联交易,因为华能开发是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2.28%的权益[10]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除日常关联交易外未达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累计0次,总金额0元[3][11]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且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6][18] 财务资助: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可续期委托贷款 - 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提供117.5亿元人民币可续期委托贷款,并向华能巢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10亿元人民币可续期委托贷款,总金额127.5亿元[24][25] - 贷款无固定期限,初始借款期限自放款日起算,利率为上游资金募集成本及相关税费的合计数,资金用途为“火电企业保供”[24][25][33] - 提供贷款的目的是为落实国常会要求,旨在减少火电机组亏损、保障能源供应安全和降低整体资产负债率[25][28] - 山东公司是公司持股80%的控股子公司,截至2024年底总资产779.12亿元,净资产278.87亿元,资产负债率64.21%,2024年净利润16.81亿元[27][28] - 巢湖发电是公司持股60%的控股子公司,截至2024年底总资产16.11亿元,净资产0.54亿元,资产负债率高达96.64%,2024年净利润0.37亿元[30] - 本次交易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24][39] -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151.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03%[40] 公司治理: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黄朝全因年龄原因辞去职务[40] - 公司董事会聘任文明刚先生为公司新任董事会秘书,其将参加相关培训后正式履职[41][43] - 公司董事会同时聘任鲁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43] - 文明刚先生现任华能国际总会计师、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54] - 鲁新先生曾任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与资产管理部主任[52]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2-12 02:44
核心观点 -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芳源股份5,800股,导致其持股比例从5.0011%降至5.0000%(实际为4.99999%),不再是芳源股份持股5%以上的股东 [3][5][10] - 此次权益变动系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且不涉及要约收购,也不会导致芳源股份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6][9] 权益变动的具体过程与原因 - **变动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贝特瑞基于自身资金需求进行减持 [9] - **关键减持动作**:2026年2月10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5,800股,持股数量从25,514,408股减少至25,508,608股,持股比例从5.0011%减少至5.0000% [5][10][12] - **历史持股变动**:自2022年12月30日至本次公告日,贝特瑞持股比例经历了数次被动及主动变动 - 2023年1月20日至3月31日:因芳源股份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可转债转股导致总股本减少,贝特瑞持股比例被动从3.9894%增加至3.9903% [3][12] - 2023年6月26日:因归还转融通出借股份5,100,000股,持股数量增加至25,514,408股,持股比例增至4.9871% [3][12] - 2023年10月27日:因芳源股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终止并回购注销,总股本减少,贝特瑞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至5.0011% [3][12] 股东未来计划与股份状态 - **未来减持计划**:根据芳源股份2026年1月13日披露的公告,贝特瑞计划在2026年2月3日至5月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5,101,73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 [6][9] - **股份权利限制**:截至报告书签署日,贝特瑞所持有的芳源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质押、冻结等 [14] - **近期交易情况**:在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除2026年2月10日减持5,800股外,贝特瑞不存在其他买卖芳源股份股票的情况 [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身份说明**:信息披露义务人为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无一致行动人 [1][8] - **其他持股情况**:截至报告书签署之日,贝特瑞不存在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8]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2-12 02:44
股份回购方案与执行结果 - 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通过董事会决议,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2] - 截至2026年2月10日,公司已完成股份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92.2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7%,回购最高价格为12.248元/股,最低价格为7.4元/股,回购均价为10.42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2003.1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3] - 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方案无差异,回购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公司认为该事项不会对持续经营、未来发展、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研发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和控制权 [4]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股票交易 - 2025年12月19日至2026年1月29日,公司控股股东晋江舒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因自身资金需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股份8,184,5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 [5] - 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2月5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裁张维建因自身资金需求,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046,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 [6] - 2026年1月3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张锦鹏因自身资金需求,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股份2,046,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 [6] - 综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计直接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12,276,7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除上述情况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6] 回购期间股份变动情况 - 本次回购实施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有229,859股股票,为2024年度回购股份计划所剩余的回购股份 [7] -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回购注销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第二期已获授但未解锁的700,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由700,000股减少至0股,公司总股本由411,629,449股减少至410,929,449股 [7] -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回购注销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离职员工的股票合计1,702,926股,公司总股本由410,929,449股减少至409,226,523股 [7]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 本次总计回购的192.22万股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不享有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且不得质押和出借 [8] - 根据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回购股份完成之后3年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 [8] -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