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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6年1月7日及1月23日分别召开董事会及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 [1] -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为包括董事在内的公司及子公司核心骨干员工,总人数不超过48人(不含预留份额),其中董事1人 [2] - 员工持股计划合计认购份额上限为4,797万份,其中董事认购不超过105.1万股,占总份额的16.17%,预留份额不超过100万股,占总份额的15.38% [2] -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A股普通股 [2] 股票过户完成情况 - 员工持股计划实际参与员工为48人(不含预留份额人数),实际缴纳认购资金总额为4,797万元,认购份额4,797万份,对应股份数量为650万股 [3] - 预留份额738万份由董事王马济世代为持有并先行出资垫付资金,在分配前不享有表决权及任何权益 [3] - 公司已于2026年2月13日将650万股股票非交易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价格为7.38元/股 [4] - 截至公告日,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6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 [4] 持股计划后续安排 -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不超过120个月,锁定期为14个月,自最后一笔股票过户公告之日起计算 [5] - 若计划规定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则锁定期将增加12个月至26个月 [5] - 存续期届满时计划可自行终止或经管理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进行展期 [5]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艾迪转债”变更转股股份来源的公告
艾迪转债转股来源变更公告 - 公司拟将“艾迪转债”的转股来源由“新增股份”变更为“优先使用回购股份转股,不足部分使用新增股份” [2] - 此项变更将于2026年2月26日生效 [2] 可转债发行与转股概况 -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公开发行1,000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0亿元 [2] - 债券期限6年,票面利率第一年0.3%至第六年3.0% [2] - 可转债已于2022年5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债券简称“艾迪转债”,代码“113644” [2] - 转股期自2022年11月18日至2028年4月14日 [2] - 初始转股价格为23.96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18.65元/股 [2][3] - 截至2026年1月31日,累计仅有62,000元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份,形成股份数量2,565股,占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3% [4] - 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999,938,000.00元,占发行总量的99.9938% [4] 股份回购计划与执行情况 - 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通过董事会决议,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5] - 回购股份将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债 [5] - 计划回购股份数量为370.37万股至740.74万股,资金总额不低于1亿元且不超过2亿元 [5] - 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5] - 截至2026年2月25日,公司已回购股份20.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5% [6] - 回购成交最高价24.41元/股,最低价24.27元/股,已支付资金总额508.777万元 [6] - 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7] 相关手续办理 -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指定回购账户作为可转债转股账户的手续 [8]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韩元再先生逝世的公告
核心事件 -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创始人韩元再先生于近日不幸逝世 [1] - 韩元再先生持有公司21,089,6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31% [1] - 韩元再先生逝世后,其所持股份的处置预计将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构成发生变化 [1] 公司治理与股权结构 - 韩元再先生为公司5名实际控制人之一 [1] - 其所持股份后续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1] -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 公司运营与前景 -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将继续勤勉尽责,致力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1] 人物贡献 - 韩元再先生作为公司的创始人和实际控制人之一,自公司创立以来始终支持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 [1] - 韩元再先生为公司创立、成长、发展壮大作出了巨大贡献 [1]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公告
参股公司通宝光电上市概况 - 通宝光电于2026年2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为920168,发行价格为16.17元/股 [1][2] - 公司持有通宝光电2,350,000股,占其发行后总股本的3.13%,按发行价测算,持股市值约为37,999,500元 [2] 通宝光电上市对公司的财务影响 - 公司对通宝光电的股权投资被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影响当期损益 [3] - 通宝光电上市后,公司所持股份无限售期,除获得的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和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转入损益 [3] 公司关于处置通宝光电股份的决议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授权管理层择机出售所持全部或部分通宝光电股票的议案,以进一步提高资产流动性和使用效率,增强财务报表稳健性 [7] - 授权交易方式为通过北交所集中竞价交易,交易价格根据出售时市场价格确定,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8][9][10] 公司全球化战略布局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向摩洛哥孙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同意通过香港子公司向腾龙汽车摩洛哥有限公司增加投资1200万欧元 [11] - 此次增资后,对摩洛哥孙公司的总投资金额将达到1800万欧元,旨在优化全球化战略布局,提升公司在海外市场的综合竞争力和响应速度 [11]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公司公告核心信息 -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1] - 公告核心内容为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因原保荐代表人工作变动,更换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1] 保荐机构与项目背景 - 中信证券同时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以及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 [1] - 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期原定至2025年12月31日 [1] - 目前持续督导期已届满,但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中信证券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1] 人员变更具体安排 - 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杨凌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1] - 中信证券决定委派俞晨先生接替杨凌先生,继续履行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相关业务已交接完毕 [1] - 本次变更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俞晨先生和阮元先生 [1] 相关人员履历与致谢 - 新任保荐代表人俞晨先生拥有8年投资银行工作经验,是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执业记录良好 [3] - 俞晨先生曾负责或参与的主要项目包括:华丰科技IPO、中科美菱IPO、上工申贝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项目 [3] - 公司董事会对杨凌先生在公司首发上市项目及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持续督导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1月份新增直营门店情况 简报的公告
公司2026年1月新增直营门店情况 - 公司于2026年1月新增2家“潮宏基”珠宝品牌直营门店,分别位于“广东广州”和“江苏南京”[1] - 2家新增门店的投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4.5百万元,投资主要包括首次铺货和装修[1] - 公司旗下“VENTI”珠宝品牌在2026年1月无新增直营门店[1] 信息披露依据与数据说明 - 本次公告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的要求进行披露[1] - 公告中披露的经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最终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1]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权结构与质押概况 - 截至公告日,控股股东博汇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金光纸业、金嘉源纸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52,871,9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84% [1] - 上述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409,667,8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62.75%,占公司总股本的30.64% [1] - 上述股东剩余未质押股份数量为243,204,137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1]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详情 - 博汇集团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于近日被解除质押 [1] - 博汇集团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将继续用于质押 [1] 控股股东未来质押到期与偿债能力 - 博汇集团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22,367,8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1.7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9.15% [2] - 上述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对应的融资余额为25,819.61万元 [2] - 博汇集团未来一年内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0股 [2] - 博汇集团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其经营利润、自有资金、股票红利、投资收益等 [2] 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 - 博汇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2] -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2] -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完成 - 公司已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承销总结及相关文件已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通过,并将尽快办理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事宜 [1] - 本次发行情况报告书及相关文件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1]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133,136股,发行价格为27.04元/股 [3] -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49,999,997.44元,扣除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17,451,983.1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2,548,014.28元 [3] - 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2月12日全部到位,并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3]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与监管 -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 - 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制度,与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五家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4] - 协议明确了甲方(公司及子公司)、乙方(开户银行)和丙方(保荐机构)三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范本无重大差异 [4][5] 三方监管协议核心条款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5] - 保荐机构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包括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并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5][6] - 银行需按月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并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 - 当公司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募集资金净额的20%时,银行需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6] - 若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通知大额支取情况,或未配合调查,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 [7] - 协议自三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销户且保荐机构督导期结束之日起失效 [8]
汇川技术产线 公司供图
公司财务表现 - 公司2017年净利润为1.7亿美元 [1] 公司管理层 - 公司财务官为Carrie Carrier [1]
汇川技术工控博物馆展示产品 公司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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