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信科技(92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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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年内4只新股首日涨超4倍
第一财经· 2025-08-04 23:50
北交所新股市场表现 - 鼎佳精密上市首日涨幅479.12%,发行价11.16元/股,发行市盈率14.73倍,成为年内北交所涨幅第二高新股 [3] - 广信科技首日涨幅500%,发行价10元/股,发行市盈率7.59倍,为年内北交所涨幅最高新股 [5] - 年内北交所7只新股中4只首日涨幅超400%,包括广信科技、鼎佳精密、星图测控(407.23%)、天工股份(411.93%) [3][5][6] - 天工股份发行价3.94元/股为年内最低,引入12家战投,战投份额占发行规模30% [6] 新股发行特征 - 北交所新股普遍具有低发行价或低市盈率优势,例如交大铁发发行价8.81元/股(市盈率12.94倍),宏海科技发行价5.57元/股(市盈率14.99倍) [5][7] - 开发科技发行价30.38元/股为年内最高,募资11.69亿元,仅次于贝特瑞的16.72亿元 [7] - 年内7只北交所新股中5只单签收益超万元,鼎佳精密单签盈利2.67万元,广信科技、开发科技单签盈利均超2万元 [8] 市场横向对比 - 前7月A股59只新股中,涨幅前十名北交所占4席,包括广信科技(第二)、鼎佳精密(第三)、天工股份、星图测控 [3][8] - 北交所新股涨幅显著高于其他板块,江南新材(沪市主板)以606.83%居首,但北交所个股包揽涨幅第二至第四名 [8] 上市后表现与业绩 - 星图测控上市至今累计涨幅1321%,最新股价68.75元较发行价上涨超8倍 [9] - 广信科技、天工股份上市后累计涨幅分别达735.7%、408.63% [9] - 开发科技一季度营收8.1亿元(+35.43%)、净利润2.03亿元(+60.3%),广信科技营收1.75亿元(+54.48%)、净利润4372万元(+128.53%) [10] 未来发行预期 - 分析师预计下半年北交所新股发行节奏将提速,当前优质拟上市公司储备充足 [10][11] - 志高机械即将申购,发行价17.41元/股,市盈率14.5倍,拟发行2148.15万股 [11]
广信科技:8月20日将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证券日报网· 2025-08-04 21:12
证券日报网讯8月4日晚间,广信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将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本次股东会将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 <公司章程> 的议案》等多 项议案。 ...
北交所新股市场持续走热,年内4只新股首日涨超4倍
第一财经资讯· 2025-08-04 20:28
北交所新股市场表现 - 今年以来北交所新股市场行情持续火热 上市首日涨幅显著 鼎佳精密上市首日收涨479.12% 广信科技首日涨幅500% 成为涨幅最高新股 [1] - 前7月北交所共有7只新股上市 其中4只首日涨幅超400% 包括广信科技500% 鼎佳精密479.12% 天工股份411.93% 星图测控407.23% [1][3] - 新股普遍具有低发行价和低市盈率特征 天工股份发行价仅3.94元/股 为年内最低 广信科技发行市盈率7.59倍 为年内最低 [1][3] 个股发行特征 - 鼎佳精密发行价11.16元/股 发行市盈率14.73倍 [1][2] - 广信科技发行价10元/股 发行市盈率7.59倍 [2][3] - 天工股份引入12家战略投资者 战投份额占发行规模30% 中信证券 国泰君安和中金公司共计认购1800万股 [3] - 开发科技首发募资11.69亿元 为北交所年内第二高 仅次于贝特瑞的16.72亿元 [4] 市场比较表现 - 前7月A股市场共59只新股上市 主板22只 创业板22只 科创板8只 北交所7只 [5] - 年内新股首日涨幅前十名中北交所占据4席 包括广信科技 鼎佳精密 天工股份和星图测控 [1][5] - 江南新材以606.83%的首日涨幅位居A股第一 广信科技500%排第二 鼎佳精密479.12%排第三 [5] 打新收益情况 - 7只北交所新股中5只单签收益超万元 鼎佳精密中一签500股可赚2.67万元 [5] - 广信科技和开发科技单签盈利均在2万元以上 [5] 上市后股价表现 - 星图测控上市至今区间涨幅达1321% 最新收盘价68.75元较发行价6.92元上涨超八倍 [6] - 广信科技上市至今涨幅735.7% 天工股份涨幅408.63% 交大铁发和宏海科技涨幅均超200% [6] - 鼎佳精密在首日大涨后连续两个交易日下跌 8月4日收52.51元跌幅4.91% 8月1日跌14.56% [6] 一季度业绩表现 - 开发科技一季度营收8.1亿元同比增长35.43% 归母净利润2.03亿元同比增长60.3% [7] - 广信科技一季度营收1.75亿元同比增长54.48% 归母净利润4372.36万元同比增长128.53% [7] - 交大铁发一季度营收4044.28万元同比增长109.57% 但归母净利润亏损32.14万元 [7] 发行节奏与展望 - 分析师预计下半年北交所新股发行速度将提升 市场投融资两端有望更活跃 [7] - 北交所优质拟上市公司储备充足 未来发行节奏有望稳步提升 公司质量也将大幅提高 [7] - 志高机械将于8月5日开启申购 发行价17.41元 发行市盈率14.5倍 拟发行2148.15万股 [7]
广信科技(920037) - 东兴证券关于广信科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5-08-04 19:16
资金募集 - 2025年6月17日发行2000万股普通股,募资2亿,净额1.7106037735亿元,6月19日到账[1] - 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获净额2780万元,7月28日到账[1] 项目投资 - 电气绝缘新材料扩建计划投资11600万元,进度0%[3] - 研发中心建设计划投资4000万元,进度0%[3] - 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投资4286.04万元,投入290.21万元,进度6.77%[3] 资金情况 - 截至2025年7月28日,募集资金投入290.21万元,进度1.46%[3] - 截至2025年7月28日,募集资金存储总额199743744.03元[3] 资金管理 - 公司拟用不超1.8亿闲置资金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7] - 2025年7月31日,董事会、监事会通过闲置资金现金管理议案[12] - 保荐机构对使用闲置资金现金管理无异议[13]
广信科技(920037) - 舆情管理制度公告
2025-08-04 19:16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31日公司董事会通过《舆情管理制度》议案,无需股东会审议[2] 舆情定义与分类 - 舆情含负面报道、不良信息等,分重大和一般舆情[5] 组织架构 - 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秘任副组长[6] - 董秘办负责媒体信息采集等工作[7] 处理原则与措施 - 处理原则有快速反应等[8] - 一般舆情董秘和董秘办处置,重大舆情工作组决策[9] 制度生效 - 制度自通过日生效,董事会负责修订解释[15]
广信科技(920037)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04 19:16
选聘制度 - 2025年7月3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制度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 审计委员会等可向董事会提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议案[8]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职及自身监督职责情况报告[8] 选聘要求 - 公司应关注5种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形[9] - 选聘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1]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在信息披露文件说明[11] 选聘程序 -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按7步程序进行[12] - 审计委员会可调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和诚信情况[13]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交股东会,通过后签协议,聘期一年可续聘[13] 审计规定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4]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5]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5] 改聘与更换 - 出现三种情况公司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17]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8] 监督与处罚 - 审计委员会监督检查选聘,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20] - 发现违规造成严重后果董事会可通报批评相关责任人[20] - 经股东会决议可解聘,违约经济损失由相关人员承担[20] - 情节严重时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20] 制度生效 - 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2]
广信科技(920037) - 总经理工作细则公告
2025-08-04 19:16
公司治理 - 2025年7月31日公司召开会议通过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议案[2] - 公司设总经理1名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设财务总监1名,可聘副总经理若干[4] 任职规定 - 8种情形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7] - 财务总监需具备相应资格或背景[8] 聘任解聘 -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10] - 解聘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出意向和理由,董事会决定;解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提出,董事会决定[11] 职责义务 - 总经理负责公司多项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12] - 总经理应遵守法律、法规和章程,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15][18] 绩效评价 - 董事会负责组织并决定总经理及经理层其他人员绩效评价[19] 职权行使 - 总经理不能履职时,由董事会指定副总经理代行职权[20] 部门管理 - 职能部门设置、撤并由总经理提方案,董事会讨论决定[26] 会议规定 - 特定情形总经理应2个工作日内召开临时办公会[26] - 总经理办公会议记录保存至少10年[26] 报告要求 - 总经理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日常重大决定和事项,定期报送财务报告及数据[28][29] - 总经理应向董事长报告日常生产经营情况[29][35] 考核机制 -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由董事会制定[30] - 总经理薪酬与公司业绩和个人绩效挂钩,经营不善将受处分或问责[30]
广信科技(92003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公告
2025-08-04 19:16
董事会决议 - 2025年7月31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议案,9票同意[2] 董事会秘书规定 - 聘任、解聘或辞职2个交易日内公告并向北交所报备[8][11] - 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履职1个月内解聘[13] - 原任离职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3]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6][11] 职责义务 - 负责组织筹备会议、保管资料、信息披露等[10] - 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违法担责[15] 细则生效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9]
广信科技(920037) -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公告
2025-08-04 19:16
会议决策 - 2025年7月31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订<湖南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表决9票同意,0反对,0弃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网络投票规则 - 股东会提供网络投票,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2个交易日[9] - 董事会等可征集投票权,不得有偿征集[9]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需单独统计披露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18]
广信科技(920037)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公告
2025-08-04 19:16
利润分配制度修订 - 《关于修订<湖南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于2025年7月31日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2] 法定公积金提取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7] - 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先用当年税后利润弥补后再提取[7]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8] 现金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11]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11]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11] 利润分配限制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年末资产负债率高于80%,当年度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3] 利润分配决策程序 - 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股东会,由出席股东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12]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股东会由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分配总额和比例确定 - 以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按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确定[15] 中期分红上限 - 年度股东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的净利润[17] 特殊情况披露要求 - 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总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需披露未分红或分红水平低的原因等事项[18] - 财务报表项目金额合计占总资产50%以上,未现金分红或分红总额低于当年净利润50%,需说明分红方案依据及增强回报规划[19] - 现金分红金额达到或超过当期净利润100%,且达到或超过当期末未分配利润50%,需披露相关内容[20] 高送转规定 - 每十股送红股与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达到或超过五股为高送转[23] - 最近两年同期净利润持续增长,每股送转股比例不得高于最近两年同期净利润的复合增长率[23] - 报告期内实施再融资等导致净资产有较大变化,每股送转股比例不得高于报告期末净资产较之于期初净资产的增长率[23] - 报告期净利润同比下降50%以上或送转股后每股收益低于0.2元,不得披露高送转方案[23] - 最近三年每股收益均不低于1元,送转股后每股收益不低于0.5元,可披露高送转方案并说明合理性[23] 股利派发时间 -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29]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 调整或变更《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由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29] 利润分配实施 - 通过中国结算进行分派,并在规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实施公告[29] - 申请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以股权登记日股本数为准,提交申请至实施完毕期间总股本和参与分派的股本基数应保持不变[29] - 已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且在存续期内,实施利润分配时按规定披露转股价格调整公告;已进入转股期的,及时申请暂停与恢复转股[30] - 拟自行派发部分现金红利,核实股东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或冻结股息的司法冻结情形,并按要求派发现金红利[30] - 做好资金安排确保利润分配方案顺利实施,未按时完成款项划拨及时披露延期实施公告[30] - 终止实施利润分配,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议案,并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终止原因和审议情况[30]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修改和解释[32] - 本制度于2025年8月4日由董事会发布[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