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绿能(0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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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绿色能源(00956) - 海外监管公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2025-06-06 19:25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9]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9] 股东会召集与反馈 - 单独或合计持有拟举行会议有表决权股份10%以上股东可提请董事会召集临时股东会或类别股东会议,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12] - 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或类别股东会议,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通知[13]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3] - 独立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14] 股东会通知与登记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20日前发书面通知,临时股东会应于会议召开15日前发书面通知[21]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股东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公司决定分配股利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股东名册变更登记[25] 股东会延期与投票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通知各股东并说明原因,延期召开需说明延期后日期[25]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7][28] - 表决代理委托书至少在有关会议召开前24小时或指定表决时间前24小时,备置于公司住所或召集会议通知指定的其他地方[30] 股东会主持与报告 - 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无法履职时有相应主持规则[36]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要作过去一年工作报告,独立董事要述职[37] 股东会表决规则 - 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表决应回避,需宣布非关联方股份总数及占比[38]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结果[39] - 股东会选举两名或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分开选举[41]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44] - 投弃权票、放弃投票计算表决结果时作为有表决权票数处理[44] - 股东会做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过半数同意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通过[47] 特殊事项决议 - 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30%的事项需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49]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0] - 公司拟变更或废除类别股东的权利,需经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和经受影响的类别股东在相关股东会议上通过[62] 类别股东会规则 - 拟出席类别股东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达到该类别股份总数1/2以上,公司可召开会议;未达到则5日内公告后可召开[64] - 类别股东会的决议,应经出席类别股东会议的有表决权的2/3以上的股份表决通过[64] 其他规定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临时提案[19]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应推举2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与[45] - 不具有出席会议合法有效资格人员的表决票无效,不计入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6]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等或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决议,但轻微瑕疵且未产生实质影响的除外[47] - 召集人应保证股东会连续举行,因特殊原因导致终止或不能决议的,应采取措施恢复或终止并公告,同时向相关机构报告[51]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60] - 经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批准,公司每间隔12个月单独或同时发行内资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数量各自不超过该类已发行在外股份的20%,不适用类别股东表决特别程序[64] - 公司设立时发行内资股、境外上市外资股的计划,自中国证监会批准之日起15个月内完成,不适用类别股东表决特别程序[64] -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内资股股东转让或转换股份并在境外上市交易,不适用类别股东表决特别程序[65] - 会议记录、签名簿及委托书十年内不得销毁[51] - 股东会记录应记载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等内容[56]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期限为10年[56] - 当反对和赞成票相等时,会议主持人有权多投一票[45] - 本规则的解释权属于董事会[67]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67]
新天绿能(600956) - 新天绿能《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2025-06-06 19:17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2名,独立董事4人[4] - 董事任期为三年,独立董事任期不得超过六年[4] 董事提名与限制 - 非职工代表董事由上届董事会或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股东提名[5]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5] - 提名董事候选人通知应不早于股东会会议通告派发当日,不迟于会议举行前七天[5] 董事会职责与决策 - 董事会决定公司年度预算外30万元及以上且低于净资产5%的资本性支出[18] - 董事会决定公司年度预算外10万元及以上的费用性、营业外支出[18] - 董事会决议一般需半数董事表决同意通过,制订公司增减注册资本等方案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同意[19][20] 董事会下设机构 -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1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12] - 董事会设立董事会办公室作为常设工作机构,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可兼任负责人[24] - 董事会下设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战略与投资等委员会,可按需调整[24] 各委员会职责 -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负责研究公司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等[25][26] - 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为非执行董事,独立董事占多数,主任由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26] - 审计委员会需审议财务主要控制目标、财务预算决算等多项财务相关事务[27][28] - 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主任由独立董事出任[30] - 提名委员会负责研究高管选择标准、考察人选等[31] 董事会会议规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约每季度一次[36] - 董事会定期会议议程及文件至少提前三日送达全体董事[36]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等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38]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或监管要求后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会议[40] - 董事会定期会议通知提前十四日发出,临时会议不受此限[34]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之前三日发出,不足三日会议日期顺延或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37]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8]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44]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通过多种方式召开[44] - 董事会临时会议在紧急等条件时可用通讯表决形成有效决议[44] - 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提案形成决议,须超公司全体董事人数半数的董事投赞成票[49]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8] 会议记录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采取现场形式,秘书需在会议结束后3日内将会议记录初稿送达出席会议的董事;非现场形式,需在3日内整理完毕并形成会议决议初稿并送达[55] - 董事应在收到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最终稿后签字,并在3日内送交董事会秘书[55] 提案审议规则 - 提案未获通过,有关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董事会会议1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53] - 有关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连/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形成决议须经无关连/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会议的无关连/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不得对提案表决,应提交股东会审议[51] - 二分之一以上的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等无法判断时,会议应暂缓表决[48] 表决方式 - 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46] - 董事表决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未做选择等情况视为弃权[49] 规则生效与比率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63] - 资产比率为有关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总值除以上市发行人的资产总值[66] - 盈利比率为有关交易所涉及资产应占的盈利除以上市发行人的盈利[66] - 收益比率为有关交易所涉及资产应占的收益除以上市发行人的收益[66] - 代价比率为有关代价除以联交所日报表所载上市发行人证券于有关交易日期之前五个营业日的平均收市价[66] - 股本比率为上市发行人发行作为代价的股本面值除以进行有关交易前上市发行人已发行股本的面值,不适用于出售事项[66]
新天绿能(600956) - 新天绿能《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2025-06-06 19:17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4] - 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议召开20日前发出书面通知,临时股东会需在会议召开15日前发出书面通知[21] 股东会召集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拟举行会议有表决权股份10%以上的股东,可提请董事会召集临时股东会或类别股东会议[9] - 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10日内需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的书面反馈意见,同意则5日内发出会议通知[9]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0] -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可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0] -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类别股东会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不同意或未反馈,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11]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普通股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3]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有权书面提提案[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或规定期限前提出临时提案[15]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两日内按规定发出股东会补充通函或通知,公告提案内容[15]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21] - 股东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21] - 出现股东会延期或取消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通知各股东并说明原因[21]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4] - 表决代理委托书至少应在有关会议召开前24小时,或指定表决时间前24小时,备置于公司住所或指定的其他地方[25] 决议相关 - 董事会提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提案,应在股东会通知中说明原因、新项目概况及对公司未来的影响[17] - 董事会审议通过年度报告后,需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并作为年度股东会提案[17] - 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方式提请股东会决议,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20] - 关联股东表决时应回避,其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34]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34]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5]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买入后三十六 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5]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除法定条件外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35] - 股东会选举两名或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分开选举投票[35][36] - 当选董事得票数应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36] - 若当选董事人数少于应选人数,已当选超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二以上时,缺额董事下次股东会选举填补[36] - 若当选董事人数少于应选人数,且不足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二,应在本次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会选举缺额董事[37][38] - 除累积投票选举董事外,股东会对提案逐项表决,不得搁置或不予表决[3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同意通过[42]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决议,但轻微瑕疵除外[43] - 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46] - 董事会的工作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等事项由普通决议通过[44]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等事项由特别决议通过[45] 会议后续 - 会议记录、签名簿及委托书保存期限为10年[48][55] - 会议主持人对决议结果有怀疑或股东有异议时可点票,点票结果记入会议记录[46][49] - 只有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提案审议发言权,主持人规定发言时间和次数[52] - 主持人可根据进程和时间宣布暂时休会,全部议案表决无异议后宣布散会[57] - 股东会决议应列明提案股东及相关内容[58]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9]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后的次日公告该决议[59] - 公司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需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59] 类别股东会 - 类别股东会的决议,需经出席类别股东会议的有表决权的2/3以上的股份表决通过[63] -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达到该类别股份总数1/2以上,公司可召开类别股东会议;未达到则应在5日内再次公告通知[63] - 经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批准,公司每间隔12个月单独或同时发行内资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拟发行数量各自不超过该类已发行在外股份的20%,不适用类别股东表决特别程序[66] - 公司设立时发行内资股、境外上市外资股的计划,自中国证监会批准之日起15个月内完成,不适用类别股东表决特别程序[66] -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内资股股东转让或转换股份并在境外上市交易,不适用类别股东表决特别程序[66]
新天绿能(600956) - 新天绿能2025年5月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2025-06-06 19:16
发电量 - 2025年5月公司及子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发电量1,268,068.50兆瓦时,同比增6.14%[1] - 截至2025年5月31日累计发电量7,290,089.80兆瓦时,同比增10.86%[1] - 2025年5月风电业务发电量1,234,784.41兆瓦时,同比增4.74%[2] - 2025年1 - 5月风电累计发电量7,146,366.45兆瓦时,同比增9.85%[2] - 2025年5月太阳能业务发电量33,284.09兆瓦时,同比增110.34%[2] - 2025年1 - 5月太阳能累计发电量143,723.35兆瓦时,同比增103.89%[2] 输/售气量 - 2025年5月公司及子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输/售气量30,517.56万立方米,同比减25.87%[3] - 截至2025年5月31日累计输/售气量250,231.65万立方米,同比减18.27%[3] - 2025年5月售气量28,117.38万立方米,同比减24.03%[3] - 截至2025年5月31日累计售气量229,623.17万立方米,同比减16.09%[3]
新天绿能(600956) - 新天绿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06 19:15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6月6日召开[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1] - 本次会议应到、实到监事均为3名[1] 议案情况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1] -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 -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1]
新天绿能(600956) - 新天绿能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2025-06-06 19:15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拟取消监事、监事会设置,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2] - 拟将董事会席位由9名增加至11名,独立董事由3名增加至4名[2] 注册资本与财务规定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0,569.3073万元[8] - 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1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在任职、上市、离职等不同阶段有股份转让限制[9][10]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有六种情形及相应处理规定[11] - 公司股票采用记名式,H股上市有特定要求[12] 股东权益与义务 - 普通股股东享有股利分配、参与股东大会等权利,也有查阅信息等义务[14] - 股东名册相关规定及股东权益确定方式[13]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通知、提案、表决等程序规定[19][20][21][25][26][27][30][31][32][33] - 不同情形下股东大会的召开条件和召集方式[19][20][27][28][29][67][68][69][7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组成、选举、任期及职责[38][45][46][48] - 董事会会议召开规定及决议通过条件[46][48] 党委与公司治理 - 公司党委、纪委组成及任期[35] - 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规定[36][37]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公司报送不同类型财务报告的时间要求[56][57] - 利润分配原则、预案提出及审议流程[57][58][59] 审计与监督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负责人职责[59][60] - 会计师事务所聘用、解聘及费用规定[60] 其他规定 -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等事项的程序和条件[61][62][63] - 公司章程修订及解释权相关规定[63][65]
新天绿色能源(00956) - 海外监管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06 19:11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6月6日召开[6] - 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4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全体监事[6] - 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由监事会主席高军女士召集并主持[6] 议案情况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6] -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6]
新天绿色能源(00956) - 海外监管公告-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06 19:08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6月6日召开[6] - 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4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全体董事[6] - 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6]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三项章程及议事规则修订议案,均9票同意[6] - 三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6]
新天绿色能源(00956) - 2025年5月主要经营数据
2025-06-06 19:07
发电量 - 2025年5月公司合并口径发电量1,268,068.50兆瓦时,同比增6.14%[3] - 截至2025年5月31日累计发电量7,290,089.80兆瓦时,同比增10.86%[3] - 2025年5月风电发电量1,234,784.41兆瓦时,同比增4.74%[4] - 2025年1 - 5月风电累计发电量7,146,366.45兆瓦时,同比增9.85%[4] - 2025年5月太阳能发电量33,284.09兆瓦时,同比增110.34%[5] - 2025年1 - 5月太阳能累计发电量143,723.35兆瓦时,同比增103.89%[5] 输/售气量 - 2025年5月公司合并口径输/售气量30,517.56万立方米,同比减25.87%[5] - 截至2025年5月31日累计输/售气量250,231.65万立方米,同比减18.27%[5] - 2025年5月燃气批发业务气量7,208.19万立方米,同比减19.95%[6] - 2025年1 - 5月燃气批发业务累计气量105,657.28万立方米,同比减7.33%[6]
新天绿能:5月发电量126.81万兆瓦时,同比增6.14%
快讯· 2025-06-06 19:06
发电量数据 - 2025年5月公司及子公司完成发电量126.81万兆瓦时,同比增长6.14% [1] - 2025年1-5月累计完成发电量729.01万兆瓦时,同比增长10.86% [1]